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才市场人事代理办事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华市人才市场人事代理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金华人才网 时间: 2009-7-8 阅读:
人事代理服务对象: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包括成人高校、自考、远程教育、成人中专毕业生 )、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省部属驻金单位、外地驻金办事机构等
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
2、人才引进、人事调动;
3、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接收、鉴别、保管、补充、转递;
4、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出国政审、失业证办理、失业金领取审核、出具计生证明、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5、 职称初定、晋升申报,转正定级;
6、 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
7、 集体户口挂靠;
8、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管理;
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可根据委托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实行单项或多项代理。
人事代理各项目办理程序:
一、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落户办理程序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前,应由所在院校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时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到证原件;
3、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带三份空白协议书);
4、户口迁移证;
5、属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录用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有市人事局下达的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事业单位增人指标卡或公务员录用通知(名单)。
二、人才引进(户口迁入本市)办理程序
办理对象:在外地工作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求将人事关系及户口迁入本市的。
办理程序:
1、凭本人身份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录用证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同时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或领来户口本。
2、人事档案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后,即可持用人单位开具的录用证明办理报到手续。
3、凭户籍证明(或户口本)、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户口迁入通知、工作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4、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5、凭户口迁移证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可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三、人事调动
办理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程序:领取“人才商调登记表”,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人才交流中心后办理调
动手续(调事业单位的按人事局有关事业单位进人规定办理)。
四、人事档案的接收、保管、转递
办理对象: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市管理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市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办理程序:凭身份证到本中心开具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入本中心管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养老、医疗等社会统筹保险缴纳及公积金缴纳
办理对象: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外地驻金单位均可向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个人养老、医疗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代缴手续。
需带证件材料:新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二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凭原来的“养老保险手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办理需带养老保险手册、缴费人员名单、缴费基数等。
六.职称初定、评审申报
办理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或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需带证件:职称初定人员需填写“初定资格表”、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二寸照片一张;晋升职称的按规定填写有关评审申报资料。
七.户口挂靠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办理对象:在无集体户口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未婚)自行落户有困难的,均可将户口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办理程序: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其他人员按引进人才落户程序办理
需带证件: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单位录用证明或劳动合同。
八.党员组织关系接收
接收对象:人事档案已转入市人才中心管理,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接收程序:凭组织关系介绍信,经人才中心党委审核同意开具党组织关系接收函,再按市委组织部---市直属机关工委-—人才中心党委---党委下属支部的程序接转。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代理服务
1、办理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 5元/项、月、人 ,上下浮动20%
2、办理集体户口挂靠,协助户籍管理 10元/月·人
3、办理职称初审、申报 50元/次·人
4、受委托代办其他事项协商收费
二、档案管理费:每月15元/人
档案室查询电话:0579-********
毕业生报到处电话:82467524
人事代理部电话:82467524、82467523、82463650 传真:82463650
联系地址: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人才市场一楼
邮 编:32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