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造价类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工程造价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变更通知单;2. 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3. 工程预算、结算、审计报告;4. 工程造价咨询、评估、鉴定等相关文件;5.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记录;6. 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工程造价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个人:负责个人形成的工程造价类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并按照规定归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工程造价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
项目管理部门应按项目进度收集相关档案,并及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2. 整理: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规范进行。
档案分类应科学、合理,便于查阅和管理。
3. 归档:整理好的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的专用库房内。
2. 利用: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并做好借阅登记。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档案确无保存价值。
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奖惩1. 对在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造价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审核档案管理,确保工程造价审核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造价审核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工程造价审核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保管。
(三)便捷利用:优化档案查询流程,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基础资料档案: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
(二)招投标档案: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
(三)合同档案:包括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文件。
(四)审核过程档案:包括审核记录、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等。
(五)结算档案:包括结算文件、结算审核意见、结算结论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归档资料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进行整理、编号、装订。
(三)归档资料应标注归档日期、归档人、审核人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工程造价审核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
(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和年代顺序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盘点、检查,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第七条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档案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坏。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八条工程造价审核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二)负责档案库房的维护和管理。
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决算等。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项目承接、前期调研、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验收等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项目承接阶段,应收集项目合同、项目简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前期调研阶段,应收集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人工费等资料。
(3)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阶段,应收集相关计算书、审核意见、报告等资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2)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3)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2)档案查询、借阅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目录1、档案管理制度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3、资料归档程序4、立卷的原则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6、案卷的编目7、案卷装订要求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2、工程量清单编审存档资料目录(三)资料归档程序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定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XXX工程咨询有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强化咨询质量,降低咨询风险,促进提高整体水平,保证咨询资料的完整性、统一性、实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务档案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在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对规划咨询工作实施咨询程序,形成咨询意见,出具咨询报告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并对其进行综合整理,分类归档后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企业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咨询业务后必须逐项建立档案。
第四条工作底稿编制应做到资料详实、重点突出、简繁得当、结论明确、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和记录清晰。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造价咨询档案的接收、装订立卷、保管、提供查阅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移交后90 日内将档案装订归档,并保证归档后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立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2、确保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委托人对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负责,委托人所提供资料凡从第三方获得的,必须经委托人确认其真实可靠;3、保证资料的充分性,委托人按咨询企业要求提供的项目资料应满足咨询工作的需要,资料应完整、充分;4、档案文件的整理应规范,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卷内文件材料应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查阅。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所需归档材料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归档材料应按照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的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的咨询成果报告、咨询依据文件、其他文件分类进行组织。
工程造价 档案保管制度
工程造价档案保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档案管理,保证工程造价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工程造价信息的实用性及保密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工程造价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造价档案是指本单位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包括工程投资决策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文件、工程造价核算文件等。
第四条工程造价档案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便捷管理,安全管理。
第五条工程造价档案的保管工作应当依据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程,在规定的时间内,保管和利用工程造价档案。
工程造价档案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同时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六条工程造价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意识。
第二章档案分类管理第七条工程造价档案应当按照类目、时间、性质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第八条工程造价档案主要分为立项阶段档案、施工过程档案、竣工验收档案、运营管理档案等,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库房中。
第九条工程造价档案应当明确标识文件名、存档编号、文件日期、制定单位、文件标题等信息,并在档案目录中建立索引进行管理。
第十条工程造价档案应当根据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处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清理、归档和销毁过期档案。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库房,用于存放工程造价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档案库房应当设置门禁系统,实行定时巡查和巡逻,确保档案库房的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库房应当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对档案进行登记、借阅和归还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档案,应当采取密码加密、定期备份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的档案,应当设置多重备份,确保档案的可恢复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对于机密级别较高的档案,应当建立相应的存取权限管理机制,限制权限人员的访问和查阅。
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造价工程档案管理,确保造价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造价工程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前期、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档案。
第三条造价工程档案是造价工程活动的真实记录,是维护造价工程合法权益、指导造价工程管理、提高造价工程效益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造价工程档案应真实反映造价工程活动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造价工程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造价工程活动的全过程。
(三)准确性原则:造价工程档案应准确无误地记录造价工程活动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四)安全性原则:造价工程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安全和长久保存。
(五)利用性原则:造价工程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造价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
第八条造价工程师负责造价工程档案的编制、审核和归档。
第九条信息技术部门负责造价工程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条造价工程档案的收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及时性:在造价工程活动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二)全面性:收集齐全造价工程活动的各项档案材料。
(三)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档案材料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造价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对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方便查阅。
(三)装订:按照档案的保存要求,对档案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造价工程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工程造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系统,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咨询、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造价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我单位成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造价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小组成员包括:档案管理员、业务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
第六条业务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确保档案质量符合要求。
三、档案管理内容第七条工程造价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委托书、合同等相关文件;2.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文件;3. 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文件;4. 相关会议纪要、讨论记录等;5. 其他与工程造价业务相关的文件。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当及时、完整,确保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第九条档案收集1. 业务人员在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过程中,应将相关文件及时收集整理;2.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档案整理1. 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2. 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十一条档案归档1. 业务完成后,档案管理员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2. 档案归档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1.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 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档案利用1.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2. 查阅、借阅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造价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造价工程档案管理水平,为造价工程项目的决策、施工、验收、维护等环节提供准确、可靠的档案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造价工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造价工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造价工程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和销毁;2. 负责档案的保管、统计和利用;3. 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4. 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5. 负责档案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造价工程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全面反映造价工程项目的全过程;2. 真实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造价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3. 有效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
第八条造价工程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归档:对档案进行编号,并按编号归档;3. 立卷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档案进行立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造价工程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2. 防潮防霉:对档案进行防潮、防霉处理,延长档案的保存期限;3. 环境控制:保持档案库房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
第十条造价工程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鉴定档案的保存价值,确保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2. 客观性原则:鉴定档案时,应客观、公正、公平地处理问题。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移交第十一条造价工程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依法利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合理利用档案;2. 保护档案:在利用档案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3. 记录利用情况:记录档案的利用情况,便于管理和监督。
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文件:包括项目委托书、合同、设计方案、预算书、结算书、审计报告、验收报告等。
2.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内部管理文件:包括机构章程、规章制度、业务报告、培训资料、内部通讯等。
3. 工程造价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档案资料。
(2)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分类、编目,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2. 档案保管(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档案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3)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3. 档案利用(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2)档案查阅人员应遵守档案查阅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利用过程中,如需复制、摘录档案内容,应征得档案保管人员的同意。
4. 档案鉴定与销毁(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2)档案销毁前,应进行登记、造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档案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档案的合法权益。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造价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造价档案的管理,确保造价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造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造价档案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重要资源,对保障造价咨询机构合法权益、提高咨询质量、促进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造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造价档案管理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设立造价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造价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造价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造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造价档案管理体系;(二)负责造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对造价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报请领导审批;(四)组织开展造价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五)加强造价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造价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造价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八条造价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书等法律文件;(二)项目前期调研、设计、施工、竣工等阶段的相关文件;(三)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预算、结算、审计报告等;(四)造价咨询机构内部管理文件、资料等。
第九条造价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做到分类清晰、编号规范、排列有序。
四、造价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造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阅的原则。
第十一条造价档案的保管措施:(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造价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
第十三条造价档案的利用方式:(一)提供查阅、复制、摘录等服务;(二)为内部管理、业务咨询、研究等工作提供支持;(三)配合审计、检查、诉讼等工作。
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编制、工程造价监管等活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造价技术档案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编制、监管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音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规范、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档案的归档与管理第六条工程造价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应按照项目归档制度进行。
每个项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七条工程造价技术档案应进行编号处理,并按照文件类型分成若干个子项以便查找。
第八条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
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第九条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档案管理员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及移交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
第十二条公司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造价咨询档案的接收、装订立卷、保管、提供查阅等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移交后90日内将档案装订归档,并保证归档后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第十三条档案的保存应按照档案的性质、特点和保存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合同、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结算等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权限1.档案管理权限划分为档案管理员和档案借阅用户两个角色。
2.档案管理员有权对工程造价类档案进行维护、整理、归档等管理操作。
3.档案借阅用户可以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借阅工程造价类档案,并按规定使用。
四、档案管理流程1.档案归档:所有工程造价类档案按照项目顺序依次进行归档,每个项目均有唯一档案编号。
2.档案借阅:档案借阅用户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同意才能借阅档案。
3.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进行必要的档案维护工作。
五、档案管理要求1.档案保密:工程造价类档案含有公司机密信息,必须妥善保密,严禁外传。
2.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档案利用:公司内部各部门可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借阅档案,但需遵守相关规定使用。
4.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归档的工程造价类档案,经过规定年限后需进行销毁,但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六、档案管理制度监督1.公司领导对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工作需要。
七、附则本制度由公司档案部门负责解释,如有违反,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工程造价类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确保工程造价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公司档案管理水平。
工程造价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防止档案资料遗失、损坏或篡改。
2. 系统性原则:按照档案资料的内在联系,分类整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3. 保密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4. 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及时、准确地为业务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和完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
3. 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 负责档案的保管、查阅和利用。
5. 组织开展档案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3. 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办公室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协议、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施工图等。
2. 工程造价计算书、结算书、审核报告等。
3.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函件等。
4.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变更、洽商、索赔等资料。
5.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验收、审计、评标等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资料的内在联系,分类整理。
2. 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3. 档案卷宗编号、标题、目录等信息清晰。
4. 档案卷宗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档案保密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评估等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造价信息。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评估等项目文件;2.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3. 项目合同、协议、委托书等;4.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料;5.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项目、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2. 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登记;3. 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2. 对重要档案实行专柜保管,设置密码;3. 档案借阅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并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保密的原则;2.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公布档案内容;3. 档案利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损坏、丢失。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1. 由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意见,经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 编制销毁清单,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原因;3. 由两名以上人员在监督下销毁档案。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XXX工程咨询有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强化咨询质量,降低咨询风险,促进提高整体水平,保证咨询资料的完整性、统一性、实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务档案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在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对规划咨询工作实施咨询程序,形成咨询意见,出具咨询报告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并对其进行综合整理,分类归档后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企业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咨询业务后必须逐项建立档案。
第四条工作底稿编制应做到资料详实、重点突出、简繁得当、结论明确、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和记录清晰。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造价咨询档案的接收、装订立卷、保管、提供查阅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移交后90 日内将档案装订归档,并保证归档后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立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2、确保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委托人对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负责,委托人所提供资料凡从第三方获得的,必须经委托人确认其真实可靠;3、保证资料的充分性,委托人按咨询企业要求提供的项目资料应满足咨询工作的需要,资料应完整、充分;4、档案文件的整理应规范,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卷内文件材料应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查阅。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所需归档材料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归档材料应按照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的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的咨询成果报告、咨询依据文件、其他文件分类进行组织。
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造价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行业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二)科学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三)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四)有效利用,提高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工程造价行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合同、结算、验收等;(二)咨询档案:包括咨询合同、咨询报告、咨询会议纪要、咨询成果等;(三)资料档案: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规范、教材、案例等;(四)其他档案:包括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归档前的整理: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归档:按照档案类别和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三)档案管理部门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登记、编目、整理、装订等,确保档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二)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和年代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理、高效;(二)保护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三)尊重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查阅人提出查阅申请,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查阅申请,确认查阅资格;(三)查阅人按档案管理部门要求查阅档案;(四)查阅结束后,查阅人应将档案归还原位,并签字确认。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档案管理,确保工程造价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造价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工程造价档案的全面、系统,不遗漏重要信息;2. 准确性原则:保证工程造价档案内容真实、可靠;3. 安全性原则:加强工程造价档案的保密和保护,防止档案丢失、损坏;4. 有效性原则:提高工程造价档案的利用率,为工程项目决策、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工程造价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前期策划类档案: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等;2. 设计类档案: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概算等;3. 施工类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等;4. 竣工类档案: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保修证书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档案归档程序:1. 归档前,项目相关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核对、鉴定;2. 归档时,应填写《工程造价档案归档登记表》,并注明档案名称、类别、数量、页数等信息;3. 档案归档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整理、立卷、编号、装订,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工程造价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遗失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3. 档案查阅、复制等事宜,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七条工程造价档案利用规定:1. 严格遵循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2.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翻阅、涂改、损坏档案;3. 档案利用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工程造价档案销毁条件:1. 档案已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2. 经鉴定,确属无需保存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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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工程造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XXX工程咨询有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和管理,强化咨询质量,降低咨询风险,促进提高整体水平,保证咨询资料的完整性、统一性、实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务档案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在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对规划咨询工作实施咨询程序,形成咨询意见,出具咨询报告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并对其进行综合整理,分类归档后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企业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议、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咨询业务后必须逐项建立档案。
第四条工作底稿编制应做到资料详实、重点突出、简繁得当、结论明确、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和记录清晰。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咨询报告出具后30日内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造价咨询档案的接收、装订立卷、保管、提供查阅等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档案移交后90 日内将档案装订归档,并保证归档后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立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2、确保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委托人对所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负责,委托人所提供资料凡从第三方获得的,必须经委托人确认其真实可靠;3、保证资料的充分性,委托人按咨询企业要求提供的项目资料应满足咨询工作的需要,资料应完整、充分;4、档案文件的整理应规范,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卷内文件材料应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必须规范、清晰,益于长期保存和查阅。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所需归档材料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归档材料应按照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的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的咨询成果报告、咨询依据文件、其他文件分类进行组织。
一、业务准备阶段归档材料:(一)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廉政协议书;(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资料交接清单(附表三);(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附表四);(四)项目操作人员配置一览表(附表五);(五)项目建议书或批件(投资估算编审);(六)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编审);(七)送审工程概、预、决算书。
二、业务实施阶段归档材料:(一)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纪要、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结算编审);(二)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结算编制、造价控制);(三)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协调会议纪录(附表七);(四)施工现场勘察纪录(附表六);(五)建设工程预结算材料价格签证单(附表八);(六)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书(结算审核);(七)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结算编审);(八)甲供材料、设备明细单(结算、决算编制);(九)会议纪要、文函;(十)其它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咨询资料:各种调查材料、采集数据、取证资料等。
三、业务终结阶段归档材料:(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附表九、附表十参考);(二)造价咨询项目校审纪录表(附表十一);(三)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附表十二);(四)与咨询成果文件相关的计算底稿(各类分析说明文件、计算书、工料分析表等)(五)成果文件交付登记表及签收单(附表十三);(六)造价咨询项目征询意见回访纪录表(附表十四);(七)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监管通知书;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一般不纳入归档范围,可用清单形式归档,原件由委托方保存。
第八条业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基本要求:一、编目要求:(一)编写档案资料页号:正面在页面右下角编写,背面在左下角编写;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空白面不编页号;封面、目录不编页号;(二)档案资料封面的格式(附表一);1、咨询企业全称;2、咨询业务类别:(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报告;(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与审核;(C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与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项目实施阶段造价跟踪控制及提供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3、业务资料标题:指咨询项目的全称;4、归档时间:指卷内文件材料所属的起止年月。
5、保管期限:工程造价咨询档案一般定为长期;6、件、页数:“件”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件数;“页数”指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7、归档号:可按档案立卷年份+分类代码+流水号组合成归档号。
(三)卷内目录(附样二):1、序号:以卷内文件排列先后顺次填写序号;2、文件字号:文件制发单位的发文字号;3、文件作者:文件制发单位或个人;4、文件名称:即文件的标题。
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可自拟标题,但需外加“〈〉”号;5、归档时间:文件归档的年、月、日;6、页号: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7、备注:留待对卷内文件变化时作说明及引索之用。
二、装订要求:(一)案卷装订排列: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封底;(二)卷内文件目录应采用A4规格用纸,封面、封底用公司统一封面、封底纸(白色卡纸),竖装订;(附表一)(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资料厚度超过40mm的,可分册立卷。
三、其他要求(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资料整理由该项目概预算专业人员整理并签字,项目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二)实行咨询工作档案专人保管、专柜保管、专库保管,保管人员对咨询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三)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以纸面形式存档,还需以电子文档形式存入专用电脑或光盘,业务人员一律不准留存。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资料的保密:(一)对底稿中涉及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秘密;(二)下列情况应当允许查阅:1、法院、检察院及国家其它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2、工程造价咨询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3、经委托人同意,被咨询单位的后任咨询单位;4、本所认为合理的其它情况;5、查阅业务档案应在档案室就地监视下查阅,不得带出查阅,需复制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本公司咨询工作的业务档案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
第十条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有抵触者,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附表一:封面附表二:卷内目录附表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资料交接单附表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附表五:项目操作人员配置一览表附表六:施工现场勘查记录附表七: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协调会议记录附表八:建设工程预算结算材料价格签证单附表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参考)附表十: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扉页格式(参考)附表十一:造价咨询项目校审记录表附表十二:建设工程造价便是确认表附表一:附表二:卷内目录附表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资料交接单》委托单位:武汉××集团(公司)工程名称:××建设工程项目类别:决算审核 委托方于2007年×月×日将下列资料交给受委托方:附表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方案》附表五:××建设工程项目操作人员配置一览表项目编号:技术总负责人:刘××单位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附表六:施工现场勘查纪录附表七:《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协调会议纪录》建设单位签字:××施工单位签字:××审核单位签字:××附表八:建设工程预结算材料价格签证单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审核单位签字: 余××附表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武造字[200 ]第号关于X X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XXXX::受贵单位咨询委托,对 XX工程XXXX决算进行审核。
我公司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维护建设、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如实确定建设工程造价。
参与本次咨询工作的造价工程师郑重声明:1、我们在本咨询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本咨询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3、建设工程造价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本咨询报告的结果仅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负责,对合同范围外的材价等市场变动因素造成的造价变化不予承担责任;4、我们与本咨询报告中的编审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造价工程师(签章):执业资格证号:执业资格证号:一、建设单位名称:二、施工单位名称:三、建设工程名称:四、建设时间:五、建设规模:六、建设地点:七、审核责任:八、编制依据:九、审核方法:十、审核作业日期:十一、咨询说明:十二、咨询结论 :项目负责人(签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号:XX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执业印章)年月日附表十(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扉页格式)项目名称: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名称:项目编号: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造价咨询单位技术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专业造价工程师:本成果文件签发人:造价工程师:日期:造价咨询单位名称: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注: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担任)为成果文件签发人。
附表十一:造价咨询项目校审纪录表附件十二:建设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年月日附表十三:成果文件交付登记表签收单兹收到武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集团)××建设工程决算审核报告书一式叁份。
签收单位:××公司(集团)经手人:×××时间:2007年×月×日附表十四:造价咨询项目征询意见回访纪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