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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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3.宗地图。

②税务部门共享的资料

1.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3.土地出让金收据(复印件);

4.土地交付确认书(原件)。

(二)说明:1、申请人身份资料包括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2、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是指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集有)土地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合同》、《划拨决定书》,以及国有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批准文书,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协议》等。

3、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申报的,还应提供建筑物符合规划和建设的证明材料。

(三)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套),非住宅550元/件

(四)流程:受理-核税-审核-登薄(缮证)-发件

不动产抵押权(或最高额)首次登记

(在导询台取查询、综合窗口号办理)(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

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6.抵押价值确认材料;

7.对不动产有处分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说明:

1、申请人身份资料包括企业注册信息查询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2、关于房屋所使用土地性质。房屋使用土地属国有划拨土地的,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属集体土地的需取得土地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设定抵押权);

3、对不动产有处分权人书面同意材料包括:股东会决议,有批准权的机关的批复文件等。

(三)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套),非住宅550元/件

(四)流程:受理-审核-登薄(缮证)-发件

在建工程抵押权首次登记

(在导询台取查询、综合窗口号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对不动产有处分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8.抵押价值确认材料(原件)。

(二)说明:申请人身份资料包括企业注册信息查询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套),非住宅550元/件

(四)流程:受理-审核-登薄(缮证)-发件

房开企业商品房转移登记

(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

3、不动产(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5、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

6、产权登记声明(原件);

7、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

②税务部门另需的资料

1、《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由不动产查询窗口提供(商业用房、第三套及以上套次住宅、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需要提供);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校验)。

(二)说明:

1、申请人身份资料。

(1)申请人属自然人的按下列方式提供材料。未成年申请人应提供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资料;单身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单身声明,离婚证书,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婚姻状况的生效法律文书);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婚内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信息;涉及代理的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资料,身份资料应提交原件校验。

(2)申请人属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资料。

2、产权登记声明:是指申请人对其登记的产权按照单独或共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形式出具声明,作为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三)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套),非住宅550元/件

(四)流程:受理-核税-审核-登薄(缮证)-发件

二手房转移登记(买卖、赠与、互换)

(在导询台取联办窗口号办理)

(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校验);

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合同(原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产权登记声明(原件);

6、划拨转出让的提交出让审批表、出让合同;

7、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税费的,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8、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

②税务部门另需的资料

1、《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表》,由不动产查询窗口提供(商业用房、第三套及以上套次住宅、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需要提供);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校验);

3、上一手房屋交易的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4、房产评估报告(房屋用途为非住宅需要评估);

5、卖方出售五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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