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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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为适应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确保我市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浙土资办[2011]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联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局地籍科、监察科、国土所和其他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协同努力,通过建立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及早发现违法用地,及时组织查处和整改,正确确认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变更数量和变更类型,准确掌握全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切实保护耕地,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1、按照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遥感监测技术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由局地籍科和监察科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卫星遥感执法监察工作。

2、由地籍科会同国土所对年度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核实图斑真伪,确定实地变更位置、变更类型(包括往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未批先建)、图斑面积等。

3、根据内外业核查结果,由监察科、监察大队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对决定拆除的,负责督促限期拆除复耕;对确属需补办用地手续的,负责督促办理审批手续。

4、根据监察科提供的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地籍科调整建设用地变更图斑和变更类型,并进行预变更。

截止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时间节点前,对仍未拆除复耕到位或未完成补办手续的违法用地,按未批先建类型变更上图。

5、地籍科与监察科对变更上图的建设用地图斑进行最终确认,并建立“未批先建”监测图斑台帐,按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后续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了确保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联动工作取得实效,经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动执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快速联动反应机制,以切实加强联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10.28•【字号】川国土资发[2011]86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86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的工作部署,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各级国土资源局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规划、用地审批、耕地保护、执法和地籍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负责,高质量做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二、各级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成果质量的控制和检查。

县级国土资源局要对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调查质量负责;市(州)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变更流量的真实性、合理性要进行实质审查,以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合理,并通过“更新数据上报软件”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 (最新版本)的检查。

三、上报成果要求(一)报送时间1.2011年12月30日前,市(州)国土资源局将《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要求“上报成果”中表1至表9(可从尚未通过质量检查的增量包中导出县级及市级变更流量表,电子版)报送省厅审查。

2.2012年1月5日前,各地按照省厅审查意见,整改变更流量,并将通过质量检查的县级变更增量包和变更数据库报送省厅审查汇总。

(二)报送成果1.电子及纸质签字盖章的表1至表9和市、县年度土地利用分析报告、遥感监测图斑核实记录表;2.变更增量包(UPD)、变更数据库(XYZ及VCT)。

(三)提交形式电子表格、增量包及数据库成果以市(州)为单位,移动硬盘报送(并附有“××市州变更调查成果,提交人、联系电话、上交时间”);纸质成果快递或专人送达。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09•【文号】国土资厅发[2011]59号•【施行日期】2011.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保证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汇总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提高城镇内部各类土地利用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城镇地籍调查、更新、监测和数据汇总机制,更好地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需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98号)及国土资源部2011年重点工作布局安排(国土资厅发〔2011〕1号)的安排,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按照《2011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实施方案》(见附件1),在全面审查各地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法,对辖区内全部城市和建制镇的地籍调查数据进行补充完善,采用统一下发的汇总软件,按照“建制镇-县(区)-地(市)-省(区、市)-国家”,逐级更新汇总全国范围内城镇各类土地面积及土地利用状况。

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各省(区、市)辖区内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利用潜力及发展方向。

主要任务有:(一)城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更新汇总。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国家标准,全面调查或补充调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核定后城市和建制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并按要求进行逐级统计汇总。

每个省选择5至10个有代表性的村庄(行政村)作为试点,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调查其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并按要求进行汇总。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word文档良心出品)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word文档良心出品)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I二〇一二年三月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治的精神,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据《土地管理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编制实施《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的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国家土地整治战略,确定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统筹安排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明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指导全国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各地大规模建设和保护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依据。

《规划》以2010年为基期,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整治取得的成就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提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

”199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

”为了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01年,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10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不断发展,在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促进了耕地保护和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2001年以来,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276.1万公顷(4142万亩),超过同期建设占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面积,保证了全国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对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一、引言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指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土地使用方式、土地利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和变更核定的工作。

为了规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则。

本文将从调查对象、调查程序、调查方法等方面进行介绍和解析。

二、调查对象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使用权归属:调查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归属,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个人土地等。

2. 土地使用方式:调查土地的使用方式,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生态用地等。

3. 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包括土地的利用类型、利用强度、利用效益等。

三、调查程序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制定调查计划:根据国家或地方的要求,制定土地变更调查的计划,明确调查的目标、范围、时间等。

2. 调查准备:组织人员,准备调查所需的工具和材料,包括调查表格、测量仪器等。

3. 实地调查:对选定的调查区域进行实地调查,采集土地变更调查所需的数据和信息。

4. 数据整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土地变更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和分析等。

四、调查方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实地测量:通过现场测量和勘察,获取土地面积、边界、形状等相关信息。

2. 文献查阅: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土地登记簿册、土地权属证书等进行查阅,获取土地使用权归属等信息。

3. 询问调查:对当事人、相关部门进行询问,获取土地使用方式和利用状况等信息。

4. 影像解译:利用航拍图、卫星影像等进行解译,获取土地利用类型和利用强度等信息。

五、工作要求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具体要求如下:1. 调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要求。

2. 调查过程应公正、公平,不得有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等行为。

2011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情况

2011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情况

2011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情况摘要: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目的是在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全面查清年度土地利用现况和变化状况,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实性,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全国“一张图”工程,满足国土资源日常管理的需要,实现土地管理和监管方式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图件等资料。

关键词:土地,利用,调查Abstract: the 2011 annual national land change survey, the purpose is in 2010 year the national land change survey basis, comprehensive land use status and find out the annual change status, to keep the land survey achievement reality, update the land survey database, the “pict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e et the needs of the daily manage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land management and realize the way of supervision from “with a few tube to” to “try tube to”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and for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provide accurate and reliable land based data and the maps etc.Keywords: land, use, survey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目的是在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全面查清年度土地利用现况和变化状况,保持土地调查成果现实性,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全国“一张图”工程,满足国土资源日常管理的需要,实现土地管理和监管方式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图件等资料。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全国(除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按照《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以及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一)遥感监测。

部统一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区为单位,加工制作2011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监测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形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

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土地变更调查。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

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1.20•【文号】国土资发[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二、时间安排各地按照《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各地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

2012年4月30日前,部形成并下发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2012年4至6月,市、县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为依据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2012年6月30日前,各省(区、市)对所辖市、县的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开展督查,并向部初报数据成果。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查说明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查说明

占补平衡分析,要分两个步骤:首先是 按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情况的分析。比如:** 地区**县(市)2011年度建设占用耕地**亩, 与补充耕地项目完成国土资源部系统挂钩 的面积为**亩,其中,以前年度上图的耕地 储备库补充耕地面积**亩,今年变更上图的 新增补充耕地面积**亩,完成了占补平衡义 务,实现了“先补后占”;与本年度土地 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补充耕地**亩合计,实现 了全地区(县市)耕地占补平衡。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查说明
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张远
• 重要性: 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将作为耕地保护目标 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数据基础。 • 主要任务: 结合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结构调整、灾毁等土地管理日常工作 情况,收集掌握耕地及基本农田变化管理 信息。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整 理汇总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 据和基本农田统计数据。
和田地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石河子市
20.77
50.71 49.96 20.13 0.80
20.77
57.38 49.96 20.13 0.8
15.20
39.22 37.30 9.94 0.15

谢!
2011年自治区补充耕地计划
单位:公顷
地、州、市名称 合计 乌鲁木齐市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 哈密地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石河子市 补 充 耕 地 补 充 耕 地 义 务 5233 549 80 46 46 1000 76 100 600 30 600 200 1500 110 206 90 增 加 补 充 耕 地 任 务 10750 0 0 0 0 1518 372 849 1749 157 1937 611 1492 1470 595 0 15983 549 80 46 46 2518 448 949 2349 187 2537 811 2992 1580 801 90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国土资发〔2011〕180号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国土资发〔2011〕180号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水平,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中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是对自然年度内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变化,以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进行调查、监测、核查、汇总、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三、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目的是,掌握全国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和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和现势性,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土地变更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

经依法公布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是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依据,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五、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充分运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日常实时监管信息,努力强化常态化变更监管,减少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量,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七、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牵头组织,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具体实施,各相关司局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部专题会议方式,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八、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在各地日常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统一时点是当年12月31日。

九、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调查条例》相关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协调解决。

第二章工作内容十、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在上年度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的基础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日常管理形成的“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信息,实时叠加到“一张图”上,逐步实现实时变更。

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土地》
【年(卷),期】2011(000)006
【摘要】土地变更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
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2011年11月3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1]180号)印发《全国土地变更
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总页数】1页(P42-4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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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变更调查实施专题方案

土地变更调查实施专题方案
3.建设用地细化地类调查只针对新增建设用地部分。对已有建设用地不进行细化地类调查。
(二)有关土地开发、复垦、整顿调查
1.土地开发:指对未运用地,通过工程、生物、综合整治和配套建设等措施,使其变为可供建设或农业使用旳土地。
土地变更调查中,土地开发项目将未运用地变为耕地旳,通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后方可作为土地开发增长耕地变更记录。
附件:1—1.《土地变更调查登记表》及填写阐明;
1—2.土地运用变化状况分析报告编写阐明。
土地变更调查登记表填写重要阐明
土地变更调查规定对实地每发生一起变化,填写一张《土地变更调查登记表》,当实地变化较复杂时可填多张。
一、“变更前图斑”(4栏)、“地类变更部分”(11栏)、(12栏)。填写《过渡分类》旳地类编号,当为可调地类时,在地类编号后加K。
三、环节与规定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地可参照本实行方案,根据拟定措施旳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具体状况,制定本地区旳土地变更调查实行方案,但不得与本方案有关规定相抵触。
2.准备资料
收集土地运用现状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资料,涉及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底图、数据及外业调查记录手簿等有关资料;收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文献及实际用途,土地开发复垦整顿成果验收等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以及收集近几年耕地减少有关资料,涉及农业构造调节、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
(六)有关可视为补充耕地旳园地调查
将闲置旳建设用地、未运用地开发整顿成园地,通过土地部门组织验收认定后,作为补充耕地旳园地,按可调节地类调查、汇总,即按园地带K地类上图、汇总。
(七)有关农用地变更为未运用地
除因突发性灾毁外,原则上不容许将农用地变更为未运用地。由于长期气候等因素,土地运用现状属实,且较大面积确需变更旳,须在变更调查工作开展前,向部里提出专项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涉及原则分幅土地运用现状图、拟变更地类登记表、有关部门论证意见及有关状况阐明等,经部审查通过后,方可纳入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资源【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2]16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12.01.20【实施日期】2012.0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二、时间安排各地按照《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各地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

2012年4月30日前,部形成并下发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2012年4至6月,市、县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为依据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2012年6月30日前,各省(区、市)对所辖市、县的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开展督查,并向部初报数据成果。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发文字号】冀国土资发[2011]77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11.11.14【实施日期】2011.1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1〕77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现势性,是准确掌握国土资源信息的重要手段。

变更调查结果作为考核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政策性强、工作统筹协调难度大,各地要认真学习《通知》及《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深入研究文件精神,领会文件实质内容,充分认识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一把手”负总责,各司其职,统筹安排,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地籍牵头、有关科(处)室分工协作、上下互动、共同负责”的工作运转机制,按《通知》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按时保质完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按《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具体分工为:。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闽国土资综[2011]273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意见(闽国土资综〔2011〕273号)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10月14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通知》),省厅于10月21日以闽国土资综[2011]267号文予以转发。

为认真做好我省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工作统筹与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好我省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承担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且质量较好的作业单位,可继续承担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反之,应另行确定作业单位。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是以各地经国家确认的2010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利用国家统一制作下发的2011年度遥感监测调查底图,结合2011年度土地管理相关资料,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查清2011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土地权属变化、基本农田变化及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

2011年度变更调查技术培训

2011年度变更调查技术培训

3、遥感监测数据情况
县区 代码 511702 511721 511722 511723 511724 511725 511781 510704 游仙区 20110929 20110902 20110902 20110930 20110929 83% 63% 57% 100% 96 34 95 721 3160.4 797.7 1105.9 11545 县区 名称 时相 20110901 20110901 20110902 20110902 覆盖率 100% 99% 64% 图斑 个数 105 81 127 图斑 面积 4054.6 2360.3 5693.5 10年图 斑个数 100 113 17 38 45 129 37 2133 10年图 斑面积 3466.7 5005 1048.5 1267.2 1022.4 1352.7 866.5 9339.5
3、外业调查:耕地变化调查
根据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 地、生态退耕等相关资料(需收集相关批准文件及勘界数 据),实地调查耕地的增加与减少变化情况,重点调查土 地整理项目区内的田坎(宽度大于1米的按线状地物方式 上图)。 新增耕地来源: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有关材料确定新 增耕地来源,分为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和其 他。 新增耕地坡度:依据坡度图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同时 对坡度大于2°的耕地,区分梯田和坡地
三、 2011年度遥感监测情况
1、遥感监测工作介绍 2、遥感监测工作特点 3、遥感监测数据情况 4、遥感监测成果的应用
1、遥感监测工作介绍
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采购、统一组织、统一制作覆盖全 国的2011年度最新遥感影像图,并通过与2010年度遥感 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叠加,按统一的规则提取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再下发给地方辅助开展年度土地 变更调查、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及 土地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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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全国(除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按照《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以及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一)遥感监测。

部统一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区为单位,加工制作2011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监测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形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

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土地变更调查。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
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

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三)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

部统一组织,依据遥感影像及监测成果,对各地报送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开展内业核查。

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进行逐图斑的全面核查,对非建设用地变化流量、流向不合理的开展重点审查与核查,对基本农田信息进行政策性复核。

同时,借助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变更结果中的用地管理信息标注情况进行逐项分析与核查。

对内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业核查。

对内外业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地区、重点地类,开展实地重点抽查核实。

(四)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

以县(市、区)为单位,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变更功能,按照数据库更新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已经发生变化的地类、范围、属性等进行逐地块变更,更新调查数据库,生成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以及县级更新调查数据库。

按照数据库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对分县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经成果核查和质量检查通过后,依次逐级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五)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功能,逐级汇总年度内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

将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按照地(市)级、省级依次统计、汇总的方式,逐级上报,形成年度各级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

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国家在各地汇总结果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状
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组织开展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工作,编写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二、总体要求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首次将用地管理信息调查纳入变更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调查内容,以实现“一查多用”的调查目标。

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新,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

各地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调查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严格质量要求,落实保障措施,确保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获取土地基础数据,是保持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持续更新的重要手段,变更调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将继续采用全覆盖遥感监测手段,获取年度内各类土地的利用变化信息和用地管理信息,同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而且工作统筹与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土地变更调查基础性工作的充分认识和重视,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与完善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将土地变更调查完成情况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中,确保本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明确分工。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按照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组成部门,应通力配合,共同完成本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其中,地籍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与核实(包括2010年度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及2011年度各种地类实际变化情况),标注“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图斑,并负责组织数据库变更维护及变更增量数据包的逐级汇总与报送;用地审批部门依据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负责组织落实并标注“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和“本年批而未用”图斑;耕地保护部门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
范围,结合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负责核实基本农田上图,并加以标注;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核实新增建设用地的规划用途和规模,分析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变更信息,参与新增建设用地属性信息的标注。

部地籍管理司将牵头,相关司局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土地调查成果的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

(三)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各地应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对变更调查成果的质量把关,建立健全县级自查、市(地)级复查、省级验收的变更调查成果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部将组织专业队伍,依据遥感影像,对各地报送的调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尤其对新增建设用地开展逐图斑的重点核查。

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部统一组织,部地籍管理司会同相关司局及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及相关技术单位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行政和技术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开展外业实地核实及重点抽查。

重点抽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确系弄虚作假等问题严重的地区,采取约谈、问责、移交有关部门等方式严肃处理。

(四)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各地要积极落实专业调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指导,保证调查工作按时开展,顺利推进。

同时,各地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中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积极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在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上,申请落实调查工作经费,争取将年度变更调查经费列入地方各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8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方案制定、计划编制,开始遥感数据采购和加工生产,陆续提供地方辅助开展土地变更调查。

(二)10月份前,各地落实调查队伍和人员,组织开展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准备设备仪器等,做好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三)10月份开始,各地组织开展外业调查。

(四)2012年1月5日前,完成县、地两级变更调查和数据库更新、变更数据汇总等工作。

(五)1月20日前,完成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形成省级初步变更调查汇总及结果分析,并上报变更调查结果。

(六)3月20日前,完成国家级内、外业核查,用地管理信息审核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初步汇总形成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

(七)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形成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汇总结果及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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