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部性问题解决方案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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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部性问题解决方案的

比较研究

【摘要】外部性问题是一个长久引人关注的问题,对于此问题,庇古和科斯分别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庇古主要依靠政府干预,提出了“庇古税”,而科斯则主要依靠市场运作,提出了“科斯定理”。然而他们的理论也不是完全的对立,虽然侧重点不同,但都需要政府和市场的配合。本文通过对二者进行了初步的比较,给出了一个简单的评价。

【关键字】外部性庇古科斯

一、外部性的含义

1 外部性的定义

外部性(Externalities)一词,在经济学文献中有时又被称为“外部效应(ExternalEffects)”或“外部经济(External Economies)”,国内有的学者将其翻译为“外在经济”或“外在性”。关于外部性概念的内涵,自从其产生以来就存在诸多争议。但是,由于外部性问题在经济学体系中所处的独特地位,一个世纪以来,许多经济学家都曾从不同角度对外部性概念的内涵进行过探讨。

新古典学派,又称剑桥学派创始人马歇尔在 1890 年出版的经典著作《经济学原理》中首次提出并论述了外部经济概念,其学生庇古则在 1920 年发表的《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外部性理论。在庇古之后,鲍默尔、萨缪尔森、史普博、布坎南、斯蒂格利茨等著名经济学家都对外部性问题做出了精辟的分析。当前,在经济学教科书中较为流行的关于外部性概念的定义,均来自布坎南等人的论述。1962 年,布坎南(Buchanan)和斯塔布尔宾(Stubblebine)给外部性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只要某人的效用函数或某厂商的生产函数所包含的某些变量在另一个人或厂商的控制之下,就表明该经济中存在外部性。该定义用数学语言较为准确地描述了外部性行为的基本特征,因此成为后继经济学家研究外部性问题的基本工具之一。

2 外部性的内涵

从布坎南等人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外部性概念包含三个基本要点:

第一,经济主体之间的外部性影响是直接的,而不是间接的。也就是说,这种影响不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以市场交易的方式施加的。如果没有这个限定,那外部性概念就过于宽泛。因为每个经济主体的利益总会受到来自价格变动的影响,而这种价格变动无疑是由其他主体的行为造成的。因此,外部性是市场交易机制之外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外部性有正也有负。从外部性的发生主体来看,其行为可能对他人带来未获补偿的效用或产量的损失,也可能带来未付报酬的效用或产量的增加。前者即为负外部性,或称外部不经济,后者则为正外部性,或称外部经济。

第三,外部性会出现在消费领域,也会出现在生产领域。也就是说,外部性影响的承受者可能是厂商,也可能是消费者。

总而言之,外部性是一个内涵丰富,富有研究价值的重要概念。外部性理论不仅涉及到我国现实的人口、生态、环境问题,而且涉及到公共产品的效率和制度安排问题,因此,开展外部性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外部性的解决办法

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基本思路就是让外部性内部化(internalize the externalities),即通过制度安排经济主体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或社会成本,转为私人收益或私人成本,是技术上的外部性转为金钱上的外部性,在某种程度上强制实现原来并不存在的货币转让。

1 庇古关于外部性的解决方案

最早进行外部性治理方案研究的是庇古,其在代表性著作《福利经济学》中首次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外部性问题,提出对正外部性行为进行补贴,而对负外部性行为进行征税或收费。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以对增进世界或一个国家经济福利为研究对象,认为增加国民收入和调节收入差距可以有效地推进社会的福利。在探讨增加国民收入的手段时,他提出,要增加国民收入就必须增加社会产量;而要增加社会产量就必须实现社会生产资源的最优配置;而要实现社会生产资源最优配置就必须确保

边际社会净产量价值与边际私人净产量价值相等。但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市场下,由于利己主义的驱动,对私人有利的投资行为不一定有利于社会,而对社会有利的投资行为不一定有利于投资者私人,即边际社会净产量与边际私人净产量总是背离的,所以单靠自由竞争并不能使国民收入最大化,需要国家进行干预。他还指出,对边际社会净产量大于边际私人净产量的,给予私人以补贴,鼓励多生产;对于边际私人净产量大于边际社会净产量,予以征税,从而限制其生产。通过征税和补贴,促使经济资源从边际私人净产量大的地方转移到边际私人净产量小的地方,以减少边际私人净产量与边际社会净产量之间的差距,从而使社会经济总福利增加。虽然庇古没有明确提出外部性这一概念,但在他的著作里对外部性的干预给出了自己的思路,即正外部性行为给予补贴,而负外部性行为予以征税,而征税额或补贴额正好等于边际私人净产量价值与边际社会净产量价值之间的差额,这个税额就是“庇古税”.

庇古税对外部的不经济有矫正性的功效。它通过税收的方式对生产和消费中的外部成本进行矫正。使产量和价格在效率的标准上达到均衡,矫正的边际私人成本,使企业认识到在社会层面上的成本。所以又名“矫正性税收”。而作为矫正性税收的另一角度的优势在于,它很好的避免了税收的扭曲性效应。比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过高时,人们会以闲暇替代,有奖懒罚勤的副作用,相反,庇古税正是对外部不经济调整为经济,是修正性的,在初衷上就避免了扭曲效应。

2 科斯对外部性的解决方案

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其对外部性问题的阐述主要体现在1960 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这篇论文以庇古税为理论背景,可以说是在对庇古理论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科斯认为,解决外部性的关键是明确界定产权,他的主要思想被总结为著名的“科斯定理”。科斯第一定理:假如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权力的初始配置状况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科斯第二定理: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权利的初始配置影响效率,应尽量减少交易成本;科斯第三定理: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如果政府可以直接选择最优的产权安排,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是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即政府通过较为准确的界定初始权利,将优于私人之间通过交易来纠正权利的初始配置,这正是科斯第三定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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