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考核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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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考核及要求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注:以上各考核项目加分总额上限为5分,扣分总额上限为5分。
表一:各部门宣传工作稿件数量要求
宣传工作详细要求标准说明
一、首先,各部门通讯稿件数量要保证。
每月有宣传稿件数量要求,每季度有相关考核,各部门要保证其稿件数量,事业发展部将不进行月末催稿,各部门通讯员每月要自查宣传稿件数量是否达标,宣传稿件数量不达标的部门将进行扣分。
二、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稿件的质量也要提高。
提高新闻性,增加新闻性素材,抓新闻事件的亮点、特色来写,深度挖掘新闻点,提高媒体发布率。宣传稿件的质量也作为考核的标准,发布在报纸上的新闻将酌情给与加分。
三、2010年,中心宣传工作的重点将放在各部门稿件的时效性上。
之所以称之为新闻,要保证稿件的新鲜性,才会及时体现新闻稿件的价值。具体要求如下:
其一,每次中心重要活动结束后,保证在两小时内撰写好新闻稿件并搭配好新闻图片发给各大媒体(包括省级媒体:《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市级媒体《苏州日报》、《城市商报》、《姑苏晚报》等),周末活动较多,如果是上午活动,新闻稿件撰写好后在下午两点前全部发给各大媒体,保证其时效性和发布率;
其二,各部门通讯员对本部门新闻事件进行宣传时,要在活动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通讯稿和活动现场照片,也就是要保证活动两天内即出报道,并配上相关照片发送到事业发展部。
其三,部门大事记提交从4月开始将纳入部门宣传考核中。各部门以规定格式每月2日前将部门大事记提交到事业发展部,将不进行催促,如果不按时提交的部门将进行宣传扣分。
四、各部门重要新闻事件如果没有及时上报新闻稿件,出现遗漏新闻,将进行宣传扣分。
五、重要新闻活动,要拍摄新闻图片,各部们通讯员可到事业发展部借取相机,并对相机进行照片导出和删除,如有相机技术问题,可到事业发展部咨询。
六、年末,将根据各部门宣传稿件数量、质量综合评定优秀通讯员,并对优秀通讯员
进行奖金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