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论视角农业补贴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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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农业补贴政策研究摘要:农业补贴政策作为一种公共经济政策,其实质是对政府和农民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其运行过程则是相关利益主体围绕利益关系调整而不断展开的博弈互动过程。基于博弈论视角,分析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机制,试图找出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缺陷或不足,寻求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率的途径。

关键词:博弈论;农业补贴政策;运行机制;途径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3)05-0003-03

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涉及农民和政府两大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与选择,农业补贴政策系统的运行过程也主要是政府与农民围绕利益调整而展开的相互作用相互斗争以及彼此协商和妥协的博弈过程。基于博弈论的视角分析农业补贴政策,可以比较清晰地掌握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过程,发现现行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利于设计新的机制,破解制度缺陷,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率。

一、农业补贴政策的博弈论分析

(一)农业补贴的博弈论分析

采用策略型博弈对政府和农民这两大农业补贴利益主体在农业补贴政策中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描述一个策略型博弈至少需要三个要素:局中人、策略、支付(收益)。局中人是指参与博弈的人,是博弈的决策主体。局中人将根据自己的偏好决定自己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策略是指每个局中人在博弈中的行动规则或

行动指南。策略规定局中人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行动,使局中人明确了如何对对手的行动做出反应。支付是指局中人从各个组合中获得的效用[1]。本文博弈分析中的局中人选定政府和农民,因为政府和农民是农业补贴最直接的利益主体,二者也是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承载者。

在经济相互交往中,农民和政府的行为都应为理性经济人行为,因此,他们做出的选择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从博弈论角度来看农民所做出的选择应是在政府选择既定的情况下自己的最优

反应战略。对于农民来讲,最优反应战略也就是指在政府已经选定了战略或者可以预计到政府将选择何种战略时,农民选择该战略能够得到最大的收益;同理,对于政府同样适用,虽然政府是公共服务组织,但其也有自己的利益和行政目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博弈论分析都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基础之上,为了便于分析,作如下假设:(1)农民在自身权益受损时各自为战,其本身不属于任何保护农民权益的组织。(2)农民和政府均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即如果政府不给补贴或补贴低于农民的期望,使农民的利益受损,农民必然反抗;政府补贴也要充分考虑自己利益。(3)农民在权益受损时有2个战略:反抗与不反抗;政府也有2个战略:实施农业补贴政策,反之则为不实施补贴政策。(4)农民如果采取反抗措施,即改种经济效益好的作物,或抛荒进城打工,采取这样的策略,农民会增加收入,收益增加。对于政府说,此策略下,国家粮食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其执政能力就会受到质疑,其收益减少。(5)

农民和政府所获收益可以用数字排序:-1——不能接受,1——差,2——中等,3——较好,4——好。假设农民和政府博弈前的收益均为2。

根据上面的假设,可以进行如下分析:对于农民来说,当政府给予农业补贴且补贴符合农民的期望,农民的选择是不反抗,获得收益4,这一选择要比反抗获得收益3高;但如果补贴不符合农民的期望,比如补贴金额太低,低于农民反抗增加的收益,则农民也会选择反抗。若政府不实施农业补贴,农民必然选择反抗,虽然反抗要承担改种经济作物或打工收入不稳定带来的风险,只能获得收益3,但这个收益也比不反抗获得的收益2多。对于政府来说,实施补贴政策,如果农民反抗,既浪费了资金,还使原有收益下降,获得收益为-1;反之,就会获得收益4。不实施补贴,如果农民反抗,其收益会下降,变为1,反之,则收益保持原有水平,收益为2。根据以上假设和分析,建立农民与政府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表。

农民与政府博弈的支付矩阵

采取纳什均衡来求解博弈均衡,经过双画线法求解,得到两个纳什均衡(3,1)和(4,4)。显然,(4,4)是两者利益最优组合策略,但这个策略组合只有在农民和政府利益偏好契合度较高的时候实现。(4,4)不是唯一策略,因为(3,1)策略下,农民收益较好,虽然政府会有利益损失,但这个损失不足与迫使政府必须采取补贴政策,二者可以实现均衡,但如果农民的博弈能力增强,就

会打破这种均衡,迫使政府采取补贴政策。由此可见,农民的博弈能力和政府与农民利益偏好的契合程度对政府补贴与否及补贴效

果有较大影响。

(二)农民博弈能力对农业补贴政策的影响

政府部门和农民分别是农业补贴政策的施政者和受政者,利益博弈是二者在农业补贴政策关系的载体。在经济相互交往中,农民和政府的行为都应为理性经济人行为,因此,他们做出的选择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在农业补贴政策中,农民的博弈能力和政府与农民利益偏好的契合程度对政府补贴与否及补贴效果有较大

影响。

农民的博弈能力可分为四类:财富创造能力,即农业产出占国民经济的份额,它是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影响力的体现;产品供给能力,即农业产出粮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能力;组织能力,即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内聚力,它是农民的政治影响力的体现;谈判能力,即农民把自己的需求和意见转变为向政府表达要求的能力,它是农民的利益表达能力的体现。在通过农业补贴政策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时,若是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偏好一致,政府与农民能力的强弱并不影响政策的利益流向;若是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偏好不一致,农业补贴政策的安排则是占支配地位的团体利益的反映:当政府能力强于农民时,就会形成强政府与弱农民的互动关系,农业补贴政策就会具有强制性和向政府利益偏好倾斜的特征,农业补贴政策力度就会比较小;当农民能力与政府能力对等甚至强于政府

能力时,就会形成协商型的互动关系,农业补贴政策就会朝着互惠互利甚至向农民利益倾斜的方向分配。

(三)政府与农民利益偏好契合程度对农业补贴政策的影响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所偏好的利益是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和取舍后的结果,并且打上了政策决策者主观偏好的烙印,政府是农业补贴政策系统最为权威的政策主体,是农业补贴政策的制定者和施行者,农业补贴政策的目标偏好规模和补贴方式等无一不受到政府利益偏好的约束[2] 。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偏好契合程度是政府是否采取农业补贴政策重要影响因素,在农民博弈能力较弱时起决定性影响。若是与农民的一致或者基本一致,政府就会采用利益分配向农业和农民倾斜的农业补贴政策,农民就能从农业补贴政策中获取较大利益,政府也能从中获得较大利益,如博弈支付矩阵中的(4,4);政府的利益偏好若是与农民的契合程度低甚至相背离,政府就倾向于不采用或少采用农业补贴政策,此时国民收入再分配能否向农业和农民倾斜,则取决于农民争取利益的能力以及国家对农民地位权利的认可程度。

另外,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偏好契合程度影响着农业补贴效率的高低。从支付矩阵可以看到,(4,4)实在两者契合度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实现的,政府和农民都得好的收益,此时的政策效率较高。但如果农民有比较高的利益期望,而政府补贴力度较小,就可能出现(3,3)(3,2)等支付收益,甚至会出现(3,-1)这样的收益,此时政策效率就比较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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