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31•【字号】赣府厅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7〕35号2007年5月3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提升政府信用为先导,以强化企业信用为重点,以培育个人信用为基础,建立健全多种形式并存的征信机构体系和信用监督与失信惩戒制度,稳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提供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规范运作。
政府负责制定总体规划与规章制度,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培育和监管信用市场。
按照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规范有序地建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推进行业征信体系建设和联合征信体系建设,培育和有序开放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全省统一、规范、高效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
3营造环境、强化监管。
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营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强化信用市场监管。
(三)总体目标。
按照“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总体要求,经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建成以“一套法规、两个平台、三大主体”(制定一套地方性信用法规规章,构建信用信息交换和服务两大平台,打造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为主要内容,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企业信用显著提升,公民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形成良好的全省社会信用环境。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6.02.21•【字号】赣国土资字[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6]15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请于3月1日前将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省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6225603传真:(0791)6299814电子邮件:****************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土资源部门职能转变的需要和发挥政务信息在国土资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基层工作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反映国土资源工作重要情况,为上级和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信息的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坚持分层次服务原则,以为本级国土资源部门服务为重点,积极为上级和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服务。
第二章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第六条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4•【字号】赣府厅字[2011]194号•【施行日期】201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19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鉴于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省政府决定对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熊盛文副省长副组长:陈石俊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高小琼人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王水平省发改委副主任成员:陈东有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郭兵省法院副院长王亦斌省工信委副主任黄林开省监察厅副厅长宋雷鸣省教育厅副厅长章凯旋省公安厅副厅长吴志坚省司法厅副厅长管荣升省财政厅巡视员张小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吴昌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罗小璋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长刘文华省商务厅副厅长陈祥云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程关华省卫生厅副厅长肖光远省国税局副局长赖新生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沈庆中省工商局副局长孙菊生省统计局副局长蔡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国清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巡视员郑乐宪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治云省中小企业局局长涂琼理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易寿生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工会主任柯愈华江西银监局副局长周军江西证监局副局长魏竹勇江西保监局副局长林建平南昌海关副关长金锋省信息中心主任刘福林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易寿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福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2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相关司局和单位: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不动产登记人员融合,强化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为不动产登记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保障,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服务、便民利民,加强不动产登记特色文化建设,现就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性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改革任务的落地实施,需要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法治思维和产权保护意识。
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团结务实、廉洁高效、为民服务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队伍,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组织保障,是确保《条例》、《细则》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加强人员融合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确保原来从事各类不动产登记的业务骨干人员落实到岗,继续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持续提升业务水平,成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中坚力量,形成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最大合力。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总体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总体方案的通知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总体方案的通知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8年6月12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总体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3〕8号)及《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赣府发〔2015〕11号)精神,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办〔2018〕27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财政部门提出的“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总体要求,探索建立符合国土资源部门实际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项目预算执行结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和国土资源系统的管理水平,研究制定绩效管理的措施,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发展。
二、绩效评价基本要求(一)各处室(单位)是本处室(单位)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处室(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各处室(单位)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
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正文:----------------------------------------------------------------------------------------------------------------------------------------------------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树立国土资源系统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建设,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部门”,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江西、富民兴赣的目标服务,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政风行风建设是“形象工程”,是一个行业一个部门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
政风行风建设直接影响到国土资源系统的生存和发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一)构建工作格局。
各单位要将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全局性大事和长期性工程来抓,建立党组统一领导,领导班子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主管机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要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省厅成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聂赣良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建平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厅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政风行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落实省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落实省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6.05.19•【字号】赣国土资办发〔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落实省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16〕35号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落实省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方案》已经省、厅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6年5月19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落实省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领导挂点联系园区安排的通知》(赣办发电〔2016〕34号)、《关于贯彻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赣发改电〔2016〕68号)要求,组织开展好省领导挂点联系企业活动,切实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对口挂点联系工作组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对口联系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挂点联系的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做好省领导对口挂点联系工作,决定成立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对口挂点联系工作组。
组长:刘定明厅长副组长:许建平副厅长总联络员:李珊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联络员:黄越厅矿产开发管理处调研员刘燕厅地质环境处调研员易志东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刘蒙影厅征地管理处副调研员张人民厅办公室主任科员罗懿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张空军厅规划处主任科员姚志文厅土地利用管理处主任科员岩小明厅矿产资源储量处主任科员唐启湘厅耕地保护处副主任科员对口挂点联系工作组主要任务: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在省领导的带领下,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政策宣讲,指导园区及企业知悉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帮助做优、做强平台,指导园区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促进转型升级;帮助项目建设,指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协调解决园区及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积极落实降低用地成本、减免税费等涉企优惠政策,帮助争取园区、企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挂点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11•【字号】赣府厅字〔2018〕101号•【施行日期】2018.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1日江西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精神,深入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优良信用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个人诚信教育(一)广泛开展诚信文化宣传。
1.弘扬诚信文化。
制定市民诚信公约,鼓励制定村民诚信守则,将城市居民、农村居民诚实守信情况作为“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的重要依据。
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市民学校、文化服务中心等载体,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团省委。
持续实施)2.开展诚信宣传。
结合春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国庆节、网络诚信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安全生产月、征信宣传周、学雷锋活动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开展诚信宣传。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团省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3.丰富宣传渠道。
融合中华传统诚信文化与时代价值观,每年制作发布一批以“诚信”为主题的短视频、诚信文艺作品、公益广告。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信息分类:政策文件文件编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日期:2019-10-30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信息索取号:D9000011-ZCWJ-2020-000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赣自然资规〔2019〕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征求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有关处室意见及法规处的合法性审查,已于10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第2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10月22日印发。
为利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改革规划审查报批制度,提高效能,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变过去的一个事项多个部门审批或者一个事项分成多个审批事项的情况,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确实做到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打造便民利民、优化营商的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规划用地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权威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实施意见》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制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1•【字号】赣府厅字〔2017〕50号•【施行日期】2017.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11日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一、紧扣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按季公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组织召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
(责任单位:省统计局)做好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发布、推送和宣讲等工作。
在省财政厅网站集中展示、及时更新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适时公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
探索将医药采购、国有集体林权交易等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布各类信息。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8.06.30•【字号】赣国土资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08]10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各直属单位:为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纠系统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服务经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根据《2008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8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实事求是、查纠结合”的原则,系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广泛开展征求意见、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我剖析,挖出根源,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国土资源系统在执法、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以“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部门”为标准,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努力实现保护资源、保护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真正达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评促创的目的,切实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工作内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点自查自纠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情况1、是否具有创新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2、是否具有大局意识,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服务;3、是否具有服务意识,通过弘扬抗冰救灾、抗震救灾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为民服务热情,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二)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情况1、是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2、是否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低效率等问题;3、是否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三)推进规范执法和管理,切实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情况1、是否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是否依法行政、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是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权力是否公开透明运行,是否方便群众办事;3、是否强化执法监督,是否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4、是否严格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及时得到维护;三、方法步骤自查自纠工作主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座谈会恳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函、举办“政风行风热线”、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自查自纠与互查互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国土资厅字[2009]211号【发布部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09.10.13【实施日期】2009.1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赣国土资厅字[2009]211号)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经2009年9月18日第98次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公开或不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等行为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法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五条除本机关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其他政府信息原则上都应纳入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六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严格依法的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7]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7]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4日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连续十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共筹集财政性资金约1400亿元,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8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1.进一步扩大就业。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5万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12万人。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统筹安排财政就业资金,培训省内工业园区员工26万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5万人,创业培训12万人,其中电商培训5万人。
4.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00名,财政安排工作和生活补助。
5.帮助残疾人就业。
全省培训700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为1.2万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额达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到95%以上。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06.22•【字号】•【施行日期】201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附件《2017年度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已经省领导审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6月22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为推进国土资源绩效管理,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办字〔2017〕16号)和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绩效管理指标设置工作的通知》(赣绩效办字〔2017〕1号)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和201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重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对象根据省直机关绩效管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为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对象。
二、绩效管理内容绩效管理内容包括绩效指标、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绩效评价等三个方面。
(一)绩效指标(100分)根据赣绩效办字〔2017〕1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包括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节点、完成时限、目标值、目标值单位、分值、计分方式、评分标准、设置依据、数据来源、数据采集单位、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责任处室、经办人等18项具体内容。
对照《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发〔2017〕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6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七个专项改革小组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办字〔2017〕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33号)等文件,结合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制定我厅2017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列出重点工作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19项,三级指标59项(详见附件)。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赣江新区国土资源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和〈2017年度省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的通知》(赣发改财金〔2017〕329号)要求,为做好我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6月1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根据省发改委《2017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2017年度省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信用江西”的总体目标,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信用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不断提升完善全省国土资源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提高社会诚信度。
二、工作要点1.积极完善《2017版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国土资源部分)。
积极配合省信用中心完善本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程度分类,明确信用信息数据采集范围、信息记录格式等要求,提高数据处理质量。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指南》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指南》的通知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指南》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矿管)局、财政局,省地勘行业各主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0号)和《江西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11-2020年)》有关精神,根据《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赣财建〔2014〕98号)及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指南》,现予以印发,请按要求组织做好2017年度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财政厅2016年9月28日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指南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00号)和《江西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11-2020年)》有关精神,根据《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赣财建〔2014〕98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充分发挥省地勘基金的引导作用,拉动社会资本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力争在重要成矿区带、整装勘查区和重点突破区取得重点矿种的找矿突破,为推动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29•【字号】赣府厅字〔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按照“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保护群众利益”的工作要求,以目标考核工作为抓手,依法依规管理和利用国土资源意识明显增强,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强力落实违法整改和消除违法状态,全面履行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有效维护了全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良好秩序,切实做好了各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0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省里组织开展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2017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成绩位列前三名的设区市依次是上饶市、吉安市、新余市和赣州市(并列第三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二、鉴于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总体较好,各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秩序明显好转,2017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不评后两名设区市。
希望各地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监管、担当作为、创新工作、依法依规、正确履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江西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把握新时代任务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国土资源保障服务和资源保护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5(000)002【摘要】<正>赣府发[2014]47号2014年12月31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提升江西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总页数】21页(P18-3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7【相关文献】1.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任务分工》和《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2016年)》的通知 [J],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J], ;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J], ;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现代农业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 [J], 无;5.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晋政发[2014]40号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2017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奖励的决定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2017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10.26•【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2017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奖励的决定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赣江新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牢牢把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统筹推进国土资源保障保护、节约集约、重点领域改革、维护权益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我省国土资源事业实现了新发展。
在2017年度省厅开展的考核工作中,厅机关及后勤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正处级干部和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局)处级干部共有53位同志评为优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赣组发〔2008〕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63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公务员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舒飞庚等33位同志予以嘉奖,每人发给奖金1500元(奖金发放由工资所在单位执行,下同);对2015-2017年连续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黄敏等9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不包括2015、2016年已记三等功人员),每人发给奖金3000元。
厅事业单位考核为优秀人员的奖励奖金标准参照公务员“嘉奖”奖金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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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
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7.06.01
【实施日期】2017.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赣江新区国土资源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和<2017年度省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的通知》(赣发改财金〔2017〕329号)要求,为做好我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6月1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根据省发改委《2017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2017年度省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信用江西”的总体目标,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信用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不断提升完善全省国土资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