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12.07•【文号】国税发[2006]175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二月七日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财务建设,有利于落实税务干部职工对财务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各预算单位。
各预算单位应按本办法向本级及所属单位公开财务事项。
第三条财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
财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二)实事求是。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防止和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三)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住与税务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突出重点。
公开内容应以税务干部职工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职工的合理要求和财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第二章财务公开的内容第四条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以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重大问题和税务干部职工关心的财务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宣传、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宣传、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11.03•【文号】国税办发[1997]41号•【施行日期】1997.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档案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宣传、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办发[1997]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为推动税务系统办公室的目标管理工作,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经1997年全国税务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并征求各方面意见,现将《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考评办法(试行)》、《全国税务机关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全国税务机关新闻宣传考评办法(试行)》、《全国税务机关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在试行中及时向总局办公厅反馈意见,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其他工作的考评办法待修订后陆续下发。
附件:1、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考评办法(试行)2、全国税务机关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试行)3、全国税务机关新闻宣传考评办法(试行)4、全国税务机关档案工作考评办法(试行)1997年11月3日附件1: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文质量,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厅采取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上报的公文审核与不定期抽查相会合的方法进行考评。
第三条上报的公文指:各地的请求、报告以及抄送总局的文件。
第四条不定期抽查的内容包括:实地检查省级税务机关对本系统公文的管理、考核评比以及制度建设等情况。
第五条公文考评采用扣分法,即对上报的公文每发现一处差错扣1分,年终以累计所扣分数除以上报文件总数,得出差错率,从低至高分别排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名次。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定工作整合版 (1)
《关于全 力打赢脱 贫攻坚战 的决定》 《关于全 力打赢脱 贫攻坚战 的决定》 《政府工 作报告》 任务指标 分解方案
市扶贫办
市扶贫办
市政府法 制办
建议提案协办意见、主办 意
县(市)区政府年度安全 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 分表
省考核细 则
市安监局
《2016年 2016年平安葫芦岛建设县 平安葫芦
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得1.2
分;建立本部门监管的主体名录库和执法
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出台得本1部.2门分落。实《葫芦岛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
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
10
1.2
节点指标
见》的工作方案,得0.6分;出 台本部门落实《葫芦岛简化优
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止;各部门按照职数核准程序办理职务任
命情况,满分1分,每出现一次未按照程序
办理直接扣除0.5分,扣完为止。 网站普查: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信息无遗
漏,准确真实;网站问题整改及时到位;
3
信息内容做到每周更新。网站被国办、省 办、市办通报批评分别每次扣0.5、0.3、
0.1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0.5
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公众的政府信 1 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
行政诉讼。未依法依规办理按件不得分。
否决计分 法
直接扣分 法
政务舆情:建立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
1
应机制,对发生的舆情及时上报、处置与 回应。故意推延不报,处置不当,回应不
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分。
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出台重大决策
省考核细 则
市编委办
正式文件
市委办、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粤国税办发〔2006〕4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布考评方法的通知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布考评方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布考评方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布工作,规范政务公布考评,依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布实施方法》,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机关的政务公布工作考评。
第三条政务公布考评坚持“客观公平,民主公布,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公布考评要实现的目标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公布内容全面及时,公布形式便利有效,依申请公布规范有序,档案资料保管齐全,干部职工和纳税人中意。
第五条政务公布考评实行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制度。
第六条政务公布考评工作由各级国税机关政务公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人事等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考评小组实施考评。
政务公布考评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纳税人代表、新闻工作者参加。
第七条政务公布考评采取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政务公布考评可与目标治理、税收执法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一起进行。
第八条政务公布考评方法为:(一)听取被考评单位汇报。
(二)查看公布载体、内容。
(三)核查见证材料。
(四)询问相关人员情形。
(五)开展干部职工、纳税人中意度测评。
(六)评判公布工作成效。
第九条政务公布考评的差不多程序为:(一)监察室、办公室依照本方法制订考评方案,报本级政务公布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考评单位于考评开始前15个工作日向被考评单位发出考评通知。
(三)被考评单位接到考评通知后,按照考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书面材料报考评单位。
(四)考评小组按照本方法第八条规定对被考评单位进行考评。
(五)向被考评单位反馈考评情形,提出考评等级意见,在考评单位和被考评单位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本级政务公布领导小组审定。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17〕30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2017〕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4日云浮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粤府〔2009〕13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适度集中。
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二)相对独立,相互衔接。
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与政府公共预算(一般预算)相互衔接。
符合我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的实际,并与我市原有政策规定相衔接。
(三)收支有度,量力而行。
坚持收支平衡,预算收入根据市级当年预计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上年度结余编制,留有余地;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收入规模编制,做到收支有度、量力而行、不列赤字。
云浮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知识测试试题
云浮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知识测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下列问题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你把正确的答案答在答题卡上,多选无效,共60小题,每小题1.5分)1、广东省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参照()执行。
A、《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B、《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C、《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D、《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当依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规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A、国家机关B、厂矿企业C、村民委员会D、群众团体3、村务至少()全面公开一次。
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4、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指导、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厂务公开工作的是()A、县级以上工商局B、县级以上地方工会C、县级以上监察局D、县级以上工商联合会5、()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负责人A、企业党支部书记B、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C、企业工会D、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6、对村民委员会编制的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说法正确的是?()A、经当地镇政府审核后方可公布B、经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方可公布C、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D、经村支部会议讨论后就可公布7、政务公开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美观、真实、及时、便民B、全面、真实、及时、便民C、美观、耐用、防风、防雨D、必要性、原则性、政策性、阶段性8、()是厂务公开的主要实现形式。
A、董事会、监事会B、党支部会议、团代会C、证监会、行业协会D、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9、多少职工代表提出规定公开事项的提案,应当列入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 )A、三分之一B、过半数C、三分之二D、全体10、《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由哪个机关负责解释?()A、省人大常委会B、省政府办公厅C、省纪委省监察厅D、省民政厅11、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农村村务公开责任追究落实的是哪个部门?()A、政府办B、县级以上地方工会C、政府民政部门D、政府农业部门12、政务公开义务人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追究()的责任。
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税务政务公开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等相关内容。
税务政务公开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对于增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2. 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信任。
3. 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实施内容。
1. 完善税收政策公开机制,及时公布税收政策调整和变化。
2. 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3. 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公开,公布税收征管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情况。
4.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实施步骤。
1. 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流程。
2.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税收政策信息。
3. 健全税收政策解读机制,建立专门的解读团队,及时解答纳税人疑问。
4. 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税收征管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情况。
5. 建立税收征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
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公开意识。
3. 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税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六、总结。
税务政务公开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互信的重要举措。
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希望各级税务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税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 办法
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办税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激励为主、突出重点、内外结合、结果导向”为原则,坚持日常绩效考核与基督服务之星评选相结合,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
第三条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考评制度,明确考核范围,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标准.第四条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绩效考核对象为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包括国税和地税)第六条绩效考核按季(月)度考核,总分最高者为当季(月)“纳税服务之星”.(国税、地税各评选一名)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由国、地税考核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八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国税、地税各选出三名考核人员组成。
绩效考核小组职责:(一)制订、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二)实施考核;(三)受理考核对象申辩及回复。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九条由绩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分为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
定期考核,在每月月末进行,由绩效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一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随机考核,由绩效考核小组在大厅监控视频中进行随机抽查,随机调取同一个工作时点各岗位的工作情况.内部考核,指税务机关的考核。
外部评价,对纳税人进行随机调查、访问,结合纳税人对工作人员的评价进行考核.第十条考核结果实行公示制。
公示在考核结束后进行,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绩效考核小组提出申辩。
考核对象申辩时需提交书面资料和有关证据.第四章考核标准第十一条着装上岗、仪容整洁。
(一)着装要求: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税务服装,遵守着装规定;(二)仪容标准: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不浓妆艳抹. 第十二条文明办税、礼貌待人。
(一)待人接物,语气温和,举止庄重,解释问题,耐心细致,严禁与纳税人发生争执、吵闹.(二)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第十三条纪律严明、行为规范。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部门)
10
按照相关会议通知,结合会议(议题)实际办理情况,每部门、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目录公开政府信息,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7
查看制定和执行情况
5
组织本部门(系统)政务公开学习情况
10
查看文件、照片、资料,未达标扣10分
6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按时报送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0
根据日常监控评分
政府信息公开
7
(1)加大部门(系统)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陈巴尔虎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贯彻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要求,公开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结合2016、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见《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网站<>)
政策解读
10
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日内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发布
加、扣
分项
发布单份政策解读材料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应发布未发布或因材料不达标未发布,每件扣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舆情回应
11
落实舆情回应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舆情回应
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部门)
部门(签字盖章)
类别
序
号
目标要求
分
政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
政务服务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建设,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提升区营商环境,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量化测评打分。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测评结果、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督查、举报投诉及“好差评”结果是考核重要依据。
第三条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每次考核随机抽3名窗口首席代表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日常督查、组织考核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从各科室抽调。
第四条按考核时间划分,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年底考核”的方式。
(一)“平时考核”包含月度和季度考核,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季度考核于每个季度的次月上旬进行;“年底考核”在次年1月上旬进行,当年考核总分由12个月考核分数的平均值和年底考核分数加权平均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总分二平时考核分数的平均值X80%+年底考核分数X20%",次年1月中旬公布上年度考核总分,此分数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员服务和部门业务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评分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五条按考核对象划分,将全区所有政务服务有关部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同时满足人员入驻、事项入驻、有业务量三个要素的部门,第二类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要素的部门,第三类为进驻政务大厅的企业或无区级权责清单的部门。
政务中心将于每年年初根据工作形式动态调整并公布当年被考核部门的类别划分情况。
区政务服务中心分别从“人员服务”和“部门业务”两方面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其中第一类部门需同时考核人员服务和部门业务指标,形成综合得分;第二类部门只考核部门业务指标;第三类部门参考本办法,结合实际进行考核。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考核方法.pdf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逐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公务员考核体系,实现对公务员客观、公正、合理的评价,达到盘活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能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旨在规范全市国税系统公务员考核的工作原则、方法步骤、考核内容、指标设置、加分项目、结果应用等内容。
各区县局可结合自身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相适用的考核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是指各级人事部门按照党组的统一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全市国税系统公务员进行考核。
第四条公务员考核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政干部管理方针,坚持人本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优化公务员队伍为手段,通过考核,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促使公务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争创佳绩,以调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良好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第五条公务员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原则。
按照德、能、勤、绩、廉等考核规定内容,全面考核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综合统筹、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项目应包括平时考核、定期考核、民主测评三个方面,其中定期考核包含廉政考核和绩效考核。
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成绩实行公示。
(三)科学吸收、合理使用原则。
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优先提供培训、选派挂职锻炼等重要依据。
(四)严格标准、分级负责原则。
市局人事部门对市局除班子成员之外的公务员和区县局一把手进行考核,并对区县局人事部门的公务员考核进行监督检查。
区县局人事部门对除区县局一把手之外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将区县局科级以上干部的考核结果和评定等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局研究确定。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指标设置 第六条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5.14•【字号】粤国税发[2008]108号•【施行日期】200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08号)局内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指本局在履行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察部门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领导、监督、评议。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登记、审核、受理、交办、催办、答复工作。
本局各处室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息提供、保密审查、政策把关,提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意见。
本局各处室综合组(办公室)负责人为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与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第四条除另有规定外,本局根据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公开下列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一)已经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24号)第七条规定公开的信息(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联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粤国税办发〔2008〕30号);(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三)本局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四)本局内部文件;(五)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信息;(六)其他公开后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通
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国税发[2013]7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3.04.09
【实施日期】2013.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税务
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3〕70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我省国税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
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情况,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相应调整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
导小组、税务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1.人员组成
组长:胡金木(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家喜(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2.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工作部署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国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上级报告我省国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1年政务公
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08
•【字号】云府办函〔2021〕67号
•【施行日期】2021.07.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云府办函〔202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请示对接,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各地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相关重点工作要求,加快部署推动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考核,把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云浮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5•【字号】云府办函〔2017〕44号•【施行日期】2017.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7〕44号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5日云浮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根据《云浮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云府〔2015〕40)和《云浮市依法行政考评办法》(云府〔2015〕41)的规定,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如下:一、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共42个单位,分为三类进行考评:第一类为各县(市、区)政府(共5个)。
第二类为以外部行政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市直单位(共29个):市发展改革局、规划编制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含畜牧兽医渔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公路局。
第三类为以内部监管和行政协调为主要职责的市直单位(共8个):市审计局、外事侨务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粮食局、人防办、打私办、档案局。
二、考评方式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对第一、二类考评对象实施全面考评,各单位自查自评后,由市政府组织实地考核和社会评议(其中,在省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实地考核中已经接受考核的云城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等3个单位,只进行社会评议,不再另行安排实地考核,其实地考核得分根据省对我市的实地考核结果相应确定);对第三类考评对象以自查自评、主管部门考评、考评组抽查为主,不开展社会评议,也不统一安排考评组实地考核。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9.26•【字号】粤国税办发[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粤国税办发〔2008〕66号2008年9月26日)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2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粤国税办发〔2006〕49号)规定,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日常化,省局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考评原则和范围考评工作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
考评范围主要是各市局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个别项目延伸到县(区)局。
二、组织形式及分工考评工作由省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6个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另行确定。
考评小组第一组负责广州市局和各市局网站,第二组负责深圳、河源、梅州、惠州市局,第三组负责珠海、中山、肇庆、云浮市局,第四组负责佛山、韶关、东莞、清远市局,第五组负责江门、阳江、湛江、茂名市局,第六组负责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市局。
三、时间安排(一)10月中下旬,考评小组赴被考评单位考评。
具体时间由考评小组组长与有关市局商定。
(二)11月上旬,考评小组汇报考评情况,向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综合评价建议分。
(三)11月中旬,确定被考评单位考评等级。
四、考评内容和分数组成考评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对外公开情况;对内公开情况;干部职工、纳税人满意度情况等(详见附件1:广东省国税局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汇总表)。
考评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12.27•【字号】粤地税发[2006]31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313号)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等规定,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各级地税机关(含基层分局、所)依照本办法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公开其行使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政务公开必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第四条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机关办公室)。
领导小组职责: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确定政务公开的原则、目标和内容,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指导本局机关和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要制度文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组织政务公开检查考核,研究确定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本局机关和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政务公开文件、会议材料、工作总结及日常工作函件等;负责与各级地税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日常联系,答复有关政策咨询及工作请示;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档案的归集;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难”现象和“吃、拿、卡、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等,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提高。
二、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
政务公开考核的结果,是评定各股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成立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务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市、区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股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
被考核股室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股室和个人进行考核。
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及年终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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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国家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24号)、《云浮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工作方案》(云国税发[2006]97号)和云浮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家税务系统。
第二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由市局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实行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制度。
第三条政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公开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采取自评考核与抽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自评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写出自评报告,报本级局;抽评考核由办公室和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或重点考核。
第五条政务公开考核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公开。
第六条各级局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政务公开考核小组。
市局成立政务公开考核小组,组长由市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监察、人事、政策法
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政务公开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小组依照本考核办法,根据拟被考核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考核内容,由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察部门提前1个月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 考核小组提前15天向被抽评考核的单位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按照政务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量化百分制自评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考核小组;
(四)考核小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审定意见及考核结果要及时通知被考核单位。
第八条政务公开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为:
(一)政务公开机构建设。
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职责建设情况(8分)。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制订及组织实施情况;政务公开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的建设情况及执行情况(8分)。
(三)政务公开内容(72分)。
1、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1)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和其
及处理情况(2分);
(14)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税收违法案件(2分);
(15)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的公告(2分);
(16)需要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周知的其它涉税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2分)。
2、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局务会议的工作决策和工作部署,党组会议应公开的重要决定,党组中心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其他各类业务会议的工作布置(3分);
(2)涉及全局性、政策性、指导性的工作部署及国税工作动态(2分);
(3)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意见,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意见(3分);
(4)本系统和本机关预决算情况,本系统和机关的内部财务审计情况(3分);
(5)本机关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情况(3分);
(6)本系统、本机关固定资产的采购、变卖及处置情况(3分);
(7)信息化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车辆使用、管理情
况(3分);
(8)机构调整,干部任免、交流、调配、福利、待遇、考核、奖惩、辞职辞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包括本局机关科室人员的调整、年度考核、考勤情况,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情况(3分);
(9)经本机关审核、审批人员的出国、出境情况,各类代表、先进、荣誉称号评选情况,包括评选的组织机构、评选措施、资格条件、评选结果(3分);
(10)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执法监察、服务承诺、廉政自律有关规定,对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投诉的处理和行政救济途径(3分);
(11)通报本系统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3分);
(12)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2分);
(四)政务公开形式、时限,政务公开载体的建设情况及便民程度;政务公开时限、公开程序(6 分)。
(五)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建设情况(6分)。
第九条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90 分以上为优秀,80 分-89分为良好,60 分-79分为合格,不足60 分为不合格。
第十条各级局要重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结合实际进行奖惩。
(一)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二)被考核单位违反《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省国税局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在接到考核结果l 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报考核小组;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各级监察部门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取消被考核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被考核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查处。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云浮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评分表(一)被考核单位:被考核日期:
考核人:
附:云浮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评分表(二)被考核单位:被考核日期:
考核人:
附:云浮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评分表(三)被考核单位:被考核日期:
考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