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条例汇总
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
校园社团活动对于学生能力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社团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宗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国家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必须由我校在校就读学生组成。
第四条:我校学生成立的各类型社团必须以正规的名字挂靠在校团委下属的社团联合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社团的申请、成立和注册(一)申请成立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10名以上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2、发起人对社团发展考虑成熟,有清晰的社团发展规划。
(二)新社团的成立必须经过审批、登记注册。
审批注册的程序是:1、社团发起人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社团成立申请,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通过后由校团委审核批准成立。
申请材料应为书面形式,包括:社团名称,社团的成立目的、宗旨、活动范围、组织章程、管理细则、社团初步建设规划(至少应包含一学期活动计划)、社团财务预算报告、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2、被批准成立的社团须在团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由社团联合会为其建立档案,并进行公告。
3、社团成立后由社团联合会确定其招新时间。
(三)每年9月社团统一招新时,各社团注册登记本社团会员,并建立会员活动档案。
(四)社团负责人变更时,社团应举行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社团成员名单、社团选举变更情况、社团建设规划。
社团负责人按校级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对待。
(五)每一学期的前三周为社团的注册期,社团应持上一学期财务决算报告及物品清单、本学期工作计划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社团联合会审查后给予注册,填写社团和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社团管理条例(最新)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其基本原则,接受共青团沈阳理工大学委员会及共青团沈阳理工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直接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大学生社团是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登记注册的具有正规章程的学生团体。
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工作指导、活动审批等基本管理程序。
并在注册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条:社团成员必须为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校鼓励社团积极开展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文艺等各类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通过收缴会费,接受奖励、赞助或捐赠等方式获得经费。
社团经费专款专用,各社团须按照社联规章制度履行经费审批、预支出、报销、终审等手续。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学生社团分为文艺、体育、学术研讨、志愿服务共四类,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项进行申请。
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必须思想品质好,热爱社团工作,学有余力,累计挂科数不超过2科,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发起者向社联递交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材料;上交校级/院级社团成立申请表(到青春理工-团委网站或社联社团交流群进行表格下载);3.社团应有规范名称并与学生组织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4.社团负责人必须符合必备的条件,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新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应得到社联的同意;5.社团应具有规定的基本职能部门,社团人员组成情况须报校级社团管理机构备案;6.有正常的经费来源;7.设定规范的章程;8.社团成立需有一名社团指导教师;9.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并履行本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细则。
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章程
社团管理章程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所有学生社团组成,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经费。
原则上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规章有关经费规定及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上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本章程的要求进行登记。
第八条各学生社团下属与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社团的主管机关,对各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指导、扶持和监督,并进行定期评估活动,归于社团联合会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九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去的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各类社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应遵守本制度章程具体相关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第十条社团成员及社团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成立社团应同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新社团应至少由20名以上同学发起。
社团组织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社团管理体系,加强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发展,促进学生社团进一步发挥在建设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学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结合《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及其附件。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学院在籍学生因共同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的学生群众性团体;社团引导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中锻炼自我,展现自我,是学院进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得力助手,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展现个人才华的重要园地。
第三条社团组织原则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院各项制度。
3、遵守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院各部门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5、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原则。
第四条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文化精神,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有组织的,创造性的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努力建设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服务。
第二章社团第五条学院任何学生社团组织须经学院团委批准、社团联合会注册后方可成立、纳新以及活动。
(详见附件1〈〈学院学生社团组建管理条例》)第六条:已成立的学生社团每学期履行注册手续后方可开展新学期的社团活动。
(详见附件2<<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管理条例》)第七条: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成员大会(开会人数占本社团百分之八十,方可有效),已公布社团近期工作情况、财务情况,组织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八条:未经批准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社团名义,组织参加任何院内外活动.第九条:各学生社团应有自己完整的组织机构,应按照社团的章程、校纪、校规贯彻社团联全合会的有关条例、制度的精神,组织开展积极健康的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社团活动;同时各学生社团应有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
山东财政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管理条例
目录第一部分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第三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印使用制度第二部分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社团成立细则第三章学生社团合并细则第四章学生社团注销细则第五章学生社团换届细则第六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细则第七章学生社团量化评优细则第八章学生社团宣传板管理细则第九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评定细则第十章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制度第十一章学生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细则第十二章学生社团使用学校教室等活动场所的规定第十三章学生社团刊物管理细则第十四章学生社团网络管理细则第十五章奖惩措施附则第三部分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简介第一部分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的直接指导和支持下对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组织、服务于社团的学生自治部门。
其宗旨是贯彻实施院党委、院团委的指示,保证社团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打造“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学生社团。
第二条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指导方针:规范、务实、效率、服务、精品。
第四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要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整合社团的资源,加强联系,增进团结。
第五条依章办事,规范管理。
所有社团的工作,包括社团的成立、活动、考核等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所有工作都要在章程的基础上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使社团工作规范化运行。
第六条建立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完善的历史档案。
第二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制度第七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定期召开全体内部常委会议,一般每月不少于四次,1/3以上常委可以提议召开全体社联常委会议。
第八条全体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议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指示、决议精神;(二)宣布院团委做出的各项决议,并要求认真执行;(三)各部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计划;(四)各部对近期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布置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社团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甘肃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甘肃省境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登记。
第三条: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团体包括:(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二)机关、学校、团体、军队、企事业单位中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成立,其活动范围限于单位内部的团体;(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团体。
第四条: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第五条:社会团体的所有活动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经过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和依照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省民政厅和地(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
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境内的学会、协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本办法申请登记。
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第三条:不在登记范围的组织包括:(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青联、侨联、台联、工商联等组织;(二)国家财政拨款建立的基金会及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三)参加人员和活动范围均限于单位内部的组织。
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社会团体依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集锦怎么写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集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团管理,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团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团章程,维护社团团体利益。
第三条社团成员应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共同为社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条社团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团内部监督和自律。
第五条社团管理委员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社团的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社团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社团成员有权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享有言论、参与决策的权利。
第七条社团成员有权参与社团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对社团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社团成员有义务尊重社团章程,服从社团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社团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为社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条社团成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团的团体利益。
第三章社团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十一条社团管理委员会由社团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任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社团主席是社团的最高领导,负责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负责社团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社团副主席协助社团主席开展工作,替代社团主席职责。
第十四条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社团的运作。
第十五条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社团的各项活动,策划和推动社团的发展。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第十六条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社团的各项活动,如文化交流、志愿服务等。
第十七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团队合作。
第十八条社团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方案和计划,并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报备。
第十九条社团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和安全。
第二十条社团活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提出,共同协商解决。
第五章社团纪律和处罚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应遵守社团章程和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不得损害社团的团体利益。
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促进、保障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根据《西安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由西安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监督实施。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学生自发成立的学生组织,具有明确的宗旨和组织机构。
学生社团应在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建立组织机构和开展相应的社团特色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和任务:学生社团应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社会公益劳动等活动:1.丰富校园文化,陶冶思想情操;2.占领课余阵地,提高专项技能;3.投身社会实践,引导会员成才。
第五条学生社团必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和领导,学生社团在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成立1.学生社团成立前须由社团发起人(至少5人)向社联活动部递交成立申请书。
内容包括成立社团的动机、目的,社团活动的宗旨、方式、会员范围、经费来源、近期工作设想以及主要发起人的情况介绍。
2.社联活动部根据成立申请书对社团进行调查、审核,根据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及社团发起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定社团是否满足成立条件,并上报社联理事会。
3.经社联理事会与社联指导老师研究决定是否批准社团成立。
4.批准成立的社团由社联办公室统一注册登记。
第七条社团的注销学生社团出现下述情况中的一项或多项时,社团联合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社团的注册资格:(1)组织内部管理混乱,经费的管理,使用出现严重漏洞的;(2)社团主要成员借社团名义进行违反法纪、法规、校纪、校规的活动,影响恶劣的;(3)社团本学期注册会员少于10人,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被注销的社团如要恢复活动,必须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提出成立申请,并经一个月考察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八条社团会费管理制度各社团应于纳新完成一周内上交社团会费至社团联合会团支部统一管理,以防止会费混乱及滥用会费情况发生。
社团联合会组织策划部规章制度
社团联合会组织策划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社联组织策划部是社团联合会的重要部门之一,是社联各项活动开展的核心、灵魂,策划部是讲究个性创意的部门,但也是培养严谨客观的工作态度的部门,所以为了更好地明确策划部职能,规范日常工作,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策划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基本制度1、组织策划部各成员努力做到作风扎实,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以较高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2、组织策划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3、组织策划部各成员切实做好本部门文件的整理存档和重要资料的备份工作,包括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等4、组织策划部各成员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道德品质,文明礼貌、注意自身形象、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以诚相待、宽容互谅5、组织策划部各成员必须正确处理好学业与学生干部工作的关系,工作主动突出的同时,学习上勤奋努力,保持优良成绩第三章会议制度1、部门会议是组织部研究、批准、决定重要事宜的会议。
2、部门会议由部长(或受委托的副部长)主持,部内全体人员参加,指定部门助理负责记录和考勤。
3、部门会议一般在每学期单周的星期五下午召开,时间相对固定,遇有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4、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指示以及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重要情况;研究加强自身建设和部内思想作风建设等重要问题;其它须经部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5、侚议讨论和决定一般性问题,重大问题经部长会议讨论决定。
6、部门会议2/3以上人员参加会议有效。
第四章考勤制度1、以个大型活动的到场情况为准,三次请假为次缺席:2、考勤有组织部负责,考勤方式根据具体而定;组织部内部考勤由秘书长负责并由主席团监督;3、考勤结果应由组织部统计和保管,并在社联内部公布。
社团管理条例
中国药科大学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秩序,促进学生社团健康繁荣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自办的协会、俱乐部、社团等。
第二条:学校学生杜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为学校和学生服务的学生团体。
它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并由校团委具体指导。
社团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各社团均由中固药科大学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第三条:各社团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中国药科人学学生社团是我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根本任务足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正确,引导大学生的思想潮流,丰富校同文化生活,通过开展健康活泼,安全有益的各种活动,发挥学生爱好、兴趣和特长,促进人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全面成才。
第一章组织管理一、社团的成立与注册第一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中国药科大学社团管理条例》、《中国药科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2)学生社团至少有五名本校学生共同发起,社团发起人不得是大学一年级学生,并应有一定的活动组织经验。
社团发起入提供成绩单学习成缋合格,学有余力,无不良表现,未受过任何处分;(3)成员均为本校学生;(4)有能够准确反映社团宗旨的社团名称;(5)有明确合法的活动宗旨,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活动主旨积极健康,有利于校园文化环境和同学成长;(6)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7)校内不可成立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学生社团;(8)非赢利性;第二条:学生社团的成立须首先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提供以下材料:(1)社团成立申请书、名称、简称、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宗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管理规划制度、社团选举制度、会员的权力和义务、社团主要活动)、活动计划(包括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活动主旨、活动方式)、拟定的社团负责人所在院系专职团委老师就其担任该项工作的书面意见、拟定的社团负责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和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的内容草案;(2)拟聘请指导教师:各社团成立后必须聘请至少1名本校教师为指导教师;(3)社团发起负责人和发起人名单(包括姓名、系别、联系方式),并附上社团第一负责人的个人简介。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管理制度1第一条:本办法根据我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二条:会员证分级管理:1、社团联合会为全院各个学生社团会员证颁证单位,主要负责会员证的颁发、补发、注册和回收工作。
2、各个学生社团主要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颁证后的发放工作和活动记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员证的使用:1、会员证为协会会员的身份证明。
2、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记录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4、会员可凭借会员证享受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定优惠。
5、会员可优先参加社团联合会所举办的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
第四条:会员证的颁发:1、经本人自愿,承认本学生社团章程,加入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的学生社团,成为其会员。
2、各个学生社团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并统一领取本社团会员证。
3、由会员自行填写好会员证后,连同一张一寸照片上交社团负责人。
4、由各个学生社团负责对本协会会员证进行统一编号后,上交社团联合会资格审查部部加盖社团联合会公章,进行统一的认证。
5、会员证认证后由各社团统一领取和发放。
第五条:会员证编号:会员证具体编号规则如下:第1、2位数字代表年级;第3、4位字母代表学生社团名称缩写;第5、6、7、8位数字为会员的数编号第六条:会员证注册与注销:1、会员证有效期为一年,每一学期注册一次。
2、注册期限为一个月,超过期限者不再给予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3、会员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必须超过本协会总活动的60%,否则将被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证由社团理事会收回注销。
(以活动记录为准)4、会员退出协会时须退还会员证,并进行注销。
5、会员在学年内受社团内部警告以上处分或受校纪校规处分的取消会员资格,会员证由社团联合会收回注销。
第七条:会员证注意事项:1、会员证不得转借和私自涂改,有涂改现象视为作废。
2、会员证如若遗失,须向本协会理事报告,待处理后再行补发。
社团管理条例
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学生社团以学生共同兴趣为基础、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在学校的有关部门的管理和领导下,有秩序、有组织地开展。
活动内容必须注重思想性、趣味性、师范性、实践性和学术性,有利于校风校纪的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学生社团组织管理第二条:我系学生社团必须每年十月在系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注册登记并成为社联的团体成员,接受社联的管理和领导。
第三条:成立社团的条件和程序:(一)学生社团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并有利于校园文明建设。
(二)学生社团必须具备明确的章程以规定其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和原则、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等,必须拥有不少于二十名的成员、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及一名指导老师。
(三)凡拟成立社团组织,其发起者或主要组织者须写出书面申请,要求写出成立该社团成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简述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列出发起人3-5人,交校社团联合会审批。
(如申报系级社团还应该先经本系党总支同意)(四)经社联审批后,由负责人确定社团章程。
要求列出社团性质,总则、活动计划、组织结构、活动方式等。
(五)招收会员,首批会员至少20人。
(六)成立理事会,正式聘请指导老师。
(七)召开成立大会。
第四条:我校学生社团分校级社团和系级社团两类:系级社团,其成员主要是本系学生,必要时可经系团委批准并经社联同意,吸收少量外系成员,但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校级社团,其成员不受系别限制。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在每年第一学期初及早做好会员招新工作。
并在社联规定的时间内向社联申请注册,登记会员(包括社团干部名单、会员具体名单以及联系方法等),逾期不履行重新登记手续的,作自动解散处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
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社联批准和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因活动之需,要出具证明或介绍信时,可向社联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出具证明。
社会团体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团体的内部管理,规范团体成员的行为,维护团体形象,促进团体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团体所有成员,包括团体领导、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团体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团体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团体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及内部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活动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日常事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批准任命。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团体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3. 对团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团体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团体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团体形象,不得以团体名义从事违法乱纪活动;4. 保守团体秘密,不得泄露团体内部信息;5. 主动参与团体内部民主监督,促进团体健康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本团体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第十条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本团体设立财务部,负责团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财务部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本团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第十四条活动策划应充分考虑团体宗旨和成员需求,确保活动质量。
第十五条活动举办前,活动部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报理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活动结束后,活动部应及时总结经验,向理事会报告活动成果。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本团体设立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监事会定期对团体工作进行审计,确保团体各项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团体对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活动参与、团队协作等方面。
社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最新
最新社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保障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坚持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注册社团。
第四条组织机构(一)社团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登记、备案、年检等工作。
(二)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审批、社团成员的培训等工作。
(三)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对社团的指导工作,提供技术、物资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条社团登记(一)社团登记实行自愿原则,社团应当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章程、组织机构等相关材料。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第六条社团备案(一)社团应当在成立后30日内向社团管理部门备案,提交备案申请书、章程、组织机构等相关材料。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备案。
第七条社团年检(一)社团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年检材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报表等。
(二)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年检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团予以通过。
第八条社团活动管理(一)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社团开展活动应当报社团联合会审批,未经批准的活动,社团不得擅自开展。
(三)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九条社团成员管理(一)社团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二)社团成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
(三)社团成员退会应当提前通知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社团管理条例(最新)
社团管理条例(最新)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其基本原则,接受共青团沈阳理工大学委员会及共青团沈阳理工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直接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大学生社团是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登记注册的具有正规章程的学生团体。
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工作指导、活动审批等基本管理程序。
并在注册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条:社团成员必须为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校鼓励社团积极开展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文艺等各类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通过收缴会费,接受奖励、赞助或捐赠等方式获得经费。
社团经费专款专用,各社团须按照社联规章制度履行经费审批、预支出、报销、终审等手续。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学生社团分为文艺、体育、学术研讨、志愿服务共四类,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项进行申请。
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必须思想品质好,热爱社团工作,学有余力,累计挂科数不超过2科,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发起者向社联递交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材料;上交校级/院级社团成立申请表(到青春理工-团委网站或社联社团交流群进行表格下载);3.社团应有规范名称并与学生组织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4.社团负责人必须符合必备的条件,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新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应得到社联的同意;5.社团应具有规定的基本职能部门,社团人员组成情况须报校级社团管理机构备案;6.有正常的经费来源;7.设定规范的章程;8.社团成立需有一名社团指导教师;9.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并履行本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细则。
社团管理条例
湖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团,是由本校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照自愿的原则组成,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学院团支部的配合下,切实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宣传、学生管理、教务、科研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支持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公益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趣味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在校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制度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学生团体联合会审批,报送校团委备案。
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发起:(1)我校五人以上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并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而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指导部门,指导部门应是我校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例如各学院团总支、专业教研室等学校职能部门;(3)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固定专业教师负责社团日常业务指导。
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员工。
第七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需向学团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参见新社团成立资料模板):(1)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2)社团的章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成立宗旨、活动范围、活动方式、活动场所、社团成员资格及权利义务、财务制度、经费使用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管理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3)拟任社团负责人(包括会长和财务负责人)、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及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4)社团业务指导部门的书面意见(暨湖南文理学院社团审批表)(5)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中等职业学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中等职业学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为更好的对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管理和使用,保证社团联合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学生社团工作安排及部署,特制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如下:
1、此活动室仅供社团联合会办公、开会、活动使用。
2、活动室内所有物品设备均属公共财产,由团委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挪为私用。
一切设施一旦损坏必须赔偿。
3、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大声喧哗、爬窗、踏椅、敲墙、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行为。
4、办公室内严禁与本室使用宗旨不相符的行为。
5、活动室内要积极健康,工作、开会、活动时要使用文明用语,言谈举止得体,营造一个优雅的办公环境。
6、进入该办公室的人员要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7、办公室工作、开会、活动时,尽量减小噪音,做到不妨碍楼内其他人员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8、办公人员及进入办公室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遗失,本办公室概不负责。
9、办公室秘书处负责钥匙管理,使用完毕后应把门窗关好,关灯,锁门,确保活动室财产安全。
10、秘书处人员要认真做好办公室工作记录,接受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监察部监督,并定期向团委汇报。
社联管理规章制度
社联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管理制度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
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
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
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规章制度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
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
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分!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条例汇总
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条例汇总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社团联合会成员的自身素质,将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做好,扩大社团联合会的影响力,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科学高效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成员应本着社团联合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宗旨和“管理社团、服务社团、引导监督”的目标,以积极友好的态度,积极参与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自觉维护社团联形象。
第三条各部门应明确本职工作,认真对待各自的职务,尽职尽责完成相应的任务,同时,各部门各成员之间应有团队合作与协调的精神,以大局为重,以提高效率建设社团联为理念去开展工作。
第二章有关制度第四条实行层层负责制:副主席对主席负责,各部长对副主席负责,副部长(或组长)对部长负责,各部员对部长、副部长负责,责任到个人,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五条值班制度:各成员均有义务进行值班,每周一至周五中午和晚上值班,周末休息,严格按值班人员须知办事。
第六条财务管理:由专人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收藏,以及资金的管理,各负责人严格按有关条例办事,不得出现差错。
第七条奖罚分明:采用积分制评法。
第三章奖罚措施第八条积分制评分细则(百分制):(一)会议出勤(满分20分)每次会议各成员按时到场,旷会一次扣4分,迟到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请假须有正当理由,并事先将请假条或有关证明交与相关负责人手中。
(二)值班(满分30分)各值班人员应严格按值班时间进行值班,不准退到或早退每迟到一次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6分,若与本人活动发生冲突,可与他人协调,但必须确保办公室内有人值班。
值班期间有内部财务丢失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实际情况扣1~5分。
并赔偿遗失财务。
(三)工作态度与能力(基础分30分)有积极进取精神,有为社团联奉献的精神,在工作中讲究方法,灵活变通,高效者可加2~6分,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工作且成绩可佳者得基础分30分,工作者方法古板死套,做事复杂工作效率低下,成绩差者扣1-3分,对工作不感兴趣,无积极心态,待人接物态度生硬者扣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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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条例汇总
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社团联合会成员的自身素质,将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做好,扩大社团联合会的影响力,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科学高效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成员应本着社团联合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宗旨和“管理社团、服务社团、引导监督”的目标,以积极友好的态度,积极参与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自觉维护社团联形象。
第三条各部门应明确本职工作,认真对待各自的职务,尽职尽责完成相应的任务,同时,各部门各成员之间应有团队合作与协调的精神,以大局为重,以提高效率建设社团联为理念去开展工作。
第二章有关制度
第四条实行层层负责制:副主席对主席负责,各部长对副主席负责,副部长(或组长)对部长负责,各部员对部长、副部长负责,责任到个人,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五条值班制度:各成员均有义务进行值班,每周一至周五中午和晚上值班,周末休息,严格按值班人员须知办事。
第六条财务管理:由专人负责办公室财务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收藏,以及资金的管理,各负责人严格按有关条例办事,不得出现差错。
第七条奖罚分明:采用积分制评法。
第三章奖罚措施
第八条积分制评分细则(百分制):
(一)会议出勤(满分20分)每次会议各成员按时到场,旷会一次扣4分,迟到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请假须有正当理由,并事先将请假条或有关证明交与相关负责人手中。
(二)值班(满分30分)各值班人员应严格按值班时间进行值班,不准退到或早退每迟到一次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6分,若与本人活动发生冲突,可与他人协调,但必须确保办公室内有人值班。
值班期间有内部财务丢失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实际情况扣1~5分。
并赔偿遗失财务。
(三)工作态度与能力(基础分30分)有积极进取精神,有为社团联奉献的精神,在工作中讲究方法,灵活变通,高效者可加2~6分,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工作且成绩可佳者得基础分30分,工作者方法古板死套,做事复杂工作效率低下,成绩差者扣1-3分,对工作不感兴趣,无积极心态,待人接物态度生硬者扣2~8分。
(四)其它(基础分20分)关心热爱社团联工作,自觉维护社团联形象,与其他成员关系融洽,团结同学,有团队合作精神者得基础分20分,对社团联有突出贡献者加2~5分,对社团联原有工作方法或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并实施有效果者加2~6分。
对社团联工作少有建议或者不闻不问不关心社团不能团结协作者扣3~8分。
第九条年终评比中,前五名为“标兵社员”,第六到十五名为“优秀社员”,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在综合测评中加分,在五四评优中给予支持,并向有关单位推荐。
第十条对于违反社团联合会规定者将给予一定的惩罚。
(一)有严重失职者,表现在值班未到(二次为限),或不负责造成重大的有严重损害社团联形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成员资格。
(二)值班或其他活动无故迟到达三次者勒令写检查书交社团联合会并罚其负责办公室一周内卫生。
(三)对不服从管理的,或活动有三次不参加者给予解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条例有明确规定的按本条例办事,本条例无明文规定的可按其他相关规定,各成员(包括部长,副部长,组长)相互监督保证实施。
第十二条有关制度及措施的执行由社团联主要干部和秘书部完成。
第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团联合会
2004年4月
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促进维护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加强社团联合国会办公室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中国地质大学各学生社团的办公活动场所,属校团委管理,社团联合会全权代管。
第三条:为保证社团活动的顺利进行,任何组织或社团对办公室不得长期占用。
进入办公室的社团采取竞争制,每学期将根据各社团考核情况适当给予变动。
第四条:所有需要活动场地的社团均可按其活动规模使用本室。
第五条:各社团使用办公室采取预约登记制,必须提前两天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活动计划。
第二章办公室纪律
第六条:办公室由社团联合会负责,与各社团共同管理。
进入本活动室须做到以下几点:(1)对进入活动室的人采取责任制,借用活动室的负责人要签字。
(2)爱公共财产,损坏公共财产需按价赔偿。
社团负责人进入办公室需缴纳100元押金。
(3)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涂画。
不得将杂物如除办公室统一的宣传板外另外的宣传板等堆放在办公室内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嘻戏打闹。
(5)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财物,不得擅自将物品带出活动室。
(6)最后离开办公室者,须关好门窗及灯,确保财产安全。
(7)使用本办公室的社团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否则将会被请出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第七条:办公室钥匙由值班管理员保管,任何社团和个人不得私有办公室钥匙。
钥匙不得私自传递他人。
第八条:社团在借用办公室期间,若由于疏忽造成损失,追究社团负责人责任。
第九条:发现有财产损失的社团,需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报告。
因未报告而造成的损失由该社团负责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自登记日起,三个月未使用办公室的社团,社团联合会有权收回(包括办公桌、椅、柜子)。
第十一条:本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中午12:30—13:30,晚上7:00—9:30。
第三章值班
第十二条:值班工作由社团联合会负责,各社团需安排一人配合完成值班工作。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须准时到岗,并作登记。
值班人员对进出人员和社团活动以及物品使用情况作好记录,并督促配合社团保持办公室的清洁。
第十四条:值班过程中发现因值班人员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十五条:若出现财产损失时要及时主动上报。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便动用社团资料。
如有需求,请与社团负责人联系。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对于各个社团以及相关部分交过来的材料要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3:30;晚上:7:00—9:30。
第十九条:钥匙传递规则:上次值班的人员在下次值班开始时给下次值班人员开门,并将钥匙传给下次值班人员保管。
以此循环。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条例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如有与社团章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通过日起试行。
社团联合会
2004年3月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团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社团的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社团联档案的管理工作由秘书部具体负责、专人管理,保证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
各社团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条理。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管理:对社团联合会所有资料包括各社团上交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和分类,社团联自身的各种资料按类别、性质分档,各社团上交的资料按社团类别分档。
第三条资料的存档:按资料的性质、类别存档、编号,统一入档,每周对新资料进行一些清点,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档在年底统一上交校团委:
(1)每学期开学初。
各社团负责人存以下资料:社团注册表、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登记表、社团学期工作计划、社团活动策划车及经费预算、社团会费收费情况及使用范围。
(合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意见)
(2)学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团工作总结、社团材料汇编、社团成员、个人小结、社团负责人总结及建议;社团活动申请登记表、社团的活动图片及社团其他主要成果、财务帐目报表;(3)以上材料应以打稿留存,所有材料应客观、公正、真实。
第四条档案的查阅;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按以下要求进行:
(1)社团联合会所有成员都有权查看资料,秘书部成员可自由查阅,其它成员需查阅的,要经档案管理负责人或者值班人员的许可。
(2)社团联成员,如需查阅相关资料的,应说明理由报请社团联秘书部部长批准。
(3)任何查阅人员,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查阅后要恢复原状,不得乱扔乱放,同时未经特别许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带出,或复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档案的更新:每学期期未对全部档案清点整理一次,根据实际情况或需要作以调查、更新,使之日趋合理化、科学化
第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社团联合会
2004年4月
社团联合会部门分工制度
社团联合会内部实行层级负责与分工负责制,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包括秘书部、社联部、编辑部、宣传部和网络部各部部长、副部长各1人,层层负责,开展工作,能分能合,共同完成社团联合会的使命和任务。
1、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如下:
2、各部分工以及职责介绍:
社团联合会将实行主席负责制,下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