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新农合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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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本方案旨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完善新农合基金体系1.按照国家规定,各级财政出资,建立新农合基金。

2.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新农合基金管理委员会。

建立健全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监督等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可持续性。

3.做好基金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的监督。

(二)实施新农合医疗保障政策1.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政策保证、基金支付、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

2.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提高新农合覆盖面和医保待遇水平,不断完善新农合医疗保障政策。

3.加强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引导群众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三)开展新农合卡建设工作1.按照“一个村一个码”的要求,推广新农合卡,并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免费发放。

2.完善新农合卡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发放新农合卡综合服务手册。

3.加强新农合卡应用推广,提高新农合卡使用效益。

(四)加强新农合管理和监督1.加强新农合基金使用监督和审计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2.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新农合基金的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新农合工作的规范化和运行效率。

3.加强宣传和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认识和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保障1.加强新农合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新农合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

3.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新农合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成效本方案推行一年,新农合参保人数将达到90%以上,医保待遇得到提高,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新农合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完善,基金管理安全可控,信息公开透明,新农合卡得到广泛使用。

提高了农民的权益保障和生活质量,推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是一种新型的医保卡,它是农民参加新农合后的凭证,也是享受新农合医保待遇的必备证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

本文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框架是合乎中国实际的一个良好的制度平台,并为今后预留了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空间。

从整体来看,这一制度平台的建立是有利于社会“大公平”的,具有积极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效应。

本文剖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村卫生改革的重大举措,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充分关注,同时引发了一些争议。

我们基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运行情况,在这里做一些分析,并谈谈我们的看法。

关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分歧新制度开始实施,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在所难免,重要的是如何看待和分析这种分歧。

从当前的主要分歧来看,主要集中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公平效应和制度可及性的不同判断。

有人质疑新农合存在逆向转移支付问题。

他们认为,在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并按参合人数计算政府补助的制度设计下,能够参保的主要是相对富裕的群体,而政府又对其用一般性的税收收入进行补贴,必然形成逆向转移支付问题,必然进一步加剧不平等。

也有人提出了新农合制度运行中存在“穷帮富”的现象。

他们认为,即使解决了贫困人群参合问题,还是存在贫困农民无力就医的问题,患病的贫困农民还是享受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偿,在某种意义上,贫困农民的参合反而变成了“穷帮富”。

还有人质疑新农合的受益水平。

他们认为,新农合受益概率低,现有统计数字显示的大病受益率是4%左右,相当于一个家庭要25年才能受益一次。

还有就是受益水平低,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得到的医疗费用补偿水平远远低于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

我们认为,之所以产生以上各种疑虑,主要是以下原因:第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设计了解不够全面。

如对逆向转移支付问题的质疑就是由此而起。

其实,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已经考虑了贫困人群的参合问题,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的参合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缴费,2004年、2005年的统计资料显示,这两年农村五保户的参合率分别为76.22%、88.06%、特困户的参合率分别为79.98%、69.92%,而全国的平均参合率分别为75.2%、75.66%(张振忠,2006),可以看到,贫困人群与普通人群的参合率没有明显的差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项告知”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项告知”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项告知”制度一、新农合制度实施原则及方案告知内容: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按时、足额缴纳个人缴费资金参加新农合(原每人每年90元,2016年起每人每年120元),各级政府为每位参合农民进行补助(2015年以来每人每年补助340元)。

参加新农合后,持合作医疗证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门诊看病时可使用家庭账户资金,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按规定补偿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约乡级90%、县级80%、市级70%、市外50%,每人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150000元。

二、参合农民就诊和补偿程序告知内容:参合农民在本县(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由就诊并享受出院直补,因病情需要到县外医疗机构就诊时,应持县(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建议,到县(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凡未办转诊手续产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资金不予补偿。

参合农民外出务工期间,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在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在住院后3日内与本县(区)经办机构联系,出院后即可回本县(区)按比例补偿医疗费用。

参合人员因工伤、车祸伤、自杀、斗殴、酗酒、医疗事故和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伤残以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已经补偿和不能补偿的,不属于新农合补偿范围。

三、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内容:参合农民享有县(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由就诊、医药费用按规定补偿、对新农合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对新农合制度实施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等权利。

参合农民要遵守和维护新农合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合作医疗相关证件,不得转借和涂改,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

参合人员转借、出让和涂改合作医疗证件以及伪造病例、处方、单据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追回违规资金,取消当年参合资格,骗取资金在5000元以上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院农合办工作制度

医院农合办工作制度

医院农合办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合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新农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新农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合办是我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我院新农合政策的宣传、解释、实施及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农合办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服务热情、效率至上。

第四条农合办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新农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内容第五条宣传和解释新农合政策。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新农合政策,提高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解答农民关于新农合的疑问。

第六条负责新农合的报名、登记、审核等工作。

按照新农合政策规定,审核农民的报名资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民纳入新农合范围。

第七条协助医院收费部门做好新农合患者的费用报销工作。

审核患者提供的报销资料,确保患者按照规定享受到新农合待遇。

第八条定期向上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争取政策支持。

第九条负责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确保基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新农合待遇。

第十条开展新农合政策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接受农民朋友的咨询、投诉,及时处理问题,维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农合办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严禁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侵害农民利益。

第十三条农合办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禁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第十四条农合办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农合办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四、工作考核第十六条农合办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临时考核。

年度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临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精选多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精选多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近些年,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以及农村疾病人口数量激增,在农民收入依旧比较低条件下,疾病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辛苦奋斗30年,一病又回到从前”成为许多农民真实的生活写照。

许多农村地区,由于贫困,缺医少药,有了病,却看不起的现象很普遍,许多农民只得无奈的忍受疾病的折磨。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己开始困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世纪50、60年代起,党和国家着手努力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以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在保障农民的健康、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甚至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

八十年代初,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都曾派专家来我国考察农村卫生工作,考察组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指出,中国农村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发展中国家群众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

世界卫生组织还在另一份考察报告中指出:“初级卫生工作人员的提出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和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型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迁,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在六十年代兴起,七十年代达到高峰,八十年代衰落,走过了一个倒“v”型的不平凡路程。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群众对管理粗放“大锅饭”式的合作医疗信任度降低,卫生需求的提高和医药费用的大幅上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崩溃。

伴随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自1990年起部分贫困地区的婴儿死亡率开始上升,全国各项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速度也远低于8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要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农村合作医疗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覆盖率较低。

新农合中心规章制度

新农合中心规章制度

新农合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农合中心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中心是指负责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机构。

本中心是公共机构,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新农合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中心主任、医务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四条新农合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新农合政策,保障参保群众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新农合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医务人员若干名,行政人员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新农合中心主任是中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中心的事务。

第七条新农合中心设有医务科、行政科等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岗位,明确职责。

第八条新农合中心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例会,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新农合中心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完成任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务人员负责新农合中心的医疗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健康体检、提供诊疗服务、开具报销凭证等。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负责新农合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

第十二条新农合中心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作工作,提高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新农合中心工作流程包括接待、登记、就诊、报销等环节,具体操作规程如下:1. 接待环节:医务人员对前来中心就诊的参保群众进行简单登记,排队候诊。

2. 登记环节:行政人员核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为后续就诊做好准备。

3. 就诊环节:医务人员按照诊疗流程,为参保群众提供诊疗服务,开具处方。

4. 报销环节:行政人员对参保人员的费用进行核对,开具报销凭证,提供报销服务。

第十四条新农合中心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合疗室工作制度

合疗室工作制度

合疗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合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合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合疗室工作人员。

二、合疗室职责1. 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相关业务,包括参保登记、待遇享受、报销结算等。

2. 严格执行合疗政策法规,确保合疗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3. 负责合疗基金的筹集、分配、结算和监督工作。

4. 做好合疗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和统计工作,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开展合疗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合疗意识和满意度。

6. 加强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参保人员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合疗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合疗室工作人员要求1. 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具备一定的医学、保险和相关专业知识。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及时掌握合疗政策的变化。

5.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工作流程1. 参保登记: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性。

2. 待遇享受: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合疗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待遇享受服务,包括报销结算、医疗救助等。

3. 基金管理: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基金筹集、分配、结算和监督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4. 信息管理: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合疗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和统计工作,及时反馈合疗工作情况。

5. 政策宣传: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开展合疗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合疗意识。

6. 沟通协调: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参保人员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合疗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工作纪律1. 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合疗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合疗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农合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农民参保权益,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的管理机构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新
农合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农民参加新农合需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
缴纳保费。

第四条,新农合参保人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基本医疗费
用报销、大病保险等权益。

第五条,新农合参保人员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否则医疗
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对于违反新农合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
但不限于停止参保资格、追缴费用等。

第七条,新农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八条,新农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九条,新农合参保人员有权通过投诉、申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农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处理。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范本(10篇)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范本(10篇)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范本实施方案根据____省卫生厅《____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____》,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理顺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____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____领导为了加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____领导,成立樊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成员:____设在乡卫生院,具体负责全乡一体化工作的____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县卫生局的统一规划和____实施下,乡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卫生院要根据实施乡村“八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要求,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八统一”即:(一)行政统一管理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乡村一体化工作。

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____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机构统一管理。

严格按照全县卫生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

新农合工作制度

新农合工作制度

新农合工作制度
Xxx医院
一、设立合作医疗专用办公场所,明确一名副院长抓此项工作,并配备人
员负责门诊、住院参合人员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二、确定参合者的利益,为参合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

三、严格掌握诊疗原则,坚持合理用药,执行基本药物目录范围。

四、各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严控开大方、乱检查、乱收费等不合
理现象。

五、严格审核住院参合人员相关证件,遇有涂改的证件要严加把关。

六、积极配合合管办审核员的工作。

七、对参合人员的住院医药费,实行每日核算,逐日输入有关资料和费用,
专人管理,单独建账。

对需要自费药品的患者或签自费药品知情同意
书。

八、患者出院时按政策规定由合作医疗专职人员及时核算出个人自付金额
及统筹基金应报销数额,并先行垫付资金支付给患者。

九、负责每月将在本院住院,并享受医疗费用补偿的参合农民的情况在医
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十、不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
务质量。

十一、监督参合人员的住院行为,并主动接受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十二、在本院住院的参合人员,需建立正式病历,并按有关要求书写规范。

十三、制定内部考核制度,规范医疗和服务行为,奖惩分明。

感谢大家的支持!注意了哦,下载文档后一定要把这段给删了。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黑卫农发〔2015〕220号、〔2015〕497号、〔2015〕4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及门诊慢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治疗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医疗费用,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家庭成员中因患疾病发生的门诊药费及门诊慢病和住院医药费用。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适度、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充分发挥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基金管理、参合农民报销补偿等具体业务工作。

3、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安排本乡镇具体业务工作。

4、各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基金收缴、参合人员登记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合作医疗参与对象第六条合作医疗参与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农业人口及农场、林场、粮库下岗非在职人员。

第七条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能参加合作医疗,否则不予以补偿。

凡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均由本村村委会负责为其办理参合手续,同时建立合作医疗花名册,于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不主动缴费或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愿放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待遇。

第八条县、乡(镇)合管办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对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各级政府配套资金逐项进行登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2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第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一、就医转诊制度1、参合患者可自主选择县内乡、县级定点医院就诊。

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药费垫付制度。

2、县内不能诊治的疾病,由县级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方可前往市及市以上定点医院治疗。

3、急诊抢救患者,直接到市及市以上定点医院救治的,县合管中心根据上级医院病志资料记载的病情严重程度予以审定,不需要县级转诊证明。

4、肺结核病、精神病经县结核所转诊,方可到市及市级以上定点专科医院住院治疗。

二、药品、诊疗目录管理制度1、参合农民就诊时,要使用《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要征得患者或者家属的同意,并在新农合住院自费药品同意单上签字,同时在处方上注明“自费”字样。

2、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执行,必须使用非《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项目时,应在检查单上注明“自费”字样,并要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并在自费诊疗项目同意单上签字。

三、一日清单制度1、定点医疗机构财会科室微机操作人员,必须从参合患者入院当日就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格式及时准确地采集就医信息、病案信息和费用信息,并为患者出具费用项目清单。

2、实施垫付制结算的定点医院,应按照《垫付医药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采集并初审住院病历、一日清单等病案资料,并在出院是上传补偿信息。

3、县合管中心受理参合患者住院病案资料时,认真审查和复核医嘱、处方和一日清单,对于一日清单或与治疗方案不符的病历,不予拨付医药费垫付款。

四、入、出院管理制度1、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农合疾病病种目录》,掌握入院指征,经核对参合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参合人员住院后,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要跟踪检查住院治疗情况,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问题发生。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常用版(二篇)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常用版(二篇)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常用版一、人事管理制度(一)执业人员的聘用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

乡卫生院聘任村卫生室负责人;乡卫生院确定卫生室编制和人员结构后,村卫生室负责人聘用其他工作人员。

乡卫生院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卫生室的应聘对象或终止聘用关系。

发聘方与应聘方签定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

(二)执业责任金的缴纳和使用1.村卫生室聘用人员,应及时向乡卫生院缴纳执业责任金____元整。

2.执业责任金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在卫生室执业期间发生医疗纠纷的赔偿和经营亏损的补偿。

因医疗责任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因其它医患纠纷引起的赔偿或补偿责任,由负责人承担____%,村卫生室____承担____%。

3.执业责任金每年由乡卫生院核定____次,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按各自责任金实际动支数额在年底一次性补齐。

4.执业责任金属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所有,聘用关系终止后,村卫生室将执业责任金的余额退还工作人员本人。

(三)执业人员岗位培训1.村卫生室受聘的执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岗位培训,每年接受培训不得少于____次。

2.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由____培训单位签证记录。

3.培训制度将与考核考试制度结合到一起,作为确定执业资格和续聘的依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实行统一管理,分室设户,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财务人员及帐目设置乡卫生院设主办会计____名,统一负责本乡各村卫生室的帐目管理和财务监督。

各村卫生室配备兼职报帐员____名,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设置总帐、收支明细帐、财产物资明细帐,卫生室设现金日记帐、财产物资明细帐。

(三)收入管理1.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卫生室不得擅自变更。

2.卫生室所有收入由收费员收取。

其他人员代收的,应于次日将所收款项移交给收费员。

3.所有收费凭处方,所有处方归药房。

出诊处方必须有患者或其亲属签字证明其收费额。

4.实行收费登记制度。

医院合作医疗规章制度

医院合作医疗规章制度

医院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合作医疗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合作医疗工作,包括合作医疗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等各方面。

第三条医院合作医疗是指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签订合同,为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对象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种形式。

第四条医院合作医疗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服务至上、诚信守法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合作医疗的实施第六条医院合作医疗应当遵循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参保人员登记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防止医疗费用过高。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医疗服务质量问题。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患纠纷事件,确保患者权益。

第三章合作医疗的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明确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架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并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协调机制,协调医疗保险机构和参保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督机制,接受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宣传机制,宣传合作医疗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知情权。

第四章合作医疗的监督第十五条医院应当接受医疗保险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应积极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合作医疗工作的巡查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经医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应重新经医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第二十条医院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领导班子所有。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一、前言新农合是中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一种形式,是实行“大病保险、小病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旨在解决农民看病以及大病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

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是指医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结算、报销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医院的角度,详细介绍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

二、收费规定1.门诊收费医院门诊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规定如下:(1)按照新农合政策规定的门诊诊疗项目进行计费;(2)参保人员凭新农合卡进行刷卡结算,个人按照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自费部分;(3)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费用清单打印和报销。

2.住院收费医院住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规定如下:(1)按照新农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诊疗项目进行计费;(2)住院期间的费用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3)住院期间的费用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费用清单打印和报销。

三、结算规定1.门诊结算医院门诊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结算规定如下:(1)门诊诊疗结束后,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提供结算材料;(2)参保人员通过刷卡进行结算,个人支付自费部分;(3)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2.住院结算医院住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结算规定如下:(1)住院结束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材料;(2)医院根据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费用清单打印;(3)参保人员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自费部分;(4)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四、报销规定1.门诊报销门诊费用报销的规定如下:(1)门诊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核定;(2)参保人员持核定后的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住院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的规定如下:(1)住院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核定;(2)参保人员持核定后的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五、管理流程1.门诊管理流程门诊管理流程如下:(1)挂号:参保人员持新农合卡到挂号处进行挂号;(2)就诊:按照医生的诊疗要求进行诊疗;(3)结算:参保人员凭借新农合卡刷卡进行结算,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材料;(4)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医院合疗管理制度

医院合疗管理制度

医院合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合疗工作,提高合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合疗部门设置医院设立合疗部,部门下设合疗科、合疗室等机构。

合疗科主要负责合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相关的合疗协议和规程,确保合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合疗室主要负责合疗服务的具体实施,安排合疗医生进行会诊、治疗等工作。

三、合疗医生资质要求合疗医生应具有相应的医学资质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四、合疗服务范围合疗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会诊服务: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2. 组织治疗:对于需要复杂治疗的患者,协调各个科室的工作,确保治疗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3. 康复护理:对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4. 医患沟通:协助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解决患者的疑惑和顾虑,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五、合疗流程1. 患者接诊:患者首先在门诊挂号,接受初步的诊断和治疗,如果需要合疗服务,则由医生转诊至合疗科。

2. 会诊安排:合疗科根据患者的病情情况,安排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3. 治疗实施:合疗室根据治疗方案,安排合疗医生进行治疗,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

4. 康复护理:对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合疗科提供相应的康复护理服务,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5. 结案评估:治疗结束后,合疗科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制定后续治疗和康复计划。

六、合疗服务质量监督医院设立质控部门,对合疗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合疗管理制度的执行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合疗管理制度,确保合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为医院合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医务人员认真执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合疗服务。

谢谢!。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新农合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健康权益,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农合是指国家实施的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旨在
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第三条,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新农合保险费,享受相应
的医疗保障待遇。

第四条,新农合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补助、农民个人缴费等。

第五条,新农合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及时、便利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第六条,农村居民在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待遇时,应当遵守医
疗制度,不得进行虚假报销或滥用医疗保障资金。

第七条,新农合的医疗保障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
具体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对于违反新农合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费、暂停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处罚。

第九条,新农合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和农村工作部门共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另行公布。

农村合作医疗医院规章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医院规章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农民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医疗服务职责,保障群众健康。

第三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做好医疗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障等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转。

第四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氛围,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加强医疗设施设备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六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根据医疗需求,合理安排医疗资源,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八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实行门诊、住院分级诊疗,合理安排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效率。

第九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疗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加强医院卫生管理,保障医院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制定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做好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四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规定,做到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安全保障管理第十五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确保医院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做好医院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加强医院医疗设施、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医院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第十八条农村合作医疗医院应当加强医疗事故预防工作,定期组织医疗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医疗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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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只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4、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

5、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

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者责任。

6、本制度由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新农合工作职责
1、在市新农合、分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工作。

2、拟订医院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办法、年度工作计划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据新农合有关政策规定,管理、监督院内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策咨询、宣传工作及院内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协调服务工作。

5、对就诊的参合患者身份、病种进行核实,住院费用审核补偿。

6、做好新农合患者医疗费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参合患者就诊及用信息,按时报送补偿结算资料,向市农合办提供相关资料及账目清单。

7、负责管理出院人员的留档资料,每月公示全院参合人员医药费
用报销情况。

8、接受参合农民有关合作医疗的查询、咨询和投诉。

9、不断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向上级提出改进和完善合作医疗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0、对各科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11、完成医院、市农合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业务培训制度
1、严格遵守新农合制度的规定,定期对临床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使其掌握新农合的基本政策、管理制度、管理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定期对窗口结算人员进行操作及政策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种农合信息平台操作流程,及时掌握农合新动态,为参合患者提供准确、便捷的结算服务。

3、对重点科室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4、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定期考核各类人员对新农合政策、规定的掌握情况。

6、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农合新政策、规定,在院内组织实施。

7、做好参合患者的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工作。

新农合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财经政策及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合作医疗的财务处理工作,做到账、证、表三相符,会计账目准确、数字真实,内容真实、记载清晰。

3、每天审核、汇总、清理结算账目,确保账目清晰、完整、准确,每月按要求定时到市农合办上报我院垫付合作医疗资金的有关资料。

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目无误。

4、每月及时与市农合办结算我院合作医疗垫付资金,并将拨款收据交院财务科。

5、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并做好各种资料、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6、做好财务档案的装订、整理和保管工作。

7、做好医院、市农合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农合绩效考核办法
参合人员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为规范医疗的服务行为,充分尊重参合人员的知情同意权,是合作医疗基金发挥最大效益,更好地保护参合人员的根本利益和维护基金安全,根据《洮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实行参合人员告知制度。

一、下列情况下需与参合人员签订知情同意书:1、《洮南市市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用药的;2、《实施办法》规定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项目的;3、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4、建议转诊、转院的;5、其他需要告知事项的。

二、已告知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所发生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未告知以上情况发生的费用,由科室或个人承担。

三、医务人员应如实告知,不得误导或恐吓患者及家属。

四、对拒不履行告知义务,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引发医疗纠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农村合作医疗处方管理制度
一、对持《洮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就诊的农民,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合作医疗统一处方,否者不予补偿。

二、用药以洮南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法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物为主,做到因病施治,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物,要经病人或者家属同意后使用,但不予补偿。

三、处方要按要求认真书写,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字迹端正;用药正确,剂量剂型、服药方法书写清楚,医生、患者(家属)在处方上要签全名;未见病人,不经诊断,医生不得开出处方,更不得让他人捎药。

四、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合管科有权进行查处。

五、处方应妥善保管。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查房规范
为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稳步实施,制定本规范:
一、查房内容
(一)对参合患者的身份和病情进行仔细核实,包括有无借用他人合作医疗证、使用假合作医疗证、是否符合《济源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报销范围等内容。

对不予补偿的原因,要给与解释和说明。

(二)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向住院参合患者解释,宣传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听取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二、查房要求
(一)时间要求:合管科定期安排专人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做好记录。

(二)项目要求:1、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五查五看”:一查病人,看人、证是否相符;二查病情,看是否属于补偿范围;三查病历,看病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四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五查清单,看收费是否合理。

2、仔细甄别参合患者外伤、中毒原因,详细了解受伤、中毒经过,认真核查身份、填写《意外伤害病人调查表》,明确是否属于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杜绝弄虚作假。

3、检查医务人员接诊参合住院患者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

是否接待热情,文明行医;是否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是否乱开药、滥用大型检查、放宽入院标准、违反标准收费。

4、向参合患者及其家属认真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住院报销比例、转诊程序、合作医疗补偿范围、补偿程序等内容。

听取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看法、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

5、加强与医务人员的沟通。

检查、指导医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来自医务人员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及建议;现场解决和协调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推行查房责任制。

合管科经办人员疏忽或故意,造成合
作医疗基金损失或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流程
(一)到各科室了解新入院病人。

(二)进入病房向患者作自我介绍。

(三)了解科室是否对新入院病人发放了“入院告知书”。

(四)向患者宣传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并解答患者提出的咨询四、记录要求
每次查房后要认真填写好查房记录,并由患者签字。

医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救死扶伤,发扬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一视同仁,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二、严格遵守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贯策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本诊疗目录、药品目录、服务设施标准及国家物价政策,不违章办事,不开人情处方,不搭车开药,不乱收费,不转人情院,不报人情账,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合作效益。

三、实行全天候应诊,坚持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对患者要高度负责,认真诊治,做到“随到随治、随叫随诊”,绝不推诿病人。

四、医务人员要以白求恩为榜样,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在技术上精益求精,刻苦专研业务,不断提高诊治水平,尽量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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