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惩罚”教育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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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自食其果”的自然惩罚法

巧用“自食其果”的自然惩罚法

巧用“自食其果”的自然惩罚法自然惩罚法,是从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理论中延伸出来的一种教育方法。

其基本含义是:当孩子犯了错误时,不要急于进行严厉批评和训斥,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卢梭在《爱弥儿》中提到,小孩打碎了窗户玻璃后,家长不要急于把窗户修好,而是要让他冻上几天,使他在受冻的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下次则会多加小心。

家庭教育中能够用到自然惩罚法的情境很多,以下列举几个典型的情境,这些都是家长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情况,希望这些经验让大家有所启发。

情景一:拒绝吃饭时哄孩子吃饭是令很多家长特别头疼的一个问题,而运用自然惩罚法就是一条操作简单、见效快的对策。

孩子在三、四岁的时候,玩心越来越重,对于吃饭这个“任务”,常常敷衍了事。

吃饭的过程简直就是大人跟孩子“斗智斗勇”的过程。

不少家庭吃饭的时候常常出现这种情景:大人在后面追,小孩在前面跑,俨然吃饭成了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大人心力交瘁,小孩也痛苦不堪。

其实如果将自然惩罚法运用得当,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折,就可以让孩子乖乖吃饭。

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首先要跟孩子“约法三章”:如果这一顿不按时吃的话,就要等下一个饭点了;其次,在两餐之间,不允许吃任何零食,即使再饿,也要忍着。

告诉他这些话的时候,要严肃认真,给他充分选择的权利,并不是威胁和恐吓。

如果他能够预见此刻不吃饭的后果,可能马上就会乖乖吃饭;如果他还是选择不吃,这个时候自然惩罚法就要派上用场了。

家长要做的,不是担心孩子因为一顿饭不吃就饿坏了身体,而是要把家里所有食物都藏起来,让孩子接触不到或者吃不着。

孩子的精力消耗较快,他感觉到饿时可能会自己翻找能吃的东西;还可能求助于大人,让他补充点能量;一些爱哭的孩子,甚至可能以哭为武器抗议。

这个时候家长千万不能心软,必须坚持到下一个饭点再给孩子吃食。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3) 让孩子在体验中成长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3) 让孩子在体验中成长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3)让孩子在体验中成长孩子是在体验中长大的,不是在说教中长大的。

教育家陈鹤琴曾经说过,教育有一个原则,孩子进一步,大人就退一步,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大人就不要替他去做。

孩子进一步,大人退一步,孩子就长大了,这就叫成长,这就叫教育。

自然后果惩罚法就是让孩子去体验,自己在体验中进步。

1一个小女孩很爱睡懒觉。

早上她妈妈叫她,“起床啦。

”“待一会儿。

”“该起来了!”“待一小会儿。

”后来,小女孩真的起来晚了,对着父母直抱怨:“都是你们,让我迟到了,怎么办啊?”后来,妈妈给她一个闹钟并告诉她,上学是你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从明天开始,该几点起来你自己上闹钟,闹钟响了不起来,你就是睡到中午12点也没人叫你。

刚开始几天不行,闹钟一响,她手一抬就按掉了。

结果睡过头迟到,妈妈也不说话,她自己也没话好说。

几次下来,她自己就开始想办法,放两个闹钟,再把闹钟放在手够不到的地方。

时间久了,她慢慢地养成按时起床的习惯。

其实,孩子的成长是通过经历和体验成就的,孩子在为自己负责的过程中尝试和探索,不仅培养了独立性、自我承担的意识和责任感,也培养了他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锻炼了他的抗挫能力,让他更加坚韧而自信地活着。

2卢梭曾说:“应当使孩子从经验中去获得教训,要是孩子有莽撞的举动,你只必要让他碰着一些有形的障碍或遭到由他的举动自身发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停止。

”自然惩罚法的要旨就是让孩子自己从行为的后果中感知到错误,有意识地去调整自己的行为。

这是从体验中获得的,让孩子从内心深处得到了真正的成长。

比如,孩子把衣服撕破了,你就不给他换新衣服,让他穿破的,他下次就不会再撕破衣服了;孩子把房间的门窗的玻璃打坏了,你就不给他安装新玻璃,让他受冻,下次他就再也不打坏房间门窗的玻璃了;孩子故意毁坏东西,就从他的零花钱中扣除损失,或者罚他额外干活,以抵偿损失,孩子就学会了爱惜东西。

当孩子犯错时,父母不给予过多的批评,而是让他去面对错误产生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

【家庭教育】“自然惩罚”

【家庭教育】“自然惩罚”

【家庭教育】“自然惩罚”有时,对一些固执过错的人说:“让你自讨苦吃去”。

就是用他行为的后果教训他自己,往往有作用。

有些家长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了这个教育法则,“让他自讨苦吃,下次才不敢这样了。

”这就是“自然惩罚法”,是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提出来的。

他主张用当事者自己的行为过失,所造成的“自然后果”,使之得到不快的体验,甚至得到痛苦。

从而刺激当事者自己反省,从反面迫使当事者接受正面教育。

一位家长因孩子在饮食上的特殊拖延症而苦恼,他问一位教育专家。

专家给他的“处方”是与孩子约定吃饭时间,吃饭时把钟放在孩子旁边,提醒孩子注意时间和约定。

在约定的时间,无论孩子是否吃完,都要立即带走所有的食物。

在下一顿饭之前不要给孩子吃的东西。

“过了一段时间,家长再次见到了专家。

家长说:“你的方法非常有效。

”。

只有当它被实施时,不仅孩子在痛苦中,我也在痛苦中。

"有人说“自然惩罚”有利也有弊,这要看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严重损害当事者是不可取的,但若是不太要紧的痛一痛,却获得了良好发展,不是有益于当事者吗?孩子从自己的过失中得到惩罚,与受他人惩罚的体验是不一样的。

前者无抵触情绪,易于自我反省。

而后者是被动接受,会引起反感。

反之,若孩子把物品毁了,给换新的,这顿饭不好好吃,过后补吃……这样,即使严厉的批评也难以生效。

而“自然后果惩罚”让孩子主动体验,深刻体验,有利于产生正面效果。

使用这种方法,我们应该注意避免消极因素,不要让孩子形成消极的理解:我们不能做任何对自己有害的事情。

因此,不要孤立地使用这种方法。

你不能只是品尝痛苦。

它应该与正面教育密切配合。

事后你必须让孩子们知道出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我该怎么办?让孩子们有积极的理解和积极的内在动力。

它还应与及时和适当的鼓励相结合。

只要孩子有一点进步,就应该及时得到肯定,这样孩子才能有良好的自我意识,主动克服自己的缺点。

最忌讳的是“半途而废”。

教育法则

教育法则

教育法则作者:罗芬芬来源:《现代教师论坛》2013年第03期18世纪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在他的教育论著《爱弥儿》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教育法则——“自然惩罚”,即当孩子犯了错误时,父母与教师不应对孩子进行过多的指责,而应该让孩子自己承担错误所造成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心情的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并改正错误。

卢梭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

”这也许就是自然惩罚的要旨。

这一理论的提出被认为是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之后,英国著名教育家斯宾塞继承了这一理论并融入了自己的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哲学思想,使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在他看来,管教中的人为惩罚是外在权威对儿童进行干预的体现,不能很好地教育儿童,在很多情况下反而会适得其反。

因而,他认为只有儿童自己亲身体验到的结果才具有真正的惩罚意义。

我们从以下两个例子来认识自然惩罚法则在教育中的运用与效果。

例一:有一个小女孩很爱睡懒觉,每天早上妈妈叫她起床,她总是说:“再呆一小会儿”,每次都要催好多次才起来,真要是上学晚了,他又埋怨父母没多叫她几次。

后来父母给她一个闹钟并告诉她:“上学是你自己的事情,从明天开始,该几点起来你自己上闹钟,闹钟响了不起来,你就是睡到中午也没人叫你。

”刚开始几天,闹钟一响,她手一抬就按掉了,结果老迟到,父母不说话,她自己也没话好说。

几次下来,她自己就开始想办法,放两个闹钟,再把一个闹钟放在手够不到的地方。

时间久了,她慢慢养成了按时起床的习惯。

例二:有个小男孩很自私、很霸道,他在玩某个玩具的时候就不许其他小朋友玩,他的东西也从来不跟其他小朋友分享。

有一天,其他小朋友在玩滑梯,他把小朋友们都赶了下来,自己一个人玩,老师并没有制止,而是让孩子们去玩别的器材,并告诉孩子们以后有他的地方大家自动去别的地方玩,不要和他争。

之后的一天,他哭着对老师说:“大家都不理我,我到哪里大家就去别的地方,同学们是不是都很讨厌我。

用自然后果来处罚孩子的过失

用自然后果来处罚孩子的过失

用自然后果来处罚孩子的过失,也就是"自作自受",最先由法国教育家卢梭提出。

他主张孩子犯了错误,不要给予人为的惩罚,而是让孩子在错误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中去自己体验不快或痛苦,从而迫使其改正错误。

我们很多父母,都习惯于用固定的模式去处罚孩子,而忽略了孩子犯错的本身所带来的自然后果,其实这才是处罚孩子最有效的方式。

1.计时隔离,让孩子离开犯错现场在美国的家庭或幼儿园中,有一个人人知晓的词,叫"time-out"(暂停,计时隔离)。

如果孩子犯了错,警告提醒后仍然屡教不改,家长[微博]或老师会把孩子抱到一旁,让他们停止正在做的事情,几分钟以后才能得以继续。

经常可见美国人以这种方式处罚他们的孩子。

一次豆豆与几个美国孩子一起玩沙子,其中一个小女孩开始恶作剧,把另一个孩子的铲子埋到沙子里。

小女孩的妈妈在一旁命令把铲子还回去,小女孩不听,妈妈开始数123,小女孩还不听。

于是妈妈走过去,一把把小女孩抱出来放在一旁的椅子上,说,your time is out (你的时间到了)。

小女孩很听话的坐在那,似乎很习惯这样的事情。

一直等到她妈妈说,你可以回去了,她才从椅子上跳下来,之后在玩的过程中,变得非常友好。

所以说,time-out就是利用自然后果来处罚孩子的一个典型。

孩子正狂热于手中的某一件事的时候,他最不愿意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让他停止,离开现场,让他行动受到限制。

而计时隔离正是做到了这一点,甚至,当孩子看着别的孩子还可以继续玩,而他得到区别对待的时候,他的心里会受到的震动,因为这与他平时所受的待遇反差极大,让他能反思自己的行为。

2.冷处理,让孩子体验犯错后果孩子并非我们想像的那么不懂事,他只是控制能力差一点而已。

但是,很多父母对待孩子的犯错表现都过于激烈。

其实,采取冷处理的方式,更有益于教育孩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

有段时间,豆豆很喜欢把玩具丢到到处都是,但不是每次都愿意收拾,那我也不强迫他,我自己开始收拾,碰到他要求我做另一件事情的时候,我开始趁机教育:你看看,你把玩具扔得到处都是,自己又不收拾,现在妈妈要帮着你收拾,没有时间去帮你做。

自然惩罚法则

自然惩罚法则

自然惩罚法则:给孩子失败的机会当孩子犯了错误时,父母不应对孩子进行过多的指责,而应该让孩子自己承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给孩子以心理惩罚,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心情的不愉快甚至是痛苦,从而让孩子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进而自觉改正错误。

自然惩罚法则:18世纪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在他的教育论著《爱弥儿》一书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教育法则——“自然惩罚”。

所谓“自然惩罚”,按照卢梭的说法就是:“应该使他们(孩子)从经验中去取得教训”。

具体来说,就是当孩子在行为上发生过失或者犯了错误时,父母不给予过多的批评,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心理惩罚,从而引起孩子的自我悔恨,自觉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自然惩罚法”的关键是要让孩子感到受惩罚是自作自受,是应该受惩罚的。

简单地说,自然惩罚法就是让孩子在自作自受中体验到痛苦的责罚,强化痛苦体验,从而吸取教训,改正错误。

如何运用自然惩罚法,专家有以下建议:⑴让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

父母要减少对孩子行为的干涉,让孩子自己选择,他会在实践中尝到自己选择的后果。

如果父母总是不停地唠叨、埋怨,孩子们就会转移注意力,他们觉得保护自己不受谴责和维护自尊心才是最重要的,因而有时候甚至反其道而行之。

⑵父母可以提醒孩子,但不要教训孩子。

父母可以和孩子讲清道理,让孩子懂得某种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

当孩子出现某种不良行为的时候,父母可以提醒他,但不要教训他,因为过失所造成的后果将会给孩子适当的教训。

⑶父母要态度坚决,同时又要充满爱心。

有的父母在运用这种方法的时候,只记得要惩罚孩子,因此常常放弃了父母应该具备的爱心。

当孩子没有按照事先说好的去做时,父母不是让自然后果去惩罚孩子,而是过于严厉,对孩子大声斥骂。

这样的教育,不再是自然惩罚法,而变成了父母对孩子的惩罚行为。

家教故事一:1920年,有个11岁的美国男孩在踢足球时,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

用自然惩罚法教育孩子

用自然惩罚法教育孩子

美国的斯特娜夫人是一位享誉盛名的早期教育家。

有一天,孩子问斯特娜夫人:“我想到同学家里去玩,可以吗?”母亲说:“可以,但必须在12点前回来。

”可那天孩子比预定的时间晚了20分钟才到家。

斯特娜夫人见孩子回来了,什么也没说,只是指了指墙上的钟。

孩子知道回来迟了,马上歉疚地说:“是我不对。

”吃完饭,孩子赶紧换了衣服,因为每到星期二她都要和母亲去看电影。

这时,斯特娜夫人又让孩子看看钟,并说:“今天来不及了,戏和电影是看不成了。

”孩子难过地流下了眼泪。

斯特娜夫人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说了一句十分惋惜而又耐人寻味的话:“这真遗憾!”面对孩子的过错,尽管斯特娜夫人只说了寥寥几个字,并未采取其它任何处罚手段,但是使孩子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母亲的要求如果是正确的,那就必须绝对照办,否则你就得为此付出代价。

我看过《每个父母都应该知道的36个规律》,我认为这种教育方法应该叫“自然惩罚法”。

《每个父母都应该知道的36个规律》中举了一个自然惩罚法的例子:孩子早晨不起床,闹钟根本没用,每天早晨都需要妈妈来叫,一遍两遍三遍,无论母亲的工作多忙,首先得叫孩子起床。

后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决定采用自然惩罚法。

母亲告诉孩子:“妈妈相信你已经长大了,有能力管好自己的事情。

妈妈工作很忙,从明天早上起,妈妈不再叫你起床了,发生什么事情都由你自己负责。

你自己定好闹钟,第二天就自己起床吧!”孩子一口答应。

第二天闹钟响起,孩子没有反应,母亲忍着没有去叫孩子。

等孩子起床,发现上课时间已到,结果早饭没吃,并且因迟到受到了老师的处罚,同时因为匆忙,还穿反了上衣。

孩子从直接的后果中受到处罚,整个一上午都受饥饿的折磨,穿反了上衣受了同学的嘲笑,老师的训斥是更直接的处罚。

之后,连续两次,孩子发现母亲真的再也不叫他之后,自觉地每天早晨闹钟一响就起床,再也不用母亲叫了。

自然惩罚法也就是自然后果处罚法,是卢梭提出来的。

卢梭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真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

“自然惩罚”教育法则

“自然惩罚”教育法则

“自然惩罚”教育法则自然惩罚法,是法国教育家卢梭提出的一种教育方法。

就是当孩子出现过失或犯了错时,父母不给孩子过多的批评,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犯错带来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的心理体验,这样孩子就能自觉地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有一个做事马虎的男孩子,经常丢三落四。

有一天,他兴奋地对爸爸说:“爸爸,我们班明天要组织夏令营活动。

”爸爸说:“哦,是吗?那你有没有准备好要带的东西呢?”男孩拍着胸,说:“放心吧,我马上去准备。

”爸爸看到儿子把衣服、鞋子、水壶等收拾起来,但发现儿子的衣服没带够,还忘了带手电。

爸爸不露声色地提醒了孩子:“儿子,夏令营可是有晚上的活动,而且晚上会凉一点,你再考虑考虑需要带什么。

”儿子信心满满地说:“你放心吧,我全都准备好啦!”爸爸只好什么也不说了。

儿子走了,几天之后回到家里,爸爸问儿子:“你玩的怎么样?夏令营过得开心吗?”儿子说:“挺开心的,但是因为衣服带少了,冻得难受。

真没想到山里面那么冷!我还忘了带手电,晚上活动的时候不方便,还差一点摔了一跤。

”爸爸说:“是吗?这是不是一个教训呢?以后如果有这样的活动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儿子说:“以后我再出去活动就要像爸爸一样先列一个清单,好好想想,再问问别人,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

”卢梭曾说:“应该使孩子从经验中去取得教训,如果孩子有冒失的行为,你只需要让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受到由他的行为本身产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制止。

”比如,孩子把衣服撕破了,你就不给他换新衣服,让他穿破的,他下次就不会再撕破衣服了;如果孩子把房间的门窗的玻璃打碎了,你就不给他安装新玻璃,让他受冻,下次他就不再打碎房间门窗的玻璃了。

让孩子在自己的过失所造成的后果中品尝苦果、体验惩罚、得到教训,孩子自然会社受到刻骨铭心的教育。

英国教育家斯宾塞曾断言:“真有教育意义和真正有益健康的后果,并不是家长们自封为‘自然’代理人所给予的,而是‘自然’本身所给予的。

家庭教育中的自然惩罚法

家庭教育中的自然惩罚法

家庭教育中的自然惩罚法
有的孩子对父母的教育总是听不进去,打也好,骂也好,就是不听父母管教,这时我们可以考虑用法国教育家鲁索提出的“自然后果惩罚法”。

即让孩子承担行为的后果。

例如孩子起床总是慢腾腾,要父母去拉才能起得来。

这时就让他迟到一次,让他领受迟到的滋味。

这就是自然惩治法。

如果将他骂一顿,但仍然等着他,这是人为惩罚。

又如自家的孩子将别的孩子的手弄破了,自然惩治法就是让孩子自己对错误负责,由他自己来品尝失去朋友的痛苦。

生活中经验是不断积累的,做父母的不也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吗。

对一个孩子说,失败并不全是坏事。

人们常说,吃一暂,长一智,许多智慧是通过失败才能得到的。

这种自然惩罚的方式有利于产生正确的因果关系。

经过多次的、一贯的这些经历,孩子就会懂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会有什么后果,会从经验中作出判断。

一个孩子体验了错误给自己引起的麻烦,比如拖沓使他得不到心灵的满足,粗心大意使他失去应得的分数,他就不只能深刻感受到那些后果,还能明白因果关系,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为的惩罚只会让他失去好坏行为的根本教育。

自然惩罚的另一个好处还在于他是完全公正的。

在受到自然惩罚时一般不会感到委屈,而受到人为惩罚时,则多少会有委屈感,因为人为惩罚常常被放大。

一个不爱护衣服,总把衣服弄脏的孩子,按
自然惩罚只是让他去洗衣,或是因为衣服脏而无法去别人家里或去游玩,他一般会把这苦头的原困归结为自己的过错。

相反如果大人一味责罚,他可能会认为不公。

自然惩罚还有一个好处,可以使父母和孩子都不易愤怒而对立。

在这种办法下,容易形成比较自然、理性的亲子关系。

怎样的教育方式才是正确的

怎样的教育方式才是正确的

怎样的教育方式才是正确的随着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人们的追求已经有了非常大的上升,不仅追求生活品质,而且越来越重视教育。

那么,怎样的教育方式才是正确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八个黄金教育法则1.自然惩罚法则让孩子自己承担过错自然惩罚,就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的过失,不可能由别人来承担。

家长应该让孩子自己学着去感受经历的东西,往往比我们传教给他的深刻,孩子会在这个过程中成长,人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而不是迁怒于人。

2.强化定律培养好习惯有个故事:在水里放一堵玻璃墙,鲸鱼和食物各放在一边一开始,鲸鱼猛烈的撞击着玻璃,后来它终于发现,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一段时间后,它不再撞击了。

后来有人把玻璃墙拆了,鲸鱼还是如是有玻璃墙的一样,只在自己那边活动。

人的行为正如这个故事一样,在一段时间或一些重复的经历后,就被固定起来,就形成了习惯。

我们要注重孩子的细节,注重引导。

一个好的习惯,就是笔财富,他会受益一生。

3.鱼缸法则心灵的成长需要自由几条小鱼放在一个鱼缸里,好几年了,还是那么小。

有一天,鱼缸被打破,就把它们养在院子池塘里,没想这些鱼竟然疯了似的长的很大。

鱼需要自由的成长空间,人更是如此。

我们常帮孩子作选择,选学校,选衣服,选玩具,孩子没有选择,没有思考。

所以,他没有创新思维,也不会有太多尝试。

你可以让他学到很多知识,你却无法让他举反三,也无法让他有更好的想像力。

4.梦想法则孩子的成长需要梦想在一个关于“你长在了想做什么”的调查中,有92.7%的学生是读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仅有7.3%的学生是周游世界、到外星球工作等回答。

那么他们的想像力到哪里去了呢。

当我们给孩子交待一件事时,不要急着教他怎么去做,你只需要告诉他应该做成什么样就行了,必要时给他一些安全方面的注意提醒。

至于方法,让他们去想好了。

在这期间,我们只需要鼓励再鼓励。

去挖掘孩子的想像力,而不是告诉孩子“标准答案”。

5.狼性法则培养孩子的好奇心假设一个公园,没有假山或屏障,没有曲折的道路,我们从外面就能一览无遗,那你就不会对它有多少兴趣。

正确运用“自然后果的惩罚”

正确运用“自然后果的惩罚”

正确运用“自然后果的惩罚”18世纪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教育法则,即“自然后果的惩罚”。

19世纪英国教育家斯宾塞在此基础上,在他的《教育论》一书中,又进一步发展、完善了这个教育原则。

一、什么叫“自然后果的惩罚”?所谓“自然后果的惩罚”,按照卢梭的说法就是:“应该使他们(孩子)从经验中去取得教训”,“如果他有冒失的行为,你只需要让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受到由他的行为本身产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制止。

”按照斯宾塞的说法,就是说,孩子犯了错误,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别人不去批评、惩罚,而是用孩子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必然反应和不可避免的“自然后果”,直接限制他的自由,使之从中得到不愉快的体验,甚至得到痛苦,从而迫使其改正过失。

这就是“自然后果的惩罚”。

比如,孩子撕破了衣服,不给他换新衣服,就让他穿破的,难堪,他下次就不会再撕破衣服了。

若是打碎了房间门窗的玻璃,不给他安装新玻璃,就让他受冻,下次他就不再打碎房间门窗的玻璃了,等等。

使他们在自己过失所造成的后果中得到教训,受到教育。

一般的惩罚是人为地给予痛苦。

斯宾塞认为:“人为的惩罚没有能够改造人,在许多情况下反而增加了犯罪。

”他说这是一种“野蛮的教育方法”,“而对这些野蛮方法的屈服或许对于这些儿童将要参加的野蛮社会是个最好的准备。

”他主张培养文明社会的文明成员,必须采用文明的教育方法,而运用“自然后果的惩罚”的教育原则,就是“文明的教育方法”。

一般做父母的,读过卢梭和斯宾塞的教育著作的并不多,甚至很少有人听说过“卢梭”和“斯宾塞”其人,更不知道他们提出的这个教育法则。

然而,却有不少家长在对孩子进行管理教育时,自觉不自觉地采用过这种教育方法。

这种教育方法,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自作自受”的方法,即自己做错了事,自己承受不好的结果。

二、“自然后果的惩罚”的理论基础任何一个教育原则或理念的提出,都是有它特定的理论基础的。

没有理论基础的所谓教育原则或理念,是不成立的,没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4) 让孩子感受错误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4) 让孩子感受错误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4)让孩子感受错误卢梭认为:“儿童所受到的惩罚,这应是他的过失招来的自然后果。

”当孩子犯了错误时,父母不应立刻就对孩子进行过多的指责,而应让孩子自己承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给孩子心理上的惩罚,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心情的不愉快甚至是痛苦,从而让孩子自我反省,纠正错误。

1对小孩子来讲,经常批评反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比如,孩子把玩具毁坏了,家长批评一顿,马上又给买新的;衣服撕破了,训斥一通,马上又换一套新的。

这样做,即使是批评再严厉,也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因为孩子的“核心利益”没有受到损害,没有从中亲身体验到自己行为过失的危害,就不会产生“非改不可”强烈愿望。

特别是小孩子,一般对家长的批评并不记恨在心,事过境迁之后,挨批评的事很快就会忘记,印象不会深,在行为上往往是“依然故我”。

2有些父母在看到孩子犯了错误以后,不是打就是骂,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出口气,才算是对孩子进行了教育;有些父母则对孩子的惩罚没完没了,罚站动辄就是一上午,打孩子会把孩子的屁股打成青一块紫一块;还有一些父母则常会把自己犯下的错误推卸到孩子的身上。

这种从身体和心理上折磨孩子的做法,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容易达到教育的目的。

在孩子犯了错误后,家长可以施加不是太过分的惩罚,而且这种惩罚也不是感情用事。

只有在孩子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时,惩罚才有意义。

例如,当孩子打伤了别人的孩子,他就要为打伤孩子赔礼道歉;如果孩子故意毁坏了东西,就得从他的零花钱中扣除损失,或者罚他额外干活,以抵偿损失。

父母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泄父母心中的恶气,而是为了加深孩子的印象,使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要努力去改正这些错误,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有时候,父母的强迫、命令会给孩子带来反感,从而无法达到自然惩罚的目的。

正确的方法是让孩子自己去感受错误。

例如,一个孩子不爱惜家里的东西,今天又把椅子弄坏了。

爸爸毫不留情地让他连续几天站着吃饭,让他体验体验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劳累之苦。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2) 让孩子承担行为的后果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2) 让孩子承担行为的后果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2)让孩子承担行为的后果自然惩罚就是通过让孩子承担由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产生的不良后果,使孩子切身感受到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的严重影响,认识并体会到责任的重要性,从而在内心树立责任意识,以避免类似不良行为的再次发生。

1为什么现在熊孩子这么多?因为许多家长没有让孩子了解其行为的后果,经常替孩子擦屁股。

孩子损坏别人财物,父母赔钱了事;孩子忘了拿东西,父母为他跑腿;孩子打人闯祸,父母为他摆平。

……我们总是跟在孩子后面收拾残局,甚至为他代劳、处处保护,以为这就是爱。

当父母摆不平的时候,孩子的世界末日就来临了。

对孩子心太软,是中国父母的一大特点。

许多家长不忍心拒绝孩子,不忍让孩子受委屈、受伤害,甚至一点点的事都舍不得让他做,怕累着他。

久而久之,家长们会发现,很多孩子令人头痛的问题出现了。

2时常听到家长说,孩子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鼓励、讲道理、打骂惩罚都无效,完全没有办法了!真的没有办法了吗?要解决这些问题,最好最管用的办法,就是让孩子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孩子在行为上犯了错误时,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指责,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错误直接造成的后果。

据说,在德国妈妈岗位说明书里,有这样几条关键问题的对策:孩子丢三落四怎么办?——不提醒,不帮忙,不管他!孩子花钱如流水怎么办?——给他一个对帐本。

多花的钱,就扣回来!教会孩子,多花的每一分钱都是父母的。

孩子不好好吃饭,怎么办?——不好好吃饭,就得挨饿!下次他就会主动吃了。

孩子争抢玩具怎么办?——先到者先得,不然都别玩!教会孩子,社会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规则与秩序。

……这些,其实就是让孩子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为它们负责。

成长,就是从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开始。

换句话说,就是让孩子自作自受,自己为自己错误的行为买单,体验到这种错误后果的痛苦责罚,强化痛苦体验,从而吸取教训,不再犯错。

有些家长平时不注意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遇到问题喜欢找捷径,到处求助。

斯宾塞的“自然管教”原则

斯宾塞的“自然管教”原则

斯宾塞的“自然管教”原则斯宾塞在其教育论著《教育论》中的“德育”部分提出一个重要的德育原则,他称之为“自然管教”的原则。

所有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多多少少总是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总是会有一些行为令父母感到头疼。

面对孩子的种种过失,父母当然有责任加以纠正和管教。

但是,斯宾塞指出,对于一般群众,父母在管教子女方面的做法常常是不合理的。

他举了一些例子,比如,“一个母亲因为婴儿不吃奶就一再地生气把他直摇晃”;一个父亲看到孩子把手指头夹在窗门缝里,不去帮他松出来反而把他打一顿等等。

斯宾塞认为,这些简单粗暴的管教方式不仅很难达到管教的目的,而且会败坏孩子们的品性。

那么,面对孩子们不断出现的一系列棘手的问题,有没有一种易于掌握而又行之有效的管教原则与方法呢?斯宾塞说:有。

斯宾塞从一些日常生活的事例中获得灵感:孩子跌了跤或撞了桌子会感到疼痛,痛过几次之后就学会在动作方面更加小心;被火烧了一下或被水烫了一下之后也是一样,疼痛教会他们下次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在这些简单的事例中,自然通过疼痛这一简单而直接的后果教会了孩子们懂得去避开危险。

斯宾塞认为,在品德教育方面,我们也应该充分借鉴自然所启示给我们的这一原则,他将其称为“自然管教”原则。

其实,社会生活中也可以随处可见这一原则的效力,比如:“商人取利过高就失去顾客,从而使他的贪心受到限制。

登门求医的人减少了,就教育一个粗心大意的医生对病人多下点功夫。

”不过,运用自然管教原则有三个要点需要加以注意:第一,对孩子的惩罚方式应该符合其过失的自然的后果。

正如针刺了手指,手指就会感到疼痛。

因此,如果孩子由于贪玩把手指夹在门缝里了,那么他的行为的后果,即疼痛就是对他最自然的惩罚。

这一惩罚本身就够了,父母没有必要在给孩子加上一顿痛打。

而且,把孩子打一顿,并不能强化孩子下次不犯这种过失的意识,因为挨打的疼痛并不是孩子的过失的自然后果,而是人为地加上去的,对于这种人为施加的惩罚,孩子只会感到怨恨,感到不公,这样反而使孩子失去对公正的信念。

第十一讲 自然惩罚法则

第十一讲 自然惩罚法则

第十一讲自然惩罚法则·中国古话叫:不撞南墙不回头·自然惩罚法则:由于自己的失策,而尝到了苦头,从中获得了经验,进而改变了自己的不当想法和行为。

·卢梭的自然惩罚法则的理论根据:人类的教育来源理论。

·人们接收的教育三个来源分别是:自然、人、事物·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来自于自然教育;别人教我们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对我们的教育。

自然教育是我们完全无法掌控的,事物的教育是部分可以掌控的,而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真正能够加以控制的。

·自己切身认知的事物,常常会刻骨铭心,别人告知的道理往往感受不到,记忆不深。

有时还会将信将疑。

·没有道德实践,就没有人格完善。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智慧来自实践,而实践也包括失策。

·从自然法则中让孩子体会到四个要点,积极意义就会更大了:第一、通过做一件事情,让孩子知道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

有经验第二、通过做对一件事得到赞美和表扬,做错一件事会得到批评和惩罚,让孩子知利害。

第三、自己的过失,所带来的自然惩罚,只能由自己承担。

担责任第四、第一次做的事,即使做错了,也是一个收获,但是要吸取教训,铭记在心,同样的错误决不能再犯第二次。

长记性·自然惩罚法则是一把双刃剑,用的不好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

因此运用自然惩罚法则要注意以下四点:第一、安排自然惩罚法则要合情合理,不要让孩子觉得故意为之。

第二、违法和不道德行为不可以运用自然惩罚法则。

必须预先教育,运用生动案例讲清利害关系让孩子铭记在心。

第三、使用自然惩罚一定要考虑对方的承受能力。

第四、面对自然惩罚的结果要及时启发孩子,而不是指责和抱怨。

思考题:如何理解自然惩罚法则是一把双刃剑?答:自然惩罚法则有其积极的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可以避免家长的絮叨和经验主义,不断告诉孩子,我都是为了你好,其实孩子并不认为家长是为他们好。

自然惩罚,可以让孩子避免再错 - 家教

自然惩罚,可以让孩子避免再错 - 家教

自然惩罚,可以让孩子避免再错- 家教英国教育家赫伯特??斯宾塞在《斯宾塞的快乐教育》一书中曾说,在培养孩子道德品质的过程中,父母应该更多地采用自然教育法,少用人为惩罚。

那到底什么是自然惩罚和人为惩罚呢?他认为,当孩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所产生的自然后果后,吸取这方面的经验,以后不再犯,就是自然惩罚。

人为惩罚是指,父母明确地指出孩子的错误行为,并对他进行严厉惩罚。

他还提出,体罚是一种极端的人为惩罚方式,父母要慎用,这绝对不是主要的教育手段,而且也不能单靠这个方法把孩子培养成才。

美国著名的教育家马文??科林斯也有非常有趣的帮助孩子改正错误的方法,值得家长和老师借鉴。

科林斯是美国中学校长,曾连续被两任总统邀请担任美国教育部长一职,她让众多被打上“不可教”标签的孩子走上了新的人生道路。

在科林斯的学校,孩子们不守规矩时,他们受到的惩罚是写100个原因,说明为什么他们棒到要做那样的事情,而且他们要按照字母的顺序来写,如果他们再犯错误,同样还是要写100个原因但是不能重复以前写过的单词。

类似这样的惩罚方式,不仅可以避免让孩子再犯同样的错误,而且还有可能挽救很多所谓的“熊孩子”。

如果惩罚得很有智慧,还可能因此成就孩子的人生。

在《有纪律的孩子更优秀》一书中,作者举了这样一个自然惩罚的案例:著名解剖生理学家、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得主约翰??麦克劳德在上小学的时候,非常顽皮。

有一天,他突发奇想,想看看狗的内脏是什么样的,于是他和几个小伙伴偷了一条狗杀了。

谁知这条狗是校长韦尔登家的宠物。

校长知道自己心爱的狗被麦克劳德杀了以后,非常生气,但他还是强忍怒火,问麦克劳德:“你为什么要杀这条狗?”麦克劳德回答说:“我只是想看看狗的内脏以及它为什么会跑。

”校长恍然大悟,原来是好奇心驱使这个小男孩杀了这条狗。

他接着问道:“那你看到了什么?”麦克劳德回答说:“它肚子里有肝、有肺、有心、有胃、有肠,腿里面有关节、有肌肉、有筋。

它就是靠筋来拉动关节动起来的。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7) 自然惩罚也要掌握分寸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7) 自然惩罚也要掌握分寸

解读自然惩罚法则(7)自然惩罚也要掌握分寸没有一种教育方法是能治百病的“万应灵药”。

鼓吹有一种教育方法解决所有孩子的所有问题,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庸俗化的表现。

1自然惩罚法并不是对孩子的所有行为都适用。

孩子是复杂的,每个孩子都是“特殊”的,孩子出现的过失也是多种多样的。

不可能只用一种教育方法教育所有的孩子,也不能用一种教育方法解决孩子的所有问题。

任何的教育方法有其长处和优势,也同样会有它的局限性和短处,孤立地只运用哪一种教育方法解决所有的问题,都是不现实的。

必须是多种教育方法综合运用,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才能获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如果孩子对自己的过失缺乏认识,对造成的后果也没有引起重视,就要利用他行为过失造成的后果去惩罚他,让他从中得到体验。

而假如有的孩子行为上出现过失以后,有认识,态度很诚恳,有悔改的表观。

在这种情况下,甚至用不着去很严厉地批评,提醒一下就可以了,自然用不着利用“自然后果”去惩罚。

要知道,无论何种惩罚,能不用即不用,只是在非用不可时才用。

一般来说,只要当过失后果不会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时候,父母才可以让孩子尝尝这种后果带来的惩罚,如孩子挑食,父母可以让孩子尝尝挨饿的滋味;孩子不好好穿衣服,父母可以让孩子尝尝受冻的滋味;孩子固执,父母可以不管他,让孩子感受到固执带来的麻烦。

如果过失造成的后果可能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折磨,父母最好不要用,因为孩子的自尊、自信比什么都重要。

2运用这个教育法则教育儿童,仅仅是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儿童本人带来了生活上的不便和情绪上的不愉快,损害了他的“切身利益”,才被迫改正过失的。

判断行为好坏的惟一标准是行为结果对“我”是带来偷快还是痛苦;而不是以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带来什么后果和影响为标准。

因此,自然惩罚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孩子的思想认识。

时间长了,儿童很可能从体验中形成这样一个行为准则:有害于我自己的事,再也不能去做;至于有害于别人和集体的事,与自己切身利害无关的事,还是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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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惩罚”教育法则
自然惩罚法,是法国教育家卢梭提出的一种教育方法。

就是当孩子出现过失或犯了错时,父母不给孩子过多的批评,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行为过失或者犯错带来的后果,使孩子在承受后果的同时感受到不愉快的心理体验,这样孩子就能自觉地弥补过失,纠正错误。

有一个做事马虎的男孩子,经常丢三落四。

有一天,他兴奋地对爸爸说:“爸爸,我们班明天要组织夏令营活动。


爸爸说:“哦,是吗?那你有没有准备好要带的东西呢?”
男孩拍着胸,说:“放心吧,我马上去准备。


爸爸看到儿子把衣服、鞋子、水壶等收拾起来,但发现儿子的衣服没带够,还忘了带手电。

爸爸不露声色地提醒了孩子:“儿子,夏令营可是有晚上的活动,而且晚上会凉一点,你再考虑考虑需要带什么。

”儿子信心满满地说:“你放心吧,我全都准备好啦!”爸爸只好什么也不说了。

儿子走了,几天之后回到家里,爸爸问儿子:“你玩的怎么样?夏令营过得开心吗?”儿子说:“挺开心的,但是因为衣服带少了,冻得难受。

真没想到山里面那么冷!我还忘了带手电,晚上活动的时候不方便,还差一点摔了一跤。


爸爸说:“是吗?这是不是一个教训呢?以后如果有这样的活动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
儿子说:“以后我再出去活动就要像爸爸一样先列一个清单,好好想想,再问问别人,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


卢梭曾说:“应该使孩子从经验中去取得教训,如果孩子有冒失的行为,你只需要让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受到由他的行为本身产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制止。

”比如,孩子把衣服撕破了,你就不给他换新衣服,让他穿破的,他下次就不会再撕破衣服了;如果孩子把房间的门窗的玻璃打碎了,你就不给他安装新玻璃,让他受冻,下次他就不再打碎房间门窗的玻璃了。

让孩子在自己的过失所造成的后果中品尝苦果、体验惩罚、得到教训,孩子自然会社受到刻骨铭心的教育。

英国教育家斯宾塞曾断言:“真有教育意义和真正有益健康的后果,并不是家长们自封为‘自然’代理人所给予的,而是‘自然’本身所给予的。

”自然惩罚实际上是自然后果带给孩子的惩罚,这种教育方法可以很好地避免孩子任性和依赖。

让孩子接受自然惩罚有两点好处:
第一,它是完全公正的。

几乎每个孩子在受到自然惩罚时,都不会感到委屈,因为那是他自己造成的;如果受到人为惩罚,孩子们多少会有委屈感,因为人为惩罚常常会被放大。

一个不爱护衣服的孩子把衣服弄脏,按自然惩罚的原则,只是让他去洗衣服的苦头,而孩子则会把这里的原因归结为自己的不小心。

相反,如果爸爸责骂、体罚孩子,孩子则会觉得不公。

第二,它可以使孩子和父母避免冲突、减少愤怒。

但凡认为惩罚、责骂孩子,父母和孩子往往都会生气、愤怒。

但是在自然惩罚下,亲子关系因为比较亲切、理性而会联系得更紧密,亲子关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父亲家教方法:
方法一:不要让自然惩罚伤害孩子的身体
你必须明确,惩罚不是体罚。

当孩子做出过失行为并造成自然后果时,你需要分析这种自然后果是否会伤害孩子的身体健康。

如果伤害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就会失去教育作用。

因为惩罚的目的,是要促使孩子从痛苦中得到教训,受到教育,不再重犯过去的错误,而不单单是为了家长出气。

比如,爸爸不能让孩子不带游泳圈独自去河里游泳,因为那有可能给孩子带来危险。

要做到这一点,爸爸就特别要注意,不能感情用事,要客观地分析孩子可能受到的自然惩罚。

只有当这种惩罚所造成的伤害在孩子的承受范围内,才能让孩子去享受自然惩罚。

方法二:顺其自然,不要添油加醋
当孩子做出一种行为时,爸爸可以实现预测一下可能的结果,并告诉孩子。

当孩子坚持做出这种行为并产生不良后果时,爸爸不必给孩子讲道理,让孩子顺其自然地接受后果,处理他造成的烂摊子。

如果这时候爸爸充当旁观者嘲笑孩子“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那么孩子很可能会向爸爸撒气,这反而不利于孩子正视自己的行为。

所以,
爸爸尽量不要添油加醋。

方法三:根据孩子的个性特征来区别对待
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个性特征,在实施“自然后果的惩罚”时应该有所区别。

有的孩子坚强一些,有的脆弱一些。

有的孩子对自然惩罚满不在乎,抱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比如,玩具坏了不给买,我不玩;衣服撕破了不给换,我就穿破的,这对孩子就产生不了刺激作用,对于这类孩子,最好不要采用这种教育方法。

有的孩子则不同,对于“自然后果的惩罚”反应极为强烈,心理上受到的刺激过大,这时家长就要注意观察,掌握火候。

运用一般的批评教育能够解决问题,就不必非得要采用这种教育方法。

让孩子接受自然惩罚,这种教育方法是可行的。

它让父母减少了向孩子发脾气、动武的机会,有利于维护爸爸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关键的还是对孩子具有积极有效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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