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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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制一、制度目的声像档案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信息资源,具有保留历史记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声誉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公司声像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办公室是声像档案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声像档案,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保密工作。

2. 档案管理要坚持科学化、规范化、便捷化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 档案管理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遵循档案管理的规程和规范。

4. 档案管理要遵循出入库登记、借阅登记和销毁处置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档案管理要突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具体规定1. 档案收集和整理(1)公司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声像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档案收集和整理要注意准确记录档案的名称、起止日期、制作单位和责任人等详细信息。

(3)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注重分类和目录的建立,方便档案的检索和使用。

2. 档案保存(1)档案的保存要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档案的保存地点要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档案的保存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3)档案的保存时间要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需要进行合理分级,定期进行档案的鉴定和更新。

3. 档案出借和借阅(1)档案出借和借阅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必须履行出借和借阅登记手续。

(2)档案出借和借阅要注意保护档案的安全,确保档案的完整和保密。

(3)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可由责任人批准延长。

4. 档案销毁和处置(1)档案销毁必须经过公司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销毁和彻底销毁。

(3)档案销毁后,必须做好销毁登记和备案,以备查阅和追溯。

五、责任与承诺1. 办公室负责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记录历史、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二)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声像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保证声像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五)服务性原则: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全面地收集声像档案。

(二)明确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内容和标准。

(三)建立健全声像档案收集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型、内容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二)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建立目录索引。

(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六条声像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完整、准确、安全。

(二)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三)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及时、准确地移交到档案部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保管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设施和条件。

(二)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三)定期对声像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完好。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声像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保管要求,合理确定声像档案的利用范围。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院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法院内部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多媒体等形式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安全保管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五)服务审判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法院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工作;(四)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修复、保护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统计、报告和利用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安全工作;(七)负责声像档案的咨询、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收集内容应涵盖法院工作各个方面的声像资料;(二)准确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收集工作应与法院工作同步进行;(四)合规性原则:收集的声像资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工作要求。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系统性原则:整理工作应保持声像档案的系统性;(二)准确性原则:整理内容应准确无误;(三)规范性原则:整理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标准;(四)安全性原则:整理过程中应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整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声像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二)编写声像档案目录;(三)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四)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和存储。

第四章声像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九条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在保管过程中的安全;(二)保密性原则:保护声像档案的保密性;(三)完整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四)可追溯性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可追溯性。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

XX有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像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声像档案,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公司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开发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以磁性材料或感光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要记录方式的各种照片、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芯片以及相关说明文字等材料。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单位应在声像档案整理完毕后及时向公司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四条公司声像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一)上级领导到公司视察工作或从事其他调研工作活动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二)外宾访问公司或在公司讲演期间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三)公司举行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四)公司期间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五)公司在涉外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六)公司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竞赛等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七)公司重大科技发明,荣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八)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知名人士在公司考察、表演及从事其他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九)公司专家、学者参加国内外重大学术活动和被授予重要荣誉称号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公司荣获省级以上机关(单位)授予或颁发的证书、奖品、奖杯、奖旗等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一)公司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二)记录公司重大工程的基地原貌、建设过程以及竣工验收所形成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像带。

(十三)记录对公司具有重要历史意义建筑物、名胜古迹的照片和录像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档案馆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声像档案工作的决策、实施和监督负总责。

2. 档案馆副馆长协助馆长负责声像档案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3.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工作。

4. 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声像档案的收集1. 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历史事件、人物事迹、科研成果、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

2. 收集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具有保存价值。

3. 声像档案的收集方式包括:主动收集、委托收集、接收捐赠、交换等。

四、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分类、编目、登记、编制检索工具等。

3.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使用规范的分类方法和编目规则。

五、声像档案的归档1. 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利用需求进行。

2. 归档声像档案时,应确保其完整、准确、安全。

3. 归档声像档案应填写归档目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声像档案的长期保存。

2. 声像档案的保管环境应符合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

3. 声像档案的保管设施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七、声像档案的鉴定1. 声像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确保声像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鉴定声像档案时,应遵循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标准和方法。

3. 鉴定结果应填写鉴定记录,并经声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

八、声像档案的销毁1. 声像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2. 销毁声像档案前,应经档案馆馆长批准,并报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档案馆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反映档案馆工作、活动、成果的声像资料;(2)重要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的声像资料;(3)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4)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时间: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归档;如有特殊情况,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3. 收集要求: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影片等声像资料及其文字说明应齐全,归档时应进行编号、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三、声像档案的保管与维护1. 保管条件: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潮、防尘、防虫、防磁、防霉等设施,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2. 维护措施: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破损、变质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复制。

3. 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声像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四、声像档案的利用与提供1. 利用原则:档案馆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便民的原则。

2. 利用方式:声像档案的利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查阅: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查阅声像档案,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2)复制:档案馆内部工作人员或外部用户需复制声像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支付复制费用;(3)展览:档案馆举办展览活动,需利用声像档案,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

3. 提供服务:档案馆应积极提供声像档案的查询、复制、展览等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

五、监督与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档案管理部门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工程声像档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声像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要求提供、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声像档案。

3.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声像档案的收集(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声像档案。

(2)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日志、会议纪要、验收报告、检测报告、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施工过程照片、视频等。

2. 声像档案的整理(1)声像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声像档案应标注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形成时间、档案来源等信息。

(3)声像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五、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声像档案的保管(1)声像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措施。

(2)声像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声像档案的利用(1)声像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2)利用声像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声像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声像档案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传。

六、奖惩1. 对在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声像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声像档案管理规定声像档案直观地记录了事物的原貌,是文字记录的补充,与文字材料一样是单位档案的组成部分。

为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医院工作活动中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1、上级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或检查时形成的声像材料;2、本单位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3、本单位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材料;4、本单位为进行各类宣传教育而拍摄、录制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5、本单位重大事件、事故、异常现象拍摄的声像材料;6、与其它载体有密切联系的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声像材料。

二、归档要求1、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

2、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并加必要的说明。

3、照片材料必须影像相符,由底片、照片、文字说明三部分构成。

说明部分包括: ①事由:指照片影像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 ②时间:指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拍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③地点:指被摄物所在的具体地点; ④人物:指照片影像上主要人物、姓名、身份; ⑤背景:指对揭示照片影像主题具有一定作用的背景: ⑥摄影者:指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以上要求文字简洁,语言通顺,一般不超过200 字。

并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元编写说明,如一组(若干张)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加总说明。

凡加总说明的照片分别写简要的分说明并注※号。

说明采用横写格式,并要分段书写;单张照片说明在照片正下方书写,也可在照片的右侧或左侧写;总说明在第一张照片的上方书写;大照片的说明可另纸书写与照片一同保存;反转底片说明应在插袋式芯页上书写。

4、录音带、录像带,须注明当事人姓名、事由、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录制人、盘数及带长、型号、编号及保管期限等内容。

5、声像材料的说明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钢笔书写。

6、声像材料的归档时间须按声像材料形成特点,由主办部门或经办人及时整理归档。

三、声像材料的整理1、必须保持声像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以一张(盒、盘)或一组密不可分的材料为一个保管单位(案卷)。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声像档案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声像档案的界定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本单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历史记录。

三、声像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1. 设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监督工作。

2. 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声像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开展声像档案的利用工作,提供查阅、复制等服务。

(4)加强声像档案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声像档案的收集1. 收集范围:(1)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4)涉及本单位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单位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2. 收集要求:(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2)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单位应负责追回。

五、声像档案的整理1. 声像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整理;(2)保持声像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3)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声像档案的整理方法:(1)分类: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编制分类目录;(2)编号: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编号,编制编号目录;(3)装订:将声像档案按类别、时间、内容等特征进行装订,编制装订目录。

六、声像档案的保管1. 声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声像档案的特点,采取适宜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2)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等工作。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声像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音频、视频资料,包括数码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实现声像档案的的科学管理、规范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声像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声像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声像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声像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负责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三)负责声像档案的保管和维护,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完整;(四)负责声像档案的查询、利用和统计工作;(五)负责声像档案的销毁工作;(六)负责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形成的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收集与归档第八条企业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企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录音、录像资料;(二)企业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三)企业内部培训、教育、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四)企业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资料。

第九条企业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声像档案应按照形成时间、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二)声像档案应采用数码格式,确保清晰、准确、完整;(三)声像档案应附有文字说明,包括声像档案的名称、形成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简介等;(四)声像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五)声像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归档。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工程声像档案,包括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过程中的声像资料。

第三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资料应完整、系统,不得遗漏重要内容。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四)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中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设立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工程声像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工程声像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三)对档案进行保管、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对档案进行开发利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科研提供信息服务;(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设计、验收等环节的声像资料;(二)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书面文件;(三)工程变更、洽商、会议纪要等资料;(四)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声像资料。

第八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整理。

第九条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三)编制档案目录、索引;(四)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馆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馆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声像档案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声像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三)安全第一:确保声像档案的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四)服务至上: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收集范围:(一)反映本馆业务活动的声像资料,如会议、培训、展览、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反映本馆历史沿革的声像资料,如成立庆典、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等。

(三)反映本馆工作成果的声像资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反映本馆工作人员风采的声像资料,如个人照片、工作场景等。

第五条收集方法:(一)主动收集: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收集与本馆业务、历史、成果、人员等相关的声像资料。

(二)被动收集:对捐赠、移交、交换等途径获得的声像资料,进行接收和登记。

第六条整理要求:(一)分类整理:根据声像档案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便于查找和利用。

(二)编号登记:对收集到的声像档案进行编号,建立登记台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著录标引:对声像档案进行详细著录,包括档案名称、作者、时间、载体、格式等,便于检索。

第三章保管与保护第七条保管要求:(一)存放条件:声像档案存放于通风、干燥、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库房。

(二)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维护声像档案保管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八条保护措施:(一)技术保护:采用数字技术,对声像档案进行备份、加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

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细则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声像载体档案管理旨在规范和保护音频、视频等声像载体资料的合法权益,实现信息的有序管理和高效利用。

声像载体档案是重要的历史文化记录和研究资料,对于保留历史记忆、传承文化传统、促进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法律原则:依法规范声像载体档案的管理,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2.完整原则:保证声像载体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损毁档案资料。

3.有序原则:建立科学的分类、编目和存档体系,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4.保密原则:保护涉密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严格控制档案的查看和使用。

5.利用原则:积极推动声像载体档案的利用,促进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承。

三、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1.档案资源的采集和整理:建立声像载体档案的采集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材料。

2.分类与编目:根据声像载体档案的特点和内容,建立相应的分类和编目方案,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3.存储与保管:建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和条件,确保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4.借阅与使用:设立借阅和使用制度,依法管理声像载体档案的查阅和使用,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5.档案转移与继承:对于需要转移的声像载体档案,制定相应的档案转移方案,确保档案的继承和保存。

6.考古与修复:针对年久失修或损坏的声像载体档案,进行考古和修复工作,使其能够继续使用和传承。

四、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载体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包括采集、整理、编目、存储、借阅等工作。

2.安全保密部门:负责涉密声像载体档案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机密性。

3.档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声像载体档案的申请、借阅和使用进行审查和批准,保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4.考古修复专家组:负责声像载体档案的考古和修复工作,保留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阅读性。

5.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声像载体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声像档案管理行为,保护声像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声像档案应当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利用,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第四条声像档案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都有声像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应当积极参与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采集第六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不得删除、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混淆档案信息;(二)完整保存,确保声音、图像等原始信息不受损失;(三)保护个人隐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四)合法合规,依法取得音像制品制作与销售许可证,遵守版权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声像档案的采集方式可以包括录音、拍摄、摄像等,采集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八条声像档案的采集应当记录采集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台账和索引。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分类整理原则,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整理工作。

第十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整理、清点、分类、加工等工作。

第十一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四章档案保存第十二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可靠,确保声像档案不受损失、灭失或泄露;(二)定期备份,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三)涉密档案要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四)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保存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声像档案的保存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包括存储介质、设备、环境等的保证和维护。

第十四条声像档案应当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声像档案的备份应当定期进行,并建立备份记录和索引。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六条声像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严禁未经授权和非法传播、使用、篡改档案信息。

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及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声像档案(录音、录像、照片等)和实物档案(文物、实物资料等)。

第三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类管理原则;(三)安全保管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五)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四)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单位工作、活动中的声像及实物资料;(二)反映单位历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声像及实物资料;(三)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声像及实物资料。

第八条收集声像及实物档案时,应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准确;(二)声像清晰、完整;(三)实物完好、无损;(四)具备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九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分类;(二)按档案类别、规格、型号等分组;(三)保持档案的原始顺序;(四)标注档案编号、名称、页数等。

第四章保管与维护第十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选择适宜的库房,确保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盗;(二)使用专用设备存放声像及实物档案;(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破损、老化、霉变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

第十一条声像及实物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声像及实物档案进行保养;(二)使用适宜的包装材料,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对声像及实物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四)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

2024年声像档案管理制度(4篇)目录第1篇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第2篇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第3篇医院声像档案管理细则范例第4篇声像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学校声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4声像档案是指以声音和形象为表现形式的档案。

声像档案包括在本单位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影片、照片、录音带、像带等声像文件材料,是本单位活动的真实纪录,具有重要的凭证、参考价值,特制定本规定。

一、声像档案应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带等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均应及时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二、向档案室移交的照片,应包括底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等。

三、向档案室移交的录像带、录音带应是原版,并在录像带、录音带上写上文字说明。

四、声像档案应按规定整理与编目,便于查找和统计。

五、档案库房必须做到六防,便于声像档案的保管。

六、因工作需要查询和利用声像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某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公司声像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第四条收集范围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2.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从事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声像档案。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带、磁盘等不同载体,以影像、声音为记录手段的档案资料。

第四条国家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三)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四)创新管理,推动声像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指导和监督全国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声像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声像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声像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四)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声像档案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声像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收集声像档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二)及时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准确;(三)科学分类,确保声像档案的系统;(四)依法收集,确保声像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声像档案的类型、载体、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二)对声像档案进行编号、编目、著录;(三)编制声像档案目录、索引、检索工具;(四)对声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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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像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声像档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其他企业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5、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档案室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室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

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

2、接收原版、原件,特殊情况下也可接收复制件。

3、声像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底片、原件与影像、复制品要一致。

第七条声像档案资料的征集。

档案室有责任随时征集重要的声像资料。

第八条声像档案费用的报销。

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凡按本规定第四条形成声像档案的费用,只要将档案资料按要求向档案室归档,经档案室认可,财务部门就可以给予报销费用。

第三章声像档案的整理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条分类、编号
1、照片档案按年代、问题分类。

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编号,同时填写其底片号。

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

其格式为:卷宗号—流水号。

2、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问题分类,按内容编号。

同一内容分录几盘
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3、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相联系的参照号。

格式为:(档案形态)档号/ (档案形态)
档号。

第十一条保管期限。

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程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二条文字说明的编写
1、文字说明的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
等。

2、编写文字说明的要求:
(1)准确揭示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2)照片按自然张(内容相近的亦可以若干张)编写文字说明。

(3)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案卷编写文字说明。

一组声像资料联系密切的应加文字说明。

(4)文字简洁、语言通顺。

(5)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十三条编制格式
1、 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

其格式为: 照片 / 底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制时间 —摄制者。

2、 录音带、 录像带、 摄像带的编制格式: 在盒套上标注页码, 然后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四条 案卷要求
1、 将具有共同主题内容的若干份声像资料组成案卷,集中编制。

2、 照片、 底片以自然张为单元填写卷内目录。

3、 卷内备考表,用于说明卷内声像材料的整理、 变动情况。

第四章 声像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十六条 保管条件。

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 13 C 〜15 C 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35%〜45%之间;照片库温应保持在 14 C 〜24 C 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37、5% 67、5%之间;录音、 录像带库温应保持在 18 C 〜24 C 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0% 60% 之间。

第十七条 底片册、 录音、 录像带、 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 30 奥斯特以上的磁 场,磁场盒与盒的间距不小于 3 毫米,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十八条 对库存的照片档案,要半年检查一次。

第十九条 归档保存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 抽出、 清洗、 销磁和涂改。

销毁 声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部门同意,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造册。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声像档案统计制度, 做好声像档案收进、 移出、 库存数量、 保管情况、 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的统计工作。

第五章 声像档案的开发利用
利用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
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十二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
利用范围。

第二十三条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需要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
有关规定办理。

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企业,档案馆只收取
保管费。

第二十四条声像档案的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

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

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

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企业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部门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存的声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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