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十】模拟试题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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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十)模拟试题与答案
案例1
某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将某商品住宅发包给某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有关施工合同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品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5栋砖混结构住宅楼,每栋建筑面积为3150m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砖混结构住宅楼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7年5月9日。
竣工日期:2007年10月9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7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某国际质量标准(我国现行强制性标准未对该国际质量标准作规定)。
(5)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万捌仟元整(¥566.8万元)。
(6)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同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请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3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⑤装修工程为1年。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①工程预付款:在开工之日后3个月内,根据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预付款。根据实际情况,预付款可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
②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四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5%。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甲方资金迟延到位1个月以上,逾期罚息按每日15%计算。
2.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
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体合同价款:
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566.8万元)。
1. 上述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答案:该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即该施工合同总日历天数为153天。
(2)工程建设中,施工质量应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应该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3)合同总价应为人民币伍佰陆拾万捌仟元整。在合同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遵照以文字数额为准的解释惯例。
(4)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部分条款不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请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⑤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5)甲方承诺的工程预付款支付期限和方式不妥。预付款制度的本意是预先付给乙方必要的工程款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故此,甲方应按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时间和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开工后可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扣款办法陆续扣回。而工程进度款则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
(6)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逾期罚息数额不妥。逾期罚息针对违约而设,应以实际损失为基本计算依据,如果该罚息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则过高部分不应予以支持。至于逾期给付的实际损失的计算,因为款项拥有不同于其他合同标的的显著特点,一般应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2. 合同如有争议,应如何解决?
答案:甲乙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拥有相应的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
解答:] 本案例主要考察考生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合同条款的熟悉和一些合同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了解。
3. 上述施工合同条款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有,应如何解释?简述施工合同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答案: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总价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合同总价规定不符。应该按照合同协议书中的人民币伍佰陆拾陆万捌仟元整确认合同总价。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筑工程所涉及的合同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一般来讲,各个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生冲突时,上述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为从前至后效力依次降低。也就是说,合同协议书拥有最高的效力,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的效力层级最低。
案例2
某国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筹备在原厂房旁扩建并安装一条现代化生产线,详细设计已完成,技术资料齐备,相应手续基本齐全。为便于管理设备和提高生产效率,经论证,将原生产线的2台主要关键设备更新成与新建生产线相同型号设备是较好的方案,只是一些细节尚需详细设计。该项目设备为专用设备,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制造。扩建厂房为钢结构,设备安装请求二级以上资质。该项目总概算3000万元,企业自筹1500万元,其余贷款,现正与××银行商谈贷款事宜,并委托D项目管理公司代理招标采购。
1. 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哪些前提?该项目可否开始招标?
答案: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应具备以下五个前提:
(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该履行审批手续的,已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该履行核准手续的,已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该项目暂时还不能招标,因为其资金尚未落实,待与银行商谈贷款有结果后才符合招标前提。
2. 如果新技术与原技术均为同一厂商,可否直接与该厂商进行谈判,将其视为单一来源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答案:该项目设备为专用设备,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制造,如果生产厂家超过3家,经批准也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如果只有一个厂家生产或响应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邀请的对象只有一家时,经批准也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新技术与原技术均为同一厂商不能构成采用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