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与道义
功利论、道义论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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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论、道义论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摘要】本文将探讨功利论、道义论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这三种不同的伦理观。
功利论强调行动的结果和社会利益,认为道德行为应该追求最大化的利益。
接着,道义论强调行为的道德性质和理由,认为道德行为应当遵循道德规范和原则。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社会的阶级斗争和人类解放,认为道德观念是受到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影响的。
通过对这三种伦理观的分析和比较,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对于个体和社会的意义和影响。
最终,本文将总结这些不同伦理观的特点和局限性,以及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发展。
【关键词】功利论、道义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引言、结论。
1. 引言1.1 引言伦理学是研究人类行为规范和价值观的学科,包括功利论、道义论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等不同的理论流派。
这些理论流派对于人们如何应对道德困境,以及如何建立一个公正和合理的社会秩序提供了不同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功利论认为道德的基础在于追求最大程度的幸福或利益,通过权衡利弊来决定行为的合理性。
而道义论则强调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念的重要性,认为人们应该根据道义规范来判断行为的对错。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则从社会阶级和生产关系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人类行为和道德观念的根源,强调了社会的历史和经济条件对于道德规范的塑造和形成的影响。
本文将分析比较功利论、道义论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优缺点,探讨它们在解决道德问题和建立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希望通过对这些不同理论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类道德观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2. 正文2.1 功利论功利论是一种以功利最大化为基础的伦理学理论。
其核心思想是认为人们的行为应当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即追求最大的幸福或快乐,同时最小化痛苦或不快乐。
功利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贝塞尔,他认为人类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为的结果来评判好坏,只有通过实践和经验,才能确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
功利论强调实用性和效用性,主张追求个人或社会的最大利益。
第2章 道德冲突:道义论与功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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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是目的论 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理论派别, 一般认为,其代表人物是十八、 十九世纪的英国哲学家边沁 (Jeremy Bentham, 1748-1832)和 密尔(John S. Mill, 1806-1873,也 译作“穆勒”)。
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增进 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原 则是评价一切行为的道德价值 的最终的尺度,因而是一切道 德行为的最终动机。
边沁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是个人效用 或个人利益,其依据是一个明白浅显的 心理学事实,即:人的一切行为的基本 动机是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既然社会 是由个人组成的,并且我们重视每一个 人的利益,那么自然可以得出,就社会 范围而言,我们应当增进最多数人的最 大利益。
边沁试图把人的快乐或不快加以定量 化,从而把伦理学改造成为科学。但是 他的这一努力一般公认是不成功的,一 个明显的事实是,快乐是多种多样的, 对于不同种类的快乐无法加以定量的比 较,并且不同的人对快乐与不快的感觉 也是不尽相同甚至很不相同的,几乎不 可能找到一个公共的和客观的衡量标准。
于是我们再问,为什么应该把自 我牺牲等美德作为个人幸福呢? 密尔回答说,因为自我牺牲等美 德能够促进社会利益。这样就回 到了一开始的问题:一个人为什 么应该以促进社会利益即增进最
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的?
显然,密尔的辩护是一个循环论证, 因而是无效的。用康德学派的话说, 即使在密尔那种复杂的功利主义体 系中,也没有在欲望和义务、 “是” 与“应该”之间建立一座逻辑的桥 梁功利主义在很大程 度上已经包含了道义论的成分,
因为它已承认道德准则对于行
为功利的相对独立性。可以说,
在做道德判断时综合考虑准则
功利和行为功利,相当于,将
功利主义与道义主义由分趋合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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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定 学 院 学 报
J 0URNAL OF BAODI NG UNI VERSI TY
S p,0 9 e. 0 2 V 1 2 No o. . 2 5
第2 2卷第 5期
功利主义与道义主义 由分趋合浅议
于 璐
( 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山东 主义 也称 功 利 论 , 以行 为 功 效 或利 益 作 是 为评 价标 准 的道德 学说 。 从广 义 上看 , 功利 主义 着 重 强调 功 用价 值 , 寻 求行 为 结果 的幸 福作 为 人类 活 将 动 的根本 归 宿 。 利主 义之 路 可 上溯 到 古希 腊 哲 学 功 家 伊壁 鸠鲁 , 的思 想 中蕴含 了 “ 益 为上 ” 他 利 的成 分 , 提 出人 生最 大 的善 来 自于快 乐 ,求乐 避 苦 ”是人 的 “ 本 性 和最 大 利益 。 这 一 思想 上 升 为理 论 的学 者 是 将 1 世 纪法 国的启 蒙思 想家 爱 尔维 修 , 试 图建 立 基 8 他 于人 性论 的道德 学 说 。 马克思 将其 主要 因素概括 为 : “ 感性 的 印象 和 自私 的欲 望 、 享乐 和正 确理解 的个 人 利益 , 整个 道 德 的基 础 。 类 智 力 的 天然 平 等 、 是 人 理 性 的进 步和 工业 的进 步 的一致 ,人 的天 性 的善 良和
根源 在于 其 “ 乐避 苦 ” 趋 的本 性 , 张从 人 的感 觉经 主
验 出发 确 立 道 德 理 论 , 实 现 “ 大 多 数 人 的最 大 以 最 幸福” 为伦 理 标 准 , 过 个 人 幸福 的实 现 集 成 社 会 通
远远 大 于 一位 多 病 的 老人 , 就该 坐 视 不管 ? 然 , 显 功 利 主义 在 遇到 道德 义 务 的时候 , 容 易 产 生对 少 数 很 人 不 公正 的伤 害 。 因此 ,O世 纪 后 , 人类 越来 越 感 2 当 触 到 道 德 危 机 、 态 危 机 、 际危 机 这 些 现 实 困境 生 人 时, 倡导 极端 功利 主义 的学 派便逐 渐走 向衰 落 。
功利伦理主义 道义伦理主义 后果主义道德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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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伦理的探讨一直是哲学领域中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伦理学中,有多种不同的道德理论,其中包括功利伦理主义、道义伦理主义和后果主义道德推理。
这些道德理论都对伦理行为做出了不同的解释和评判,在社会生活中也有着不同的应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三种不同的道德理论,以及它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和意义。
一、功利伦理主义1. 定义功利伦理主义是指人们应该追求最大化幸福和最小化痛苦的道德理论。
这一理论最早由杰瑞米·边沁提出,他认为一个行为的好坏应该根据其带来的后果来评判,即一个行为应该被认为是好的,如果它会使最多的人获得幸福,减少痛苦。
2. 应用与实践功利伦理主义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和意义。
在政策制定和社会规划中,可以通过对不同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后果进行评估,从而选择对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政策。
在企业管理和商业决策中,也可以通过权衡利益,最大化员工和客户的福祉来制定商业策略。
3. 评价与争议然而,功利伦理主义也受到一些批评和争议。
一些人认为,功利伦理主义忽略了个体的权利和尊严,过分强调了集体利益,有可能导致对少数裙体的忽视。
一些人也指出,在实际情况中很难准确衡量和评估不同个体的幸福和痛苦,从而难以实践。
二、道义伦理主义1. 定义道义伦理主义强调人们应该遵循一种固有的道德法则或原则来行事,而不是简单地根据后果来评判行为的好坏。
这一理论最早由康德提出,他认为道德行为应该遵循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而不是顺从感情或欲望。
2. 应用与实践在现实生活中,道义伦理主义经常被用来制定道德准则和法律规定。
在法律领域,一些法律规定是建立在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基础上的,如不杀人、不偷盗等。
在个人行为和决策中,道义伦理主义也强调个人的良知和道德责任,鼓励人们遵循正义和道德的原则行事。
3. 评价与争议道义伦理主义也受到一些批评和争议。
一些人认为,过分强调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可能忽略了不同情境下的特殊情况。
一些人也指出,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可能存在不一致性和矛盾,在现实生活中难以严格遵循。
道义论、功利论与德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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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规范伦理学有三种形态,即道义论、功利论与德性论。
道义论和功利论,都可以转化为德性论。
故此,先从道义论与功利论讲起。
一、日常生活中的功利论与道义论何为功利论、何为道义论何谓功利论?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
凡行为结果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行为,则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
当代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给功利论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他说:“功利原则十分严格地指出,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引文加重点为原作者所加)。
“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
”(注:[美]弗兰克纳:《善的求索》,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
)功利论又分行为功利论与规则功利论。
所谓行为功利论,是说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行为,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便是道德的。
规则功利主义是依据规则能够带来好的结果的行为即为道德行为。
道义论。
道义论与功利论相反。
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
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
恰如,弗兰克纳所说:“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它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
”(注:[美]弗兰克纳:《善的求索》,辽宁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
)道义论亦可分为行为道义论与规则道义论。
所谓行为道义论,是说不一定有什么规则,只要行为本身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行为就是正当的。
规则道义论是说行为遵循的规则必须是合乎道德的,否则便不是道德行为。
浅析道义论、功利主义和德性论
![浅析道义论、功利主义和德性论](https://img.taocdn.com/s3/m/7401d48b783e0912a3162a12.png)
浅析道义论、功利主义和德性论摘要:伦理学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伦理学理论主要有三种:道义论、功利主义和德性论.本文通过对三者内涵、特征、发展渊源等方面的具体的阐述系统分析它们的不同与联系。
关键词:道义论,功利主义,德性论伦理学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见义勇为”、“见利忘义"、“落井下石”、“火上加油"等等诸如此类的日常用语都蕴含着深刻的伦理学思想。
传统规范伦理学有三种形态,即道义论、功利主义与德性论。
下面我们就具体的分析一下他们各自的内涵及特征等方面.道义论,顾名思义,它集中注意于“道义”即道德动机,把义务或职责看作是中心概念,是一种以根据责任而行动为基础的伦理学。
道义论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
可见道义论侧重的是道德行为动机,不注重行为的后果,而诉诸一定的行为规则、规范及标准,它理论的核心是义务和责任。
也就是说,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并不由这个行为的后果来决定的,而是由这个行为的动机和标准来决定的,注重的是这个行为的动机是否是“善"的,行为的本身是否体现了预设的道德的标准,这样就突出了道义理性的地位,把道义行为的内在本质认定为是预设的和普遍的。
弗兰克纳说过:“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它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
”回望历史,道义论的典型代表要追溯到中国春秋时期的儒家伦理思想.“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以义为上”等思想把“义”与“利”作了鲜明的定位。
这一时期的“道义”指的是对封建礼教道德原则和规范的遵守。
孟子在此基础上把“义”与“利”绝对的对立起来,指出“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这样,以“义”抑“利"的思想成为了中国道义思想的核心,并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就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从理论上把“义”放在了社会生活的正统位置之上。
功利抑或道义?类比推理对高中生道德判断的影响
![功利抑或道义?类比推理对高中生道德判断的影响](https://img.taocdn.com/s3/m/5d0dc6ff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5a.png)
功利抑或道义?类比推理对高中生道德判断的影响功利抑或道义?类比推理对高中生道德判断的影响引言:道德判断是人类行为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然而,高中生阶段正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而这一时期受到了类比推理的影响,功利主义和道义观念在他们的道德判断中起到了不同的作用。
本文将从心理学和哲学的角度探讨类比推理对高中生道德判断的影响,以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引导他们的道德发展。
一、高中生道德判断的特点和挑战在高中生这个阶段,个体的认知、情感和道德价值观都在不断形成和塑造,道德判断也因此充满挑战。
高中生正处于思维发展的重要阶段,他们开始进一步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和价值,从而使得道德判断不再是简单的遵守规则,而是涉及到伦理、正义和人际关系等更加抽象的概念。
二、类比推理对道德判断的影响类比推理是一种通过对比两个不同情境或行为的相似之处来进行推断的思维方式。
在道德判断中,类比推理有时会在高中生心中形成不同的道德观念。
1. 功利主义的影响功利主义是一种道德理论,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其对于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
类比推理在这种情况下会强调行为的后果和利益。
对于高中生来说,当他们使用类比推理时,可能会倾向于选择寻求最大利益的行为,而忽略了行为对他人的伦理和道义考量。
这可能导致一些高中生重视功利,过分追逐个人利益而忽视他人权益。
2. 道德观念的加强与功利主义相对立的是道义观念,注重行为本身的道德性。
在类比推理中,高中生被引导去比较两种不同情境或行为的相似性,从而获取该行为的道德意义。
这会使得高中生更加关注行为的本身,而非仅仅关注行为后果。
因此,一些高中生可能更加注重行为的道德性和个人责任感,从而形成更为成熟和高尚的道德观念。
三、道德教育中的启示1. 培养类比推理的正确运用作为一种重要的思维方式,类比推理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
在道德教育中,我们应该教导高中生如何正确地运用类比推理,使其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真正理解道德判断涉及多个层面的复杂性。
义和利之间的关系和理解
![义和利之间的关系和理解](https://img.taocdn.com/s3/m/7e03e6c6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04.png)
"义和利" 是一个经常在伦理学和哲学讨论中涉及的概念。
它指的是"义"(也称为"道义"或"道德")与"利"(也称为"自利"或"功利")之间的关系和平衡。
这个话题引发了众多哲学家和思想家的讨论和辩论。
以下是一些关于义和利之间关系和理解的常见观点:1. 义和利的对立观点:- 有些哲学观点认为义和利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对立,即追求道德或义务可能与追求个人利益相冲突。
这种观点强调道德原则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为它们应该在决策中占主导地位,即使这可能不符合个人利益。
2. 义和利的平衡观点:- 另一种观点认为义和利并不一定相互排斥,而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达到平衡。
这种观点强调了实现个人利益和遵循道德原则之间的某种调和。
它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谨慎的决策和行为来追求自身利益,同时遵循道德准则。
3. 利在义内观点:- 有些哲学观点认为,道德和义务本质上是为了实现人的长期利益而存在的。
这种观点认为,遵循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可以产生积极的结果,有助于个人和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4. 义和利的权衡观点:-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情况下,道德原则和个人利益之间可能需要进行权衡和权衡。
这意味着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放弃一些个人利益以遵循道德原则,而在其他情况下,可能需要权衡个人利益和道德原则以达到最佳结果。
总的来说,"义和利" 的关系和理解是复杂的,涉及到伦理学、道德哲学和个人道德判断。
不同的哲学观点和伦理体系会对这种关系产生不同的看法。
个人和社会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需要考虑如何平衡个人利益与道德原则,并在不同情况下做出决策。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因个体、文化和伦理观点而异。
功利与道义
![功利与道义](https://img.taocdn.com/s3/m/260f5c8002d276a200292e38.png)
功利与道义西方伦理学的道德原则主要是功利原则和道义原则(功利论、道义论正式出现于近代社会),密尔的功利论是近代功利论的典型代表,康德的道义论是近代道义论的典型代表。
功利论和道义论,都有自己的理论贡献和理论局限。
现代社会的规则功利主义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修正了近代功利论,企图消除近代功利论的局限性。
功利论和道义论是从德性论和幸福论发展而来的,而这种发展也意味着古代伦理学走向了近代伦理学,从道德目标走向道德原则。
功利论、道义论和德性论和幸福论一样,作为伦理学的思想体系,都包含了道德目标、道德原则等内容。
德性论和幸福论侧重的是道德的目标。
而功利论和幸福论侧重的道德的原则。
通过特定的代表人物来讨论功利论和道义论,以及规则功利主义。
以密尔为代表的功利论。
功利伦理学:就是以功利为道德基础的伦理学,它的基本特征是以功利以及功利的大小作为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以及作为道德判断的基本准则,注重行为的实际效果,即行为能否为个人和社会带来更大的功利。
理论来源:古代伊壁鸠鲁的幸福论,近代社会以来的诸如霍布斯、昆布兰、洛克、曼德维尔、莎甫伯利、休谟、斯密等人的有关伦理思想,都为功利伦理学的产生和完善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边沁将近代功利伦理学加以系统化,而密尔则将其推向顶峰,并在这一过程中努力弱化那种将功利论极端化的倾向,在功利论伦理学的基础上吸收了某些道义论的因素。
与近代大多数伦理学家一样,密尔将趋乐避苦看成是人之不可动摇的本性。
就是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利益,追求自己的快乐,为了追求快乐和利益而避免任何痛苦。
密尔认为人们还有一种将个人和社会连成一体的社会感情和欲望,这种欲望和感情其实是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感。
由于内在的这种道德情感,一旦我们违背了义务,就会产生相当强烈的痛苦。
在具有道德品格好的人那里,这种痛苦将会极大地增强,以至于他们绝不做违反义务的事。
所以这种内在的道德情感,其实也是一种与履行义务保持一致的情感。
在经济学方面,亚当.斯密通过对经济人的假设,创造性的提出了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成为西方现代经济学最有影响的源头。
功利与道义的辩证平衡
![功利与道义的辩证平衡](https://img.taocdn.com/s3/m/cfa54f76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89.png)
功利与道义的辩证平衡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面临一个问题:如何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又不违背道义?也就是说,如何找到功利与道义之间的平衡点,成为一个有道德、有利益的人。
这个问题在个人生活中、职场中甚至是国家治理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功利主义强调人们应该根据行动的结果来判断其好坏,即应该追求最大的效益。
在一个功利主义的世界里,个人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几乎一切行动都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在职场中,功利主义的人会追求金钱、权力和地位,并且会不择手段地争取这些利益。
在国家治理方面,功利主义者可能会采取牺牲一部分人群利益来实现整体利益的做法,比如通过削减社会福利来提高经济发展速度。
另一方面,道义主义强调人们应该按照道德规范来行动,无论结果如何。
在一个道义主义的世界里,个人利益并不是最高的价值,而是个人的道德行为。
在职场中,道义主义者会强调诚信、公平和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并且不会违背道德原则去追求个人利益。
在国家治理方面,道义主义者会强调人民的福利和公正,不会让个别利益集团获得过多的利益。
然而,单纯的追求功利或是道义都难以有效解决问题。
在职场中,如果我们只追求个人利益,不考虑他人的感受和合作,最终可能会损害自己的声誉和信任度。
而如果我们完全按照道义行事,却无法获得应有的回报和发展机会。
同样,在国家治理方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可能会导致一些弱势群体被边缘化,而片面强调公正也可能妨碍了经济的发展。
因此,我们需要在功利与道义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在职场中,我们可以通过诚信、公平和合作来获取他人的信任和支持,进而实现自身的利益。
我们应该看到,与他人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通过互相学习和帮助来实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在国家治理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公正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人民的权益,同时也要鼓励创新和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福利。
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其他人的利益。
我们不能以自己为中心,忽视了他人的权益和感受。
功利主义与道义论
![功利主义与道义论](https://img.taocdn.com/s3/m/92bfe7c69b89680203d82542.png)
功利主义与道义论生物光子学研究院摘要:功利主义和道义论是西方社会两个最重要的道德哲学流派。
作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的两个最基本的理论趋向,功利主义与道义论在相互辩驳、相互争斗中发展和嬗变。
两者的对立体现在不仅各自的范畴体系和理论内容不同,而且在众多伦理问题上两者观点不一致甚至截然相反[1]。
同时,在相互诘难中两者又不断相互接近、相互融合,两者之间同样存在诸多共性乃至理论一致性。
当代的功利主义和道义论的这一发展,使得超越两者的对立并最终走向统一成为可能。
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继承了功利论和道义论的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创造了自己的规范伦理学.功利主义和道义论的统一,对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道德重建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关键词:功利主义道义论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一、功利主义与道义论概述功利论就是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凡是行为结果给行为者(要注意,不只是行为者),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这样的一种行为就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的。
功利论认为什么叫道德,什么叫不道德,就看你这个行为者跟相关的人给他带来好处是什么,或者是带来了利大于弊的行为,这就是道德的,否则就不是道德的。
功利论又分为行为功利论和规则功利论。
行为功利论是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我们的行动,就是根据眼前的情况来决定我们的行动,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就是道德的。
规则功利论是依据规则,我们做事情依据某种规则,这个规则能带来好处,能带来好的结果就是一种道德行为。
所以功利论简单的说就是效果论,你做事情能不能获得好的效果。
获得了好的效果,获得了利益,获得了好处,获得了实惠,它就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的,简单的说就是这么一个问题。
道义论和功利论相反,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不道德不是看行为的结果,而是看行为本身和行为所依据的原则。
道义论主张你行为是不是道德的,不看你的结果,看你行为本身和行为所依据的原则,也就是说行为的动机正确与否。
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的辩证
![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的辩证](https://img.taocdn.com/s3/m/09321ee2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3f.png)
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的辩证在伦理学中,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是两种道德理论的代表。
道德主义强调人应该追求道德的义务和值得赞赏的行为,而功利主义强调我们应该通过追求最大的幸福来评估行为的道德性。
这两种道德观念在伦理学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但其背后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即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的辩证。
道德主义强调道德的义务和价值。
它认为人们应该根据道德标准来评判和行为,而不是仅仅追求自身的利益。
道德主义认为人类行为有固有的道德义务,而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来达到某种目的。
它将道德看作是一种普遍的原则,不受时间、地点和个人喜好的约束。
例如,言行一致、尊重他人等,都是道德主义者强调的重要价值观。
道德主义鼓励个人以道德行为来指导自己,从而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
相反,功利主义关注的是行为的后果和结果。
功利主义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应该通过是否能产生最大的幸福来评判。
与道德主义不同,功利主义强调个人和社会的幸福是最重要的目标,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根据这种理念,功利主义者通常认为权衡利益是合理的,若一项措施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即使背离了一些道德原则也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功利主义也容易陷入主观的判断和过度追求现实利益的困境。
然而,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并不是完全互斥的。
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可以用于相互补充和协调。
道德主义的价值观可以为功利主义提供道义上的约束和指导。
一些道德原则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幸福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例如,尊重他人、正直诚实以及保护环境等道德原则,都可以为功利主义提供一种道义上的指引,同时也为人们的幸福和利益作出了正面的贡献。
另一方面,功利主义也可以为道德主义提供一种实践的指导。
功利主义的关注点放在行为结果上,为道德行为提供了一种外部的衡量标准。
努力追求最大的幸福可以更好地确保个人并获得更全面的人类幸福。
这种结果导向的道德方法可以为道德主义者提供一种实际有效的行为指南,同时也加强了道德主义的可行性和可信度。
在实际生活中,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辩证关系也经常出现。
功利论,道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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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利论的定义何谓功利论: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
凡行为结果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行为,则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
当代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给功利论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
他说:“功利原则十分严格地指出,我们做一件事情所寻求的,总的说来,就是善(或利)超过恶(或害)的可能最大余额(或者恶超过善的最小差额)”(引文加重点为原作者所加)。
“这里的…善‟与…恶‟,是指非道德意义上的善与恶。
”二、功利论的分类:功利论又分行为功利论与规则功利论。
行为功利论,是说不依据规则,而是根据当下的情况,决定行为,只要它能够带来好的效果便是道德的。
规则功利主义是依据规则能够带来好的结果的行为即为道德行为。
三、功利论的特征功利论有三个特征:一是注重思想、行为的绩效、效果或结果,不计较行为的动机,或不大注意思想端正与否、动机纯洁与否,只要有好的效果,就可以了。
二是在行为前权衡,比较,计算利弊得失,不合算的事,吃亏的事不干。
三是立足于个人,推衍到他人与社会。
追求个人的功名利禄或幸福是根本的,为此,不得不顾及他人、社会大众的益利或幸福。
总之,功利论带有自发的、本能的倾向,甚至不经学习,就可以掌握的。
道义论定义道义论与功利论相反。
它主张人与行为道德与否,不是行为的结果,而是行为本身或行为依据的原则,即行为动机正确与否。
凡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行为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
弗兰克纳所说:“道义论主张,除了行为或规则的效果的善恶之外,还有其它可以使一个行为或规则成为正当的或应该遵循的理由—这就是行为本身的某种特征,而不是它所实现的价值。
”二、道义论的分类道义论亦可分为行为道义论与规则道义论。
所谓行为道义论,是说不一定有什么规则,只要行为本身是合乎道德的,那么行为就是正当的。
规则道义论是说行为遵循的规则必须是合乎道德的,否则便不是道德行为。
道义论的特征道义论同样也有三个特征。
道义论与功利论
![道义论与功利论](https://img.taocdn.com/s3/m/c1a56148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b5.png)
(墨子, BC468~BC376 )
2.功利论的代表人物——西方
The rightness of an action is determined by its consequences ”
John Stuart Mill 密尔(穆勒) 英国哲学家
“actions are right in proportion as they tend to promote happiness, wrong as they tend to produce the reverse of happiness.”
(一)评价行为
案例分析
(二)指导行为
四、道义论、功利论临床应用
患者王某,男性,62岁,某部队退休干部,平素身体状 况较好,因腹痛来院就诊,经诊断为结肠癌晚期。家属曾嘱 咐医务人员,担心患者无法接受,不要将诊断结果告诉患者。 但患者一直追问护士 ┄ ┄
肿瘤患者向护士询问自己病情
四、道义论与功利论的临床应用
J. Jeremy Bentham 边沁 英国哲学家
3.功利论(Utilitarianism)的定义
功利 (utility)
功利论(Utilitarianism) 也称之后果论
功效和利益
是一种以实际功利或效用 作为行为原则和评价标准 的伦理学说
4.功利论( Utilitarianism )的基本观点
康德(Kant) 德国哲学家
——Immanuel Kant
3.道义论(Deontology)的定义
道义:
“道” 本意是水之源头, 引申为事物之理据 “义”指公正合宜的道理或 举动,具有至上性
道义:即道德义务
道义论(义务论)
是关于义务、责任和应当的理论, 是指人们必须按照某种正当性或者 某种道德原则去行动的道德理论。
美德伦理学、道义论、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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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伦理学、道义论、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美德伦理学、道义论、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美德伦理学(Virtue Ethics)美德伦理学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关注的是个人的品德和道德特质。
它强调人们通过培养和发展好的品德来决定他们的道德行为。
美德伦理学认为,一个人的品德决定了他们的行为,并且一个人的行为应该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
在美德伦理学中,重要的是培养和发展良好的品德,而不仅仅是遵守道德规则。
道义论(Deontological Ethics)道义论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强调道德行为应该基于道义原则和义务。
根据道义论,我们应该根据我们的义务和责任来判断我们的行为是否正确。
道义论强调我们应该遵守道德规则和原则,而不仅仅是追求某种特定的结果。
非认知主义(Non-Cognitivism)非认知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认为道德陈述不是描述事实,而是表达情感、意见或偏好。
根据非认知主义,道德判断是主观的,不可证实的。
它认为道德陈述不能被证明或证伪,因为它们没有客观的真值。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强调追求最大的幸福和最小的痛苦。
根据功利主义,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其结果是否能够最大程度地增加整体幸福感。
功利主义关注的是行为的后果,并认为我们应该采取那些能够产生最大幸福的行动。
美德伦理学、道义论、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是伦理学中不同的理论和观点。
它们提供了不同的方式来看待和解决道德问题。
美德伦理学关注个人品德和道德特质,强调发展良好的品德来指导行为;道义论强调遵守道德规则和原则,将行为的道德性与义务联系在一起;非认知主义认为道德陈述是主观的,反映个人情感和意见;功利主义关注行为的结果,强调追求最大的幸福。
这些不同的伦理学理论和观点提供了不同的方法来解决伦理问题。
例如,当面临一个道德抉择时,美德伦理学可能会鼓励人们通过培养和发展良好的品德来指导他们的行为。
道义论可能会鼓励人们遵守道德规则和义务,而不仅仅是考虑行为的后果。
西方典型商业伦理
![西方典型商业伦理](https://img.taocdn.com/s3/m/5c216ae9910ef12d2af9e7be.png)
1、功利论:作为一种道德理论,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与否,看行为的结果,凡是行为结果给行为者(要注意,不只是行为者),给行为者及其相关的人带来好处,或带来利大于弊的这样的一种行为就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的。
2、道义论:道义论和功利论相反,它主张人的行为道德不道德不是看行为的结果,而是看行为本身和行为所依据的原则。
道义论主张你行为是不是道德的,不看你的结果,看你行为本身和行为所依据的原则,也就是说行为的动机正确与否。
凡是行为本身是正确的,或者行为所依据的原则是正确的,不论结果如何都是道德的。
3、正义论:1971年,美国著名理论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出版,即刻成为当时西方社会领域最轰动的一件事,引起各界思想背景不同、观点各异的哲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等的关注和热议。
《正义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由平等、公平机会、差别对待等直接反映社会现象、影响社会正义的原则,是对当时西方国家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
在罗尔斯《正义论》之前,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的是传统的功利主义,其核心思想是,如果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的最大幸福,它的组织就是正确的和正义的,但它却无法保证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公平分配,常常是资源总量增加了,成果和成本的分配却有失公平,最终导致社会贫富两极化。
针对这一缺陷,罗尔斯以洛克、卢梭、康德等社会契约论为基础提出了足以替代功利主义的一种新的思想理论体系,即罗尔斯《正义论》。
罗尔斯通过系统全面的论证,将其正义理论体系浓缩为两大原则,第一是自由平等原则,第二是机会公正和差别原则二者的结合。
公平机会原则,即同等的机会公平原则,它要求对于具有类似天赋和才干又有相同意愿的个体,在面对相同的社会职位和竞争机会时,能够获得同等的公平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有可能拥有相同的成功前途。
这样就有利于避免因为某些偶然因素而造成的职位分配有失公平的情况。
由此不难看出,公平机会原则的目的在于使社会协作关系始终处于一种公平正义的模式。
美德伦理学、道义论、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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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伦理学、道义论、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美德伦理学、道义论、非认知主义和功利主义是伦理学中的几个重要的派别和理论流派。
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和观点出发,探讨了道德和伦理的本质、来源以及如何判断行为的正确与否。
本文将逐一介绍这四个主题,并分析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之处。
美德伦理学是一种强调个体品德和道德修养的伦理观。
它认为道德的核心在于培养和发展个体的美德,例如勇敢、正直、慷慨等。
美德伦理学强调人的内在品质和道德素养的培养,认为通过自我修养和实践美德,才能达到道德的最高境界。
道义论是一种关注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伦理观。
它认为道德的核心在于遵守社会和人类共同认可的道德规范,例如公正、尊重和公共利益。
道义论强调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认为人们应该根据这些规范来判断和指导自己的行为。
非认知主义是一种关注道德判断的认识论观点。
它认为道德判断不是基于客观的事实和真理,而是基于个体的情感、主观意愿和社会文化的影响。
非认知主义强调道德判断的主观性和相对性,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情感和意愿做出道德判断。
功利主义是一种关注行为后果和社会效益的伦理观。
它认为行为的价值取决于其带来的幸福和利益的最大化。
功利主义强调实用性和效益原则,认为人们应该通过权衡利弊来选择行为,以追求最大的社会利益。
这四种伦理观在一些方面存在共同点,例如都关注道德判断和行为准则,都试图解释道德的本质和价值。
然而,它们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美德伦理学更注重个体的内在品质和道德素养,而道义论更注重社会和文化的道德规范。
非认知主义强调主观性和相对性,而功利主义强调后果和效益。
这些不同的观点反映了不同的伦理关注点和价值观。
在实际应用中,这些伦理观可以相互补充和结合。
例如,在道义论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美德伦理学的方式培养和发展个体的道德素养。
在非认知主义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行为的后果和效益,以指导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
这种综合应用可以更全面地考虑到道德的多个维度和因素。
道义论和功利论案例
![道义论和功利论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bf71d00a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c2.png)
道义论和功利论案例
道义论和功利论是哲学领域中一个非常有趣,也令人苦恼的问题。
双方是孰强孰弱?
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和立场,但是他们之间的看法往往会产生分歧。
这里我们将介绍一个
案例,来看看道义论和功利论的结合。
它再现了一个农夫的尴尬处境,就是他和他的家族可能面临着两个不同的情况而无暇
做出选择。
一方面,一位贫困的妇女正在向他求助,要求他给她一些粮食。
实际上,这位
妇女家里没有任何东西吃,如果农夫不将粮食捐赠,她和孩子就无从充饥。
从道义角度看,他应该让她吃;从功利角度看,他不应该乱为,因为他可能会耗尽自己的粮食,使他的家
族“无物可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的家族也面临着没有东西吃的情况,我会做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我宁愿放弃道义论,选择功利论。
尽管道义上让贫困的妇女吃饱饭,
但要考虑到家族的实际情况,谁也不希望自己家出现没有可吃的情况。
因此,在实际运用中,我会考虑到我家族的功利价值,以避免因捐赠粮食而出现食物
断绝的情况。
在适当的时候,我也会考虑道德加以适当的帮助,但实情太过困难就得只追
求功利。
总之,道义论和功利论都有自己的价值,它们当中哪一方优势大有视具体情况而定。
尽管道义为宇宙善良指引了方向,但是功利的思考有时也是必要的。
只要人们能够在理性
的基础上将道义与功利有机的结合起来,无论对谁都能产生最大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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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与道义西方伦理学的道德原则主要是功利原则和道义原则(功利论、道义论正式出现于近代社会),密尔的功利论是近代功利论的典型代表,康德的道义论是近代道义论的典型代表。
功利论和道义论,都有自己的理论贡献和理论局限。
现代社会的规则功利主义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修正了近代功利论,企图消除近代功利论的局限性。
功利论和道义论是从德性论和幸福论发展而来的,而这种发展也意味着古代伦理学走向了近代伦理学,从道德目标走向道德原则。
功利论、道义论和德性论和幸福论一样,作为伦理学的思想体系,都包含了道德目标、道德原则等内容。
德性论和幸福论侧重的是道德的目标。
而功利论和幸福论侧重的道德的原则。
通过特定的代表人物来讨论功利论和道义论,以及规则功利主义。
以密尔为代表的功利论。
功利伦理学:就是以功利为道德基础的伦理学,它的基本特征是以功利以及功利的大小作为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以及作为道德判断的基本准则,注重行为的实际效果,即行为能否为个人和社会带来更大的功利。
理论来源:古代伊壁鸠鲁的幸福论,近代社会以来的诸如霍布斯、昆布兰、洛克、曼德维尔、莎甫伯利、休谟、斯密等人的有关伦理思想,都为功利伦理学的产生和完善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边沁将近代功利伦理学加以系统化,而密尔则将其推向顶峰,并在这一过程中努力弱化那种将功利论极端化的倾向,在功利论伦理学的基础上吸收了某些道义论的因素。
与近代大多数伦理学家一样,密尔将趋乐避苦看成是人之不可动摇的本性。
就是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利益,追求自己的快乐,为了追求快乐和利益而避免任何痛苦。
密尔认为人们还有一种将个人和社会连成一体的社会感情和欲望,这种欲望和感情其实是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感。
由于内在的这种道德情感,一旦我们违背了义务,就会产生相当强烈的痛苦。
在具有道德品格好的人那里,这种痛苦将会极大地增强,以至于他们绝不做违反义务的事。
所以这种内在的道德情感,其实也是一种与履行义务保持一致的情感。
在经济学方面,亚当.斯密通过对经济人的假设,创造性的提出了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成为西方现代经济学最有影响的源头。
跟亚当.斯密一样,密尔从“趋乐避苦和道德情感”两个方面表达了双重人性的思想。
他从人的同情心出发,讨论了自利的人如果通过控制自己的情感或行为,以形成一个高尚和谐的社会。
换句话说,他从两个方面看待人性,认为自利是人的本性为还存在一些其他因素,包括对他人的同情心、正义感等等。
同情心能够使人在做某件事的时候能够舍身处理的为他的幸福着想。
密尔关于人性具有两重性质的看法,强烈的影响着他的伦理理论。
人性首先有着趋利弊苦的自然本性,所以功利原则应该是伦理学的基本道德原则。
同时,人性在趋乐避苦的自然本性的基础上,也还有关注他人利益的道德情感。
所以爱功利论原则作为伦理学基本道德原则的基础上,伦理学应该包含某种道义因素。
密尔和许多传统的功利伦理学家不同,他区分了性质不同的快乐。
在他看来,快乐不仅具有量的差别,而且还具有质的差别,感性的快乐不过是低等的快乐,精神的快乐才是高等的快乐。
快乐作为一种道德选择的原则,快乐的质优于快乐的量,即只要快乐存在质的区别,那么,即使低等快乐具有更大的量,人们也应该选择更高性质的快乐。
密尔把快乐和幸福等价起来,幸福就是获得快乐、消除痛苦。
把幸福作为道德追求的目标和道德选择的标准。
在他看来功利论所追求的幸福不仅包含个人的幸福,也包含全人类的幸福。
因此,功利论真正追求的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只有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才是道德追求的目标和道德选择标准。
以上可以看出快乐的质的区别,以及质的快乐高于量的快乐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提法,可以看出功利论伦理学存在的理论缺陷,而密尔正是通过吸收道义论的一些因素,来消除功利论的理论缺陷。
所以密尔提出了德性幸福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在自己的德性论伦理学中提出了德性幸福的思想,密尔和亚里斯多德不一样,亚里斯多德认为合乎德性的快乐才是幸福,德性本身就是幸福,密尔则认为,德性自身并不是幸福,不过却可以使达到幸福的工具,德性和幸福也存在着许多关联。
密尔通过解释全体人的幸福问题,以及协调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之间的关系。
提出了所谓的法律和良心的问题。
在他看来,我们在确立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为最高道德目标的时候,在一般情况下不能以牺牲个人利益为前提,因为那样一来,就会因为个人利益的牺牲减少了社会福利总量从而违背了最高道德目标,但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在实际中总是难免有互相冲突的一面,因此必须用法律来调节两者之间的关系。
除法律之外,针对人性之中有道德情感,从而具有社会情感,密尔提出了良心这一杠杆。
许多事情,个人在追求一个合法的目标是,必不可避免的因而也就合法地要引起他人的痛苦或损失,而这些行为并不违法,这时人们就需要良心来进行调节。
他认为,良心的人性基础是人心中的社会情感,一种与人类成为一体的欲望。
而良心并不等于社会情感,社会情感构成良心的人性基础,这个人性基础如若加上后天良好的文化熏陶,便会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教育和习惯的作用,形成良心。
密尔是个地地道道的功利论者,他强调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其最后的落脚点仍然是个人利益。
因为他认为个人利益组成了社会利益,况且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更多的还是追求个人利益。
只要的在追求的过程中,不去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的,这种行为就是道德的,这样的人也是道德的人。
康德为代表的道义论日本学者安倍能成认为康德哲学是近代哲学的一个蓄水池,康德以前的哲学都流向康德,而康德以后的哲学又都从康德这里流出去。
康德是研究西方哲学不能绕过的一座桥梁。
康德全名叫做伊曼努尔.康德。
他是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在哲学领域创立了系统而又典型的道义论伦理学。
道义概念是一个表示责任的概念。
所谓道义伦理学,就是以“道义”为伦理基础的伦理学,它的基本特征在于将道义作为道德追求的最高目标,以及作为道德判断的基本准则,注重行为的内在动机,即行为是否出于对于道德责任的尊重,是否源自某种道德义务。
从理论渊源上说,包括古代亚里士多德在内的希腊德性论,以及近代以来诸如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卢梭等等,都是道义论伦理学的产生和完善做出了积极贡献,康德则将近代道义论伦理学推向顶峰。
内心的道德法则,是康德所说的两种伟大的东西之一,是道德则学也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要了解康德所说的道德法则,必须先了解康德对人的理解。
在人性问题上,康德既肯定人的感性存在,更肯定人的理性存在。
肯定人的感性存在,表明康德对于文艺复兴以来人道主义传统的继承;肯定人的理性存在,表明康德对于近代社会理性崛起的认同。
在涉及到道德领域,康德则坚决的主张人之理性存在的崇高地位。
康德认为,人的行为动机也是意志的动机,或者决定于感性,或者决定于理性。
而人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那么,我们究竟应该以经验的内容作为行为的动机,还是应该以理性形势作为行为的动机呢?根据康德的看法,正如我们在自然界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一样,我们在道德界也必须遵循道德规律。
只有这样,我们的道德行为才能具有普遍性。
道德规律源自理性,只有理性才是普遍的。
康德指出,如果我们的行为动机决定于经验内容,那么实践原理就不可能提供普遍的实践法则,因为一切经验内容都是以个人的主观感受为基础的,因而是偶然的,个不相同的。
如果,我们的行为动机决定于理性形势,纳闷,实践原理就能提供普遍的实践法则,因为理性形式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对于一切有理性的存在是共同的,因而是必然的、全部如一的。
康德的道义论伦理学时一种纯粹立足于理性形式的伦理学,即他所谓的超越经验的伦理学,只有这种伦理学才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
它反对功利论伦理学和从神的意志引出的道德原则的伦理学。
康德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自由和自律的问题。
自由是他构建超越经验之伦理学的出发点。
康德区分了两个世界,即感性世界和理性世界。
感性世界是现象世界、事实世界属于必然世界,而理性世界时本体世界和价值世界,是一个自由世界。
所以在理性的道德世界之中,人是自由的人,具有自由意志。
正是这个自由或者说这个自律,构成了道德的最高原则,是道德法则的根据和来源,它是遵循道德法则在客观上成为必要。
在伦理学领域,理性之人自己为自己颁定的道德法则则成为道德选择的唯一依据,也是道德判断的最高标准。
凡是符合道德法则的意志就是善良的意志,出于善良意志的行为就是善的行为。
康德在讨论到伦理学不仅要追求善,而且要追求至善,故而提出了幸福问题。
他把至善作为最高的道德理想,而至善却是德性与幸福的统一。
他的这一做法,无疑包含了在人之理性的基础上将人的理性与感性加以某种统一的思想,也包含了再道德形式之上将道德形式和道德内容加以某种统一的思想,乃至包含了在道义论的基础上将道义论与功利论加以某种统一的思想。
德性,作为是人配享幸福的一种价值。
有德性的人应该享有幸福。
通俗的说就是好人应该有好报,但是,现实社会中,常常是好人无好报,坏人活千年。
也正是如此,伦理学中才会存在德性与幸福的矛盾。
康德认为,虽然对于幸福的追求不可能成为产生德性意向的根据,但在某种条件下,德性意向能够产生幸福。
将幸福和德性统一起来,是一个非常好的愿望,但很难。
虽然,康德把它们统一在至善这个概念中,但至善对于人类来说不具有现实性,在他看来至善只是一个理想,如果说能够实现的话,那也只能在彼岸世界。
以布兰特为代表的规则功利论在20世纪的功利论伦理学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学派就是行为功利论和规则功利论。
行为功利论以单个具体行为为探讨对象,研究具体行为正当与否的原则,以及一行为能否给行为者以及人类带来最大福利。
规则功利论则以符合某种规则的群体行为为探讨对象,研究此一行为能否给行为者以及人类带来最大福利。
规则功利论弱化僵硬的效果论理论的基本方式,就是通过两级功利主义理论来修正功利论。
两级也就是两个层次。
在第一个层次上,我们在具体的情境中进行道德选择时,应该诉诸一般的道德规则,而无需直接应用功利论的推理。
然后,在第二个层次上,我们再通过功利论原则对于前面的一般的道德规则进行评价。
这样一来,原来属于道义论强调的道德规则便被引入了功利论的理论。
美国规则功利论伦理学家布兰特认为,我们判断一个行为的正当与否,不仅要考虑道德的因素,还要考虑非道德的因素。
非道德的因素指的是理智、心理以及信息因素等等。
引入这些非道德因素的原因是我们在判断一个行为的正当与否,应该有一个合乎理智的评价。
道德因素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道德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1、在社会的层次上,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
2、在社会组织的层次上,每人都处于诸如教会、大学、家庭等等不同层次的组织中。
3、在个人的层次上,大多数人都有良心,良心成为大多数人的内在道德法规。
布兰特之所以提出复杂的社会道德系统,其实是想贯穿一种思想: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的选择,应该依据一般的道德规则,而这种道德规则也不是一些简单的道德戒律,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通过伦理学进行细致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