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篇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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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7月16日修改内容:
1、前附表二第10项的内容。
2、须知11.5条的内容。
3、须知20.10条的内容。
4、合同特别条款第四条内容。
5、合同协议书第二条C、D条的内容。
6、第8篇《监理资信表格式》编写要求中A的内容。
7、第8篇《监理资信表格式》表四内容。
08年7月31日修改内容:
1、修改抽签法第20.1条内容。
08年9月24日修改内容:
1、修改先评后抽法第20.11、1
2、13条内容。
2、增加合同专用条款中“新增条款”第4条内容。
08年10月27日修改内容:
1、删除投标邀请书第8条内容。
2、修改投标人须知第8.1条内容。
3、修改投标人须知第17.2条内容。
4、修改投标人须知第29.1条(先评后抽法、综合评估法)的内容。
5、修改投标人须知第20.8条(先评后抽法)的内容。
6、修改《监理规范》第4.11条第一段的内容。
08年11月6日修改内容:
1、修改前附表二第10项内容。
09年2月10日修改内容:
1、修改投标人须知11.1,删除11.5
2、监理招标综合评审表(适用于先评后抽)。
3、取消监理单位提供工作人员的要求及配套措施:取消前附表二第11项、取消第3篇合同特别条款4监理组织机构中为业主提供工作人员的规定;第2篇合同一般条款
5服务范围中增加“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资料”。
4、修改第3篇合同特别条款4监理组织机构中的表格及增加“人员必须满足规定”。
5、修改第6篇投标承诺书格式第1条。
6、修改第8篇监理资信表格式中的附表(有增加)。
7、原“监理服务费”、“监理酬金”均改为“监理费”。
8、修改合同特别条款新增条款第1条关于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9、增加合同特别条款新增条款第5条更换监理班子人员的记录。
10、修改合同特别条款12.3-12.6:绩效监理费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09年6月1日修改内容:
1、评分表;
2、绩效监理费支付条款改回2008年11月6日版本。绩效监理费处罚条款改为合
同特别新增条款的处罚条款。
09年10月28日修改内容:
1、监理费按深价规[2009]1号文件标准计费。
10年2月8日修改内容:
1、投标人须知17.
2、30.1中的时限;
2、增加专家评分专用表格;
3、第5篇监理规范部分监理义务。
10年6月30日修改内容:
1、增加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2、合同条款增加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
3、监理规范增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建筑节能的监理内容;
4、修改投标人须知7.2、8.1、29.1;
5、修改评分表中资信分权重。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适用于抽签法、先评后抽法、综合评估法)
建设项目
招标工程
二○一年月
[2010年6月30日版]
温馨提示
一、投标人所报监理班子人员其业绩情况已在招标阶段进行了评审打分,对于进场后更换人员情况,本招标文件做了扣监理费和限制投标的规定,详见合同特别条款新增条款第2条、第6条。
二、招标人将加大力度核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业绩,请勿放入招标文件,以免误导评标专家。
监理招标文件
总目录
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第一卷投标人须知
第0篇投标邀请书
第1篇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
第2篇合同一般条款
第3篇合同特殊条款
第4篇合同格式
第三卷监理规范
第5篇监理规范
第四卷投标文件
第6篇投标承诺书格式
第7篇监理规划格式
第8篇监理资信表格式
第五卷图纸和资料
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监理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的否决性条款,否决性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会),无效标(初步评审)、废标(详细评审)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阶段的不予受理情形:(由招标人或其委派人员负责判定)
1、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违反暗标(包括监理投标答辩)规定的;
3、资格后审被评为不合格的;
4、投标承诺书未按规定填写及签字盖章;
监理方案标采取暗标时对投标文件的标记与识别
5、监理方案标评审完毕后,由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邀请全部投标人共同监督,依次检查各投标人保存的识别标记信封的密封状态。凡识别标记信封已经提前开启的均将被判定为废标。
二、围标、串标与废标的判定与处理
1、围标、串标的判定与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表决认定后,按围标、串标行为对待,除按废标处理外,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况依法做出处罚:
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