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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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土地复垦要求。应当充分利用邻近企业的废物填 充挖损区、塌陷区和地下采空区;双方均不得收取 费用;利用废物作为土地复垦充填物,应防止造成 新的污染
– ②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非农业建设 项目占用耕地,须报国务院批准。
– ③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 ④严禁乱占、滥用耕地。
⑶防治土地质量退化的规定
• ①防治土地沙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 护耕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 防治土地沙化。严禁滥垦草原,控制载畜量,防止 过量放牧,保护草原植被,禁止采樵沙区林木等。
土地沙化
由于草原严重沙化,骆驼无草可食,营养不良, 骆驼产下后无法站立,无法吃奶,最后死亡。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是我国沙尘暴的主要起源地之一, 这是2001年的一场强沙尘暴使得骆驼前行非常困难。
三、保护土地的法律规定
有关保护土地的主要法规
• 1953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 1981年《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地耕地的紧急通知》 •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
⑵保护耕地的规定
• 耕地保护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 事,要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 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耕地的主要Hale Waihona Puke Baidu容 是:
– ①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节约用地,尽量荒地、劣地, 不占用耕地、好地。严格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和审批 权限。及征收耕地占用税,征收耕地补偿费和收取新 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 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 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 ①适用范围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土地复垦规定 适用于因从事开矿、砖瓦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 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
•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 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
• 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
• 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 实施。
– ②土地复垦规划。
• 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统 一规划的原则,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征求 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 有土地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 务书应包括土地复垦内容;设计文件应有土地复垦章节; 工艺设计应当兼顾土地复垦的要求。否则,土地管理部门 不批准建设用地。
• ②防治土地盐渍化。防止过量抽取地下水,完善排 灌系统,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进行综合整治。
• ③防治土壤污染。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 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禁止向农业用地排放有 毒有害物质;农田灌溉水质、农用污泥、粉煤灰中 的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控制标准等。
• ④防治水土流失。
⑷土地复垦的规定
• ⑶保护土地的意义 所谓保护土地,就是通过防止土地破坏和土壤污染, 保持、维护土地的环境效能,保护、提高土地的生物 生产能力,使之持续为人类所利用。
– ①土地作为环境要素,它是人类的“立足之地和劳动场所。” – ②土地作为自然资源,它是 “财富之母。”
水土流失问题
水土流失
黄河河口地区的卫星影像
• 生产能力的永久性。土地生产力只要利 用合理,不仅不会会磨损、消耗、报废, 反而会不断提高;反之,就会导致肥力 下降、破坏土壤。要用地和养地。
二、保护土地的意义
• ⑴我国土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类型多,山地面积大,人 均耕地少,土地生产力地区间差异大,耕地后备资源 不足。
• ⑵我国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沙化 严重,土地次生盐积化面积扩大,土地潜育化面积扩 大,土地肥力下降,土地污染严重,采矿毁地严重, 土地利用不当,耕地面积迅速减少。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的概念
• 存在于自然界中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 下,可以被用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状态的物 质和能量。
– 是社会财富的来源,
– 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耗 竭
可更新资源
如土地资源、生物资源

自 然
资 源
不可更 新资源
能被重复利用的,如黄金 不能被重复利用的,如化石燃料
– 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依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 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 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使 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法律对规划编 制和实施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作出的规 定。包括规划的编制原则、编制要求、 规划的编制和批准机构等。
• 土地利用管制制度: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类。
–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 用地、养殖水面等
– 建设用地:建筑物、构筑物用地;如住宅、 交通用地、旅游用地
– 土地法对不同用途的土地实行分类管理,严 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 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土地具有哪些基本特性?
土地的基本特性
• 面积有限。人类只能改变其用途,促进 土地质量的变化,但不能改变其总的面 积。要珍惜和节约用地。
• 位置固定。每块土地具有特定的空间位 置和一定的形态特征。只能就地利用, 不能移动、调换。要求利用土地时,因 地制宜。
• 功能的不可替代性。 土地不论是作为环 境要素,还是作为自然资源,都不能用 其他物质来代替。
资 源 非 恒定性资源

如太阳能
竭 亚恒定性资源
如风能、降水


易误用及易污染的资源
如大气、水能

第一节 保护土地的法律规定
一、土地的概念
• 《土地管理法》所称的土地是指全国各行 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耕地、
林地、草地、荒地、河流、湖泊、滩涂、城镇及 农村居民点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旅游及 国防等特殊用地以及暂时还不能利用的其他用地 等。
例》 • 1986年《土地管理法》(1988、1998年修改) • 1988年《土地复垦规定》 • 1991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修改)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
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 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等。
⑴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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