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那么一、教职工聘任方案〔一〕聘任原那么依据我国?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等,依据岗位任职条件,遵循“双向选择,学校决定〞的全然方针,实行全员聘任。
〔二〕聘任条件1、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与拟聘任岗位相适应的国家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学历。
3、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与能力。
4、躯体健康,能完成拟聘岗位的工作。
〔三〕聘任方法1、职员的聘任经上级任命的校行政领导,其任命即为聘任。
2、教职工的聘任依据学校公布的聘任条件,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由校长授权有关组织实行二级聘任。
经平衡协调后,由校长公布聘任结果。
〔1〕D支部聘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会同总务处、政教处〕;〔2〕办公室聘考勤及信号治理员、缮写员、档案资料员〔会同教导处〕;〔3〕教导处聘任教研组长、授课教师、实验员、图书治理员、微机室与多媒体教室治理员、?响中教研?主编、“班班通〞治理员;〔4〕总务处聘任男、女生辅导员、水电工、报帐员。
〔5〕政教处聘班主任.〔四〕岗位量化标准1、职员岗位量化标准校长〔含分管校长〕计10课时/周,支部书记、二级正职计8课时/周,其他行政职位均计7课时/周。
2、非教学类岗位工作量化标准〔1〕班主任:初一、二3课时/周,初三4.5课时/周;〔2〕教研组长、缮写员、水电工均为2课时/周;〔3〕教代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男生辅导员、女生辅导员、?响中教研?主编:3课时/周;〔4〕微机室〔含多媒体教室〕治理员、图书治理员、档案资料员:5课时/周。
〔5〕“班班通〞治理员:7课时/周,实验员、报帐员、考勤及信号治理员:8课时/周。
〔五〕有关待遇: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缺乏全然工作量,虚拟3课时/周,但不计超工作量。
2、超平均工作量按8.0元/节发放超课时津贴,缺乏全然工作量按同样标准扣发课时津贴〔全然工作量由行政会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评分细则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体系,激励教职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做出贡献。通过考核,学校将更好地发现和培养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的权利。
(2)积极参与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所负责的工作有创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5.团队协作(10分)
(1)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与同事保持良好沟通。
(2)主动帮助他人,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为学校及部门团队建设作出贡献。
6.继续教育(5分)
(1)参加各类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
(2)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考核结果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布。
2.学校应将考核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每位教职工,确保教职工了解自身的考核情况。
3.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学校人事部门申请详细的考核评分明细。
十八、考核结果的应用与职业发展
1.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
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含)以上,不满80分;
基本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含)以上,不满70分;
不合格:考核得分不满60分。
八、考核结果的申诉
1.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诉人。
5.公示: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一、教职工聘任方案(一)聘任原则根据我国《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岗位任职条件,遵循“双向选择,学校决定”的基本方针,实行全员聘任。
(二)聘任条件1、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与拟聘任岗位相适应的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学历。
3、被聘任的教职工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与能力。
4、身体健康,能完成拟聘岗位的工作。
(三)聘任办法1、职员的聘任经上级任命的校行政领导,其任命即为聘任。
2、教职工的聘任根据学校公布的聘任条件,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由校长授权有关组织实行二级聘任。
经平衡协调后,由校长公布聘任结果。
(1)党支部聘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会同总务处、政教处);(2)办公室聘考勤及信号管理员、缮写员、档案资料员(会同教导处);(3)教导处聘任教研组长、授课教师、实验员、图书管理员、微机室与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响中教研》主编、“班班通”管理员;(4)总务处聘任男、女生辅导员、水电工、报帐员。
(5)政教处聘班主任.(四)岗位量化标准1、职员岗位量化标准校长(含分管校长)计10课时/周,支部书记、二级正职计8课时/周,其他行政职位均计7课时/周。
2、非教学类岗位工作量化标准(1)班主任:初一、二3课时/周,初三4.5课时/周;(2)教研组长、缮写员、水电工均为2课时/周;(3)教代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学生会负责人、男生辅导员、女生辅导员、《响中教研》主编:3课时/周;(4)微机室(含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档案资料员:5课时/周。
(5)“班班通”管理员:7课时/周,实验员、报帐员、考勤及信号管理员:8课时/周。
(五)有关待遇: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不足基本工作量,虚拟3 课时/周,但不计超工作量。
2、超平均工作量按8.0元/节发放超课时津贴,不足基本工作量按同样标准扣发课时津贴(基本工作量由行政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绪论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价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细则旨在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科学。
二、考核指标体系1. 教学工作考核指标(1)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评价、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指标。
(2)教学创新: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指标。
(3)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指标。
2. 科研工作考核指标(1)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专著等方面的指标。
(2)科研能力:包括科研团队建设、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3)科研影响:包括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指标。
3. 社会服务考核指标(1)学术交流:包括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报告、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指标。
(2)社会服务项目:包括专家咨询、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指标。
(3)社会声誉:包括学术荣誉、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指标。
4. 师德师风考核指标(1)教师职业道德:包括教育教学责任、师生关系、教师形象等方面的指标。
(2)师德师风建设:包括教师榜样、师德教育等方面的指标。
(3)师德师风表彰:包括师德师风表彰活动、师德师风奖励等方面的指标。
三、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要求,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指标量化:将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并制定评分细则,确保评分标准一致。
3. 考核实施: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包括个人自评、同事评价和上级评价等环节。
4.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考核结果反馈: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指导其改进工作,提高绩效水平。
6. 考核结果应用:学校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的重要依据,激励教职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奖惩措施1. 绩效奖励:学校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教职工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估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细则,以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二、考核指标体系1. 教学工作考核指标:-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成绩、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估。
- 教学负荷: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课时利用率等方面的评估。
- 教学改革与创新: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材编写等方面的评估。
2. 科研工作考核指标:- 科研项目: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 科研论文:包括发表论文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 科研经费:包括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评估。
3. 教务管理工作考核指标:- 教务管理能力:包括教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 教务工作成果:包括教务工作的实际效果、改进等方面的评估。
- 教务工作创新:包括教务工作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等方面的评估。
4. 师德师风考核指标:- 师德师风:包括师德师风建设、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评估。
- 遵纪守法:包括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评估。
- 诚信守约:包括诚信教学、诚信科研等方面的评估。
三、考核流程1. 绩效目标设定:- 学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教职工绩效目标。
- 教职工根据绩效目标,制定个人工作计划。
2. 绩效考核评估:- 学校设立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 委员会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打分。
3. 绩效考核结果反馈:- 学校将绩效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包括得分和评价意见。
- 教职工有权对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4. 绩效考核奖惩:- 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教职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 奖励包括奖金、晋升等;处罚包括降薪、降职等。
四、考核结果使用1.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依据。
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称的参考。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估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个人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考核目标1. 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职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2.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推动学校整体发展;3. 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三、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课程设计等方面的考核;2.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考核;3. 教材编写:包括教材编写质量、教材应用效果等方面的考核;4. 学生管理: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5. 学术交流:包括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参与等方面的考核;6. 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学校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考核。
四、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节点;2. 考核指标确定:学校根据考核目标和任务分配,确定各项考核指标和权重;3. 考核实施:教职工根据考核指标和要求,按时完成考核任务;4. 考核评价: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打分;5.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考核结果,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和评议;6. 考核结果奖惩: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教职工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五、考核标准1. 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标准: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课程设计等方面的指标,如学生满意度、教学评价等;2. 科研成果考核标准: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指标,如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3. 教材编写考核标准:包括教材编写质量、教材应用效果等方面的指标,如教材的影响力和应用情况等;4. 学生管理考核标准: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等方面的指标,如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和班级的纪律状况等;5. 学术交流考核标准:包括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参与等方面的指标,如学术报告的数量和质量等;6. 其他相关工作考核标准:包括学校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指标,如学校管理的效果和社会服务的影响力等。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价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职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目的1. 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为其提供发展和晋升的机会;2. 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3. 促进教职工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三、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表现- 课堂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学生评价:考核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和学习成果的反馈;- 教学研究和创新:评估教师在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成果。
2. 科研工作表现- 科研成果:评估教师在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和专著等方面的贡献;- 学术影响力:考核教师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声誉;- 科研经费管理:评价教师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 学术服务和社会服务- 学术服务:评估教师在学术组织、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等方面的参与和贡献;- 社会服务:考核教师在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社会评估等方面的表现。
4. 师德师风- 教育教学态度:评估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引导情况;- 师德建设:考核教师在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 师风建设: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和示范作用。
四、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计划,并公示给全体教职工;2. 考核指标制定:学校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明确权重和评分标准;3. 考核实施: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包括个人自评、同事评价和上级评价等环节;4. 考核结果反馈:学校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指导;5. 考核结果审议: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保公正和客观;6. 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1. 激励机制:学校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2. 培训需求:根据考核结果,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3. 绩效奖励:学校设立绩效奖励制度,对绩效优秀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4. 绩效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绩效不佳的教职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改进措施。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价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细则,以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二、考核目的1.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现教职工的优势和不足,为个人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2.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学校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
三、考核内容1.教学工作表现: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评价。
2.科研工作表现:包括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的评价。
3.学科建设工作表现:包括学科建设成果、学科竞赛成绩、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评价。
4.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形象、师生关系等方面的评价。
5.工作态度与能力: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四、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指标: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2.制定考核计划: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制定考核时间表和具体的考核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3.收集考核材料:教职工需要准备相关的考核材料,包括教学课件、科研成果、学科建设报告等。
4.组织考核评审:由专门的考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定每个教职工的绩效得分,并形成评审报告。
5.反馈和总结: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并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意见。
五、考核评分标准1.优秀: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出色,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绩效得分在90分以上。
2.良好: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绩效得分在80-89分之间。
3.合格: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一般,基本达到要求,绩效得分在70-79分之间。
4.待提高: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不佳,未达到要求,绩效得分在60-69分之间。
5.不合格:在各个考核指标上表现非常差,未达到最低要求,绩效得分在60分以下。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教职工绩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旨在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并为其提供激励和发展机会。
为了确保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制定细致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
一、考核指标的确定1.1 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第一步是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
通过与教职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确定每一个教职工的工作目标,确保目标具体、可衡量和可达成。
1.2 制定绩效评估指标:根据教职工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估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地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如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生评价等。
1.3 确定权重和评分标准:为了确保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得到合理的体现,需要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流程的规范2.1 制定考核计划:在考核开始之前,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是必要的。
考核计划应明确考核的时间、流程、参预人员和具体的工作安排,以确保考核的顺利进行。
2.2 采集绩效数据:考核过程中,需要采集各项绩效数据,包括教职工的工作报告、学生评价、同事评价等。
这些数据应当客观、真实,并能够全面反映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2.3 进行评估和反馈:在采集到绩效数据后,进行评估和反馈是必要的。
评估应该基于事实和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向教职工提供详细的反馈,包括优点和改进的方向。
三、激励机制的建立3.1 奖励措施:为了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建立奖励措施是必要的。
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表现,赋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晋升等,以鼓励教职工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3.2 发展机会:除了奖励措施,还应提供发展机会赋予教职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
这包括培训、学术交流等,以匡助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3.3 职业规划:为了激励教职工的长期发展,建立职业规划是必要的。
通过与教职工的沟通和了解,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为教职工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技师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技师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评价是指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绩效评价既可针对整体支出开展,也可针对指定的专项资金开展。
第三条绩效评价分为项目评价和整体支出评价两种方式。
第四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
项目评价和整体支出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项目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评价由相关部门自主实施,坚持“谁支出、谁自评”;学校整体支出评价由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项目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激励约束。
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绩效奖励、改进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的导向,高效要保障、1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公开透明。
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教育及相关行业政策、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达标标准、专业技术规范及计划标准;(三)政府审计报告,财政检查监督报告等;(四)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学校相关职能、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目标任务;(五)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六)各经费管理或使用部门的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实施方案;(七)预算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相关材料,学校下达的经费预算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八)其他相关资料。
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对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是学院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和完善学院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
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真正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根据岗位职责和学院对教职员工做了具体要求的有关文件或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政治表现与职业道德1。
违反党纪国法事件,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的现象。
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按国家政策核发工资,扣除处分期间的绩效工资和半年及年终绩效工资。
2。
造成重大案件、重大责任和安全事故、严重损害学院利益或学生群体利益的但未到党内或行政处分的,当月度考核为不称职,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3。
违规用电用水用料每次扣1分;4。
无理拒绝接受工作任务每次扣1分。
5。
不遵守道德规范,吵架、打架、骂人、搬弄是非、影响团结的每次扣1分。
6。
无理取闹、干扰领导工作的每次扣1分7。
故意损坏公物的,按公物价值赔偿外,每次扣2分。
8.发现学院治安消防案件,不报告、不制止、不处理或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9。
殴打、体罚、侮辱、谩骂学生,视情节轻重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5分;10。
对学生的评优、评先、评奖、发展学生党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质量11.不认真履行个人岗位职责,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对学院全局工作造成影响的,根据影响程度扣5~15分;12.工作中发生事故,一年内第一次扣15分,扣发月度绩效工资;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事故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扣发年终绩效工资.13。
工作中出现差错,扣5分,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差错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扣发年终绩效工资。
14。
工作失误造成财产丢损的原则上要照价赔偿,数额较大的扣当事人三至六个月的绩效工资和当年的年终绩效工资。
机械工程系绩效考核细则
机械工程系绩效考核细则为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和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湘潭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坚持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与业务能力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以定量考核为主;个人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3、坚持考核的一致性原则。
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1、机械工程系除中层干部外的所有人员。
2、考核类别分为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三类。
3、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所聘任岗位确定考核类别。
三、考核内容以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业绩。
德:是指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勤:是指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和出勤率等情况。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情况。
廉:是指廉洁自律的情况。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1、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每年总结一次个人的工作情况,主要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当月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
2、民主测评。
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民主测评工作,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
3、部门评价。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提出评价意见。
其中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部门评价所占权重系数分别为0.1、0.3、0.6。
4、主管领导审批。
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绩效考核办。
5、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院绩效考核办汇总各部门的考核意见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并将考核决定反馈给各部门,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三日内可提出复议。
技师学院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4)任课老师及时对学生进行考勤并确认签字,班级教学日志及时填写并确认签字;前期考勤表及班级日志是否已经按班级进行归档。(5分)
20
2
教学质量
考核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水平;在宣传弘扬工匠精神、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能激发学生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积极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水平。
(1)学业水平考试完成情况:以年度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准,及格率百分90%以上。(3分)
(2)双证率完成情况:毕业生双证率85%以上。(2分)
(3)学生期末总评成绩及格率90%以上。(5分)
(4)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效果。(5分)
(5)教师技能比赛及教学科研能力:在全市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1分),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获三等奖以上(2分);教职工撰写论文并发表于CN刊物,一篇1分(最多不超过3分)或论文在市级以上评选获奖,市级三等奖以上2分,省级三等奖以上3分。(5分)
(4)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5分)
(5)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2分)
20
5
校园安全
考核学校是否全面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技工院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清单的通知》文件。
(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机制。(10分)
(2)组织专人对校园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及周边欺凌、霸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各种渗入校园针对学生的贷款产品、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摸排,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0分)
技师学院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旨在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为学校提供科学依据,以便更好地激励和奖励优秀教职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为了确保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明确考核的目标、内容、流程和评分标准。
二、考核目标1. 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客观反映其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态度。
2. 激励和奖励优秀教职工,促进其继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 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学校的人事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三、考核内容1. 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2. 学生成绩:考察教职工所带班级或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进步情况。
3. 教学质量:评估教职工的教学质量,包括教学资源的利用、课堂管理、学生评价等。
4. 教学态度:考察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包括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等。
四、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流程和责任人。
2. 考核指标确定:根据考核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公示给教职工。
3. 数据收集:通过教学观察、学生评价、教学成绩等方式,收集教职工的相关数据。
4. 考核评估:由专业评委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评估和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5. 绩效考评:根据评估报告,学校进行绩效考评,确定教职工的绩效等级。
6. 绩效奖励:对绩效优秀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励其继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五、评分标准1. 教学能力:根据教学设计的合理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效果的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2. 学生成绩: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进步情况进行评分。
3. 教学质量:根据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课堂管理的效果、学生评价的反馈等方面进行评分。
4. 教学态度:根据教职工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分。
六、结果公示与申诉1. 绩效考评结果将公示在学校内部,供教职工参考。
2. 教职工有权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绩效考核的目的和意义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估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手段,旨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工作成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1. 教学能力指标:- 教学效果:学生成绩提升情况、教学反馈意见等。
- 教学方法: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否适合学生的学习特点。
- 课堂管理:课堂纪律是否良好、学生参预度等。
2. 科研能力指标:- 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数量、专利申请等。
- 科研经费:争取到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 科研项目:参预的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
3. 教务管理能力指标:- 学生管理:班级管理、学生辅导等。
- 教材建设:编写和使用的教材情况。
- 教务工作:参预学校教务工作的积极性和贡献度。
4. 师德师风指标:- 教育教学态度:对学生的关心和引导情况。
- 诚信守法:遵守教育教学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 团队合作:与同事和上级的合作情况。
三、绩效考核的评分标准和流程1. 评分标准:- 优秀:在各项指标中表现出色,工作成果突出,得分在90分以上。
- 良好:在各项指标中表现良好,工作成果较为突出,得分在80-89分之间。
- 合格:在各项指标中表现普通,工作成果普通,得分在60-79分之间。
- 不合格:在各项指标中表现较差,工作成果不突出,得分低于60分。
2. 评分流程:- 绩效考核由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 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表和评分流程。
- 考核委员会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考核。
- 考核结果由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定和公示,并向教职工进行反馈。
四、绩效考核的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 绩效优秀者可以获得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 绩效良好者可以获得表彰、晋升等奖励。
2. 激励措施:-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聘任、岗位评聘等重要依据。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教职工绩效考核是评价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一种方式,是提高教职工绩效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有效实施教职工绩效考核,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下面我将从绩效目标设定、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详细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绩效目标设定1.绩效目标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年度发展目标相一致,既要体现个人职责和能力的发挥,又要符合学校整体发展需求。
2.绩效目标应具体、明确、可衡量,既要考虑到教学工作的量化指标,如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评价和学生成绩等,也要考虑到非教学工作的指标,如科研成果、教师培训和学科建设等。
二、考核内容1.教学成果:包括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2.个人发展:包括教师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情况,如参加培训、撰写教学研究论文等。
3.学科建设:包括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贡献。
4.科研成果:包括教师撰写的科研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和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三、考核标准1.考核标准应当公正、公平、科学,既要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又要根据具体岗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指标。
2.考核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量化、评估和比较教职工的工作表现,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考核标准应当定期更新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修订,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考核程序1.目标制定:每年初,根据学校的年度发展目标和具体岗位的工作要求,制定个人绩效目标,并与教职工达成共识。
2.考核实施:通过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定期考察、教学观摩和业务鉴定等方法。
3.考核总结:每年底,对教职工的绩效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个人绩效报告,并进行对比和分析,为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提供参考。
4.反馈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和嘉奖,对表现不佳的教职工进行提醒和改进措施,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职工绩效考核是一种评估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能力的手段,旨在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
本文旨在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确保考核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考核目的1. 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 识别和奖励优秀教职工,促进教职工的成长和发展;3. 发现和解决教职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整体工作水平;4. 为教职工的晋升、岗位调整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
三、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考核:- 学生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教学成果:评估教师的教学成果,包括教材编写、学术论文发表等;- 教学方法: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科学、灵便,并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学评估:通过同行评议、教学观摩等方式,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
2. 科研工作考核:- 科研成果: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科研能力:评估教师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策划、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等;- 科研影响力: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对学术界和社会的影响程度。
3. 教务管理工作考核:- 教务管理能力:评估教师在教务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课程安排、教学资源管理等;- 教务管理效果:评估教师在教务管理工作中的成果,包括教务改革、教学质量保障等;- 教务管理创新:评估教师在教务管理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包括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开展新的教学模式等。
四、考核流程1. 考核计划制定:由学校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内容和流程;2. 考核指标确定: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3. 考核方法选择: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选择适当的考核方法,如问卷调查、实地观察、专家评审等;4. 考核过程实施:按照考核计划和方法,组织教职工进行考核,并记录相关数据和评价意见;5. 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数据和评价意见,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评定和排名;6.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包括评价意见、得分情况以及改进建议;7. 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升、岗位调整、奖惩等决策的参考依据。
湘潭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湘潭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为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和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坚持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与业务能力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以定量考核为主;个人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3、坚持考核的一致性原则。
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1、学院在编在岗人员。
2、考核类别分为中层干部、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四类。
3、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所聘任岗位确定考核类别。
三、考核内容以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业绩。
德:是指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勤:是指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和出勤率等情况。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情况。
廉:是指廉洁自律的情况。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一般教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由人事劳资处负责。
1、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每月总结一次个人的工作情况,主要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当月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
2、民主测评。
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民主测评工作,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
3、部门评价。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提出评价意见。
其中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部门评价所占权重系数分别为0.1、0.6、0.3。
4、主管领导审批。
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绩效考核办。
5、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院绩效考核办汇总各部门的考核意见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并将考核决定反馈给各部门,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三日内可提出复议。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一、绪论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为学校提供科学的人事决策依据。
本细则旨在规范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确保公正、公平、科学的评价结果。
二、考核目标1. 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2. 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为人事管理提供参考。
3. 激励教职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考核: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评估。
2. 科研工作考核:评估教职工在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论文等方面的表现。
3. 学术服务考核:评估教职工在学术交流、学术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贡献。
4. 行政工作考核:评估教职工在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表现。
四、考核流程1. 考核目标确定:学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目标。
2. 考核指标制定:学校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明确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3. 个人自评:教职工按照考核指标,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估。
4. 部门评议:部门负责人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填写评议表。
5. 综合评定:学校综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给予绩效评级。
6. 反馈和奖惩: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并根据评级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五、考核评级1. 优秀:在各项考核指标中表现出色,工作成果显著,能力水平突出。
2. 良好:在大部分考核指标中表现良好,工作成果较为突出,能力水平较高。
3. 合格:在考核指标中基本达到要求,工作成果一般,能力水平一般。
4. 待提高:在考核指标中存在较大不足,工作成果不明显,能力水平较低。
六、奖励和处罚1. 奖励:对优秀和良好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形式。
2. 处罚:对考核结果为待提高的教职工进行处罚,如警告、降薪等措施。
七、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学校建立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监督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评估机制:学校定期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考核制度。
湘潭技师学院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湘潭技师学院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做好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湘潭技师学院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坚持突出绩效、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根据《湘潭技师学院绩效考核办法》确定的学院所属各机关处室二、考核内容包括“一把手”工作目标(含专项工作任务),工作思路及日常工作职责目标完成情况,师生公认测评三个方面,另设加分与减分项目。
三、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四)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及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方式(一)处室绩效考核工作在学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处室的实施。
(二)处室绩效考核工作采取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程序:1.由部门“一把手”将包括学院对“一把手”的工作要求、工作思路、日常工作职责等三部分内容在内的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月工作小结于每月报院考核办。
2.院考核部门跟踪督查全年工作进程。
3.院考核办作好考核数据收集和考核准备。
4.组织年终总评。
年底,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并现场进行群众测评。
此后,由院党委会对各部门进行评定,确定其最终测评分数。
(三)考核采用个别访谈、听取汇报、查原始资料、问卷调查、师生公认测评、部门述职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记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共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占30分,各机关处室主要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占40分,师生公认测评情况占30分。
(一)共同任务目标和各机关处室主要工作职责的考核指标占70分。
根据考核表进行计分后,再按相应比例折算最后得分,一年一定。
具体参见本《实施细则》表一、表二。
(二)师生公认测评情况占30分,其中院领导占30%,年终现场测评占70%。
具体做法为:院领导测评分为院党委会成员对各处室的测评总分;现场测评分为年终述职述廉大会现场进行群众测评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湘潭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
为提高学院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和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坚持
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与业务能力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以定量考核为主;个人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3、坚持考核的一致性原则。
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
考核对象及分类
1、学院在编在岗人员。
2、考核类别分为中层干部、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
员四类。
3、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所聘任岗位确
定考核类别。
三、考核内容
以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业绩。
德:是指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表现。
能:是指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等方面 的情况。
廉: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处负责。
1 、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每月总结一次个人的工作情况,主 要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当月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
2、民主测评。
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民主 测评工作,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 测评。
3、部门评价。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提出评价意见。
其中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部门评价所占权重系数分别为 0.6、0.3。
4 、主管领导审批。
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 级,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绩效考核办。
5 、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院绩效考核办汇总各部门的 考核意见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经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的考核
勤: 是指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和出勤率等情况。
绩: 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情况。
般教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
中层干部考核由人事劳资
0.1、
结果,并将考核决定反馈给各部门,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三日内可提出复议。
6、公示考核结果。
表四中层干部考核量化测评细则
项目
民
主
测
评
(60
分)
表五专任教师考核量化测评细则表
考核项目
工作业绩(50分)
工作态度(10分)
表六一般管理人员考核量化测评细则
工作态
度
25分
表七工勤人员考核量化测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