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混凝土试块强度不满足评定要求处理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石建办[2011]77号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石建办〔2011〕77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有关部门: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2011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指导意见》(冀建质〔2011〕144号)、《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石建办〔201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全市基础、主体在建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巡查和预拌混凝土专项检查,现将工程质量巡查工作安排如下:一、巡查范围(一)对石家庄市区内在建的基础、主体建筑工程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保障性住房工程。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三)各县(市)、区的工程,在各个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
二、巡查内容(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商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有效运转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重点抽查:各方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在建工程使用的施工图是否经过图纸审查,现场施工用图是否加盖审图章;在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是否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各工程执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执行情况;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和交接检验制度执行情况;钢筋外加工情况,材料设备备案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处理标准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处理标准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是评估混凝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建筑工程中,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的测试和评估是确保混凝土结构安全可靠的关键步骤之一。
然而,有时候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可能不符合规定标准,这就需要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
本文将就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的情况进行讨论,并提供相应的处理标准。
一、原因分析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的原因可以有多种,包括材料问题、浇筑养护问题、试验操作问题等。
材料的选择和配比是影响混凝土强度的重要因素。
若在配料过程中出现误差,比如过多或过少添加某种材料,都可能导致试块强度不合格。
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养护质量也会对试块强度产生影响。
如果混凝土的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或者养护不到位,试块的强度可能会受到影响。
实验操作过程中的错误或不规范操作也有可能导致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
二、处理标准对于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原因进行合理的处理。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标准:1. 修改配料比例:如果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不合格是由于材料配比不当导致的,可以通过重新调整配比来提高混凝土的强度。
合理的材料选择和配比是确保混凝土质量的关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 确保浇筑和养护质量: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养护质量也对试块的强度有较大影响。
在浇筑和养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养护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3. 重新进行试验:如果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不合格是由于实验操作错误导致的,可以考虑重新进行试验。
在重新进行试验时,需要注意排除实验操作错误,并确保试验过程符合规范和要求。
4. 深入分析原因:当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不合格时,可以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具体的问题和原因。
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原因的查找,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总结起来,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不合格处理的关键在于找准问题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
在进行处理时,需要注意保证材料配比的准确性,浇筑和养护过程的规范性,实验操作的正确性。
关于商品砼质量问题试块强度不合格的函文013
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工作联系单南建总〖2009〗临图字013号关于甲供材商品砼强度出现不合格问题的发函临沂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使用的混凝土是整个工程质量的关键,本工程使用混凝土由贵司供应,我方作为总承包应该对进场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查。
按规范要求商品混凝土进场质量检查内容为目测混凝土、塌落度检查、留置混凝土试块。
而在商品混凝进场检查过程中,我方多次发现天元公司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出现明显的离析和塌落度过大,并当场要求退场。
而部分混凝土出现外加剂用量不准确,目测是无法判别的,通过浇筑到现场的混凝土凝固时间和拆模后的外观,天元公司供应的混凝土曾多次出现混凝土原材料配比重量错误。
为此我方曾多次电话通知贵司、监理、天元公司工作人员来现场,在09年4月6日和4月8日就专门为混凝土问题发函贵司。
而混凝土强度检查必须等留置的混凝土试块28天后通过检测才能知道结果。
在09年春节后复工,我方从去年进场混凝土的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检测报告中发现,有部分试块强度不能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有的不足95%。
我方随即用回弹仪对现场结构进行回弹检测,回填结构出现了多处不合格。
因此我方于09年3月3日发文贵司要求更换厂家,但贵司没有足够重视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问题。
综合上述原因,我方统计了自开工以来所有商品混凝土试块中出现不合格的数据,具体如下:A楼标准养护试块22组、无效10组。
同条件养护试块(600°天)2组无效;B楼标准养护试块15组、无效30组。
同条件养护试块(600°天)2组无效;D楼标准养护试块3组、无效2组。
C楼标准养护试块2组、无效4组。
共计67组。
临沂市文化广场AB楼是临沂市政府重点工程,也是大型的超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的质量关乎主体结构安全。
希望建设单位各位领导认真对待上述问题,并联系混凝土供应单位尽快解决此事!若甲方仍未采取实际行动或更换商品砼供应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有责任方承担!抄送:青岛明珠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收文单位:临沂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发文单位: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临沂图书馆综合楼项目部签收人:签发人:年月日 2009 年 8 月 17 日。
对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认定和处理
对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认定和处理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材料之一,其强度是评估工程品质和安全性的重要标准。
因此,混凝土强度不合格会对建筑工程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正确地认定和处理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情况。
混凝土强度测试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要求,需要进行必要的混凝土强度测试。
混凝土强度测试通常会采用压力试验的方法,即采用压力机对混凝土试件进行压力测试。
混凝土强度通常以标准强度等级(例如C20、C30等)来表示。
在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强度测试应该在浇筑混凝土之前或拆除之前进行,以确保施工质量。
如果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则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对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认定如果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果不达标,需要对其进行认定。
混凝土强度测试结果不达标主要是指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当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要求时,需要进行再测定。
对于再测定结果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认定为混凝土强度不合格。
在进行混凝土强度测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测定时机混凝土强度测试应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
对于早期强度的测定,应在混凝土浇注后恰当的时间后进行,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2. 测定样品混凝土强度测试需要测试混凝土试样。
选择试样的位置、数量和时间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注意保持试样的质量和完整性。
3. 测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测试通常采用压力试验的方法。
根据试样的大小、形状、数量和测试要求等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测试方法。
建议使用标准的测试方法进行测定。
对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处理如果混凝土强度测试认定为不合格,需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具体处理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处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和建筑工程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措施:1. 重新浇筑如果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是由于混凝土配合比、浇筑方式或者材料质量等因素导致,可以考虑重新浇筑混凝土。
关于印发《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一篇:关于印发《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09〕85号关于印发《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各有关单位: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重点。
最近,我局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现浇楼板不同程度存在开裂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现浇混凝土楼板的施工质量管理,预防和控制楼板裂缝,确保现浇楼板承载力和耐久性,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市工程实际,制定了《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裂缝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若干措施楼板施工前裂缝预控1.1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1.2在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的基础上,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楼板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实施。
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主要内容须包括: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技术要求;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包括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掺合料品种与掺量、外加剂品种以及其他现场施工需要的技术参数;模板体系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计算和防止立杆传力应力集中的构造措施;模板周转套数;钢筋位臵、保护层厚度控制; 6 电气线管位臵、多层线管交叉控制; 7 板厚控制; 8 混凝土浇捣控制;混凝土初凝前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 10 混凝土养护方式与时间控制;11 终凝后上人放线时间控制;钢筋、模板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 13 拆模时间控制; 14 其他必要的控制措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的通知-冀建材[2012]28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的通知(冀建材〔2012〕28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试验室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经研究,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试验室提出如下要求,请在此次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和今后的资质审批中认真遵照执行。
一、场地要求专项试验室场地应满足试验要求,并应单独设置标养室(贰级资质不小于60m2、叁级资质不小于30m2)、试配室、水泥室、力学室、留样室和天平室。
企业在申报资质时应按照本企业实际情况绘制平面图,标明各试验室的大小和分布情况。
二、人员要求专项试验室岗位分为试验室主任和试验员。
专项试验室人员应经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从业期间不得同时在2个以上专项试验室兼职。
聘用单位应当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
专项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如下:(一)贰级资质的专项试验室主任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以下3项中任何1项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员不少于8人。
1、建材检测工作经历;2、工程检测工作经历;3、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
(二)叁级资质的专项试验室主任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以上3项中任何1项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员不少于5人。
三、设备要求(一)专项试验室应具备检测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和混凝土的能力,试验用仪器设备应按规定检定合格,具体试验项目和检验仪器设备配备应符合附件要求。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冀建材[2013]4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冀建材〔2013〕4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2012年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全省核查中发现部分混凝土企业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砂、石等原材料存在颗粒级配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近期,央视连续播出有关省份预拌混凝土企业违规使用海砂和风化岩等原材料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报道,给预拌混凝土企业敲响了警钟。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混凝土原材料的采购制度、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使用管理制度、部门岗位责任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采购合同(协议)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存档,同时建立原材料使用台帐,实现原材料质量的可追溯。
二、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原材料进厂的监管,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做好原材料进厂验收记录(包括厂名或产地、品牌规格、数量、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有效期内型式检验报告)。
所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要坚决进行退场处理。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进入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的原材料的监督抽检及验收资料的核查工作,严格履行质量监管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问题的处理方法
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问题的处理方法和规范依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站加强了对混凝土标养试块留置及养护的监督检查力度,搅拌站直接提供标养试块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由于各项目制作试块及养护的水平参差不齐,近期出现了多个项目标养试块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情况;同时,个别项目标养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注1),部分项目个别标号的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
在处理上述问题时,我们积累了不少经验,现将各项目的处理方案和规范依据整理了一下,与各位同事分享探讨,如有谬误及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高层建筑的墙柱构件通常随着楼层的增加会减小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如某项目一到五层柱为C35,六到十层柱为C30,十一层以上柱为C25,梁板统一为C25。
按常规取样的数量要求,C35、C30标号制作的试块分别为5组,应采用非统计法评定混凝土强度,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准值的1.15倍(注2),分别为40.25MPa、34.5MPa,基本上要比设计强度高一个等级,正常情况下较难达到要求,故部分项目出现了所有试块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但强度评定不合格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在监督交底时提醒各项目关注标养混凝土试块的送检数量,某一强度等级的试块不足10组时应适当增加试块组数以到达到用统计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要求。
在处理试块强度不达标、留置数量不足、强度评定不合格等问- 1 -题时,统一按强度评定不合格的原则处理,根据规范要求一般采用回弹法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注3)。
采用回弹法推定某一批次的混凝土强度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个(注4),当检验批构件数量大于30个时,抽样构件数量可适当调整(注5)。
检测报告中应根据规范要求计算现龄期混凝土强度推定値,但当各测区强度换算值离散较大时,应全部按单个构件检测。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的处理原则应当与验收规范中要求的实体结构检测区分开来。
实体结构检测是建立在标养试块强度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对实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的抽样检验。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11.08.22•【字号】石建办[2011]117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石建办〔2011〕117号)各县(市)、区建设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按照《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建筑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石建办〔2011〕177号)要求,自2011年5月17日至6月27日,市建设局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及建筑节能检测中心有关专家组成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组,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有资质的72家(包括分站)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普遍比较稳定,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规章制度齐全,技术资料管理比较规范。
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条件要求,抽检的混凝土试块强度满足要求。
但个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问题较多,经研究对9家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对6家企业通报批评,对6家企业停产整顿,对1家企业吊销资质。
现将这次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通过检查好的方面1、大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比较齐全,操作规程能够按规定挂牌上墙,技术资料管理比较规范;2、企业技术人员及生产设备情况,大部分企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条件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实验室的上岗证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生产设备运转正常。
3、企业专项实验室配置情况,大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技术人员数量能满足资质条件的要求,实验室人员能够做到持证上岗;实验设备基本齐全,并且能够按使用周期进行检定,并按规范标准要求的项目开展相关试验工作;力学室、水泥室、试配室、标养室、办公室及资料室能够单独设置,场地能满足使用要求;部分企业的水泥室、标养室、试配室温湿度控制较好,有环境温湿度记录;部分企业原材料检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报告正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冀建质[2011]699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结果的通报(冀建质〔2011〕699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防止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的通知》(冀建质〔2011〕416号)要求,2011年8月至10月,河北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总站组织了全省范围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并在全省各市县抽取部分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考核验证。
现将能力比对试验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能力比对试验按检测资质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建筑节能检测两大类,其中见证取样检测选用钢材、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三类样品,建筑节能检测选用模塑膨胀聚苯板作为样品。
参加本次能力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共226个。
其中,见证取样检测机构221个,建筑节能检测机构63个。
在所有参加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中,215个见证取样检测机构、63个建筑节能检测机构按期返回了全部样品的检测结果,极少数单位返回部分样品的检测结果。
全省共抽取22个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考核验证,其中见证取样检测机构22个,建筑节能检测机构8个。
本次比对试验,按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GL02)采用稳健统计技术对返回的结果进行统计评定,并引入国家检测中心的检测数据对评定结果进行补充修正,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关于混凝土标养、同养、抗渗试块以及砂浆标养试块留置的一些要求(讨论版)(1)
关于混凝土标养、同养、抗渗试块以及砂浆标养试块留置的一些要求(讨论版)(1)关于混凝土标养、同养、抗渗试块以及砂浆标养试块留置的一些要求(讨论版20140505)申明:本讨论版仅作参考,供大家共同学习与参考,不代表质监部门意见!讨论版未尽事宜请参考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
一、混凝土标养试块:1、养护条件:由现场建立标养室进行标准养护,标养温度为20摄氏度±2℃,相对湿度95%以上(依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第5.2.2条)。
标养室内需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如冷暖两用空调、温湿度计等。
2、养护天数:28-35天(少于28天或多于35天需监督抽检)3、留置数量:①每次浇筑都留(含主体结构、二次构件)②每100m³1组,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每200m³1组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7.4.1条:问题:如何理解“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每200m³1组”?解释:比如连续浇筑1170m³则需留置6组,而不是连续浇筑1000m ³后余下部分每200m³1组,即11组。
问题:假如连续浇筑跨过晚上12点,如何留置?解释:根据规范的理解,应当是正常留置,与时间跨度无关,但根据本区特点以及方便监理及相关单位检查,最好以晚上12点为界线相应留置,同时按照连续浇筑时间连续留置,而不能在同一天内开始浇筑时把一天内试块全部留置好。
4、需要留置的部位:①基础、主体结构(含楼梯)②二次构件(含后浇带)③垫层、管桩填芯、人挖桩、旋挖桩、沉管灌注桩等问题:垫层、管桩填芯、人挖桩、旋挖桩、沉管灌注桩、锚杆注浆试块如何留置?解释:①垫层试块的留置:每单位工程留置1组,若有地库,且面积大适当多留置。
②管桩填芯试块的留置:每单位工程留置1组,同时留置1组同养试块在承台浇筑前提前试压,若桩数较多,适当多留置。
混凝土强度异常不合格处理措施
混凝土强度异常不合格处理措施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材料之一,其强度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有时会发现混凝土强度异常不合格的情况,这给工程质量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必须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对于混凝土强度异常不合格的情况,需要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
可能的原因包括材料质量不达标、施工操作不规范、养护条件不足等等。
针对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一种常见的处理措施是对材料进行更换或改进。
如果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是由于材料质量不达标引起的,应及时更换或改进材料。
例如,如果发现水泥的品质不符合要求,应更换合格的水泥;如果发现骨料掺杂有杂质,应进行筛选或更换其他合格的骨料。
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从而提高混凝土的强度。
另一种处理措施是加强施工操作的规范性。
混凝土的施工操作对于混凝土强度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确保施工操作的规范性。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包括搅拌时间、搅拌方式、浇注方式等。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通过加强施工操作的规范性,可以降低混凝土强度异常不合格的风险。
加强混凝土的养护也是处理混凝土强度异常不合格的重要措施之一。
混凝土在施工后需要经过一定的养护时间才能达到设计强度。
如果养护条件不足,会导致混凝土强度不合格。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包括及时浇水、覆盖保温等措施,保持混凝土的湿润和温度稳定。
通过合理的养护措施,可以提高混凝土的强度,降低强度异常不合格的风险。
除了以上措施,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辅助措施来处理混凝土强度异常不合格的情况。
例如,可以进行混凝土强度的加固处理,采用加固材料或增加钢筋等方式提高混凝土的强度。
同时,可以加强对混凝土强度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另外,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混凝土试块检测不合格处理方案
混凝土试块检测不合格处理方案
针对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的情况,特制订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根据国家、福建省及宁德市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结构实体进行检测。
2、对试块不合格的工程部位,按规范要求,随机抽取点位,进行结构实体回弹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统计分析结构实体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如果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则根据实体回弹检测报告,对该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进行评定。
3、如果经实体回弹检测,相应部位结构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则对该部位混凝土构件,采用实体抽芯检测,如果抽芯检测结果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按实体抽芯检测报告,对该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进行评定。
4、如果实体抽芯检测结果,仍不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则将检测结果报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重新复核验算,确认该工程部位结构是否安全可靠,如能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则请设计单位出具相关书面意见说明,确认该部位结构不做处理;如不能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应请设计单位提供书面整改意见,对该部位结构实体做相应补强加固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7.11•【字号】冀建材[2013]8号•【施行日期】201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材〔2013〕8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预拌混凝土质量的重要性。
预拌混凝土关系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省预拌混凝土年度整治工作要求,做好各阶段整治任务,确保混凝土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二、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
各地要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原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冀建材〔2013〕4号)要求,原材料使用前,必须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原材料拌制混凝土。
工程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质量控制措施,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试块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规范行业市场秩序。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石建办[2010]175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0.11.12
【实施日期】2010.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石建办〔2010〕17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混凝土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目前,我市即将进入冬期施工时期,也是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多发期。
为进一步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和质量隐患,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主体结构安全,现就冬期施工质量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进行冬期施工工作安排,完善冬期施工和生产的各项措施,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冬期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特别要加强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和同条件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试块能够反映出工程使用混凝土的真实质量情
况。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评定及不合格批的处理方法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评定及不合格批的处理方法一、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评定是用来确定混凝土抗压性能的一种方法。
混凝土试块通常是在施工现场采用的,由混凝土混合料制备而成,然后经过养护和试验测定抗压强度。
抗压强度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混凝土能够承受的最大压力。
一般来说,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是由试验结果得出的,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测定。
1.样品制备:从混凝土现场中采集样品,制备成试块。
2.养护:样品制备完成后,需要进行养护,保证其正常硬化和成长过程。
养护时间一般为28天。
3.试验:养护完成后,对试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试验应在规定条件下进行,例如在规定的试验室温度、湿度、负荷速率等条件下进行。
4.计算:根据试验结果计算抗压强度,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评定。
如果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即被评定为不合格批,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不合格批的处理方法:1.进行进一步检测:如果一个批次的试块抗压强度有异于常规的情况,可以通过进一步检测来确定是否存在问题。
例如,可以对同一批次的其他试块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为个别试块的问题。
2.重新制备试块:如果一些批次的试块整体抗压强度都不符合标准要求,需要进行重新制备试块。
可以在施工现场重新采集混凝土样品,制备新的试块,并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养护和试验。
3.考虑混凝土配方的调整:如果多个批次的试块抗压强度都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是混凝土配方存在问题。
可以考虑对混凝土配方进行调整,以提高抗压强度。
4.检查施工工艺:如果多个批次的试块抗压强度都不符合标准要求,还需要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问题。
可能是施工操作不当或养护不足导致的抗压强度不达标。
需要找出问题所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总结: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评定及不合格批的处理方法是用来确定混凝土抗压性能和处理不合格批次的一系列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合理采样、制备试块、养护和试验可以得到准确的抗压强度评定结果。
监理通知单(关于混凝土实体强度回弹局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通知)
事由:关于混凝土实体强度回弹局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通知
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规定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我方监理人员在对混凝土实体强度的每周例行抽查中发现墙柱、梁板混凝土局部不符合设计要求,该批次混凝土由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施工时间为8月22日,检查时间为10月10日,龄期为49天,设计强度为C30,其中墙柱共检查10个测区,强度推定值为25.5,为设计强度的85%,其他部位强度均在设计值的90%以上,墙柱10个测区平均强度为28.32,达到设计强度的94.4%;梁板共检查10个测区,强度推定值为26,为设计强度的86.6%,其他部位强度均在设计值的90%以上,梁板10个测区平均强度为28.67,达到设计强度的95.6%。
抄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现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本项目混凝土强度进行自查,尤其是同一批次施工的混凝土应全数回弹,同时查明目前砼强度偏低的原因,回弹结果上报业主、设计、监理和质监单位,然后根据回弹结果和设计单位意见确定最终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将相关情况报本项目质监员。
特此通知。
附件:《周混凝土检查情况表》复印件
建筑项目中砼强度等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原因及预防措施
建筑项目中砼强度等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原因及预防措施建筑项目中砼强度等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原因主要包括原材料质量不达标、配合比设计不当、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格等方面。
为了预防砼强度等级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发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包括水泥、砂、石、水等。
水泥应选用质量稳定、强度等级符合要求的产品,砂石骨料应满足粒径、级配和洁净度等要求。
禁止使用质量不稳定、强度等级不达标的水泥和砂石骨料。
2.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砼配合比设计,确保砼的强度、耐久性等指标符合要求。
同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环境条件,对砼配合比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提高砼的综合性能。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砼搅拌、运输、浇筑、养护等环节。
在砼搅拌过程中,应保证各种原材料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在砼运输过程中,应防止砼离析、泌水等现象;在砼浇筑过程中,应确保浇筑密实,不出现漏振、过振等现象;在砼养护过程中,应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防止砼出现干缩裂缝等问题。
4.加强砼的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砼的抗压强度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在砼浇筑前、浇筑后、养护后等关键节点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出现强度不足的砼结构物,应进行加固处理或返工重建。
在加固处理前,应对强度不足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原因。
加固处理可以采用加固补强、增大截面等方法,返工重建应重新进行设计和施工。
通过以上预防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砼强度等级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发生,提高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材〔2014〕12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材〔2014〕12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促进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广泛应用,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资源有效利用,根据《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总体部署,现就做好全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逐步推进预拌砂浆在全省建筑工程中使用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要认真落实“禁现”政策规定,预拌砂浆使用应按照主城区向外辐射的原则逐步推开,2015年底实现城市规划区内全覆盖。
各市应明确预拌砂浆使用管理部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我厅备案。
二、建立预拌砂浆工程使用信用档案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预拌砂浆使用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预拌砂浆首次用于建筑工程的,生产企业应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使用单位应从《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使用备案名录》中选用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
三、落实预拌砂浆使用管理工作责任各有关机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形成合力。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将预拌砂浆使用情况作为质量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大日常抽检频次,确保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将使用预拌砂浆作为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内容,严禁工地堆放用于现场搅拌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及时收集预拌砂浆的价格信息,定期更新指导价格;招投标管理机构应要求招标人将使用预拌砂浆列入招标文件,并对备案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混凝土强度不合格回复住建局报告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报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我司承建**(一期)4-9号楼主体总承包工程,本项目使用同一施工班组及同一施工工艺。
因在浇筑该项目6栋3楼时正值市场混凝土供应紧缺,原混凝土供应商暂时无法提供混凝土,为保证项目工期正常推进,我司临时由深圳市**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深圳市**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供应该批次混凝土。
6栋3楼于2018年10月10日浇筑完成,我司分别于2018年11月8日、2019年1月3日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抽芯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均显示该批次混凝土部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C30强度等级,少量结构柱强度等级只有C10、C15。
对结构安全已构成重大隐患,我司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三步处置方案:一、首先为了彻底摸清该批次混凝土的质量现状,于2019年3月27日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一起见证下再次对6栋3层全部62根结构柱进行抽芯检测。
检测结果如下:C30强度等级9根、C25强度等级16根、C20强度等级17根、C15强度等级19根、C10强度等级1根(此检测结果已事实通报**公司),以及现场混凝土内发现红砖碎屑,陈旧的砼碎屑等。
本项目除6栋3层外,其他批次混凝土检测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
根据以上检测结果,及国家相关规定,均可判定此批次混凝土抗压强度不足,已构成重大质量事故。
二、其次事故发生后对我司信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导致工期严重拖延,贵局也对本项目混凝土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为妥善处置该事故,在与**、**公司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我司已按相关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公司进行加固,现该项目已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三、最后本着对国家及社会负责的态度,我司强烈建议贵局相关部门对**、**公司启动调查,追踪这两家公司在同时期供应混凝土的其他项目是否存在相关安全隐患。
以确保日后不会出现类似质量事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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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混凝土试块强度不满足评定要求处理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石家庄市建设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
为了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确保混凝土工程质量,规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单位发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满足评定要求时,应按规定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对该检验批混凝土强度进行结构检测。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施工单位对试验结果和检测结果产生歧义,检测机构不得承担自身发现不满足评定要求混凝土试块的结构检测。
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混凝土强度检验批评定的检查,当检验批不满足评定要求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该检验批混凝土强度进行结构检测,检测报告存入监理资料。
三、因混凝土试块强度不满足评定要求,进行结构检测时由施工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当检测结果满足要求时,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时,由施工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如需加固补强,其费用也由责任方承担,并将加固补强方案及结果报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低于最小强度要求和无效的混凝土试块,检测机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在3
天内向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请有关企业加强对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做、养护管理、避免因管理缺失造成混凝土试块强度避免不达标。
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轩标养室(箱)以保证混凝土试块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