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文件等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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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环发〔2019〕6号签发人:李传武关于南京市民岳益春举报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13日,我局接到市环境污染举报中心举报投诉交办单(编号:2019—2),承办内容:“接省厅转国务院大督查转办件:南京市民岳益春反对在浦口区星甸建设环境产业园,担心存在巨大的环境污染隐患”。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结合前期调查处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星甸环保产业园基本概况
星甸环保产业园位于浦口区星甸街道,2015年,经市政府批复规划面积6.3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京沪高铁,西至九峰山山脚,北至斩龙桥,南至宁合铁路。
规划定位为长三角示范环保产业园,包括静脉产业园、再生资源利用区、配套产业功能区、环境服务业功能区和产业预留区等五个功能区。
二、规划审批情况
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文件等待通知
2015年9月28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南京江北环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15〕92号);根据《批复》要求,2016年7月5日,该园取得市环保局《关于<南京江北环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建〔2016〕30号),认为星甸环保产业园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布局,符合当时产业政策需求。
园区内现有“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北灰渣填埋场(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项目)、南京卓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综合处置项目)、江苏苏全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综合处置项目、正在建设)、江北餐厨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建设工程(正在建设)等5家企业,5家企业建设手续合法,建设内容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三、园区选址情况
园区选址不在亭子山生态公益林和老山森林公园生态红线范围内,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不冲突。
四、环保监管情况
1、摸清底数。
前期,我局主动邀请国内相关专家会诊园区内企业运行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恶臭和二噁英等问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污染物监测工作;同时,安排浦口区环境监测站对星甸街道万隆社区、后圩社区及汤泉街道瓦殿社区的周边空气、恶臭、氨指标进行了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
2、执法检查。
全面摸清园区内项目环境管理现状及问题症结,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主要对园区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取证、作了巡查记录,并召集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
3、宣传引导。
增强企业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杜绝作假和侥幸心理,提出进一步向国际先进技术靠拢的措施,适时向社会通报;同时引导企业做好接待上访群众参观、回答群众问题的准备,用事实赢得群众支持,积极争取群众理解。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针对群众担心的环境污染事故,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督促企业对污染处理设施加装用电在线监控装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增加园区内水、气等污染物监测频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回应民众关切,析事明理、解疑释惑,着力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学习借鉴打破“邻避效应”僵局的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过细做好群众工作,督促企业采用最严标准和最优工艺,各部门齐抓共管营造稳定环境,有效化解“邻避”风险。
3、强化公安、网信、信访等部门联动,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和监测,实时掌握网上网下情报信息,对重点人员落实见面沟通、提醒或警示,掌握舆情动态,确保稳定可控。
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