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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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1、办公室工作秩序

第一条保持仪表端正,衣着整洁。

第二条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办公及个人物品放置有序。

第三条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条在办公室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时间不得在座椅或沙发上倒卧、睡觉等。

第五条接待来访人员要主动热情,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同时讲究谈话礼节,注意倾听对方讲话,或点头示意,或微笑对答。

第六条上班期间不得串岗,不得利用办公电话聊天和用办公电脑玩游戏。

第七条积极主动按答电话,电话铃响不宜超过三声,要轻拿轻放电话机。

第八条各部门办公室接听电话,标准用语为:“您好,西域XX部”。

第九条讲究谈话礼节,注意倾听对方讲话,或点头示意,或微笑对答。

第一十条办公室墙面只能张贴工作必须的图表,其它文字图片一律不准张贴。

第十一条办公室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防爆、防盗。

第十一条办公室和机房每周一上班后大扫除,按时值日,平时保持责任区卫生整洁,特别是系统设备不得存有灰尘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范围:集团总部全体员工。

第二条集团总部考勤实行部门负责制,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管理,行政部监督抽查。

第三条各部门/办公室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办公室人员的考勤要严格管理,如实填写考勤表(附后),并于每月1日上午将上月考勤表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整理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行政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考勤,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到等违纪现象,严格按本制度相应条款执行。各部门部长管理不严,考勤记录不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各部门部长罚款30元。

第五条集团总部人员外出须在《外出登记本》上如实登记外出日期、具体时间、归来时间,事由等项。如经抽查不在岗,且未在登记本上登记,按旷工一天计。集团副总及副总以上领导外出实行向行政部告知制度。

第六条集团总部人员外出办公,行政部有权进行抽查,经所抽查的具体情况落实后,如未与《外出登记本》外出登记事项相符,则视同旷工。

第七条员工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40小时,冬、夏季具体上、下班时间一般根据政府规定执行。下属子公司可根据行业和岗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作休时间。

第八条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日计算。员工旷工一天扣罚本人三天的工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按旷工处理。月度内迟到、早退累计5次的按旷工三日计算。

第九条公司不提倡加班,如确因紧急工作需要加班,须事先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在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调休。

第一十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七种(含节假日),各类假具体规定如下:

1.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自己处理时可以请事假,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当日工资。

2. 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者可请病假。3天以上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休假证明,无医院有关证明者按事假处理。病假天数30日以内者扣日工资的50%,30日以上者扣日工资的60%,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停发工资。

3. 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除私人行为或违反法令外,均按工伤处理,请假时必须附意外事件报告和指定医院证明,准假天数根据实际情况定,具体参照《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 婚假:本人结婚给假8天,直系血亲给假1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5. 产假:本人分娩给假90天(含产前休假),配偶给假3天,剖腹产者给假105天(汉族仅限第一胎,少数民族按规定享受两胎)。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6. 丧假:直系亲属给假3天(外地可适当享受路程假)。规定的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7. 年假:员工正式聘用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3天,每增加一年增加1天,但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年假。年假可累计。

8. 下属子公司依据本制度执行。

第一十一条员工请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单》,按审批程序执行。

1. 公司部长级以下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部长级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级人员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以上所有请假手续都须在行政部备案并转人力资源部存档。

2. 因特殊原因须续假或员工因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提前通过电话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并由其主管领导向行政部备案说明。本人上班后3日内补办续/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3.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30天,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90天,不享受全年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给予免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3、会议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内容自行确定,由部门主管自行安排并记录会议内容,存档后以备考核。

第三条行政例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召开,由行政副总主持,各职能部门部长列会。各职能部门发言时间5分钟,简短叙述本月工作计划、上月工作计划中未完成工作项目、本月工作计划中需与其他部门协同的工作项目。工作汇报完毕后进行简短讨论,最后由行政副总进行总结。

第四条生产经营例会:每月第一个星期六召开,由总经理或生产经营副总或财务总监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召开会议,讨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

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以及研究解决的办法;各单位需发展开拓的新项目、新领域的可行性研究等。

第五条总经理会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行政秘书通知相关人员开会。

第六条为达到会议目的,所有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和会议考勤。会议记录由行政文秘负责,按要求整理会议纪要,发送至有关领导和部门,并督促落实会议决议相关内容。会议召集者负责落实会议讨论结果的执行及解决情况。

第七条不论是正式会议还是非正式会议,所有参会者必须按时到会,迟到者一律罚款50元。无故不参会者按旷工一天计。会议召集者不能按时到会,须提前通知会议顺延或取消会议,否则,按到会人数每人50元标准对会议召集人进行罚款。

第八条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关闭手机,会议期间接手机者罚款50元。

第九条本制度所指的会议是指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会议。

4、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加强接待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公司内外最佳舆论氛围,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原则:

1、精简节约的原则

2、优质服务的原则

3、注重实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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