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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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程

1. 目的

本管理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份真实可靠,提高工作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包括外聘临时工和正式雇佣的员工。

3. 实名制管理要求

3.1. 身份验证

- 所有建筑工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身份验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等。

- 施工单位必须核实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可以通过人工核对、电子验证等方式进行。

3.2. 注册记录

- 施工单位必须为每位建筑工人建立个人信息和工作记录的注册档案。

- 注册档案应包括建筑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入

职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工作时间、工种、工作地点等工作记录。

3.3. 实名制卡片

- 在通过身份验证并完成注册后,每位建筑工人应获得一张实

名制卡片。

- 实名制卡片上应包含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和照片,用于识别

和管理。

4. 管理措施

4.1. 巡检管理

-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检,核实工人的身份和实名

制卡片。

- 如发现身份信息不符或丢失实名制卡片的工人,应立即进行

处理和记录。

4.2. 信息保护

- 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严禁泄露和滥用。

- 除非经过工人同意或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得向外部单位透

露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

4.3. 故意造假惩罚

- 如发现建筑工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实名制卡片,施工单位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监督和检查

5.1. 自查自纠

-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监督检查

- 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实名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6. 处罚措施

-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管理的,将面临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措施。

- 建筑工人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实名制卡片的,将面临相应处罚,导致事故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 生效和解释

- 本管理规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 对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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