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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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36条篇一:《劳动合同法》39 40条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篇二:关于合同法39条和40条的理解关于《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的理解,联系与区别《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对于39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点来理解:首先是关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问题。

一方面,该定义强调格式条款是在订约以前就已经预先制订出来,而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制订出来的,这是十分必要的。

劳动合同法40条第一款规定,3年的工龄,也只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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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40条第一款规定,3年的工龄,也只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篇一: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问题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x+T,}9a'w.B(l;K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m'V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z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d'a#o-L;H'l+n#z'i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七种。

具体分析如下: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

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合法程序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合法程序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合法程序
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39条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而且在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实在实践中,企业经常用的就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规定的,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我们着重讲一下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的法律规定。

具体到了劳动者不符合那一条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于单位。

而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招聘广告。

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经常面临的问题是;录用条件欠缺或设计存在瑕疵,结果在辞退问题上碰壁,为此付出不必要的辞退成本。

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是许多公司在辞退员工中经常使用的杀手锏。

在公司管理层的概念中,公司并没有承诺员工什么,想让离开就可以让离开;而劳动者也认为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不说明理由地让走人。

其实并不然,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想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必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其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关键点就在于“被证明;以及“录用条件,而这正是容易被对方抓住把柄的软肋。

2024年劳动合同39条规定

2024年劳动合同39条规定

劳动合同39条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雇主与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条雇主的权利和义务1.1雇主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1.2雇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1.3雇主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4雇主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1.5雇主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二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2.1员工有权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各项福利待遇,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

2.2员工有权获得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3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雇主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雇主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2.4员工应保守雇主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5员工应积极参加雇主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二章合同期限第三条合同期限3.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前,双方应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协商。

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书面续签合同。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工作内容4.1员工同意根据雇主的需要,从事______岗位(工种)的工作。

4.2雇主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调整岗位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工作地点5.2雇主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

变更工作地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工作时间6.1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工作40小时,每日工作8小时。

6.2雇主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时制度。

第七条休息休假7.1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

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

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制度的基本法律保障之一,其中第39、40、41条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保护措施以及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

本文将对这三条法律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并运用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与其约定的劳动报酬支付工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对其劳动所取得的经济回报,是促使劳动者积极工作的重要诱因之一。

在支付工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并且不得随意扣除、克扣或者未按约定支付工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时间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劳动者未按约定工作时间或者工作职责履行工作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予以相应的扣除工资或者其他处理。

第40条劳动安全卫生第40条详细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保护的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消除和控制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要求整改。

用人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41条劳动争议解决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申请仲裁;对于不服仲裁的裁决,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金标准

劳动合同怎么算赔偿金标准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标准1. 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 经济赔偿金原经济赔偿金额外经济赔偿金,赔偿金应得工资乘25%;赔偿总金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4. 经济赔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1. 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当雇主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应当给付的本人工资总额的一个月工资。

2. 赔偿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雇主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3. 赔偿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雇主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当地有关劳动报酬支付规定的方式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4. 赔偿的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雇主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应当给付的本人工资总额的一个月工资,但不得超过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应当给付的本人工资总额的三个月工资。

5. 赔偿的原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雇主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为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应当给付的本人工资总额的一个月工资。

三、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1.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39条和40条

劳动合同39条和40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两条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两条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情况。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和劳动者条件进行选拔。

如果在试用期间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既包括劳动者本身的素质和能力不符合要求,也包括劳动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的规范,劳动者应当遵守。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严重违反,一般是指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且情节严重,对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忠实于用人单位,不得营私舞弊。

如果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和重大损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如果劳动者违反此规定,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39 40 41条

劳动合同39 40 41条

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的____部门,担任____职位,主要负责____工作。

第三条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____分公司/部门,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制度,每周工作____小时,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日发放上月工资,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绩效奖金及其他补贴根据公司规定及乙方工作表现另行计算。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甲方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条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d. 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阳律师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具备法定的解除情形。

倍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分类方式,即新法第39、40、41条分别规定了即时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同时42条对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作了禁止性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的两种情形、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方式、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裁员的限制情形。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

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

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

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36到44条

劳动法36到44条

劳动法36到44条
劳动法第36-44条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节假日
安排和加班、夜班、倒班等工作安排的规定。

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
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37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工作,确实需要的,应当经过
劳动者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周安排不少于一日的休息日。

劳动者
在休息日需要工作的,应当安排补休,并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第39条:劳动者因工作需要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延长工
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月。

第40条: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工作。

但是,必须工作的岗位除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41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
动者工作的,应当安排补休,并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第42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劳动者的
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
劳动者的意愿和身体条件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43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的特点,合
理安排夜班、倒班和轮班工作,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对劳动
者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第44条:劳动者在夜间工作,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轮班
工作,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但是,由于特殊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精选多篇)第一篇:《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由纳德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护理人员可以解除用人单位:(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免试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诱发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的。

”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务中有各种意见。

此处依据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弊端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

该《意见》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参考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六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解除保险合同。

”该《意见》采取最为广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控诉、刑事处分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被三种情况均纳入惩处追究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情节严重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

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3款要补充规定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解除保险合同?其实这个第3款没有必要规定。

不过,仍大抵上理解为,进一步明确拘役和3年以下缓刑缓刑也可以解除。

尔后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以下不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201*)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以下不起诉决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又给出了具体答复: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25条第4项规定(博主注:对应《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的被情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适用性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适用性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适用性篇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读《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读《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医疗期相关规定: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动部1994120119950101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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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
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一些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把下岗大龄失业人员作
为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提供即时岗位援助等多种帮助。

如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
排原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和岗位补贴。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要拿出一部分空缺和新增的后勤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大
龄就业困难对象。

从上述文件精神和各地实际做法分析,公益性岗位应具有以下特点,即:政府购买岗位或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符合公共利益,适合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从再就业工作实际出发,我们认为,凡是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社会筹集资金,企
业出资,符合公共利益,政府可调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再就业的管理
和服务类岗位都可确定为公益性岗位。

劳动合同法 | 最新劳动合同法
赞同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
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
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
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
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020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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