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概算资金管理的若干思考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概算资金管理的若干思考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概算资金管理的若干思考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概算资金管理的若干思考陈安可福建省移民开发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摘要:现阶段由于水电站工程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市场化,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补偿资金管理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本省己建和在建水电站的现状,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探讨相应的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淹没处理补偿概算资金(以下简称移民补偿资金)是指:水利或水电站工

程建设概算中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以实物补偿为标准的资金,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补偿费、基础设施补偿费、专项复建补偿费、库底清理费等其他费用。移民补偿资金是建设业主对水电站库区淹没损失的货币化补偿,是水电站工程建设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利水电工程中用于水电站库区淹没处理和移民迁建安置的专项资金。近年来,随着我省水电站建设发展,水电站工程移民补偿资金管理问题凸现,并由此产生水电站工程移民群体性上访事件骤增,严重干扰工程建设的实施,影响库区当地社会安定和稳定,成为当前既是敏感又难点的社会问题,本文就其生成的原因和对策作粗浅的探讨。

一、现状和特点

(一) 移民补偿资金概算投入大幅度剧增。进入”十五”以来,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拉动下,能源工业高速增长,我省水电开发是—个十分重要能源途径,由此水电站工程建设呈现高峰时期。据统计,目前我省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有40座(以水电为主34座,以水利为主6座),总库容35.6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193.4万千瓦,年设计发电量56.3亿千瓦时;拟建53座(以水电为主22座,以水利为主31座),总库容27.6亿立方米,总装机容量228.9万千瓦,年设计发电量43.8亿千瓦时,这些工程近年内将陆续开工。按照目前水电站工程建设静态投资概算,移民补偿资金投资约占水电站建设总概算的47 %左右,如我省棉花滩水电站和正在实施的街面水电站分别为 14.0365 亿元和 7.3 546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今后几年我省拟建、在建水电站工程移民补偿资金中,小型水电站将达数百万至上千万,中型水电站将达到数亿,因此,移民补偿资金总投资规模将大幅度剧增。

(二)投资主体多元化,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方式呈现多样性。目前,我省在建水电站投资业主己多元化,形成既有国有独资、政府或企业控股,也有私营控股、私营独资等多种投资主体。由此造成在建水电站工程移民补偿资金在实施方式和管理上也存在不同方式。主要方式有:一是属移民个人部分的,采取由地方管理部门或移民机构直接支付给移民,由移民自行掌握使用;二是由地方管理机构为移民设立个人专户,资金由移民户和管理机构共同控制使用,以确保资金用于移民建房;三是属集体部分资金采取直接拨付到乡镇或村组,由乡镇或村组统筹安排使用;四是属专项迁建资金的,按照属地与系统管理的原则,将资金拨付到相关系统或部门,由系统或部门按照相关的管理程序组织实施。

(三)移民补偿资金管理主体不统一,呈现复杂性。目前,我省水电站工程移民补偿资金的管理机构设置与国内的其它省份的情况大致相同,大中型水电站移民管理机构设置还是比较健全的,但是,相当部分地方小型水电站移民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处于滞后的状态,有些拟建、在建的中小型水电站由于前期工作比较粗放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因素,问题更多。一是由设区市政府总包干并作为实施主体,通过行政管理方式,由县,乡(镇)政府逐级具体实施,如棉花滩、街面水电站;二是小型水电站一般采取县政府包干,由县级政府直接实施或者由乡镇实施,如照口水电站;三是实施管理主体挂靠或临时设置。部份己设移民管理机构的县(市、区),一般就由移民管理机构组织实

施,没有移民管理机构的,有的采取挂靠水利部门或相关管理单位组织实施,有的则由地方政府成立临时工作机构,如筹建处或工程指挥部等。

二、问题和原因

近年来,我省在移民补偿资金管理过程中,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都能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基本上维护和保障了水利工程移民的利益。但是,由于相当部份水电站建设过程存在水库淹没实物调查年份早、库区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大等因素,导致移民补偿资金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移民补偿资金概算总量和标准不到位。一是由于工程投资主体为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利用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规不规范、不健全的现状,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很多政策上的优惠。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及行政官员片面地强调发展地方经济或政绩,为了招商引资多上建设项目,自觉或不自觉地迎合业主的要求,主动地承诺或提供种种政策上的优惠和投资条件上的避让;二是移民补偿概算标准偏低,在水库淹没处理投资总概算中,设计部门按照”原规模、原功能、原标准”的原则编制移民补偿概算,加上投资方种种因素的影响,为控制投资规模,在移民补偿的标准上采取低限,即就低不就高,对移民补偿概算一压再压。同时设计编制过程各种因素产生的错项、漏项,也造成移民补偿概算资金在投资的编制和审定中就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概算总量偏低,这不仅直接影响到水电站工程移民的切身利益,而且也给实施过程带来隐患。我省己建、在建水电站移民补偿概算不足的问题早己存在,如水口水电站,84年国家审定移民补偿概算资金41000万元,该电站从87年建设至今,先后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三次概算调整至138804万元,调整率为338%,现尚未通过总体验收。棉花滩水电站98年3月开始建设,移民补偿概算资金先后经过调整概算从128585万元调至140 365 万元,调整比例为10.9%。目前在建的街面、牛头山、洪口等中型水电站移民补偿概算不足的问题也很突出,己产生相当多的矛盾和问题。

(二)移民补偿概算资金计划管理和执行不严格。移民补偿概算资金中农村移民补偿费、集镇迁建补偿费、专项复建补偿费、防护工程建设费、库区清理费、基本预备费等是移民补偿概算资金的主要构成,应根据计划进行管理并分阶段实施。但是,目前有些水电站工程移民资金没有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在移民补偿概算资金计划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表现在:一是突破概算计划。除了有些政策性因素外,实施中对概算总量控制不严格,有的地方政府或部门借库区建设增加”搭车”项目,有的在专项复建项目概算中擅自提高标准或基础设施等级,有的由于勘探设计、编制过程错、漏项较多以及套用行业标准偏低等的原因,造成概算资金存在缺口。如龙岩白沙水电站库区白砂至万安四级复建公路,按照库区淹没补偿概算标准70万/km,总概算2490万元,由于标准提高后,采用交通部门现行综合造价120-150万/km,需增加专项设施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二是不按项目类别和进度管理。移民搬迁安置管理单位虚列资金使用计划或超计划使用移民补偿资金,没有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个别在建库区在移民补偿概算资金管理中,只有规划而无计划,资金用到哪里就算到哪里,移民监理“三控、两管、一协调”中的资金控制环节没有到位;三是管理费使用计划执行不严格,普遍超额。一方面由于目前我省己建、在建水电工程执行的仍是国家84 年的移民补偿概算标准,管理费提取标准偏低,由于移民安置迁建过程时间长,行政人员投入多,而造成管理费严重超支。另一方面个别在建项目移民管理机构使用管理费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出现占用管理费修建办公大楼或购置商业店面等现象,甚至还发生违规支出。

(三)移民资金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一是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移民资金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项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个别移民管理机构和项目搬迁复建单位甚至挤占、挪用、外借库区移民补偿资金; 二是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存在白条入账等现象;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公开公示的

意识的不强,地方监督部门介入力度不够,个别由县级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移民补偿资金至今仍未实行县级报账制,在管理监督上形成盲点空白。

三、措施与对策

(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切实保障移民的利益。由于我国目前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仍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政策,国家现行适用工程移民的法律法规不多,而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对调整工程移民相关政策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具体问题。首先,要健全和完善工程移民政策法规,改变政策法规滞后的现状。一方面要对现行移民政策和规定中有相悖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依法重新修改、调整制定,另一方面要尽快制定出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国家统一规范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第二,要依法行政、依法移民,在目前工程移民补偿资金基本上实行政府负责制或总包干的体制下,对涉及工程移民社会公益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及相关的事务,应遵照执行国家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予以调整,切实维护好工程移民的合法权益,如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设计规范>>等法规。要避免以行政行为包揽或政出多门,应做到实施主体明确、责任层次分明、管理机制有序。因此,涉及水电站建设的各级政府、投资业主、设计勘测和移民迁建管理部门,所有的工作和环节都要从政策层面上切实保障和体现工程移民的利益。

(二)要实事求是、科学地编制移民补偿概算规划。概算规划的编制是移民补偿资金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环节。一是要全面做好前期实物调查核实工作,客观、准确地反映库区淹没损失的实物量,实物调查要入户到人、丈量数据要如实精确;二是合理界定补偿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2003年月颁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设计规范>>,凡是行业上对移民补偿有规定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规定的,应沿用或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法规执行;三是设计部门在设计编制过程要遵循科学、尊重事实、客观评价、严谨负责并达到一定的设计深度,要尽量避免设计过程产生的错项和漏项,使移民补偿概算的各项经济指标符合规定的标准。

(三) 严格移民补偿资金计划管理,规范使用程序。

1.强化资金计划管理意识。按照水电站库区淹没损失的实物量和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实行移民资金、安置任务双包干的原则。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移民管理机构应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切块包干安排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截留、摊派和挤占、挪用移民资金。移民补偿资金要严格控制使用计划,采取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对由于动态因素造成的概算不足,确需对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进行调整的,应按有关规定提请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执行。各级移民管理部门按计划负责组织包干实施,应以中期计划为指导,对年度安排计划组织实施的移民补资金要严肃计划、严格调控,对无计划或超计划使用移民的补偿资金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没有经过报批程序的,一律不得列支。

2.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要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合理分配”的原则,逐级编制计划。要实事求是,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力求平衡,留有余地,把好选项、论证关。资金计划确定后,各级管理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需严格执行;要及时完善相关的报批手续,调整投资计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在开发性生产项目方面,应主要计划安排投资少、见效快、受益面广的项目,采取集中连片开发、统一技术指导,既有利于集中管理和服务,又能形成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移民普遍受益,也有利于为库区移民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在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项目方面,应主要计划安排库区移民的饮水、用电、交通和农田水利以及库区遗留问题。

3.做好资金计划综合平衡。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机构和部门应根据库区实际情况和上级移民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和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把计划适当编大一点,

留有一定余地,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下达年度计划时,根据当年资金的实际到位额度和下级上报项目审批情况,按先后顺序进行确定。

(四)严格移民补偿资金的项目审批

移民补偿资金项目要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立健全一套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决算的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所有使用移民补偿资金的项目都应实行责任制,各部门主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并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负责。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工程项目的工期、进度和质量要求及时拨款,按规定办好工程项目的预付、抵扣、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完善竣工项目验收、造价审核和财务决算手续。在审批方面应把握好几个环节。一是属淹没补偿和恢复重建的项目,在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概算内全部是移民投资的,按分级管理权限审批;二是属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超过移民补偿概算的项目或属于为地方经济发展要求部分使用移民资金投资

的项目,在其资金来源落实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隶属关系或规定的程序报批;三是凡是解决移民生产、生活遗留问题的项目,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论证、审查,并按规定的授权范围或审批权限报批。

(五)完善和提高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1.要建立健全财会管理机构、财会岗位责任制和财务规章制度。移民补偿资金财务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分级负责、分级核算”的管理方式。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及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会计行为,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或指使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务; 二是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切实执行移民补偿资金“三单、三专、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单独建账、单独立户、单独保管,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款专用,统一记账方法、统一凭证、统一账簿、统一报表、统一会计制度”; 三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要按规定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规范移民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一是实行单位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对重点或较大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需经同级领导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按权属、按标准拨付对移民个人补偿项目,采取“按卡立户、以卡设帐、凭卡付款、定期核算、全额兑现”的办法;三是基础设施或专项工程项目资金,采取“三算五按”管理办法,即: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竣工有决算,按合同、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按决算”

3.强化和提高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移民补偿资金全面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县级移民管理机构为移民补偿资金报账制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乡(镇)、村及专业复建项目实施部门账务处理。移民补偿资金会计核算按照“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一是要发挥好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对实物资产应登账造册,专人保管,加强管理;二是要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加强对县、乡(镇)库区管理管理机构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确保库区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使用。

(六)加强和完善移民补偿资金内部监督

移民补偿资金要执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程序,完善资金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各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定期对移民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库移民补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公示制度,逐步推行工程移民资金使用听证制度,增加移民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对违反财经制度,擅自挪用、挤占移民补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政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很强的工作,移民补偿资金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投资流量大,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将直接关系到水电站工程建设的进度,同时关系到水电站库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因此,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完善移民补偿资金管理,切实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切身利益,推动”平安库区” 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

(作者: 陈可

安福建省移民开发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参考文献:

1. 方泉尧等编著<<工程移民整合通论>> 人民出版社出版2004.6 ISBN 7-01-004318-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290-2003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设计规范>> 200

3.09.29发布 2003.12.01实施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

3. 国务院三建委移民开发局编 <<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讲解>> 中国三峡出

版社 2001.11 ISBN 7-80099-564-x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与计算标准(78号文)

1 总则 1.0.1水电工程设计概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及财务评价的依据。设计概算经批准以后,是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确定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稽查审计、项目法人筹措建设资金和管理项目造价的依据,也是进行投资动态管理的基础。 1.0.2为合理确定水电工程投资,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制定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 1.0.3本办法适用于国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可按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其他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0.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令,认真研究市场价格,如实反映设计深度和工程量。 概算编制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水电工程造价从业资格,掌握政策,熟悉工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广泛收集分析实际资料,合理选用定额、标准和价格,保证编制质量。 1.0.5 设计概算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工程有重大设计变更,或开工年与概算编制年相隔两年及以上时,应根据开工年的政策和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和报批。 1.0.6本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并公布,中国水电顾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水电建设定额站编制并负责解释

?? ????????????? ????????? ? ? ?????????????? ???????? ??????????其他税费 科研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独立费用环境保护工程 库底清理工程专业项目复建工程城镇迁建 集镇迁建农村移民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工程 建筑工程 施工辅助工程枢纽建筑物水电工程 2 项 目 划 分 2.1 概述 2.1.1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枢纽建筑物、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独立费用三部分。枢纽建筑物包括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五项;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包括农村移民、集镇迁建、城镇迁建、专业项目复建工程、库底清理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六项;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四项。如下图所示: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管理办法》的解读 2012年,省移民局制订出台了《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移发〔2012〕8号文件),其贯彻实施对全省在建水库淹没补偿资金的规范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时效性的规定,省移民局充分考量该办法实行中需进一步强化管理节点、界定相关权责,明晰资金分项和用途及监督与罚则的需求于2015年组织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15年5月20日重新印发了《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湘移发〔2015〕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的基本定位和现实意义 (一)基本定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0〕9号文件)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9〕30号文件)为本《办法》出台的基本政策依据。 1. 强化具体操作。国家和我省的移民条例以及我省湘政发〔2010〕9号、湘财综〔2009〕30号文件,对征地补偿和移民

安置资金(以下简称“淹没补偿费”)的管理,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和一般性要求,需要制定专项规范性管理办法,来强化管理机制和指导具体操作。 2. 健全管理体系。新的水库移民政策将移民资金分为两大类,即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即“淹没补偿费”)与后期扶持资金。目前我省各类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包括后扶基金、后扶结余资金、库区基金、移民困难扶助金和小水库扶持基金,都有相应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因此需要出台淹没补偿费管理办法,以此完善我省移民安置资金的管理制度,并细化资金筹措、财务管理、计划管理、拨付使用管理等具体操作规定。 3. 保障资金安全。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均发现淹没补偿费使用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淹没补偿费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有效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二)现实意义 1. 促进淹没补偿费使用规范管理。《管理办法》规范了各类补偿项目的拨付和使用程序,特别是对涉及移民个人切身利益的资金要求公示、建卡和签订安置协议,对生产安置采取一次性补偿安置方式的土地补偿费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意见,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用途等规定,避免了过去资金使用不透明、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社会监管。 2. 促进淹没补偿费使用安全高效。《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从工程预付款、项目变更、工程结算以及质保金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1.本编规适用于我省利用国内资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由中央投资或中央补助的省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按谁,水利部有关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2.本编规是编制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水电项目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造价文件的形式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 3.本编规以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政策指导和市场调节相互补为指导原则。其中,费用计算程序和组成内容属指令性标准,取费费率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令性标准,在招标限价(或标底)、投称报价、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中属指导牲标准(除另有规定外)。 第二节概算编制依据 1、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 3、有关定额: 建筑工程:执行《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编制设计概算时,除计算半成品(如砂石料、纯砼、砂浆等)单价外,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 安装工程:执行《山东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年版)》。编制设计概算时,预算定额直接工程费单价乘以1.05 扩大系数后作为概算直接工程费单价;

施工机械台班费:执行《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 年版)》。编制概算与预算时台班费相同; 以上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水利部现行有关定额或其他专业定额;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它永久性专业工程,如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送出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采用山东省或有关专业部委颁发的相应专业定额及概算编制办法。 4、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5.其他与概预算文件有关的文件、协议及资金措施方案等。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 设计概算文件由编制说明、工程概算表和概算附件三部分组成。 (一)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流域或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内容和布置形式、工程类别等级、施工总工期、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1)初步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原则及依据;(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水、风等基础单价的编制依据;(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4)费用计算标准;(5)征地和环境部分概算编制的简要说明和依据;(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二、工程概算表 (一)总概算表﹝分列工程部分概算、征地和环境部分概算﹞ Ⅰ、工程部分概算表1、建筑工程概算;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相关文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相关文件汇编 一、总体验收规定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 [2003]1311 号) 2、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L/T 5123 -2000] 二、库区移民验收规定 1、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办法》 2、《工程验收规定(移民专项)》(四川省移民办编制)

3、《长江三峡二期工程移民工程验收工作大纲》 4、《地方水电移民工程验收办法》 5、《水库库底清理及移民阶段性验收工作方案》 6、《移民工程自查验收工作方案》 三、移民专项验收 一)集镇迁(复)建及移民集中居住点工程竣工验收 1、《集镇迁(复)建及移民集中居住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城乡建设部令 [2000]第 78 号)

3、《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建设厅川建厅发 [2000]0543 号) 4、《关于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增加竣工结算资料的通知》(四川省建设厅川建厅价发 [2001]979 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川建质安发 [2009]251 号) (二)水电工程改(复)建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1、《水电工程改(复)建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指南》 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 9 9 6 ]105 号) 3、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交通部交审发

[2000]64 号) 4、《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办发〔 2001〕390号) 5、《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第 3 号) 6、《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通部交公路发 [2004]446 号) 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8、《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9、《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4]07 号) 10、《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4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 作者:办公室来源:移民指挥部更新时间:2010-1-30 10:25:33 [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初步设计阶段征地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直接费概算)的批复》(国调办征地[2009]215号)的精神,为了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阳光操作,增加移民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一、移民个人补偿标准 (一)农村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30元/㎡、砖木479元/㎡、木394元/㎡、土木384元/㎡;偏房:砖混530元/㎡、砖木359元/㎡、木296元/㎡、土木288元/㎡,附属房210元/㎡。 (二)城镇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71元/㎡、砖木493元/㎡、木406元/㎡、土木396元/㎡;偏房:砖混571元/㎡、砖木370元/㎡、木305元/㎡、土木297元/㎡;附属房217元/㎡。 (三)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砖石围墙53元/㎡、土围墙41元/㎡、门楼506元/个、烤烟房438元/㎡、混凝土晒场49元/㎡、三合土晒场33元/㎡、散畜圈150元/处、粪池100元/处、地窖180元/口、水池150元/m3、压水井350元/眼、大口井1000元/眼、沼气池1200元/口、有线电视150元/个、电视接收器50元/套、电话316元/部、农用车辆75元/辆、炉灶150元/个、旗杆10000元/根,村组副业设施和设备补偿费7000元/处按权属关系补偿。 (四)移民搬迁费。农村移民搬迁费为途中食宿费县内45元/人、出县外迁95元/人,途中医药费10元/人、路途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搬迁运输费、搬迁损失费、车船补助费、误工补助费、临时住房补助费,按照搬迁远近计算,每人不尽相同。 (五)零星果木。果树中,结果80元/株、未结果10元/株;经济林木中,成树50元/株、幼树10元/株;用材林木中,成树15元/株、幼树8元/株。 (六)其他项目补偿单价。移民新村双翁厕所、沼气池2000元/户、过渡期生活补助1200元/人、渔船900元/吨、渔具300元/套、网箱8元/㎡、库汊网具10元/㎡、坟墓迁移1000 元/座、出县外迁移民生活安置补助费1200元/人。 二、外迁移民生产安置费标准 外迁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费为人均2.3万元,用于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人均0.2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置农机具;人均0.1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买种子、肥料和农药;人均0.15万元与国土部门土地整治投入相结合,在移民安置和划定责任田后,由安置地政府统筹用于实施移民土地整治;人均0.1万元用于支付移民集体生产发展用地补偿;人均0.05万元由省统筹掌握,用于解决安置区生产安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暂留人均0.3万元用于办理养老保险。 三、外迁移民基础设施标准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 编制规定

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

第一篇 总 论 第一章 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文件水规计[2010]33号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移民管理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和移民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和移民管理机构,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规划计划司,以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利建设项目移民安置前期工作。 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部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提高移民安置规划工作质量,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申报、审核、审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要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有土大农业安置为主、节约用地和控制移民规模的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座谈、问卷、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移民意愿和安置区居民的意见,科学编制移民安置方案,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其搬迁后的发展创造条件。对于少数民族移民,应当尊重其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第四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应由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在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基本确定和实物调查完成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 第六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应与工程建设方案的比选和论 证工作相协调,以便确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社会和谐、生态保护的工程建设方案。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内容应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方案相一致。 第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 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 第八条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制的建构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制的建构 一、移民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1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的任务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就是在贯彻执行我国现有的移民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各种管理办法和现有技术条件,保证移民目标的基本实现。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主要目标就是保证移民的权益、实施正常的移民安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实现工程移民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审批部门通过的工程可行性文件、初步设计报告及技术设计报告等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总结为以下3点:1)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过程中的不利影响减少到可接受的程度(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各类设计性文件规定的标准)。2)充分实现工程移民目标,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3)统一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移民、业主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运用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移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2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的内容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移民管理工作应该以以下几条为工作重点:1)切实摸清工程移民的人数及其基本资料,做好相关的前期调查工作。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移民方针及目标,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3)树立移民与发展并重的思想,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整个移民工作中,让移民从思想上移民。4)严格监督管理移民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施过程,按程序

办事,各相关单位必须严于律己,积极配合,各负其责。5)严格控制移民工程的实施进度,保证移民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地完成。6)严格稽查移民遗留问题,及时解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罚。7)成立相应的移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机构,并将业主、政府等相关单位的责任人纳入其中,以便能长期稳定地维护好移民的合法权益。8)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综合治理,推进移民安置区内外的和谐发展。9)建设移民管理人才体系,培养高素质的专业移民管理人才。 二、移民管理机制体系的建设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高效地实现工程移民目标,用较少的移民成本完成既定的移民目标或者用同样的成本达到更完善、更理想的移民效果,这些都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移民管理机制体系。建立移民管理机制体系是移民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石。这样体系的建设应该包括国家的移民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技术支持及工程建设移民管理工作机构。 1移民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在移民维护合法权益意识逐渐加强的工程建设大背景下,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次的政府机构,都应该制定极为全面的移民法律法规、地方性移民章程、移民规划等。这些文件就是指导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移民工作的基本指针。具体情况见图1。 2移民标准体系的建设 我国一直以来都没有一套标准的移民体系。从现行的移民法规来看,国务院于1991年2月15日颁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SHUIDIANGONGCHENG SHEJI GAISUAN FEIYONG BIAOZHUN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颁布

目录 1总则 (1) 2 费用标准 (2) 2.1 人工预算单价 (2) 2.2 主要材料最高限额价格 (3) 2.3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 2.4 其他直接费 (5) 2.6 利润 (11) 2.7 税金 (11) 2.8 办公及生活营地投资计算标准 (11) 2.9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13) 2.10 房屋建筑工程中室外工程 (13) 2.11 主要设备运杂费费率 (15) 2.12 其他设备运杂费费率 (15) 2.13 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 (15) 2.14 设备采购及保管费 (17) 2.15 工程建设管理费 (17) 2.16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管理费 (17) 2.17 工程建设监理费 (19) 2.18 咨询服务费 (19) 2.19 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20) 2.20 项目验收费 (20)

2.21 生产准备费 (22) 2.22 施工科研试验费 (22) 2.23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24) 2.24 定额编制管理费 (24) 2.25 价差预备费指数 (24) 附录 (25)

1总则 1.0.1为合理确定水电工程概算投资,统一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有关用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和当前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O.2本标准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配套使用,主要适用于国内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其他水电工程设计概算以及其他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移民综合监理业务手册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下简称“移民资金”)管理,规范移民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行为,强化移民资金监管,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DL/T5382-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移民资金是指水利本电工程建设,专门用于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的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包括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及进入移民资金管理序列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拨付、使用、管理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单位。 第四条移民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移民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移民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移民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正确反映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对用款单位和机构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保证移民资金安全,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移民资金的管理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全面监管的管理体制。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的移民资金管理及监督工作,对省政府负责;市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移民资金管理及监督主作。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同级政府负责;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移民资金的管理及监督工作,对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同级政府负责;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是本级拨付、使用、管理移民资金的责任主体,是本辖区移民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移民项目实施单位是其使用、管理移民资金的责任主体,对其使用、管理的移民资金负责。 二、概算控制、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概算及分解概算,不得随意更改、调整概算,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进行报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概算(包括调整概算)分解到市(州)、县(市、区);每年根据分解概算和移民工作进度要求,审定下达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移民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计划。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向项目法人统一办理;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向项目法人统一办理。 三、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一)移民资金是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库区之间、项目之间、项目资金与实施管理费之间、在建项目移民资金与后期扶持移民资金之间不得挤占、挪用。 (二)每一个库区的移民资金应分别开设移民项目资金专户、实施管理费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管理。移民管理机构应在国有(控股)银行开设移民资金专户,乡镇移民工作站点(移民办)所在地如无国有(控股)银行的,可在当地其他银行或信用联社开设移民资金专户。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 规定水总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 编制规定 总则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 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 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 3 4 (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促进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工作。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应单独组织验收,由验收申请单位向验收委员会提交移民验收报告。没有提交移民验收报告的,不予验收。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验收按进度分为截流、下闸蓄水、分期蓄水等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按项目分为分项验收和总体验收。 按程序分为自验、初验和终验。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和移民迁建进度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单位应按本办法做好各阶段的移民验收基础工作。 第二章验收依据 第六条移民验收应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第七条移民验收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研(初设)阶段的《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实施计划以及批准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项目法人与地方人民政府或其移民部门签定的工程征地及移民搬迁安置总承包协议。 第八条移民监理单位提交的历年移民监理报告及报表。 第三章验收程序和组织形式 第九条移民验收应先进行分项验收,在全部分项验收合格后进行总体验收。 第十条移民验收应按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要求,首先由地方政府或其移民管理单位会同监理单位进行自验,提出自验报告,并向项目法人提交初验申请报告。 在自验的基础上,由项目法人组织地方移民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提出初验报告,并向终验主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在初验的基础上,由终验主持单位组织地方政府、投资方、项目法人、设计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终验,提出终验报告。 第十一条专业设施项目应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移民管理单位,按国家有关行业规定组织验收,提出验收报告。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SHUIDIANGONGCHENG SHEJI GAISUAN FEIYONG BIAOZHUN

目录 1总则 (1) 2 费用标准 (2) 2.1 人工预算单价 (2) 2.2 主要材料最高限额价格 (3) 2.3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 2.4 其他直接费 (4) 2.6 利润 (7) 2.7 税金 (7) 2.8 办公及生活营地投资计算标准 (7) 2.9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8) 2.10 房屋建筑工程中室外工程 (8) 2.11 主要设备运杂费费率 (9) 2.12 其他设备运杂费费率 (9) 2.13 特大(重)件运输增加费 (9) 2.14 设备采购及保管费 (10) 2.15 工程建设管理费 (10) 2.16 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管理费 (10) 2.17 工程建设监理费 (11) 2.18 咨询服务费 (11) 2.19 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12) 2.20 项目验收费 (12) 2.21 生产准备费 (13) 2.22 施工科研试验费 (13) 2.23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14) 2.24 定额编制管理费 (14) 2.25 价差预备费指数 (14) 附录 (15)

1总则 1.0.1为合理确定水电工程概算投资,统一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有关用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和当前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O.2本标准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配套使用,主要适用于国内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其他水电工程设计概算以及其他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可参照执行。

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过程中相关问题探讨 许国斌

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过程中相关问题探讨许国斌 发表时间:2018-09-12T11:43:35.9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作者:许国斌[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其不但能够加速社会的发展,且能创造部分经济收益,但在水利建设中需注意一大问题就是移民搬迁与安置补偿,由于修筑工程需要,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或是良田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面对数量较多的移民,对于不同地区的地质和生活特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将有更加困难的工作需要完成,应做好完善地安置与工作,稳定人们生活,保持生活水平 的提高,为水利工程的快速稳定推进奠定好基础。 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毕节 5571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其不但能够加速社会的发展,且能创造部分经济收益,但在水利建设中需注意一大问题就是移民搬迁与安置补偿,由于修筑工程需要,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或是良田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面对数量较多的移民,对于不同地区的地质和生活特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将有更加困难的工作需要完成,应做好完善地安置与工作,稳定人们生活,保持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水利工程的快速稳定推进奠定好基础。 关键词:水利建设;移民搬迁;补偿 引言 随着我国水库工程数量的增加,水库工程移民安置与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经过多年摸索和实践,我国政府逐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移民安置与管理政策体系,就移民补偿和安置方式等进行了规范。但是,客观而言国内水库工程移民安置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从合理性和人性化等角度予以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1水库工程移民特点 1.1政府主导性 水库工程移民由政府主导,水库工程移民政策也由政府制定和实施。政府需要肩负巨大的使命和责任,除了做好对移民的安置工作之外,政府还应该保障移民的基础生活,并且鼓励移民尽快融入到当地的生活和社会当中,在当地落地生根。毕竟,水库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对原有的生活环境将造成不可逆的改变,移民需要在新的生活环境里扎根,迅速恢复生产。政府则需要尽可能地提升移民经济收入,并使移民尽快致富。 1.2补偿合理性 水库工程对居民原有的生活环境进行占用,移民需要为此而前往陌生的生活环境,并且无法返回原有的生活家园。因此,移民理应获得一部分补偿,一方面对生活改变进行补偿,另一反面则是保证移民后期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合理的补偿,表现在合理的补偿额度上。移民需要享受到合理的财产补偿,这些补偿必须与移民的付出相匹配。同时,移民还应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待遇。补偿的合理性,需要从移民的接受程度来体现。政府在制定补偿额度时,需要征询移民的意见和看法,尽可能地满足移民的相关需求,并且确保政府所提出的补偿额度能够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移民之前的水平。 1.3非自愿性 水库工程移民不是自愿的,而是为了满足多数人利益所做出的牺牲。移民付出巨大代价,除了金钱财产之外,更重要的是失去了长期生活的环境和社会,转而前往陌生的环境繁衍生息,这将对移民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一定的影响。多数移民是在经过了大量的思想斗争之后,从国家利益角度出发,顾全大局、识大体,最终配合国家政府政策,迁离自己的故土。对此,政府在解决水库工程移民问题上,应采取更为妥善、人性化和耐心的工作方式,尽可能地满足移民的相关要求,安置最为合理的居住地,尽快恢复移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2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主要问题 2.1补偿标准低 作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的核心———补偿标准,历来是移民安置的焦点。现行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是2006年出台的移民政策,当时大中型水库大都位于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方老百姓维权意识差。而现在很多新建大中型水库处于经济活跃地区,有的甚至距县城或集镇仅3km~5km,同一移民村同时涉及高速路、城市拆迁征地等,这些项目的补偿标准相比水库移民征地标准高。再加上老百姓维权意识增强,移民抵触情绪较大,思想不通,很难有效开展工作。 2.2安置资金管理不当 针对水库工程安置资金,政府三令五申要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杜绝挪用资金、贪污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然而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上述问题屡见不鲜。与此同时,水库工程资金的发放环节,也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一方面,移民资金管理体制较为复杂,移民补偿资金下发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转移,补偿资金非常容易被层层挤占和盘剥,最终真正达到移民手里的资金非常有限。此外,当前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非常低下,资金滞后或者挪用克扣的现象时有出现,而移民作为弱势群体,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激化政府与移民之间的矛盾。 2.3场地工程量统计工作量大,设计效率低 传统方法计算工程量时,手动划分网格或截取断面,工程量准确与否与网格大小或断面的多少有关,一般来说,网格越细、断面越多,工程量越准确。然而,因大型安置点场地规模比较大,由于工期等限制,设计人员并不能将网格或断面划分到足够多以致于设计工程量与实际相差较大,造成概算编制不准确。目前已有部分软件也可以通过建立模型实现网格或断面的自动划分,可以自动计算工程量,但场地需要调整时无法自动更新,模型也需要重新建立,增加设计人员工作量,且效率不高。 3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管理策略 3.1制定正式实施总体规划 在补偿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商业规划,如补偿政策可以建立繁茂的经济带,建立主要以商贸、产业及配套服务功能为主,依托高速公路出入口发展商贸业利用有利的地形条件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园区。用地布局方面:在总规中,本规划区以居住、工业、商业等公共设施用地为主。通过统筹经济顺应潮流,不断加快社会经济建设,还能在补偿的前提下,发展更加稳定,强硬的经济实力。集中安置点与交通枢纽相结合,以交通主要枢纽为依托,建立周边发展,提供产业、商贸、商业、教育医疗、休闲娱乐、郊游休闲等职能,便利的交通优势有利于货物和用品的运送,人员的疏散。

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课程设计

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 ? 专项设计报告 班级: 水电1142 姓名: 薛城 学号: 1106411235 指导教师: 张宏远 长春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水工教研室 2015 年03月 05日

一、任务书?1 二、编制说明 (4) (一)工程概况 .......................................................................................... 4(二)投资主要指标?4 (三)编制原则及依据 (4) (四) 费用标准 (5) (五)材料预算单价表 (5) 三、概算表?6 (一) 工程总概算表?6 (二) 分年度投资表 (6) (三)独立费用概算表 (7) (四)建筑工程概算表 (8) (五)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9 (六)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9 (七)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9) (八)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9) 四、概算附表 ................................................................................................. 10 (一)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10) (二)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12) (三)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表?31 (四)单价表 (15) (五)工料汇总表 .................................................................................... 21

一、任务书 1.题目 大顶子山水利枢纽工程概算 2.设计要求 1.内容:按指导书的进度完成每天的设计内容,教师每天早上检查前一天设计内容。 (1)参考资料:教材、概算定额、编制规定。 (2)成果:1.课程设计成果一般由设计说明书、计算书、程序等部分组成。 2、课程设计说明书(计算书、论文)报告统一要求用A4纸撰写,字迹工整,并装订成册。课程设计说制说明、工程部分概算表、概算附表、概算附件)⑤参考明书装订顺序:①封面②目录③任务书④正文(编文献⑥结束语。课程设计成果格式要求与毕业设计格式要求一致。 3.给定条件: 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的指导文件。是整体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基本资料 本指导书介绍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项目划分、费用构 及标准和编制方法。 一)、文件依据 1、水利部颁发的(2002)16号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 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二)、定额依据 1、水利部2002年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2、水利部2002年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3、水利部2002年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三)、项目划分 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指水利水电永久枢纽工程及其他建筑物。本部分包括挡水工程、泄水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工程、灌溉渠首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2、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永久工程中的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或者说构成固定资产的全部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讲课稿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常识 第一部分移民安置基本概念 1、大中型水库 水库是指在山沟或河流的狭口处建造拦河坝形成的人工湖泊。水库建成后,可起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作用。有时天然湖泊也称为水库(天然水库)。水库规模通常按库容大小划分。 按2000年水利部颁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大中型水库是指库容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 总库容小于10万立米时称为塘坝,10—100万立米为小(二)型水库,100—1000万立米为小(一)型,1000万立米-1亿立米为中型水库,一亿立米(含一亿)以上为大型水库。中国最大的水库三峡库容393亿方,湖南最大的水库东江81亿方。 另:按装机来分,5万-30万装机的水库枢纽为中型,30万(含30万)以上为大型,5万以下为小型。 2、水库淹没设计洪水标准 水库淹没处理设计中不同的淹没对象(耕园地、林地草地、农村居民点、公路桥梁等专项设施)依据其重要性差异所采用的洪水频率或某种洪水标准。淹没对象越重要,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越高。如现行规范规定耕园地淹没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5年一遇(当前湖南、江西采用2年,其他省份采用5年),居民迁移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20年一遇(全国基本采用20年),林地和未利用地按正常蓄水位平水调查。 3、移民安置 是指对非自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居住、生活和生产的全面规划与实施,以达到移民前的水平,并保证他们在新的生产、生活环境下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移民的去向安排,移民居住和生活设施、交通、水电、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安排,土地征集和生产条件的建立,社区的组织和管理等,是为移民重建新的社会、经济、文化系统的全部活动,是一项多行业、综合性、及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移民安置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置效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进展、效益的发挥乃至社会的安定。 4、移民安置环境容量 是指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在保证自然生态向良性循环演变,并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的条件下,按照拟定的规划目标和安置标准,通过对该区域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后,该区域经济所能供养和吸收的移民人口数量。某区域的环境容量与其资源数量成正比,如某村民小组的耕地越多,则该组容量越大;容量与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产出水平成正比,如同样面积的耕地,种植大棚蔬菜的容量比种植水稻的容量要大;容量与安置标准成反比,安置标准越高,容量越小。 第二产业安置移民环境容量计算只考虑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利用移民生产安置资金新建的第二产业项目,按项目拟配置的生产工人数量确定接纳移民劳动力的数量。 5、生产安置人口 是指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或影响主要生产资料(土地),需要重新安排生产出路的农业人口。计算公式:生产安置人口=涉淹村、组受淹没影响的主要生产资料÷该村、组征地前人平主要生产资料(不同质量或种类的生产资料可以换算成一种主要生产资料)。也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以土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村庄,受水库淹没影响后,其生产安置人口占村庄总人口的比重与水库淹没影响的土地占该村庄土地总量的比重是一致的。生产安置人口在规划阶段,是一个量化分析的尺度,不容易落实到具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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