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定稿(2014.11,以此为准)
青岛市李沧区实验小学张拉施工方案(1)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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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施工方案青岛市李沧区实验小学建设单位:李沧区实验小学监理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目录1.工程简介 (3)2.预应力材料及施工要求 (3)3.施工准备 (5)4.预应力施工工艺 (10)5.预应力张拉 (16)6.灌浆及封锚 (18)7.安全生产措施 (19)8.质量管理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9.附页 (21)一、工程简介本工程为李沧区实验小学改造工程,位于李沧区南崂路、东山三路、东山四路、东山三支路围合区域。
本工程由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建筑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基础类型:柱下条基,伐板基础,总建筑面积:17842.98㎡,建筑层数:地上4层,层高3.9m,建筑高度:19.500m。
工程主要功能为住宅,地下一层为车库、设备房。
总建筑面积为17842.98平方米,工程结构形式:地下车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主楼采用框架结构。
地下一层车库层高高处为9.92米(结构),最小层高为3.45米,底板上部回填厚 0.5-1米。
地上部分回填土厚度1米。
工程设计标高±0.000米相当于黄海高程分别为36.700米,±0.000以上的总高为19.5m。
青岛市李沧区实验小学工程框架梁设计采用后张有粘结预应力技术,预应力钢筋采用直径为Φ15.20,标准抗拉强度为fptk=1860N/mm2的低松弛钢绞线,预应力张拉控制应力为σcon=0.75f ptk=1395MPa。
预应力孔道采用ø70mm和ø80mm 塑料波纹管成孔。
锚具采用VM15-6,VM15-7,VM15-9型I类夹片锚具和P型挤压锚具。
灌浆采用42.5R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二、预应力材料及施工要求1、预应力材料1.1本工程中预应力材料选用具体如下:1.1.1、钢材:预应力筋采用Φs 15.20mm,标准抗拉强度f ptk=1860Mpa的高强度,Ⅱ级低松弛有粘结钢绞线;1.1.2、锚具:锚具采用Ⅰ类群锚VM15-6,VM15-7,VM15-8固定端采用PM15-1;1.1.3、波纹管:波纹管采用ø70和ø80mm塑料波纹管;1.1.4、材料质量标准及要求1)、预应力筋应满足《预应力用钢绞线》(GB/T5224-2003)等国家标准的要求,且钢绞线进场时必须附有产品质保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关于李沧区中小学规划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李沧区中小学规划建设的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13ab2501be23482fb4da4cca.png)
认真制作,质量一流,排版规范。
(下载后可根据需要修改)精品文档关于中小学规划建设的调研报告区委四届五次(扩大)会议提出了“大力实施教育环境优化工程和素质教育工程”,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整体水平,推动我区教育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区人大常X 会组成专题调研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全区中小学校现状李沧区现有中学9所,在校生10083人;小学31所,在校生22431人。
经过“十五”期间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我区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成效已初步显现,一批办学规模小、质量差、效益低的学校被撤并;同时,一批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教育教学水平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区域内办学的规模优势得到了初步体现,学校布局趋向合理,基础教育资源得到了较为合理的配置。
当前我区共有省级规范化学校5所,占全区学校总数的12.5%;市级规范化学校22所,占全区学校总数的55%,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比例逐年提升。
1、不断加大投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在每年政府实事中教育都占有一席之地,尽可能保证区域内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并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近几年来政府先后投资改、扩建了李沧区第二实验小学、青岛重庆中路第一小学等十所中小学,其中虎山路小学是全国首所集光热于光电为一体的太阳能小学。
新建、改建学校确保了每所学校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符合标准,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专用教室和教学仪器、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等教育教学设施全面达标,让区域内的办学条件处在一个相对均衡的水准上,逐步缓解了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校际间教育发展水平不均衡等问题,为让更多的孩子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奠定了基础。
2、多措并举,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近年来,随着李沧区经济快速发展,主城区人口增加很快,新增小学、初中学生数以万计,导致中心地区的几所学校班容量超标。
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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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对其校舍场地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处置并设置警示标志;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所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民办学校举办者。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89年9月8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城 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感谢观看
第三章
校舍场地管理
第二十条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舍场地管理制度,对其使用的校舍场地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校舍场地资料档案,及时将校舍建设、改造、拆除以及其他情况变更的信息录 入国家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对校舍场地安全状况进行普查。
第二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民办学校举办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场地,应当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 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维修改造。经鉴定属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D级危房的,立即停止使 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或者 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预留公办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或者将预留的学校建设用地转作他用的; (二)在旧城区改建和镇村规划建设中,不统筹解决未达到标准的公办中小学校用地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中小学校的; (四)核发中小学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未按照规定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校舍场地安全状况进行普查、鉴定和维修改造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批准设置有关场所、设施的;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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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4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青岛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09〕34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09〕4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为目标,结合各区(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一)目标。
对全市中小学校所有校舍进行排查、检测、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七度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对处于洪涝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实施迁移避险,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
【VIP专享】关于下发李沧区中小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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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进度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私立学校:
现将《2006—2007 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学科教学进度意见》下发给你们,请 参照执行。
各年级每周授课时数按原国家教委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中有关规定 执行。
本学期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一、我区全日制小学、初中各年级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的规定,安 排课程、课时。 二、根据《李沧区教体局 2007 年工作要点》,以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育 教学质量为主题,更新观念,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总结基础教育课程 经验。各中小学要加强课程管理,保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结合地方实际 开好地方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实施学校课程。 三、围绕市教育局“课堂教学效益年”和我区“决战课堂教学”战略,切 实落实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地位,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教学效 率和效益。 以《青岛市课堂教学评价实施意见》、《李沧区课堂教学评价方案》为指导, 大力开展课堂教学的研究与探索,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 加强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习方法的研究和引 导应在教师的教案设计和实际授课中有所体现,学校应经常组织各种类型的学 法指导讲座、沙龙将学法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关注学生的学习体验,激发求知 欲望,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树立信心,提高学生的自主学 习能力,培养学生学会学习。关注全体学生,最大程度地减小两极分化的比例; 同时,还要加强优秀学生的培养,倡导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开设必要的选修课, 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各校应认真落实《青岛市普通教育各学科加强素质教育的意见》,面向全 体,尊重差异,以学生发展为本,进一步明确各学段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 注重与社会、生活、自然科技的联系,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 观。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养成教育为基础,以兴趣为动力, 以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在教学中“立足学科、夯实基础、发展 能力、学以致用”,提高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研究并积极 实践各学段的教学策略,明确各学段的教学工作重点,加强学情分析和教学衔 接的探索。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要做好教学的衔接,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和 措施。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全哥版)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全哥版)](https://img.taocdn.com/s3/m/1c8ae28dec3a87c24028c495.png)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北京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2002北京关于批准发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2]102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计委、教育厅,直辖市建委、计委、教委,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教育局(教委):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989]30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由教育部制订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国家计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二年四月十七日编制说明《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1989年度部分计划(草案)的通知》(计综合[1989]30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90]建标字第519号)的要求,由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主编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全国不同地区进行了典型调查研究,收集和参考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计委、教育部门颁行的城市中小学建设标准;总结了近十余年全国城市中小学校发展建设的经验,并对日本城市中小学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考察。
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气候特点差异等主要情况,科学地对大量资料进行了分析论证。
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两次印发给各地教育部门征求意见,并多次召开包括各地各级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单位等方面的管理者和专家参加的专题研讨会进行论证。
最后,本标准的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审查通过,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标准的报批稿,报送建设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定稿、颁发实施。
中小学建设用地、校舍建设标准
![中小学建设用地、校舍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cbc390c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95.png)
中小学建设用地、校舍建设标准
依据《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一、学校幼儿园选址要求:
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空气清新、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的噪音干扰。
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
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二、区域学校幼儿园数量设置:
中小学:原则上每1-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每3-5万人设立1所初级中学。
幼儿园: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
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8个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12-15个班的幼儿园。
三、学校幼儿园适宜规模:
高中:24-48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
初中:18-36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
小学:12-36个班,班额不超过45人
学校设计规模不宜过大,应按适宜规模分散布局,从而避免因学校集中、规模过大、学生众多造成的城市交通压力。
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确定,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宜超过15个班。
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五篇材料)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五篇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aa93e542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44.png)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五篇材料)第一篇: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砖瓦结构和砖混结构平房校舍建设标准。
一、基础1、内外墙基础必须落到原土层。
基础深度1.8m(室外),基础±0高出室外地面30cm。
基础砌筑地槽宽度两侧各留有20cm工作面,采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
M5.0水泥砂浆砌筑(水泥与砂子重量比为1:6.97),基础内、外墙均设地梁构造柱(配筋按图纸)混凝土强度C20(水泥、中砂、2-4碎石重量比为1:1.81:3.68)。
2、校舍四周均设护坡。
护坡采用宽70cm、厚8cm混凝土浇筑,下面铺设20cm厚砂垫层。
每隔250cm开一道缝,用沥青砂浆灌缝。
3、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质检站联合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方可继续施工,并有资料存档。
二、门、窗1、室外门使用标准防盗门。
门框高300cm,门上有亮子,漆前框料厚1.2mm,扇料厚1.0mm,暗锁牢固耐用。
室外门门口上均设雨蓬,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配筋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图集制定的标准。
2、室内采取套装门,高度210cm,宽度100cm。
3、窗口一律使用正规厂家制做的优质塑钢窗。
内钢衬1.0mm以上厚,窗口尺寸按图纸,窗四周与墙交接处必须经发泡处理。
三、墙体1、基础以上墙身必须使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混合砂浆砌筑(水泥、白灰和砂子的重量比为1:0.49:6.79)。
外墙厚37 cm,内墙厚24 cm(如用火墙取暖,内墙厚37 cm),外墙与内墙衔接处砌筑要按规范要求留槎,放拉结筋。
每隔15-20米设一道防火墙,构造柱必须执行标准。
2、所有内、外墙体均设圈梁,圈梁混凝土强度等级C20。
不允许使用砖模。
过梁选用标准图集吉G92-312。
3、房屋高度标准。
在基础±0以上90cm占窗口,窗口上圈梁高24cm,梁上砌砖高36cm,出砖檐(砖檐第一皮下高度360cm)。
中学、小学、幼儿园新建校舍建设标准
![中学、小学、幼儿园新建校舍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42c8627192e45361066f514.png)
序号 项目 标准
1
外立面
1、建筑风格与小区环境协调; 2、设置空调安装位置并连接专用排水管。
2
结构构件
独立柱采用圆柱。
3
墙面
1、外墙面:用外墙砖装饰; 2、内墙面和天花:内墙扇灰面扫内墙涂料或乳胶漆二次,阳角 部分应设圆角; 3、走廊墙面:外墙砖贴到顶; 4、梯间墙面(包括梯栏板):用外墙砖贴到顶; 5、卫生间、厨房:白瓷片或浅色瓷片贴到顶; 6、墙裙:教学用房室内浅色瓷片贴到窗台,其余用房原则上按 内墙面装饰; 7、踢脚2
围墙
13
消防
消防箱使用圆角并半暗装。
14
其他特殊部分
厨房、卫生室、隔离室、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等特殊部分按政 府相关部门的有关验收规定执行。
4
楼地面
1、教室、实验室:规格60*60cm以上防滑耐磨砖;走廊:规格 40*40cm以上防滑耐磨砖; 2、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规格60*60cm以上防滑耐磨砖或 抛光砖; 3、楼梯:黑白麻花花岗岩(踏步面界坑防滑)、防滑砖,或梯 级砖; 4、厕所、厨房:规格30*30cm以上防滑耐磨砖。
5
门
连门框成套复合钢板门,卫生间和厨房可用塑料门框、扇,有 防盗要求的场室按需要安装防盗门。 铝合金推拉窗白玻璃(铝合金和玻璃厚度按有关环保的规定) 。外墙窗设不锈钢防护栏。厕所窗用铝合金固定磨沙玻璃百页 窗。 安装不锈钢栏杆,尺寸和规格按照设计的要求。
6
窗
7
楼梯扶手
8
黑板
教室前后均设无尘磁性黑板:实验室、电脑室前面设无尘磁性 黑板(中、小学)。
9
讲台地面
教室设砖砌讲台,讲台饰面与教室地面相同(中、小学)。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2011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2011](https://img.taocdn.com/s3/m/4d1cfd136294dd88d1d26bc2.png)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1 总则1.0.1 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1.0.3 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1 满足教学功能要求;2 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3 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
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4 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1.0.4 中小学校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完全小学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2.0.2 非完全小学 lower elementary school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基础教育阶段的场所,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
2.0.3 初级中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2.0.4 高级中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对青年实施高级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3个年级。
2.0.5 完全中学 secondary school对青、少年实施中等教育的场所,共有6个年级,含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育的学校。
其中,1年级~3年级属义务教育。
2.0.6 九年制学校 9-year school对儿童、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共有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
属义务教育。
2.0.7 中小学校 school泛指对青、少年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等各种学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608647e41a37f111f0855b42.png)
单位:m2
用 房 名 称
每 间
使 用
面 积
基 本 指 标
备 注
12班540
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间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531
1977
2444
2890
1、普通教室
61
12
732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第七条 校舍用房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日益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考虑的。它是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依据。各地在执行中可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办学的合理需要制订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地区以及边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有特殊需要的学校,如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设本章未列出的用房,并可适当扩大有关用房的面积。
616
736
合班教室
110
150
190
230
电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图书阅览室
181
261
340
420
科技活动室
18
—
—
—
—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3ebcdf0998fcc22bcd10de6.png)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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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八条 学校网点布局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 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新建住宅区内, 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 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 理。 二、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中小学生不 应跨越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及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上学。 第九条 校址选择 一、城市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 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 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 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二、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 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第十条 校园规划设计 一、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教职工 住宅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 二、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勤工俭学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 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校园内各建筑之间、 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防护、日照、防火等有关规定。 三、校园、校舍应整体性强。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要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 化内涵和时代特色。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理保持其特色。校园 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四、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楼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应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 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五、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 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六、室外上下水、煤气、热力、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 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 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七、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便于学生就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 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标志。 八、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九、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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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建设规划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附加说明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成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青岛市中小学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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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沧区新建中小学有关建设意见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中就提出要求“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2008年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2013年初青岛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建管局牵头,对我市各类城市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标准研究、制定,专门制定了《普通中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征求意见稿),对中小学校舍建设各类房间面积提出了远大于省基本办学标准的要求(见附表)。
2013年初,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李沧区中小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参观了国内多个省市和本市周边区市的新建学校。
在青岛市制定标准的同时,李沧,通过对国内外新建中小学调研、专家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在青岛市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李沧区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对我区中小学建设提出了详细的建设要求(面积要求见附表)。
2014年5月,区委书记李奉利同志带队,实地查看了上王埠小学项目,针对学校建设提出特别要求:参照国家、省、市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最高标准,突出特色。
其中,涉及公益类用途的风雨操场、地下停车场建设等,可予适当放宽。
2009年以来我区中小学建设情况一览表下面就我区新校建设六个方面的问题说明如下:一、占地和建设规模的问题(一)占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学校占地和建设规模早在片区控制性规划时已确定,由于我区大部分片区控制规划审批在2008年以前,省市相关标准没出台,规范标准不明确,加上我区教育部门没有参与,教育部门不可控。
前期我区规划中小学占地严重不足,许多不足标准的70%。
全区规划新建小学33所,占地达标学校:8所,占新建小学24%;占地达标准用地70%—100%学校:19所,占新建小学58%;6所小学占地达标准用地50%—70%。
(二)建筑面积略大:省标准中的建筑面积是根据各功能处室使用面积除以0.6的一般情况下得取的,没有考虑地下停车场、游泳池、楼与楼之间的连廊等,风雨操场、食堂、学生报告厅(小剧场)、图书阅览等标准较低。
城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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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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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李沧区中小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三年五月(二〇一四年十月修定)目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化,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创建现代化学校。
我们根据近几年教育部、省、市有关部门对学校校舍建设的有关指标、标准、规范,简要编印了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基本手册,供我区各开发建设管理等部门在学校布局调整、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中使用。
本《手册》适用于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手册》要求,其他学校应参照《手册》逐步改建和扩建。
本《手册》由李沧区中小学建设领导小组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区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1.新建学校、原有学校扩建规划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我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局,留有足够的发展建设用地,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3.学校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楼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场所。
4.学校设置要本着相对集中、优化配置、注重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
中小学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
同时,应充分考虑新市民子女的入学问题。
(二)学校规模学校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相统一的原则,将学校规模(班数规模、在校生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初中学校的适宜规模应控制在18到30班,学生人数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
小学的适宜规模应控制在12到36班,学生人数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适宜规模应控制在18到36班,学生人数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校园规划设计校园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高差较大地形,小学尽量平衡土方,减少高差。
出现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
校园色彩设计应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视觉环境和心理健康发展的氛围,校园色彩不得采用黑、褐色,尽量少用白色,可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特色,针对不同年级选用淡绿色、淡蓝色、淡黄色等颜色。
学校规划设计时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1.学校主要出入口设计原则:(1)大门设计应突出学校特色和时代感,能够与周围环境相适应,成为学校标识。
(2)不得紧靠交通主干道。
中小学校园宜设置两个出入口(保证人车分流),位置应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
大门采用高度1.5m以上,宽不小于6m电动推拉门。
(3)校园主出入口外须设置缓冲场地、有条件宜单独设置接送学生的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
(4)须重视校园主出入口广场景观设计,结合主要部位建筑、装饰和出入口,设置标志性景观小品、硬化、绿化和亮化,营造精品小环境,彰显学校办学特色。
(5)传达室、监控室设计传达室要附设于校园主出入口的一侧,面积不小于15m2,要有不小于270度视角,设网络信息点、电话点。
传达室一侧设置不少于60平方米的家长接待室。
有条件学校可于建筑主厅一侧设监控室,室内设置全校监控显示屏,便于监视全校及出入口情况。
2.校园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室内外水、电、气、热力、弱电系统等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同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应结合素质教育需要,引用新技术、新能源,科学合理设计,充分体现安全、环保、节能要求。
3.体育活动场地应符合以下要求(1)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彼此联系便利。
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和体育器材场地,其长轴应为南北方向。
(2)跑道要使用混合型彩色塑胶铺设,塑胶颗粒不得采用再生颗粒,厚度不少于12mm,球类场地采用硅皮油的厚度不得少于4mm;人造草必须采用高档草丝,保修期八年以上。
(3)田径场内设1~2个砂坑(砂坑长6m,宽2.75~4m,踏板离砂坑1m,助跑道25~45m)。
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1,不得设在田径场内。
有独立的室外乒乓球活动区和室外体育器材场地。
(4)选择运动场环形跑道直道靠近建筑一侧中间位置,安排集会主席台(面积大于8m×16m,高度70cm-110cm,设置背景墙和雨棚);主席台应配置供电、广播等设施接口,音响应适合多只麦克和无线麦克同时使用。
主席台一侧要设立国旗旗杆(高度7m以上)。
(5)运动场地下设置地下或半地下停车场,与教学、办公楼采用敞开式走廊连接,防止地下室气味直接进入楼内,并充分考虑人车分流和停车场通风、排烟系统。
(6)运动场和活动场地要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地埋式广播覆盖(覆盖密度要求见校园广播布线要求)。
(7)主席台需设置网络信息点一个。
位置由学校确定,采取地插式,做好防水处理。
4.校园绿化、硬化、亮化(1)校园绿化、美化要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人文、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以种植大树与集中景观绿化相结合,并适当考虑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增加学生活动空间。
配备绿化灌溉接口。
(2)硬化宜以沥青、广场砖、石质材料(车行道)、烧结粘土砖(人行道、活动场地)为主,防腐木(活动场地)点缀,同时考虑冬季防滑。
校园内不得设小于3级的台阶,人行道路弯转半径大于1.5m,车行道最小弯转半径大于6m。
(3)校园内应设置庭院灯亮化(庭院灯高度3-3.5m之间),宜建筑沿街立面亮化,确保安全、美观、耐用。
5. 校园建筑布局要求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
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和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建筑外观设计应特色鲜明。
6. 几个专用处室规划要求(1)网络主控室:需单独一间设置,不能和安全监控系统合并,面积不少于24平方米,需预留单独配电箱(40CM*60CM),总开关不少于60A,主线缆采用5*10平方电缆。
详见第五部分(一)之1。
(2)多功能厅(小剧场)控制室:功能厅后侧中间位置应设置不少于15m2控制室,并预留不少于75KW的强电接入。
详见第三部分(三)之9。
(3)网络计算机教室、准备室地面下卧,安装防静电地板与走廊地面齐平。
计算机教室与准备室互通。
每间网络计算机教室的准备室采用380V供电,应单独设计不少于30KW的配电箱(配电箱规格不小于40CM*60CM)。
在配电箱垂直下方墙体靠近地面处预留直径10CM的穿孔与网络计算机教室互通。
如两个网络计算机教室合用一个准备室,也需要分别单独设计供电。
详见第三部分(三)之3。
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学校建设用地由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等组成。
学校建设用地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以及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进行规划配置。
1.建筑用地。
建筑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建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所需用地。
建筑用地按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0.8计算。
2.体育用地。
体育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篮(排)球、乒乓球、体育器械等运动场地,以及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场地所需用地。
3.学校各类运动场地配备标准:①田径场:12班小学配备200m,5394m2,124×43.5m(8.1亩);18班中小学配备250m,7031m2,129×54.5m(10.55亩);24班到36班中小学配备300m,9105 m2,139×65.5m(13.7亩);400m 田径场占地为18000 m2,180×100m(27亩)。
②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置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篮球场:15×28m,每边另加2m缓冲带,用地面积608m2(0.91亩)。
排球场:9×18m,每边另加2m缓冲带,用地286 m2(0.43亩)。
③羽毛球场:13.4m×6.1m,每边加2m缓冲带,用地175.7 m2(0.26亩)。
④游泳池:50m(25m)×21m,浅水区1.3m,深水区1.6m。
⑤直跑道:(按每组6条跑道计)60m跑道实长85m,宽7.5m,用地640 m2(0.96亩);100m跑道实长124m,宽7.5m,用地930 m2(1.395亩)。
250m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m的直跑道;200m 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1条60m直跑道。
⑥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m,宽2.75—4m,助跑道长25—45m)。
⑦室外乒乓球场地:普通小学每3个班设置1张室外乒乓球台。
普通中学在每3个班设置1张室外乒乓球台的基础上每个学校多加2张。
3.绿化用地。
学校绿化用地包括学校集中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等。
普通初级中学集中绿地面积每生不低于 4 m2。
新建学校应留足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率不低于35%。
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面积学校校舍由教学用房(含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公共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学用房等。
其中专用教室包括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多媒体网络、德育展览室、物理实验室/探究实验室、化学实验室/探究实验室、生物实验室/探究实验室、历史(地理)室、劳动技术教室及其辅助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电教室、图书馆(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文印室、档案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用房等。
3.公共生活用房包括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管理员值班室、配电房、换热站、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开水房及厕所等用房。
普通中小学校舍使用面积标准见表注:1、由于我区中小学规划审定较早,学校占地面积、办学规模(学生人数)已定,考虑小班化办学,普通教室按要求提高,配套教室同样也应适当提高。
2、另应考虑气象园地、动植物园地、天文园地、科技园地等其他室内外活动区域。
(二)校舍建筑建设一般标准1.建筑层数:小学普通教室四层及以下,中学的普通教室五层及以下,实验室、专用教室、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