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设备与介质管理制度流程

合集下载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定义第一条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原则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确定第五条严禁在未确定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备案、授权使用、集中管理;确定后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进行密级标识、建档管理.第七条要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确定在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涉密信息进行规范定密,并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涉密级别定级.按照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实行分级管理和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第四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随意更换操作人员和使用人.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口令和身份识别认证.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待机5分钟以上,应采取锁屏等保密防范措施.第十一条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时,应存入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范设备中.第十二条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带入与工作无关的场合.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安装、存储和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信息;严禁擅自更改与涉密性质相关的监控软件、系统软件、硬件连接方式和有关设置.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连接国际互联网和非涉密网,不得具有红外、蓝牙及无线联网功能,严禁使用无线网卡、键盘、鼠标及其它能够与互联网连接的外围设备.第十五条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或在非密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第十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拷贝、复制涉密信息要履行严格审批手续.拷贝、复制秘密、机密级信息,须制发机关允许后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拷贝、复制绝密级信息,须经信息产生单位批准.第十七条与涉密计算机联接的输出载体,也要按照同等密级及有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严格保密安全防范,防止显示、打印输出结果被非授权查看和获取.第十八条涉密计算机配置使用的安全保密防范设备产品,必须使用国家保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认证许可或经保密、安全等主管部门授权的测评机构检测合格的国产设备产品,在无相应国产设备时,可使用经国家保密、安全等主管部门检测、批准的国外设备.第十九条涉密计算机配置的安全保密技术产品不得对外公开招标采购.第五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维修及报废第二十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应当在现场进行,并指定专人全程监控,确需到外维修的,应到保密局指定的涉密计算机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第二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存储数据的恢复,须到保密工作部门审批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二十二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在变更用途时,须进行技术处理后方可变更用途,并要进行登记备案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第二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设备报废时,要进行技术处理或销毁,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并登记备案、注销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编号.第二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因调动、调离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所在部门应当即时变更涉密计算机系统访问授权,收回其使用的与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和相关物品.。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定义第一条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原则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确定第五条严禁在未确定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备案、授权使用、集中管理;确定后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进行密级标识、建档管理。

第七条要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确定在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涉密信息进行规范定密,并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涉密级别定级。

按照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实行分级管理和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第四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随意更换操作人员和使用人。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口令和身份识别认证。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待机5分钟以上,应采取锁屏等保密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时,应存入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范设备中。

第十二条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带入与工作无关的场合。

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尤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这些设备成为了重要的信息处理和存储工具。

为了保护机构的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制定和执行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制度的目的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机构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和临时工,以及所有被授权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1.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负有责任,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需求分析:对各部门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进行分类和分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3.访问控制: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

4.密码保护:要求所有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强密码进行保护,并定期更改密码。

5.数据备份: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设备丢失报告: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

四、具体措施1.授权管理:所有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必须经过授权,严禁未经授权的使用。

2.物理保护: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保持随身携带,并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妥善保管。

3.加密技术:对于存储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要求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

4.访问控制: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访问,要求进行授权认证,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

5.数据备份: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重要数据,要求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丢失报告和处理: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防护: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使用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等工具进行保护。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信息处理设备及其相关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等所有使用或接触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监控和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台帐,记录其购置、维护、更换、报废等情况,并确保台帐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方案,包括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分发、归还、检查、接收、报废等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对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读写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和管控。

第九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定期检查制度,对计算机和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使用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人员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审查使用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转岗、离职处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丢失和泄露。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使用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四章外部网络接口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网络接入控制制度,限制外部网络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连接,减少网络攻击风险。

保密设施与介质管理制度

保密设施与介质管理制度

保密设施与介质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和管理保密设施和介质,确保机构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保密设施和介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存储设备、电子系统和信息传输设备等。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员和访客。

2. 定义- 保密设施:指用于存储、处理和传输保密信息的物理场所,包括保密办公室、机房和保密资料库等。

- 介质:指媒介,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硬盘、光盘、存储卡等。

3. 保密设施管理3.1 使用保密设施的权限- 仅有得到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和使用保密设施。

- 未经明确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保密设施和接触保密信息。

3.2 保密设施的访客管理- 访客必须在进入保密设施前,在接待处登记并取得授权。

- 访客在进入保密设施期间,必须由专人陪同,并遵守保密规定。

3.3 保密设施的维护和监控- 保密设施的维护和日常巡检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及时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

- 保密设施应安装适当的监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检修。

3.4 保密设施的退役和销毁- 保密设施在退役时,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销毁或处理。

- 销毁保密介质的方法应确保信息无法恢复,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

4. 介质管理4.1 介质的标识和归档- 所有介质必须进行标识与归档,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等。

- 归档应按照机构制定的标准进行,确保信息的可追溯和安全性。

4.2 介质的存储与传输- 介质的存储应采取物理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 介质传输过程中,应加密和确保传输的完整性。

4.3 介质的备份和恢复- 机构应制定介质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测试。

- 介质备份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地点,防止丢失和未授权访问。

5. 处罚与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停职、责任追究、经济处罚等。

6. 附则本制度由机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制度修订后,应及时通知全体职员并进行培训。

以上为保密设施与介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希望全体职员和访客遵守并落实相关规定。

Oguneu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Oguneu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秋风清, 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录音笔等以下简称存储介质)的管理, 根据有关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规定, 结合办公室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为本单位购买的在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全体人员。

第四条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1.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科室, 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2.办公室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人员签订《便携式计算机使用管理保密责任书》(附件1)。

3.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4.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 须按照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密级标识。

5、办公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各部门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 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 应按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Z1一200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规定, 设置密码, 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 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位, 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

处理绝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2位,采取一次性口令。

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与英文字母、数字和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7、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内不能存储涉密信息, 处理涉密信息应直接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处理, 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存;严禁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8、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便携式计算机, 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 并要做到专机专用, 不得处理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不得连接任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涉密信息网。

保密介质管理制度

保密介质管理制度

保密介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护,防范信息泄露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本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涉密信息处理活动。

二、适用范围本保密介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涉密信息的处理和存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光盘、磁盘、移动存储设备等介质。

三、保密介质的分类管理1、保密介质根据涉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控制级四个级别。

根据不同级别的保密介质,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2、保密介质的分发与归集需要按照保密级别进行,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保证保密介质的安全。

3、对于机密级别以上的保密介质,在处理、传输、交接过程中,必须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不受泄露。

四、保密介质的存储管理1、存储: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必须具备相应的保密级别,且需存放在专门的保密区域内,禁止将涉密信息带出保密区域。

2、备份:对于涉密信息,应根据需要进行定期备份,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备份信息泄露。

3、销毁:对于已经处于报废状态的保密介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并记录销毁流程和结果。

五、保密介质的传输管理1、外发传输:对于需要外发的涉密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打包和传输,确保传输过程不受到信息泄露的风险。

2、内部传输:在本单位内部传输涉密信息时,应采取特定的传输方式,不得使用非安全的传输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

3、传输记录:对于外发和内部传输的涉密信息,必须对传输过程进行严格的记录和管理,以便日后的审计和追溯。

六、有关人员的保密责任1、全体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无论职务和岗位,都有保密责任,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2、对于依法承担保密责任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保密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对于涉密信息的处理,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不得擅自使用、传输或外泄涉密信息。

七、保密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和个人。

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处理、传输的信息安全可控。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使用管理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硬件。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符合保密要求的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位,且应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严禁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更新病毒库。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的存储与传输管理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应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且存储介质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标准。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标识和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不得通过普通邮寄、快递等方式传递,必须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涉密载体进行传输。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与外部设备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保密传输线路或设备,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

第四章涉密计算机的维修与报废管理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送交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处理应按照国家保密局的规定进行,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五条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应拆除存储介质,并送交指定的销毁机构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并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已经成为现代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工具,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漏和数据安全的风险。

为了保障机密信息的安全,组织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登记与管理:组织应对所有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登记和管理。

每个设备都应有唯一标识码,并与使用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绑定。

登记时应包括设备的型号、序列号、规格等详细信息,并记录其借用和归还情况。

2. 分发权限: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用户的身份设置不同的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并且需要按照规定使用。

3. 密码和加密:所有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都应设置强密码,并采取加密措施。

使用人员应定期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记录。

4. 软件安全:组织应对便携式计算机中的操作系统和相关软件进行及时更新和安全补丁的安装。

禁止使用盗版或不安全的软件。

5. 数据备份:组织应建立定期数据备份的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备份数据应保存在安全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

6. 使用限制:组织应制定使用规范,明确禁止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传输或处理机密信息的内容。

禁止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连接到未经授权的网络或设备上。

7. 丢失与遗失处理:一旦发现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遗失或丢失,使用人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遗失处理措施。

遗失的设备应迅速进行远程锁定和擦除数据。

禁止私自拷贝、删除、传输、外借或销毁数据。

8. 安全培训与宣传:组织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防止社交工程和其他常见的安全攻击。

综上所述,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是保障机构信息安全的重要举措。

有效实施这些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信息泄漏和数据丢失的风险,确保机构的信息资产安全。

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并贴上涉密标志。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网络。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使用有无线功能的计算机、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设备、无线键盘和鼠标等无线外围设备。

四、涉密计算机必须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严禁非涉密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五、涉密计算机因工作确需使用互联网上下载的资料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上的资料,必须将需要的资料刻入光盘,然后将该光盘用于涉密计算机上,在刻写光盘前必须做好安全处理,确保无病毒和木马程序。

六、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涉密计算机使用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通信线路连接。

七、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应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在符合防雷、防静电、防辐射、防盗等安全要求的机房内使用。

九、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非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

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涉密网络。

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输出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管理制度一、涉密计算机维修一般在本单位内进行,并全程有工作人员陪同。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了加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及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工作。

1.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来存储、处理或传输涉密信息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手机、平板电脑等。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与登记2.1针对单位需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由保密部门或专门委托的采购人员负责。

2.2采购人员需按照规定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采购登记表,并报经保密部门审核后方可采购。

2.3采购登记表要详细记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型号、规格、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并做好备案。

三、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分配使用3.1分配: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按照保密权限进行分配,保密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涉密存储介质的发放,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2使用:员工在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必须按照单位的保密制度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插拔、擅自更改或复制其中的涉密信息。

3.3移交: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在离职、借调、转岗等时移交给保密部门,由其负责销毁或进行合理的保管。

四、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管与管理4.1保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放在指定的安全柜或柜子中,不得随意放置或携带,并应避免与非涉密存储介质混合存放。

4.2盘点:保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盘点,确保数量的准确性。

4.3损坏与报修:针对损坏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员工应及时上报保密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4.4丢失与遗失:员工在发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丢失或遗失后,应立即向保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信息泄露。

五、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外带申请与审批5.1外带申请:员工外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要提前向保密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外带申请表。

5.2审批程序:保密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外带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3安全措施:员工在外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应加密处理,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公司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规范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定义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可移动的数据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SD卡、CF卡、MP3以及其他形式的可移动储存设备。

涉密介质是对公司机密数据进行存储和传输的,非涉密介质是指对于公司机密信息不涉及的移动存储介质。

三、管理办法1.涉密介质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协议和公司保密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禁止将公司机密信息存储在非涉密介质上。

3.涉密介质存储人员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及签订《涉密保密义务书》方可领用涉密介质。

每个涉密介质均应有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人员和存储文件等信息。

4.涉密介质采用最小必要原则,不得在涉密介质上储存非涉密信息。

5.涉密介质的借用、归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并且归还经过保密检查合格后和同步进行。

6.非涉密介质使用人员须经公司网络安全培训受训后方可使用。

7.使用非涉密介质存储与公司业务相关信息时,应填写《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登记表》,记录使用人员和存储文件等信息。

8.所有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有必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9.涉密介质、非涉密介质若出现丢失、损坏、泄密等现象,必须立即报告网络安全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紧急应急处理。

四、责任和处罚1.网络安全部门全面负责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管理工作,包括规范管理、安全维护和风险评估等。

2.各单位的领导应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建立责任约束机制,并定期检查涉密和非涉密介质的使用情况。

3.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泄密、遗失、破坏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行为,将依据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规章处理。

4.对于涉嫌违反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由网络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与以前规定的有关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文件不同的地方,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内部的保密信息安全,保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机密不被泄露,制定一套完善的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规定: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和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包括合作伙伴、供应商和承包商等。

2.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是指存储、处理和传输保密信息的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以及纸质、电子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数据和介质等。

3.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是公司的重要资产,所有人员对其应负有责任,公司将对其进行合理的配置、保护和监控。

二、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配置与管理1.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采购、配置和调动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2.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载体处于安全状态。

3.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维护和维修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更换硬件设备。

三、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防护与出入库管理1.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机房、库房等存放场所应由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确保设备和载体的安全。

2.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存储介质应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存放在专用柜子或防火柜中,并定期检查备份情况。

3.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出入库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必须有相应的申请、审批和登记记录。

四、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使用和操作规定1.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意识培训,并签署保密承诺书,严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2.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并遵守密码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

3.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止数据丢失。

五、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的监控和审计1.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保密信息设备和保密载体监控系统,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操作记录、访问权限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

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涉窃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理,确保信息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所有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栽体。

涉密信息设备是指制作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自动化办公设备;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涉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涉密信息制作须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部位进行,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存放场所必须符合保密要求,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须标明密圾,明确责任人和使用人,编排序列号,登记备案。

第三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安全保密工作。

文书科、自动化技术室作为日常工作责任科室,负责相关安全保密规定及措施的起苹、检查和落实,办公室机关信息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检查。

文书科具体负责各类涉密文件的定密、解密、制作、发放、回收、销毁等工作;自动化技术室具体负责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技术安全防范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安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第一责任人指定本单位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条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载体必须专人管理和使用,未经第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涉密信息和使用涉密设备及载体。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系统运行环境稳定安全.安装安全软件,禁止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禁止使用无线网卡、鼠标、键盘等无线设备,禁止连接有传真功能的一体机。

便携计算机禁止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涉密信息设备硬件、软件配备由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求统一调配和购置,涉密计算机的软件安装、更新升级、硬件维修、报废处理等由自动化技术室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更改计算机用途和配置、安装卸载软件、拆卸计算机和其他外部设备。

网络机房保密管理制度

网络机房保密管理制度

网络机房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网络机房作为信息存储、处理和传输的重要场所,涉及到大量的敏感信息和关键业务数据。

为了确保网络机房的安全,保护这些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滥用,特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网络机房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护人员和访客。

二、机房访问控制1、网络机房应设置门禁系统,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

授权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门禁卡或密码,并在进入机房时进行身份验证。

2、对于临时访客,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由专人陪同进入机房。

陪同人员应对访客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机房的保密规定。

3、进入机房的人员应在《机房访问登记表》上登记姓名、单位、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

4、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在机房门口逗留、窥视或试图进入机房。

三、设备与介质管理1、网络机房内的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应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设备清单。

清单应包括设备的型号、序列号、配置信息、使用部门等。

2、对于重要设备,应采取双机热备、异地备份等措施,以确保设备故障时业务的连续性。

3、机房内的存储介质(如硬盘、磁带、光盘等)应进行严格管理。

存储介质应标明存储内容、密级、使用期限等信息,并按照密级进行分类存放。

4、对于废弃的存储介质,应进行数据清除或物理销毁,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四、数据与信息管理1、网络机房内处理和存储的数据应按照其重要性和敏感性进行分类,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2、对于绝密和机密级别的数据,应采取加密存储和传输的方式,加密算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数据的备份应定期进行,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点。

备份数据的恢复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进行记录。

4、禁止在网络机房内使用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设备(如 U 盘、移动硬盘等),如确有需要,应经过严格的病毒查杀和审批程序。

5、机房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传播或滥用机房内的数据和信息。

五、人员管理1、网络机房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背景审查和安全培训,了解机房的保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介质管理制度

介质管理制度

介质管理制度第一部分:介质管理概述1.1 简介介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使用的各种介质所制定的一套管理体系。

介质可以包括电子设备、纸质文档、光盘、磁盘、U盘以及其他形式的存储媒体。

良好的介质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至关重要。

1.2 目的介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部的介质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使用、存储和处置,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通过合理管理介质,可以有效防止信息泄露、数据损坏和遗失等问题的发生。

第二部分:介质管理流程2.1 介质获取与分配组织应确保介质的获取和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

在获取新介质时,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筛选,确保其没有恶意软件或其他安全隐患。

对于不同的介质使用者,应该有明确的分配策略,确保每个人都只能访问到自己需要的介质。

2.2 介质使用与存储所有使用介质的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存储介质。

在使用介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篡改介质上的信息。

对于需要存储的介质,应采取安全的储存方式,例如使用密码保护、加密或存储在安全的场所。

2.3 介质的处置与销毁当介质达到使用寿命或不再需要时,应及时进行处置或销毁。

对于电子介质,应使用专业的数据擦除工具进行数据清除,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对于纸质介质,应采取安全的纸张碎片化处理方式。

第三部分:介质管理的安全措施3.1 访问控制对于涉密信息存储介质,应设置合适的访问控制措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

可以通过密码、生物识别或访问卡等方式进行身份认证,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

3.2 数据加密对于存储敏感信息的介质,应采用适当的数据加密措施,保护数据的机密性。

可以使用对称加密、非对称加密或哈希算法等方法,确保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3.3 定期备份为了防止数据丢失,组织应该定期进行介质的备份。

备份介质需要妥善存储,可以采用云存储或离线存储的方式,保证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涉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涉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涉密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设备使用管理,保障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涉密设备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规、便利、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涉密设备使用管理应当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涉密设备使用管理规范运行。

第六条涉密设备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不拆开涉密设备,不擅自更改设备配置,不私自外借,不私自接入互联网等原则。

第七条涉密设备使用管理应当遵循涉密信息在用后及时清除、备份还原,定期对存储介质进行消毁等原则。

第八条对于因工作需要需要外借涉密设备的,应当经相关审批程序,并严格保护使用机密信息。

第九条在特殊情况下确需擅自更改设备配置、拆开设备等操作时,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第十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

第二章涉密设备使用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场所应当按规定设置涉密设备使用区域,并采取必要的物理措施,加强对该区域的管控。

第十二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制定涉密设备使用的管理办法,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三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登记台账,对涉密设备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四条涉密设备应当设置密码或其他安全控制措施,确保未经授权人员无法操作。

第十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定期对涉密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对于擅自更改设备配置、拆开设备等操作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后需要外借涉密设备的,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外借,确保使用机密信息的安全。

第十八条对于因工作需要需要接入互联网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密通道,并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员工的涉密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对于发现违反涉密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存储涉密信息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和磁带等)的安全保密管理,增强使用人的防范意识,防止因使用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不当造成泄密。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站保密领导小组要对全站各部门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限本部门人员使用;对存档用的涉密硬盘、U盘、软盘、光盘和磁带,要交到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二条个人使用的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一般不得存储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使用后要及时消除涉密信息。

第三条一般不准携带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出国或去公共场所,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条禁止将存储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与移动存储介质外借,禁止通过移动存储介质将涉密信息拷贝在家用电脑或外单位电脑上。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存储涉密信息的,归还前必须清除存储的涉密信息,并将使用的设备格式化。

第六条对淘汰或报废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删除所有信息,统一处理。

保密设备与介质管理规定流程

保密设备与介质管理规定流程

保密设备与介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设备与介质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涉密信息系统中所使用的设备与介质等安全设备的采购;应实行业务归口部门进行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发放..在具有资质的单位和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内采购..二、应选用国产设备;非安全保密产品应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保密需要;优选国产设备;不得选用国家保密部门禁用的设备或附件..三、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应优先选择国产产品;并须是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密码产品应获得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其他安全保密产品如身份识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检测和电磁泄露发射防护等应获得国家保密部门的批准..四、涉密信息系统中所采购、使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应要求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检测证书原件;以验证其真实性..五、应由专人负责对供货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对产品型号、数量、配置、检测证书等进行严格核对..六、设备及介质领用前;应由指定的或负责的部门统一注册和登记;再分发到各使用人使用;禁止使用个人设备违规接入系统..七、涉密设备及介质的安装、运行和安全操作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国家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八、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中“设备安全”和“介质安全”的要求;加强设备和介质的外出携带管理;防止出现被盗、被毁以及失泄密等情况..九、对需要携带外出的涉密介质;应进行必要的审批和登记;明确携带责任人..检查介质上只存有与本次外出相关的信息..归还的设备和介质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所采用的技术、设备和措施应符合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十、保密设备或介质禁止违规外联行为和外接使用..严禁将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如复印机、打印机等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十一、严禁未经许可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和电子设备接入涉密系统..十二、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将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信息系统:确因工作需要的;存储设备及介质在接入前应经过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检查处理..十三、拷贝涉密信息外传、上报必须按程序审批;严禁私自拷贝涉密信息并带离工作场所..十四、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重要涉密场所..十五、外来设备须经信息办、保密办进行相关检查、审批后;方能授权接入涉密信息系统..十六、建立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资产管理清单台帐;注明设备资产的使用人、安全责任人、安全分类以及资产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十七、所有设备均应根据所承载信息、软件的重要程度;进行标识和分类;重要设备应进行重点管理..十八、重要介质的借用、拷贝、收发、传递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严格落实登记签收制度;在收发、传递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保密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十九、所有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均应落实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并签订管理使用协议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主体..二十、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需要维修时;应在指定的单位实施;同时还需与维修单位及其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明确责任和义务..二十一、对于不再使用或无法使用的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完善登记备案手续..二十二、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需要维修、报废时;应向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信息办会同保密办严格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中有关要求进行相应技术处理;再退回装备或原配发部门;并完善登记备案手续..二十三、设备和介质实施现场维修时;应有相关人员进行陪同监督;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计算机、数字复印机等涉密电子设备中存储的涉密信息;需要将设备带离现场维修时;应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需要维护;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则必须在国家保密部门指定的具有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由专人负责送取..维修和送维修应进行做好记录登记..二十四、需要报废的设备和介质;应进行信息消除和载体销毁处理;所采用的技术、设备和措施应符合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二十五、对报废设备和介质的密级情况、经办人和流转去向应进行严格的记录;确保查有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密设备与介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设备与介质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信息系统中所使用的设备与介质等安全设备的采购,应实行业务归口部门进行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发放。

在具有资质的单位和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内采购。

二、应选用国产设备,非安全保密产品应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保密需要,优选国产设备;不得选用国家保密部门禁用的设备或附件。

三、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应优先选择国产产品,并须是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密码产品应获得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其他安全保密产品(如身份识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检测和电磁泄露发射防护等)应获得国家保密部门的批准。

四、涉密信息系统中所采购、使用的安全保密产品,应要求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检测证书原件,以验证其真实性。

五、应由专人负责对供货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对产品型号、数量、配置、检测证书等进行严格核对。

六、设备及介质领用前,应由指定的或负责的部门统一注册和登记,再分发到各使用人使用,禁止使用个人设备违规接入系统。

七、涉密设备及介质的安装、运行和安全操作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国家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

八、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中“设备安全”和“介质安全”的要求,加强设备和介质的外出携带管理,防止出现被盗、被毁以及失泄密等情况。

九、对需要携带外出的涉密介质,应进行必要的审批和登记,明确携带责任人。

检查介质上只存有与本次外出相关的信息。

归还的设备和介质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所采用的技术、设备和措施应符合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

十、保密设备或介质禁止违规外联行为和外接使用。

严禁将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如复印机、打印机等)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十一、严禁未经许可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和电子设备接入涉密系统。

十二、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将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信息系统:确因工作需要的,存储设备及介质在接入前应经过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检查处理。

十三、拷贝涉密信息外传、上报必须按程序审批;严禁私自拷贝涉密信息并带离工作场所。

十四、严禁将个人具有存储功能的电磁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带入重要涉密场所。

十五、外来设备须经信息办、保密办进行相关检查、审批后,方能授权接入涉密信息系统。

十六、建立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资产管理清单(台帐),注明设备资产的使用人、安全责任人、安全分类以及资产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十七、所有设备均应根据所承载信息、软件的重要程度,进行标识和分类,重要设备应进行重点管理。

十八、重要介质的借用、拷贝、收发、传递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严格落实登记签收制度,在收发、传递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保密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十九、所有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均应落实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并签订管理使用协议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主体。

二十、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需要维修时,应在指定的单位实施,同时还需与维修单位及其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明确责任和义务。

二十一、对于不再使用或无法使用的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完善登记备案手续。

二十二、涉密设备和涉密介质需要维修、报废时,应向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信息办会同保密办严格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中有关要求进行相应技术处理,再退回装备或原配发部门;并完善登记备案手续。

二十三、设备和介质实施现场维修时,应有相关人员进行陪同监督,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计算机、数字复印机等涉密电子设备中存储的涉密信息;需要将设备带离现场维修时,应将涉密存储部件拆除并妥善保管;涉密存储部件出现故障需要维护,如不能保证安全保密,则必须在国家保密部门指定的具有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由专人负责送取。

维修和送维修应进行做好记录登记。

二十四、需要报废的设备和介质,应进行信息消除和载体销毁处理,所采用的技术、设备和措施应符合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

二十五、对报废设备和介质的密级情况、经办人和流转去向应进行严格的记录,确保查有依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