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

合集下载

增值税总结

增值税总结

增值税总结一、增值税的概念: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二、增值税的特点:1、实行价外税2、划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3、简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17%、13%;小规模纳税人:6%或4%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有三种类别:(1)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即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是会计核算健全,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单位。

(3)判定标准:A、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180万,一律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B、而生产性企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或兼营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00万元,但≥30万元,有会计、有账、能正确计算进项、销项和应纳税额,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C、个人、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无论销售额,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D、从2002.01.01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按一般纳税人征税。

E、销售免税货物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一般范围: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处理方法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处理方法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三、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逾一年,押金不再返还。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消费税纳税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按17%的增值税税率使用上述换算公式计算; 如果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按3%的征收率使用换算公式。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包装物核算中涉税处理的探讨

包装物核算中涉税处理的探讨
销售费用
的 会 计 处 理
20 0
10 80
业因包装物销售收取 的增值税计入“ 应交
装的消 费品是实行从 价定率 办法计 算应 纳税额的,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应交税 费一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 额) 其他应 付款 一 存入保证金 2 4 30
① 确认应税消 费品及包装物收入时: 设包装物不单独 计价 。2个月后 , 购货方
未归还包装物, 没收押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 其他应付款一 存入保 证金
额) 30 4
24 30
7 x 7 6 0( 主营业务销 售, 属于附属 业务范 畴, 视 1 %) 1 %= 8 元 ) 应
贷: 应交税费一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
10 0 00
同材料销售处理 。包装物的销售收入 、 成 本、 税金应分别通逆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 业务成本 、 营业税金 及附加 ’ 目核算。 ’ 科 企
借: 银行存款
17 0 82 40 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 务收入
应交消费税
销售费用” 即将没收押金含税 , 包装物随产品销售通常有单独计价 、 不单 元 , 款项均通过 银行转 账收讫 , பைடு நூலகம்规 定 时应冲减 ‘ 合
假 在 独 计 价 两 种 方 式 , 不 同 的 方 式 下 , 计 回 收 期 为 两个 月 ( 设应 税 消 费 品 的 消 费 的 还 原 为 不含 税 价 格 , 冲 减 增 值 税 和 消 在 其 税 的会 计 处 理 是 不 一 样 的 。
消 费 税 的 会 计 处理
押金 , 还原 为不 含税 , 在冲 减增 值税和 消 产 品销售给 购货方 ,与主营 业务无法 区 【 1 某生产企业属 于一般纳税人 , 例 】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五性”1。

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2。

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4。

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5。

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5。

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1。

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二、纳税环节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10档:1%~56%2。

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提示】注意啤酒的2档税率规定3。

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只适用于卷烟、白酒二、最高税率运用1。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

包装物押金的总结(2篇)

包装物押金的总结(2篇)

包装物押金的总结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

对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何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所得税的问题,现行税法作了明确规定,其会计处理也应按税法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增值税1、不并入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以一年为限)收回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押金退还的,可不并入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这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在收取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在退还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即可。

2、应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仍未退还的,或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按规定征收增殖税。

增值税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即将收取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先换算为不含税的收入,再并入应税销售额中按规定征税。

会计处理上应将押金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将押金与不含税收入的差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冲转“其他应付款”科目,作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成本即可。

3、对于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出售,但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收取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交的增值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冲抵后的净额自“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消费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四种计算方法的总结

增值税应纳税额四种计算方法的总结

增值税应纳税额四种计算方法的总结名称公式备注适用范围常见题型基本方法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见附注一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计算题、综合题简易方法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4%或6%)见附注二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2、销售特定货物客观题进口方法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见附注三进口货物计算题、综合题出口方法见附注四见附注四出口货物计算题、综合题附注一对基本方法的说明:一、当期销项税额的当期是指:(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款结算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②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不论货物是否收到)③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④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⑥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⑦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中第(3)至(8)项的货物移送当天 上述时间限定也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

 二、当期进项的“当期”是指:--总的要求是:抵扣时间不得提前。

具体规定按行业划分如下: 进项税额的"当期"限定--总的要求是:抵扣时间不得提前。

具体规定按行业划分如下:行业划分抵扣时间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全额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或分配的货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

三、销项税额中销售额的确定。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包装物押金有哪些税法规定与税收筹划

包装物押金有哪些税法规定与税收筹划

包装物押⾦有哪些税法规定与税收筹划包装物是在⽣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企业产品⽽随同产品⼀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它包括桶、箱、瓶、坛、袋等⽤于起存储及保管之⽤的各类材料。

对出租或是出借⽤途的包装物,销货⽅为了促使购货⽅将其尽早退回,通常需要向购货⽅收取⼀定⾦额的押⾦。

现⾏税法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包装物押⾦会被征收相应的流转税。

关于对包装物征收的流转税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类。

包装物押⾦的相关税法规定(⼀)涉及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件的要求:“纳税⼈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单独记账核算的,可不并⼊销售额征税。

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回的押⾦,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税率征收增值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件对涉及酒类包装物的押⾦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当期销售额征税。

”(⼆)涉及消费税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53号)号⽂指出:“实⾏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是收取押⾦,此项押⾦则不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年以上的押⾦,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另外收取押⾦的包装物的押⾦,凡纳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税率征收消费税。

”从以上两类涉税法规可以看出,包装物押⾦的涉税处理,关键是围绕是否逾期的时间界定以及是否区分酒类产品两个⽅⾯展开的。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对于应税包装物的押⾦是否计税,如何计税,何时计税,以及相关业务如何进⾏账务处理,更是困扰学员的⼀个难题,店铺⼩编结合注税答疑,按照新会计准则总结如下:⼀、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其应缴纳的消费税均计⼊“营业税⾦及附加”科⽬。

其中: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随同所销售的产品⼀起计⼊“主营业务收⼊”科⽬;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计⼊“其他业务收⼊”科⽬。

⼆、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待包装物到期未收回⽽将押⾦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贷记“其他业务收⼊”科⽬;这部分押⾦收⼊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计⼊“营业税⾦及附加”科⽬。

三、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购货⼈将包装物退回⽽加收的押⾦,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押⾦没收,没收的押⾦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其他应付款”科⽬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的余额转⼊“营业外收⼊”科⽬。

四、包装物逾期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对纳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是否征税的问题重新作出了规定:纳税⼈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论包装物周转使⽤的期限长短,只要超过⼀年以上仍未退还的,均应并⼊销售额征收税款。

五、关于酒类包装物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字[1995]53号《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6⽉1⽇起,对酒类产品⽣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论押⾦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税率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的征税问题规定,从1995年6⽉1⽇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销售额征税。

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及包装物租押金处理

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及包装物租押金处理

的. 都应一并直接计算产 品销 售的增值税 。会计处理 为 : : 借 应收账款 ( 或银行存 款) ,贷 : 主营业务收^ ,贷 : 应交税 盘
— —
并 ^销售 额征税 。但 个男 包装物 因周转 使用期 限较长 的 , 0 经
报 税务机 关确定后 , 可适 当放宽逾期 期限 。销售产 品时 , 会 甘 处理 为 : : 借 应收 账款 ( 或银行存 款 ) 贷 : , 主营业务 收人 , 贷: 应交税 金——应交 增值 税 , : 贷 其它应付款——存人保证 金 Y; 期未退包装物 没收押金时 , 逾 会计处理 为 : : 借 其它
×增值税 税率 ( X为产 品销售价款 , Y为包装 物销售价款 ) 。
结 转包装物成本 时 , 会计处理为 : : 借 其它业 务支 出 , : 贷 包
装物 三是 销售 产品时包装物 出租 , 收取 租金而不收押 金 , 根 据《 增值税条 例实施细则》 十二条规定 : 第 包装物租 金 , 在货 物销售 时作 为价外 费用并^ 销售额 计算销 项税额 。即包装 物租金应计算 的销售额 ,不包括 向购买 方收取 的销项税额 , 应换算成不含税 销售额 . 计算 应交增值税 。 包装 物租金销售额 =租盘 收^ / 1+ ( 增值 税税率 )
征增值税呢 ?根据企 业 的不 同实 际情况 . 主要 分为 以下几种
类型 :

包 装物不再 退还 的押金 ,应 按所包 装货物 的适用税 率计算
销 项税额 。“ 期 是指 按合同规定实际逾期 或以税 法规定 逾 的一年为期限 , 对收取一年 以上 的押盘 , 无论 是否返 还均应
是 随 同产品 出售而不单 独计 价 ,不 收取 租盘及 押盘
零售环节不再征 收 , 而增值税是在 货物生产 、 流通各 环节道 道征收 。但它 们之间有一个最显 著的联 系 : 即对从 价定率征 收消费税 ( 不含从 量定额 征收 的部 分 ) 的应税消 费品计征消 费税 和增值 税销 项税 的税基 是相 同的 ,均 为不含增 值税而

消费税的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的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的知识点总结【税目】1.烟: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不包括烟叶)2.酒及酒精: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含药酒)。

酒精包括各种工业用、医用和食用酒精。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缴纳营业税的行业生产啤酒缴纳消费税)3.化妆品。

本科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不含中低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以及护肤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是指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进口的是否免,卖的时候缴。

5.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6.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注意:应税消费品的连续生产,可以抵扣。

7.汽车轮胎:包括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缴纳消费税的轮胎:(1)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新轮胎当时交过了,翻新就不必再缴。

(2)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汽车轮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注意:有轮胎生产小汽车,不能免税。

8.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如果是底盘改装的救护车或者冷冻食品车就不要交消费税)不包括:(1)电动汽车(环保)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休息娱乐的)能耗,长度,座位数,休闲娱乐用。

9.摩托车:包括2轮和3轮。

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税务筹划]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要区分不同情况计算应纳税额:(1)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作价出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如,某企业销售1 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 000元,其另有包装物价值200元,如采取随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2 200元/个×1 000个=2 20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汽车轮胎消费税为220万元×10%=22万元。

如果企业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形式进行销售,将1 000个汽车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则可暂时少纳2万元税款。

(3)包装物作价销售又收取押金,此项押金暂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只对作价销售的包装物征收消费税。

(4)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的租金应视为价外费用。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未归还包装物的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消费税时应首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例:某酒厂2002年5月销售酒精450吨,使用包装桶1 350个,酒精的销售价格为每公斤5元。

其中有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作价出售,包装桶不收取押金,每个包装桶销售价格50元;有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销售,但包装桶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每个包装桶收取押金50元;另外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作价销售,同时每个包装桶另外收10元押金。

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

确定该厂当月销售酒精的应纳消费税额。

酒类包装物押金税务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

酒类包装物押金税务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

在收取大量包装物押金的现象。 以下来比较白酒企
业包装物收取押金不退和直接将包装物连同产品销
售给白酒企业带来的税收利益, 以此来探究白酒企
业收取大量包装物押金的原因。 因白酒本身的售价
收 稿 日 期 :2020-02-11 作者简介:潘冬芳(1979— ),女,江苏盐城人,本科,主要从事主办会计工作。
其他应付款 I
销项税额 0.13GH — — —
样, 但存在纳税时点差异, 会产生延期纳税利益。 具体 比较情况见表 3。
假设该企业资金成本
项目 做法一
表 2 包装物押金计税
借 其他业务成本 0.13I + 0.2I
1.13 1.13
贷:应交增值税费 销项税额 0.13I
1.13
应交消费税
0.2I 1.13
江苏商论
·商业财会·
2020.4
酒类包装物押金税务会计处理和纳税筹划
潘冬芳
(无锡润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 无锡 214000)
摘 要:酒类企业包装物收取押金是普遍现象,不同酒包装物押金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 是不相同的。 本文分别以白酒、啤酒、黄酒和其他酒为分析对象,首先探讨收取押金的税务会计处理, 其次分析包装物收取押金不退和连同产品一起销售相比的纳税筹划利益,得出酒类包装物收取押金 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筹划利益。 得出啤酒和黄酒包装物收取押金获得延期纳税筹划利益较大,白酒包 装物收取押金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影响纳税筹划利益等研究结论,为酒类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纳税筹 划决策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
说明 见注 1
率为 r, 那么收取押金不退 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做法一 或者做法二,和连同产品一 起销售相比产生的纳税筹
做法二 做法三

包装物及其押金怎么计缴消费税

包装物及其押金怎么计缴消费税

包装物及其押⾦怎么计缴消费税对于应税包装物及押⾦是否计征消费税,如何计税,是困扰纳税⼈的⼀个难题。

与应税消费品有关的包装物销售形式主要有应税消费品连同销售的包装物、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既随应税消费品销售⼜另收押⾦的包装物等⼏种。

包装物及押⾦收取的种类不同,税收计算处理也不同。

《消费税暂⾏条例实施细则》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对增值税⼀般纳税⼈(包括纳税⼈⾃⼰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收取的价外费⽤和逾期包装物押⾦,应视为含税收⼊,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并⼊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下同)。

例如,甲企业(⼀般纳税⼈)销售摩托车(250毫升以上),连同包装⼀起销售,其中应税消费品20000元、包装物2000元,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10%,则企业应纳消费税=〔20000+2000÷(1+17%)〕×10%=2170.94(元)。

2、不随应税消费品销售只收押⾦的包装物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是收取押⾦。

此项押⾦则不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的押⾦,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税率缴纳消费税。

例如,⼄企业(⼀般纳税⼈)销售⾼尔夫球具收取包装物押⾦23400元,逾期12个⽉未收回包装物押⾦,消费税适⽤税率10%。

⼀般消费品其押⾦逾期转为收⼊时计征消费税,包装物押⾦应纳消费税=23400÷(1+17%)×10%=2000(元)。

3、既随应税消费品销售⼜收押⾦的包装物实际经营中,有时存在销售带包装且包装物已作价的应税消费品,⼜同时收取包装物押⾦的现象。

这种情况下,押⾦暂不并⼊销售额征税,只对作价销售的包装物征收消费税,但纳税⼈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税率缴纳消费税。

包装物租金与押金在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中的处理

包装物租金与押金在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中的处理

包装物租金与押金在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中的处理一、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直接将包装物的租金换算为不含税的数额后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也要作为计算所得税中的应税收入予以考虑。

二、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是一致的(啤酒、黄酒除外)1、单独记账的押金,1 年以内且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税率计算销售额征税。

3、除啤酒和黄酒外的其它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特殊: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按上述1、"2 的方法处理。

[考题举例]: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税控专用发票收取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收取32760 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2006年)A、5000 元B、6600 元C、7200元D、7500 元[答案]:A 型啤酒出厂价格=58000 - 20+3000^ + 17%) - 20>300,单位税额=250;B 型啤酒出厂价格=(32760+1500) -(1 + 17%) -10<3000单位税额=22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20*250+10*220=7200在所得税中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作为应税收入一般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反映在所得税的计算中。

[举例]: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

本月销售粮食白酒5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

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销售啤酒每吨收取包装物租金234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

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验三消费税的税率(★★★)(一)基本规定1.比例税率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2.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3.执行“复合计征”的特殊应税消费品卷烟(包括“批发”环节)、白酒。

(二)会计核算水平要求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

(三)“套装”与“礼盒”1.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将“非应税消费品”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依销售额全额计算消费税。

【老侯提示】“套装”与“礼盒”无单独核算要求,均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1·多选题】(2018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征收形式的有()。

A.白酒B.雪茄烟C.卷烟D.黄酒『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B,执行比例税率;选项D,执行定额税率。

【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量计征办法计缴消费税的有()。

A.黄酒B.葡萄酒C.啤酒D.药酒『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BD,属于其他酒,采用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

【例题3·单选题】(2021年)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销售用自产葡萄酒和外购月饼组成的“中秋”礼盒500套,每套含增值税售价565元,其中葡萄酒含增值税售价339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

计算甲酒厂当月销售“中秋”礼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00×565×10%=28250(元)B.500×339÷(1+13%)×10%=15000(元)C.500×565÷(1+13%)×10%=25000(元)D.500×339×10%=16950(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纳税人将“非应税消费品”与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依销售额全额计算消费税。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比较复杂,具体分为: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按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但逾期时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其他酒类产品(如白酒、葡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取时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没收时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净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对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对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冲抵,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例:某酒厂2010年5月销售白酒10吨,不含税单价为40000/吨,取得随同产品销售的包装物含税收入702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会计处理如下:1.销售产品借:银行存款475020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其他业务收入(7020÷1.17)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02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91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91200 10×40000×20%+10×2000×0.5+7020/1.17×20%=91200(元)2.收取押金并计税借:银行存款1170贷:其他应付款1170借:其他应付款17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借:其他应付款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170/1.17×20%)2003.如到期返还押金借:其他应付款800销售费用370贷:银行存款1170如到期没收押金借:其他应付款800贷:其他业务收入8002009-9-11 14:13王碧秀【大中小】【打印】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企业销售货物使用的包装物,有的连同商品一并销售;有的在商品销售时采取出租或出借的方式由购货方暂时存放。

包装物押金消费税处理及会计分录

包装物押金消费税处理及会计分录

包装物押金消费税处理及会计分录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是一种用于鼓励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

它涉及到包装物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环节。

包装物押金是指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需要额外支付的一笔金额作为包装物的押金,当消费者将包装物归还给商家时,可以获得相应的押金返还。

包装物押金消费税的目的是减少废弃包装物的产生,鼓励消费者进行可持续消费。

它通过引导消费者对包装物进行有效回收和再利用,减少包装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同时,这也会促使企业采用更环保的包装材料和减少包装的使用量,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在包装物押金消费税的处理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押金的征收:政府可以设定包装物押金的标准和金额,并要求销售商在销售包装物时收取消费者的押金。

同时,销售商需要向政府进行相关的登记和备案,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包装物的归还和返还押金: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后,可以选择将包装物归还给商家。

商家需要对归还的包装物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将相应的押金返还给消费者。

这可以通过设立回收点、回收箱等形式来实现。

3. 押金的利率和期限:政府可以设定押金的利率和返还期限,以鼓励消费者及时归还包装物。

如果消费者未能按时归还包装物,则可能失去返还押金的权利。

对于会计分录的处理,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 对于销售商:当销售商收到消费者支付的押金时,应将其记录为货币资金的增加,同时在应交税费中记录包装物押金消费税的增加。

当包装物归还并返还押金时,销售商需要将货币资金减少,并将应交税费中的包装物押金消费税减少。

2. 对于消费者:当消费者支付包装物押金时,应将其记录为预付款项的减少。

当消费者归还包装物并获得押金返还时,需要将预付款项的增加。

总之,包装物押金消费税处理的会计分录需要准确记录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将相关税费记录在应交税费中。

这样能够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同时鼓励消费者和企业共同参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
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
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
三、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
(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
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逾一年,押金不再返还。

则该笔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为:
678÷(1+13%)×13%=78元
(二)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
1、非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入
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化妆品,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00元,包装物逾期末还,没收押金。

则:
应纳消费税=1500÷(1+17%)×30%=384.62元
应纳增值税=1500÷(1+17%)×17%=217.95元
2、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入
该厂xx年5月份包装物押金收入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