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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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文件
淄公办发[2011]456号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
2011-2012供暖期即将开始。为认真扎实地做好供热准备工作,保障供热平稳运行,确保群众冬季采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做好本采暖期的供热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供热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冬季供暖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关系居民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供热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供热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实现了新的跨越。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供热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供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水平距广大居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服务意识淡薄,供热应急预警机制建设滞后,应对极端性天气
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还不够足,等等。对此,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供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供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全市供热平稳、有序、安全运行,切实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加大措施,全力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运行
(一)全面做好供热工程收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对所有在建工程要精心组织,倒排工期,科学调度,确保10月25日前所有直接关系今冬供暖的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已经完工的工程要立即安排调试和试运行,发现问题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正常投入使用,绝不能因工程问题影响到今冬按时供暖。
(二)切实做好煤炭储备。各热电企业、供热企业要按照省住建厅和市政府要求,积极做好煤炭储备工作,加快煤炭调运进场。采暖期前,供热企业储煤量要达到总用煤量的50%以上,力争达到80%,热电企业储备量不低于每月需求量的50%。同时,要严把燃煤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燃煤进场入炉,严禁在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场地堆放燃煤。要切实执行好全市供热企业、热源企业煤炭购储情况周调度制度,按时上报调度报表。
(三)做好热源供应平衡工作。各热源企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设备检修、人员调配和应急保障机制建设,切实做好热源保障工作,确保居民采暖蒸汽的稳定供应。同时,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要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签订并认真履行供热协议,保障热源正常供应,实现安全平稳供热。
(四)切实抓好供热运行工作。今年继续实行供热预热期制度,预热试运行期间,要积极做好热源和管网热平衡调节工作,加强对供热设施运行调试的检查,加强对新建换热站、管网等初次投入使用供热设施的重点巡查,确保供热设施安全平稳启动;正式供暖后,各供热企业要根据热源参数、热负荷及气温情况,加大对锅炉、换热站、管网等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优化调整运行方案,确保供热的连续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五)建立完善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要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冬季供热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在职责划分、人员配备、工作措施、资金保障、煤炭储备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完善与110、119的联动预警机制,确保供热期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立即应对,迅速妥善处置解决。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极端性天气的供热应急预案,出现极端寒冷天气,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保障供热的安全平稳运行。
(六)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管理。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将安全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利用供暖前半月时间(11月1日-11月15日)再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结合工程收尾、打压注水及供暖调试运行,对锅炉、管网、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每个环节、每个部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七)做好社会换热站后续管理工作。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要加强对整合后的社会换热站管理工作,合理调整站点、管网布局,积极做好设备检修、管网匹配、热源平衡等工作。对个别无法在本供暖季前完成整合的社会换热站,要按照“谁的供热区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控,明确管理责任,督导社会换热站做好供热安全、质量、服务三落实,确保原有供热区域的供热质量。。
(八)切实做好供热服务。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要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努力营造温暖、温馨、和谐的供热环境。要严格执行供热服务标准等各项规章制度,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要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和社会评价制度,公开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供热标准和供热监督电话,全方位全过程接
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测温工作,供热小区实行定点、定时测温,确保室内温度达标。要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同时完善与12345的联动投诉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正常、稳定地供热。
(九)认真排查解决供热矛盾纠纷。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要高度重视供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辖区内各类供热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越级和群体上访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十)积极稳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要按照住建部、省政府和市里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强化计量改革工作的推进措施。要组织人员对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及热源、配套网站进行全面调查,提出分期改造计划和改造技术路线,经供热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对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住宅,全部实行按热量收费。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把供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供热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供热工作在新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成立供热工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