01融创重庆工法样板操作指引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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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样板验收操作指引版本1.0 (2014年10月)
1目的
为建立重庆公司的样板制度,确保样板先行,明确工程样板类别及实施要求,规范施工管理,以实现工程样板管理的规范、统一的同时,达到确认工艺做法、明确质量标准、核对及优化施工图纸等目的,特制订重庆公司施工工法样板及验收操作指引。
2术语与定义
工法样板:是指针对分项工程所实施的旨在明确施工工艺、节点做法以及质量标准等的现场做样工作,并以此为后续的大范围施工提供参照。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融创重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4样板验收流程(做个图表)
4.1工程样板验收规划编制
4.1.1项目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工程样板清单及实施规划》,确定样板清单、实施时间,(划分原则)按交付组团+标段+业态分别(商住的区别)制定,即在一个交付组团内,不同标段和不同业态均应编制验收规划,完成后报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4.1.2《融创样板验收一览表》(附件一)是编制样板验收规划的基础和参考,原则上不能少于附件一中所列数量(项目工程部可根据需要增加样板项),除非项目在某样板缺项。样板规划的编制应按工程形象计划预计验收时间,规划涵盖的标段等。
4.2样板实施
项目工程部负责依据《工程样板清单及实施计划》及现场工作面提供情况,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做样,并会同监理单位对做样的工程质量进行过程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单位做样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4.3样板验收
项目工程部作为样板验收的组织部门,样板验收前,需结合附件一《样板验收一览表》中的验收要点及附件二《样板验收表》中的实测内容,根据相应规范和图纸要求,编制完成相应数据资料(例如:设计钢筋锚固长度、门窗尺寸等数据)作为验收参照值。做样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及监理单位验收通过后,项目工程部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样板验收工作。
4.3.1工法样板验收
(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样板验收申请后,确定样板验收时间,提前两天通知工程管理中心、有关施工单位(或项目工程部认为有必要参加之其他单位)等对现场工法做样的实体成果进行点评验收,样板验收要点详附表一《样板验收一览表》。工程管理中心作为工法样板验收主要参与部门,项目工程部作为样板验收评判的主导部门。
(2)样板验收分实测和观感两部分进行考核,具体参照附件二《样板验收专用表》,以实测数据为主,观感为辅综合进行验收评判:1、实测成绩及观感较好,样板通过,可大面积施工;2、实测成绩及观感一般,样板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报监理验收通过后进行大面积施工;3、实测成绩及观感较差,样板进行整改或重做,项目工程部重新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大面积施工。以上样板验收未通过的情况,项目工程部应督促做样施工单位依据各方验收意见7天内完成整改或重新做样,保证验收通过。
(3)工法样板验收完成后,项目工程部需对实施方案进行回顾和修正,7天内形成《样板验收纪要》(格式见附件三),项目工程部进行存档(同时扫描版抄送工程管理中心备案),作为最终的实施方案及检验标准。以样板实施全过程图片及重点做成的《样板验收纪要》文档,作为大面积实施前施工方案对班组交底的补充资料。
5附件
5.1附件1《样板验收一览表》
5.2附件2《样板验收专用表格》
5.3附件3《样板点评纪要模板》
5.4附件4《样板验收通用表格》
说明:
1、本操作指引旨在统一重庆公司各项目样板验收管理流程,此为操作指引1.0版,
下发各项目进行试行,试行期间如各项目有相关修正意见,可书面反馈至工程
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将会收集各方意见进行修正。
2、《样板验收专用表格》中未包含的分项验收内容,各项目可根据自身项目情况,
自行增加样板验收项,所用验收表格参照《样板验收通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