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邮政分公司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台县邮政分公司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普遍服务项目(信件、印刷品、包裹、汇兑)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五条第一款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二、承办机构

各邮政支局所

三、服务对象

需要办理普遍服务业务的全体公民。

四、服务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不需要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客户凭借身份证前往邮政网点,填写指定的业务详情单即可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邮政基本资费表

标准:根据业务的种类以及寄递物品的重量计费。

八、服务时限

即时。

九、咨询方式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11185

网址:/

2.特殊服务项目(机要通信、国家规定的报刊发行、义

务兵信函、盲人读物、烈士遗物包裹)服务指南

2.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五条第二款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二、承办机构

县邮政收投部(机要通信、规定的报刊发行)、县邮政营业班

三、服务对象

1.机要通信的服务对象为党、政、军、企等机关保密(机要)部门;

2.义务兵信函服务对象为现役义务兵;

3.盲人读物的服务对象为盲人;

4.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对象为需要寄递革命烈士遗物的部门。

四、服务条件

需根据服务对象办理。

五、申报材料

不需要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机要通信:发件单位将机要信件送至邮政公司机要部门,办理交寄手续,机要部门通过专门渠道进行寄递;

2.国家规定的报刊发行订阅:读者通过邮政报刊发行部门订阅;

3.义务兵平常信函寄递:由所在部队逐件加盖红色“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集中送交当地邮政部门或由邮政投

递人员带回;

4.盲人读物寄递:邮政网点直接办理;

5.革命烈士遗物办理:由负责处理烈士遗物的机关或部队将遗物封装妥善,携带正式证明文件或公函(如:《革命烈士证明书》等)向各地邮政公司交寄。证明文件或公函,在收寄局与相关单据一并存档备查(一次交寄多件的也只存查一份)。革命烈士遗物,统由收件人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收转,邮政企业处理烈士遗物时,所有业务单据都必须注明“烈士遗物”字样,以便核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邮政基本资费表

标准:根据业务种类收取相应资费,烈士遗物包裹寄递、盲人读物寄递和重量不超过20克的义务兵国内平常信函寄递免费。

八、服务时限

即时。

九、咨询方式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11185

网址:/

3.其他邮政业务(邮票发行、集邮品制作销售、报刊图

书等出版物发行、快递业务、物流配送业务、

邮政储蓄业务等)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四条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二)邮政储蓄、邮政汇兑;(三)邮票发行以及集邮品制作、销售;(四)国内报刊、图书等出版物的发行;(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应当按照本法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国内快递业务是指从收寄到投递的全过程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快递业务。

二、承办机构

县邮政分公司邮务业务部

三、服务对象

有需要办理上述业务的全体公民。

四、服务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不需要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办理人携带身份证通过邮政网点办理,需填写业务办理单据。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邮政基本资费表

标准:根据业务种类收取相应资费。

八、服务时限

即时。

九、咨询方式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11185

网址:/

4.综合平台类业务(代办业务、代收代缴等)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四条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承办机构

各邮政支局所

三、服务对象

有需要办理代办业务,包括代理保险、国债,代放号,代发工资、养老金,代缴税金,代收电信资费、公用事业费(煤气、水、电费)、通讯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卫生费等业务的公民。

四、服务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不需要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办理人携带身份证通过邮政网点办理,需填写业务办理单据。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综合平台类业务根据用户实际消费以及代理商的标准收取费用,邮政企业不收取额外费用。

八、服务时限

即时。

九、咨询方式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11185

网址:/

5.电子邮政业务(包括电子汇兑、电子认证、电子邮

票、电子商函、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四条邮政企业经营下列业务:(五)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