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监督检查要点

合集下载

氧气瓶和乙炔瓶安全检查要点

氧气瓶和乙炔瓶安全检查要点

1:AQ2046-2012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5. 5.5.5施工作业安全应包括:C)气焊(割)作业:--- 氧气瓶、氧气表、割具等不应有油污。

——氧气软管和乙快软管不应混用;漏气、老化的软管要及时更换切除,不应使用胶布或带油脂的东西进行包扎。

——具体执行GB9448的规定。

2:GB30871-2023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本标准第5.2.13条规定:氧气瓶与乙块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间距不应小于IOm03: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10.1.2氧气与可燃物的隔离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

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或氧气设备。

4: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10.5.5.2开启氧气瓶的特殊程序减压器安在氧气瓶上之后,必须进行以下操作:a)首先调节螺杆并打开顺流管路,排放减压器的气体。

b)其次,调节螺杆并缓慢打开气瓶阀,以便在打开阀门前使减压器气瓶压力表的指针始终慢慢地向上移动。

打开气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体排出方向的侧面而不要站在其前面。

C)当压力表指针达到最高值后,阀门必须完全打开以防气体沿阀杆泄漏。

5: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6.3.3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装气体的皤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快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焕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快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IOnh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6: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中容积
12<V<100L15只
小容积
0.4L≤V≤12L10只
V:气瓶公称容积
2.每批气瓶必须写成《监检项目表》中规定的该品种气瓶的全部监检项目。
3.监检中,若发现不合格项目,应对该项目再增加检验数量,增加的数量应符合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未规定的,可由监检单位作出规定。必要时,监检单位可在《监检项目表》之外增加监检项目。
第二章 监检项目和方法
第七条
对气瓶产品安全质量实行按批监检。具体监检项目用语要求见附件1《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及监检项目表说明;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按附件2《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检查项目表》以下简称《检查项目表》),每6个月向地市级和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填报一次,填报的具体要求由省级劳动部门确定。
5.多次提出监检意见但改进不力或拒不改进。
第二十七条
受检单位应为监检员在招待监检中签署工作见证提供方便条件。监检单位应与受检单位联合制定签署工作见证的具体方法,并报地市级或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受检单位应向监检单位缴纳监检费用。监检收费应按省级劳动、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经常发生监检失职,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充实,不采取切实措施纠正失职行为;
2.监检力量不足,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充实,难以按本规则规定进行监检;
3.监检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4.向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或向超出许可证批准范围非法制造的气瓶产品提供监检证明文件。
第四章 受 检 单 位
第十八条 受检单位应对气瓶的制造质量负责,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转。受检产品未经监检单位出具《监检证书》并打监检钢印标记,不得出厂。

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制度(5篇)

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制度(5篇)

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制度1、重大节假日、台风、雷暴雨气候前夕,必须对供应站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每周必须对供应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次夜间抽查(无实气瓶时无需),安全员必须每天对供应站进行不定时巡回检查。

3、岗位员工做好自检自查工作,严格履行岗位操作规定及各项职责要求。

4、检查内容为:①钢瓶堆放是否整齐,有无漏气瓶入库。

严禁空、实瓶混放;②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③供应站周边环境有无火险隐患;④“严禁烟火”等警示牌是否完好;⑤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情况和事故苗头,重大节假日和台风、雷暴天气还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值班人员。

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制度(2)瓶装燃气供应站的安全检查制度是为了确保燃气供应站的安全运营,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瓶装燃气供应站安全检查制度的内容:1. 燃气供应站的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频率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2.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气瓶储存区域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逃生通道,并确保储存的气瓶安全且标识清晰;b. 气瓶搬运设备是否正常运作,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和培训;c. 气瓶灭火器、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是否完好且易见;d. 燃气供应设备是否正常运作,如压力调节器、流量计、阀门等;e. 燃气供应管道是否有泄漏、破损等情况,是否经过定期检测和维修;f. 环境安全是否符合要求,如通风、防爆等;g. 工作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装备;h. 相关记录的完整性,如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3. 安全检查应由专门的安全检查人员进行,确保检查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4. 安全检查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制定整改计划。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 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机构,特别是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当然,写气瓶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文章,必须得简洁明了,同时又不能少了点儿趣味儿。

下面我给你整一篇通俗易懂的文章,保证你看得乐呵呵的!气瓶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你的安全守护神1. 了解气瓶的重要性气瓶,简单说就是装气体的瓶子,听起来是不是很平常?但它们其实可不是小角色!就像家里的电器要定期检查一样,气瓶也得有规矩。

为什么呢?因为一旦气瓶出现问题,不仅会给我们带来麻烦,甚至可能会造成危险。

要是一个气瓶突然炸了,那可是笑不出来的事儿。

为啥我们要那么重视气瓶的安全呢?因为它们装的可是各种各样的气体,有的容易爆炸,有的则可能有毒,所以我们得小心翼翼,保证它们的安全才行。

2. 气瓶的质量检验2.1 检查气瓶的外观首先,我们得对气瓶的外观进行检查。

你知道的,外观好像是看气瓶质量的第一关。

看它有没有锈蚀、裂纹,或者任何变形的地方。

就像买衣服,我们会检查有没有线头、破洞一样。

要是气瓶表面有坑坑洼洼的,绝对不能用!因为这些小问题可能藏着大危险。

2.2 检查气瓶的阀门接下来,我们得看看气瓶的阀门。

阀门就像是气瓶的“门把手”,它要保持良好的状态才能确保气体不会漏出来。

想象一下,你家门把手坏了,肯定进不了门。

气瓶的阀门也得是紧的、靠谱的,不然气体漏出来那就麻烦了。

检查的时候要看它是否有松动、漏气的情况,确保每一次的使用都是安全的。

3. 气瓶的定期检验3.1 定期检查的重要性就像咱们每年都要体检一样,气瓶也需要定期检查。

这是为了防止那些潜在的隐患变成现实。

你觉得气瓶每次都用得好好的,应该没问题了,但不定期检查的话,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问题?定期检验不仅能发现问题,还能提前处理,避免安全隐患。

3.2 检查周期和注意事项关于检查的周期,通常来说,气瓶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对于一些特殊的气瓶,比如装有高压气体的,可能需要更频繁地检查。

每次检验时,要注意记录检查的结果,这样如果以后有问题的话,可以找到问题的源头。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一、监察原则
(一)遵循国家有关法规,以安全技术为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监察制度,保障气瓶质量安全、使用可靠。

(二)按照“强制检验、自行检查、安全监察、抽查检验”的原则,确保气瓶及相关配套装备质量安全。

(三)推行质量认证管理制度,加强其技术指标的认定和监督。

(四)科学安排监察人员,按照统一的工作安排以及组织管理把关,确保工作规范性。

(五)加强知识技能技术更新培训,提高监察人员的受雇能力。

二、检验项目
(一)气瓶外观及各种附件的质量检查;
(二)气瓶的质量及强度检查;
(三)相关配套设施的技术参数检查;
(四)相关配套设施的量具及仪器状态核实;
(五)气瓶使用后主要结构件外观检查;
三、检验标准
(一)按GB/T13459《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做检验;
(二)按GB/T6653《液化空气气瓶技术条件》做检验;
(三)按GB/T5099《气瓶安全技术条件》做检验;
(四)按GB/T4189《液化空气气瓶使用单位技术条件》做检验;
(五)按GB/T1905《液化空气流量计技术条件》做检验。

四、监察程序
(一)安排检验任务,确定监察员和工作时间;
(二)编制检验报告,登记实验数据;
(三)由监察员完成检验;
(四)按照国家标准审核检验报告;
(五)制作审核报告,签字确认。

五、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技术监察制度的气瓶生产、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技术监察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气瓶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制定本规程。

一、监察范围。

1.1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压缩气体瓶(以下简称气瓶)的监察工作。

1.2 监察范围包括气瓶的存放、使用、运输、维护和检验等各个环节。

二、监察内容。

2.1 存放监察。

(1)气瓶存放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2)存放气瓶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气瓶种类、压力、充装介质等信息。

2.2 使用监察。

(1)使用单位应明确气瓶的使用规程,严禁私自改装、拆卸气瓶。

(2)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2.3 运输监察。

(1)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固,防止碰撞和摩擦。

(2)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运输规定,确保气瓶的安全运输。

2.4 维护监察。

(1)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气瓶有损坏或泄漏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

(2)气瓶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护作业。

2.5 检验监察。

(1)气瓶的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严禁使用。

(2)检验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对气瓶进行严格的外观和内部检查。

三、监察措施。

3.1 对于存放、使用、运输、维护和检验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将被责令整改,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

3.2 对于发现的气瓶安全隐患,监察部门将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直至安全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3.3 对于监察工作中发现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监察责任。

4.1 监察部门应建立健全监察制度,明确监察责任,确保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4.2 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气瓶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4.3 运输单位应加强对气瓶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运输。

4.4 检验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五、监察要求。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21年)(2021年4月24日XXX 令第46号公布,2021年8月25日XXX令第166号《XXX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 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船舶和海上设施使用的气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其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XXX(以下简称XXX)负责全国范围内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手艺监督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瓶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气瓶设计与制造第五条气瓶设计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

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经XX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第六条气瓶制造单位申请设计文件鉴按时,应当提交齐全的设计文件和产物型式实验报告。

气瓶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一)设计任务书;(二)设计图样(含钢印印模图样);(三)设计计算书;(四)设计说明书;(五)标准化审查报告;(六)利用说明书。

改变气瓶瓶体主体结构、设计厚度、瓶体材料牌号时,气瓶制造单位应当从头申请设计文件鉴定。

第七条气瓶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液化石油气气瓶上应当设计装配防止超装的液位限制装置;易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的瓶口螺纹和阀门出气口应当设计成不同的左右螺纹的旋向和内外螺纹的结构。

液化气部分安全设施检查范文

液化气部分安全设施检查范文

液化气部分安全设施检查范文液化气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燃气,但由于其易燃性和爆炸性,使用液化气时必须重视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本文将介绍液化气部分安全设施的检查内容和方法。

1. 瓶体检查瓶体是液化气的储存装置,检查瓶体是否存在破损、腐蚀、漏气等问题是安全设施检查的重要内容。

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外观检查:观察瓶体表面是否有明显的破损、腐蚀迹象,如有应立即更换。

(2)连接处检查:检查瓶体与管线的连接处是否有松动或漏气现象,如有应及时修复。

(3)气阀检查:检查瓶体上的气阀是否正常密封,如有漏气应立即更换。

2. 管路检查管路是液化气传输的通道,检查管路是否存在漏气、堵塞等问题对安全设施的保障至关重要。

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连接处检查:检查管路的连接处是否有松动或漏气现象,如有应立即修复。

(2)阀门检查:检查管路上的阀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问题应及时清洗或修理。

(3)泄漏检查:用肥皂水或泄漏检测仪器检查管路是否存在漏气问题,如有应及时修复。

3. 通风设施检查通风设施能有效地排除液化气的有害气体,保持空气流通,降低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检查通风设施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通风管道检查:检查通风管道是否畅通无阻,如有堵塞应及时清理。

(2)通风口检查:检查通风口是否正常开启,如有困难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通风扇检查:检查通风扇运转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 消防设施检查消防设施是液化气使用中重要的安全保障手段,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是安全设施检查的关键内容。

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灭火器检查: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或损坏,如有应及时更换。

(2)消防栓检查:检查消防栓的连接是否松动或堵塞,如有问题应及时维修。

(3)火灾报警器检查: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 使用规范检查除了以上具体的安全设施检查,还要注意液化气的使用规范是否得以遵守。

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操作人员培训:检查使用液化气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了解液化气的安全使用方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规范气瓶的生产、使用和检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生产、使用和检验各类气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在生产、使用和检验气瓶中,应以人的安全和生命为前提,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使用和检验气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取得相关的生产、使用、检验资格证书。

第五条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应当由气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并受到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气瓶的生产第六条气瓶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必要的生产、检验、试验设施和设备;(二)具备生产能力,能够按照要求生产所需的各类气瓶;(三)具备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气瓶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气瓶的生产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生产过程中应当保证不受到污染,保证气瓶的清洁和干燥;(二)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储存介质,选择相应的材料,并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材料的加工和焊接;(三)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规范和标准进行热处理、清洗、外表装饰、喷漆等工艺操作;(四)生产完毕的气瓶,应当进行交付检验,并进行贴标示,标明气瓶的生产日期、制造单位、规格等信息。

第三章气瓶的使用第八条使用气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按照规定规格、用途、介质等要求选择适当的气瓶;(二)在使用气瓶前应当查看气瓶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合格标志;(三)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存储、运输、使用和检验,确保气瓶不受损坏;(四)在气瓶存放、运输中,应当注意避免碰撞、摩擦和外力损伤;(五)不得随意拆卸气瓶的安全装置和阀门,不得超载使用气瓶。

第九条气瓶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气瓶的管理制度,明确气瓶的存储、运输、使用和检验等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化经济条件下气瓶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于经营或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气瓶安全生产监察和管理的行政机关、社会公众。

第三条进行气瓶安全监察和管理,应当依照本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气瓶安全生产的监察和管理,并按照规定开展气瓶安全技术评估和监察。

第四条气瓶是指装有气体或液化气体、用于运输和储存气体或液化气体,并能保持其气态或液态的密闭容器,以及该类容器的配套附件。

第五条气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标准,并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检验。

第六条气瓶的经营、生产、使用、运输、维修和检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对于违反气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并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二章气瓶的经营、生产和使用第八条气瓶的经营、生产和使用应当实现高标准、严质量、严检验、严监管的目标,遏制劣质气瓶的流入市场。

第九条气瓶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营许可,并定期进行经营范围内的气瓶检验和维修,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性。

第十条气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配备适当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标准生产气瓶,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和维修,确保气瓶质量的稳定可靠。

第十一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气瓶的用途、使用条件和规定周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气瓶进行检查、保管和维修,并及时进行气瓶的报废和退换,确保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不得私自擅自拆卸、修改、加装附件,或以任何方式改变气瓶的结构和功能。

第十三条初次检验应当在气瓶制造后的第一个生产周期内进行,周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不得使用已过期的气瓶,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气瓶;发现气瓶存在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报告有关部门并予以处理。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2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2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2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制定的,旨在保障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该规程旨在规范气瓶生产、检验、使用及其管理等方面的行为,以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

一、气瓶法规 1. 对实施国家规定的气瓶单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 对装载易燃气体的气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易燃气体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3. 对装载高压液体的气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压液体法》及其实施条例; 4. 对装载毒气的气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毒气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二、气瓶生产 1. 气瓶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要求,采用合格的原材料和设备,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的气瓶产品; 2. 气瓶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气瓶产品注册、安全技术审查等手续,并按照规定接受技术监督检查。

三、气瓶检验 1. 气瓶检验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气瓶检验手续,按照有关质量标准,以检验方法、规程和项目,确保气瓶质量。

2. 企业及其生产许可或检验许可的气瓶,检验单位应当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四、气瓶使用 1. 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管理气瓶的使用; 2. 气瓶使用单位应当避免气瓶受到强烈的冲击、弯曲或挤压,以免造成不安全情况; 3. 气瓶使用单位应当检查气瓶的安全状况,定期检查、维护及更换,以确保其安全性能满足使用要求。

五、气瓶管理 1. 气瓶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气瓶管理制度,加强气瓶的管理; 2. 气瓶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定期检查气瓶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气瓶安全问题; 3. 气瓶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气瓶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专业技能达到要求。

气瓶检验安全规程

气瓶检验安全规程

气瓶检验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气瓶的安全使用,合理利用资源,规范气瓶的检验工作,制定本规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瓶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气瓶检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气瓶检验部门、气瓶使用单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 气瓶:具有容积在 0.5 升以上、可承受内压和外力、用作储存气体的容器。

2. 气瓶检验:对气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压力试验等。

3. 定期检验: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时间,对气瓶进行一次完整的检验。

4. 不定期检验:根据气瓶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对气瓶进行检验。

5. 外观检查:对气瓶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气瓶的表面是否存在破损、腐蚀、渗漏等情况。

6. 内部检查:对气瓶的内部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气瓶的内壁是否存在腐蚀、剥落等情况。

7. 压力试验:对气瓶进行压力检测,确认气瓶能够承受规定的压力。

8. 发现问题气瓶:经过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

第二章气瓶检验的种类和要求第四条定期检验1. 定期检验的周期根据气瓶使用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确定,一般为 2-5 年。

2. 定期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和压力试验。

3. 外观检查主要检查气瓶的表面是否存在破损、腐蚀、渗漏等情况。

4. 内部检查主要检查气瓶的内壁是否存在腐蚀、剥落等情况。

5. 压力试验主要检测气瓶能否承受规定的压力,一般根据气瓶的类型和规格来确定试验压力。

第五条不定期检验1. 不定期检验根据气瓶使用的情况和实际需要来确定,一般根据定期检验结果来决定。

2. 不定期检验一般包括外观检查和压力试验,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内部检查。

3. 外观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与定期检验相同。

4. 压力试验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格的气瓶来确定。

第六条发现问题气瓶的处理1. 如果发现问题气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隔离,确保安全。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是一种储存高压气体的设备,在许多工业、交通和日常生活中都有广泛应用。

然而,如果气瓶的安全监察不得当,就可能带来极大的危险和损失。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非常必要。

一、气瓶安全监察的目的和原则气瓶安全监察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气瓶的泄漏、爆炸、起火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其原则包括:(1)预防为主。

预防气瓶事故的发生是气瓶安全监察的核心。

在气瓶制造、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中,应该采取各种安全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依法依规。

气瓶安全监察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来执行,不得任意违反规定,以免引发更大的安全隐患。

(3)综合治理。

气瓶安全监察需要从政策法规、制度建设、技术标准、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综合治理,保障气瓶安全。

(4)公开透明。

气瓶安全监察组织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信息,并与相关单位、个人保持沟通,让公众全面了解气瓶安全监察的进展和情况。

二、气瓶安全监察的主要内容气瓶安全监察主要包括气瓶的制造、检验、使用、运输、维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1. 气瓶的制造监督管理气瓶制造是气瓶使用安全的基础,因此,气瓶的各项制造标准应该严格执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气瓶制造企业应该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并按照规定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气瓶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2. 气瓶的检验监督管理气瓶检验应该在气瓶出厂前和使用之前进行,检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以确保气瓶的安全可靠。

同时,对于气瓶的维修、改造和使用寿命的过期等情况,也需要定期检验。

3. 气瓶的使用监督管理气瓶的使用也是气瓶使用安全的重要保障。

气瓶使用应该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和规定来进行,禁止随意更改或者超载使用。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气瓶的外观、压力等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气瓶的运输监督管理气瓶在运输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气瓶的运输也应该按照相关标准规定来进行,包括包装、承运工具、装卸作业等方面,同时,也需要对运输途中的气瓶进行安全监管。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近年来,随着气瓶行业的不断发展,气瓶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气瓶具有高压特性和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为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监察规程。

本文将以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为题,探讨这一规程的意义和实施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意义。

气瓶是一种承载气体的容器,可以用于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种气体。

由于气瓶具有高压特性和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事故,可能会引发大规模的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等灾难。

因此,制定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于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情况。

在我国,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主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

该规程主要包括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报废等方面的要求,对气瓶的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

针对不同种类的气瓶,还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以确保气瓶的安全可靠性。

在气瓶的设计和制造方面,规程要求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设备,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并进行完整的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

在气瓶的检验和认证方面,规程要求对每一个气瓶都必须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检验记录的保存,以确保气瓶的安全性能。

在气瓶的使用和维护方面,规程要求用户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同时,规程还要求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期限或存在缺陷的气瓶,必须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防止其继续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通过对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气瓶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气瓶的种类繁多,相关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其次,在一些地区和企业,对于气瓶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仍然不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024年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

2024年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

2024年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
气瓶是一种用于储存压缩气体的容器,常用于工业、医疗和家庭等领域。

由于气瓶内部储存的气体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气瓶的安全监察管理十分重要。

一般来说,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气瓶的设计、制造和标识要求。

根据气瓶的用途和气体种类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设计、制造和标识标准,确保气瓶的结构强度、防爆性能和气密性。

2. 气瓶的检验和维护要求。

定期对气瓶进行检验,检查其外观、内部结构和安全装置,确保气瓶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同时,制定相关维护要求,包括清洁、防锈和保养等。

3. 气瓶的运输和存储要求。

规定气瓶的运输和存储条件,包括包装、运输工具、储存场所的选择和管理等。

确保气瓶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不受损,防止发生意外。

4. 气瓶的销售、使用和报废要求。

对销售商和用户提出要求,确保气瓶的购买和使用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同时,规定气瓶的报废处理方式,以防止废气瓶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5. 气瓶安全监督和执法措施。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气瓶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加强对气瓶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确保气瓶安全。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是一般性的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具体的法规要求可能与此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针对特定国家或地
区的气瓶安全监察管理规定,建议您查询相关法规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监察,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

本规程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第3条本规程的规定,是对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气瓶的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检验和改装等,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本规程,各级劳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4条研制、开发气瓶产品,其技术要求如与本规程不符合,应在试验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产品试制。

试制时应连续生产不少于四个批量。

试制品经省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后,在指定范围和规定时间内试用,同时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备案。

试用期满后,按本规程附录3《气瓶技术鉴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鉴定。

有关产品试制和鉴定,以及制造资格认可的要求,应符合劳动部的有关规定。

第5条进口气瓶的管理按国家商检局和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6条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1.临界温度小于-10℃的为永久气体;2.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3.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化气体。

第7条气瓶的压力系列如表1(略)规定。

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

第8条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得小于8MPa。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气瓶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规范气瓶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内气瓶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和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气瓶的安全技术监察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千方百计预防事故,重在预防和控制危险,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气瓶产品和使用环节的监控和管理。

第四条气瓶的安全技术监察应当贯穿于气瓶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包括设计、生产、使用、维修、充装、运输、储存和报废等环节。

第五条气瓶的安全检测应当建立健全的体系和标准,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技术和人员。

第六条气瓶的检验、试验、评估和认证等应当在依法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强化对气瓶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对于危险品运输领域内的气瓶运输与储存,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设计和生产环节的安全技术监察第九条气瓶的设计和生产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过专业检验机构的检验和认证。

第十条气瓶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设备,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一条气瓶的生产企业应当对原材料、配件和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品质控制,杜绝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和配件,防止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气瓶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并定期对生产环节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和应急处理预案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使用环节的安全技术监察第十四条气瓶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当对气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气瓶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气瓶记录档案,包括气瓶的使用情况、检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等,以便于对气瓶的管理和控制。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

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气瓶是一种常见的压力容器,用于储存压缩气体。

气瓶库是专门用于存放气瓶的地方,用于保障气瓶的安全和质量。

在使用气瓶时,人们需要了解气瓶的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气瓶库的安全检查要点,包括气瓶库的设施设备、气瓶的存储和使用、气瓶的检测和维修等方面。

1. 气瓶库的设施设备气瓶库的设施设备是保障气瓶安全的重要条件。

以下是气瓶库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要点:1.1 气体泄漏检测系统气体泄漏是气瓶库安全的一大隐患。

需要安装气体泄漏检测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的灵敏度和准确性。

检测结果需要记录在文件中。

1.2 常规消防设施气瓶库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火栓等;并需要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1.3 储存气瓶的架子和架位储存气瓶的架子和架位需要具备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能防止气瓶碰撞、滑落等安全事故。

气瓶的堆放需要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避免过度堆放和交叉储存。

1.4 照明设备气瓶库需要配备照明设备,并检查灯具、电线等设施的安全状况,确保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

1.5 通风设施气瓶库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以保证氧气充足并排除有害气体。

通风设施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1.6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气瓶库需要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从而保证气瓶的质量和安全。

需要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等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气瓶的存储和使用在气瓶库存储和使用气瓶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气瓶的安全和质量。

以下是气瓶储存和使用方面的安全检查要点:2.1 气瓶标识气瓶需要贴上标识牌,并标注气瓶的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压力等级、充装介质等信息。

标识牌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气瓶标识的清晰和准确。

2.2 储存位置气瓶需要储存在专门的储存架上,并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分类、分堆、分区储存。

储存区域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光线充足,避免阳光直射。

2.3 运输和搬运气瓶的运输和搬运需要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避免碰撞、滑落等安全事故。

气体贮存安全检查制度

气体贮存安全检查制度

气体贮存安全检查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气体贮存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建立气体贮存安全检查制度。

适用于所有进行气体贮存的单位和个人。

二、检查内容1.贮存设施(1)气体贮存设备(包括气瓶、储罐等)应具备合法许可证明文件,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2)储存设施应保持清洁,并放置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场所;(3)设备应具备完善的保护设施,包括泄漏报警装置、防火措施等;2.气瓶贮存(1)气瓶应标有贮存气体的名称和压力,且封口完好;(2)气瓶应定期检测和鉴定,超负荷、过期、有损坏的气瓶应淘汰处理;(3)贮存气瓶的场所应远离火源,设备稳固、放置整齐,防止挤压和碰撞;3.泄漏防护(1)设立合理的防护区域,并标识明显的禁止吸烟、明火等警示标志;(2)设立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3)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适当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使用防护设备;4.防火安全(1)设立防火墙,并保持电气设备与气体贮存设施的安全距离;(2)定期检测防火设施的有效性,并消除火灾隐患;(3)工作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5.安全管理(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小组,负责气体贮存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操作;(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演练;(3)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交流安全经验和解决安全隐患;三、检查方法1.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状态、保护设施、气瓶贮存情况、泄漏防护措施、防火设施等;2.不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不同角度和侧重点的检查,确保各个方面的安全措施都得到落实;3.抽查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以验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记录和处理1.检查记录: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缺陷和隐患描述、整改要求和期限;2.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缺陷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设立整改责任人,要求整改期限;3.复查和验收:对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监督检查1.自查:单位和个人应每季度开展自查,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发现并整改违规行为;2.监督检查: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3.教育培训: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检查能力和业务水平。

气瓶安全检查内容

气瓶安全检查内容
临时储存
3.9涉及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钢瓶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者专用储存室内;气瓶存放库房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
3.10是否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如阳光、暖气、炉火)处。
3.11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
3.12盛装可燃、助燃或毒性介质的低温绝热气瓶,是否存在在封闭或者受限空间场所存放现象。
气瓶安全检查内容
序号
瓶装气体使用环节
重点检查项目
1
气瓶购置
1.1瓶装气体使用单位购买和使用的气瓶是否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证书齐全。
1.2是否购买和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气瓶或者报废气瓶的。
2
气瓶管理
2.1瓶装气体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气瓶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2.2是否定期对气瓶进行技术检查,并按照规范要求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
5.2气瓶使用时是否立放且有防倾倒措施。
5.3气瓶移动过程是否存在抛滚、滑、翻等方式
5.4在可能造成气体回流的瓶装气体使用场合,用气设施上是否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气体使用
5.5在瓶内压力较高不能直接用气的使用场合,是否在气瓶出气口装设减压阀,减压阀与气瓶阀门连接是否牢固、密封可靠,减压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6是否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保持气瓶内具有规定的剩余气体压力或者剩余气体重量。
5.7盛装可燃、助燃或毒性介质的低温绝热气瓶,是否存在在封闭或者受限空间场所使用的现象。
5.8气瓶使用时是否安装减压阀气压表),是否存在气体气压表混用情况。
5.9气瓶使用时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是否存在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现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是□ 否□
GB/T 2550-2007《气体切割焊接用橡胶管》7.3条要求
5
存储
乙炔气的存储不得超过30立方 (相当5瓶),乙炔气的储存量超过240立方 (相当40瓶)应储存在防火等级不小于三级的建筑物内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4.6条要求
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
气瓶安全监督检查要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检查结果
检查依据
1
外观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和色环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氧气瓶淡兰,P=20MPa白色环一道,氮气瓶黑色,P=30MPa白色环二道,乙炔白色,二氧化碳铝白,P=20MPa黑色环一道,)
是□ 否□
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安全警示标签(《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条要求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减压器时必须带有夹紧装置与 瓶阀结合。
正常使用时,乙炔气瓶的放气压降不得超过0.1MPa/h,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气 瓶汇流供气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2.2.4条要求
3
使用
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 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5条要求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12条要求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 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6条要求
4
胶管
气体切割焊接用橡胶管,外覆层全部着色应符合以下标准: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1.4
2
搬运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2.2.1条要求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 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1)乙炔红色。2)氧气蓝色。
3)空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为黑色
是□ 否□
GB/T 2550-2007《气体切割焊接用橡胶管》7.1 7.2条要求
气体切割焊接用橡胶管,外覆层至少每隔1000cm连续、牢固地标志下列内容:
1)标准编号:GB/T 2550-2007;2)最大工作压力3)公称内径
4)制造厂或供应商的标志;5)制造年度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4.7条要求
气瓶在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 m以上,
或用至少1.6 m 高的不可燃隔板隔离
是□ 否□
GB 9448-1997《焊接与切割安全》10.5.3条要求
是□ 否□
中国石油安全环保部下发的(《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 的有关要求
瓶体上是否张贴有充装合格证;瓶体有无锈蚀、损伤、变形、裂纹等;是否有瓶帽以及瓶帽是否完好;是否有 2 个防震圈,并均匀放置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1.3
瓶肩上是否有钢印字码,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4条要求
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 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是□ 否□
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4.3.7条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