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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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行为十不准十严禁

银行员工行为十不准十严禁

银行员工行为十不准十严禁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和银行业务的拓展,银行员工的行为规范越发受到重视。

银行员工是银行的形象代表和服务窗口,他们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银行的声誉和信誉。

为了规范银行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品质,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包括十不准和十严禁。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行为规范:十不准1.不准泄露客户信息:银行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保密客户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客户隐私,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2.不准擅自篡改账户信息:银行员工不得擅自篡改客户账户信息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以保障客户财产安全。

3.不准涉嫌欺诈:银行员工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包括虚报利率、夸大业绩等,必须以诚信为本。

4.不准违规操作:银行员工不得违规操作,如超范围授权、擅自调整利率等,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

5.不准收受回扣:银行员工不得收受客户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绝对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6.不准私自处理纠纷:银行员工在处理与客户发生的纠纷时,不能擅自做主或私自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7.不准向客户推销非法产品:银行员工不得向客户推销与银行业务无关的非法产品或服务,不得损害客户利益。

8.不准挪用客户资金:银行员工不得挪用客户资金,必须按照客户指令或合同规定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调整利率:银行员工不得随意调整利率或擅自修改贷款条件,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10.不准泄露银行机密:银行员工不得泄露银行内部机密信息,包括业务规划、策略等,必须保护银行的商业秘密。

十严禁1.严禁违法犯罪:银行员工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积极遵守法律法规。

2.严禁涉嫌洗钱:银行员工严禁参与洗钱活动和为洗钱提供便利,必须进行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审查。

3.严禁滥用职权:银行员工严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侵犯客户利益,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4.严禁挪用公款:银行员工严禁挪用银行公款或客户资金,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程序。

5.严禁贪污受贿:银行员工严禁收受贿赂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贪腐活动,必须保持廉洁自律。

银行柜面人员“五十个严禁”

银行柜面人员“五十个严禁”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一)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主要涉及开户企业身份识别、出售或发行重空凭证及物品、支付控制、银金对账四个方面的规定。

1.严禁开户前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不通过“四川企业信用网”、“成都企业信用网”核查营业执照信息,不通过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以及临时验资户投资人的身份进行核查;2.严禁不执行双人上门核实开户资料的规定,在新开户的账户档案中不留存银行核实人员与申请开户单位的招牌或路牌或办公环境等合影的信息资料;3.严禁明知是中介机构代理投资人办理临时验资账户不拒绝;4.严禁已使用账户管理密码或支付密码的账户,在出售重空凭证、发行支付密码器和网上银行设备时,不以密码进行控制;5.严禁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超期临时存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6.严禁对账人员以对公记账人员打印的对账单与企业进行对账;7.严禁不按要求审核对账回执及验印;8.严禁银行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反馈对账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对账;9.严禁违规办理账户冻结、解冻、扣划;10.严禁没有使用支付密码的账户不作为风险账户管理。

(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主要涉及自助设备的启用条件、日常管理、加卸钞流程,以及钥匙和密码管理、会计监督、监控录像抽查等方面。

1.严禁现金类自助设备未安装视频监控上线对外投入运行;2.严禁单人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装钞、卸钞等手续;3.严禁由同一人管理同一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以及钥匙、密码不坚持平行交接和密码交接后仍延用原密码;4.严禁在没有视频监控的情况下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5.严禁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使用完毕后,不按规定将钥匙入库(柜)保管;6.严禁不按本行规定对自助设备查库;7.严禁清、装钞后不与会计账务核对现金情况;8.严禁加钞完成后未经测试即对外营业;9.严禁不对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10.严禁对自助设备服务商维修人员进场前不核实身份,不监督控制其使用存储设备。

《五十个严禁》(修订培训讲座4.11)

《五十个严禁》(修订培训讲座4.11)

关于对《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改版)的修订说明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们集中对“五十个严禁(修订版)”的修订情况进行说明,并对贯彻执行提出相关要求。

“五十个严禁(修订版)”是经过辖内银行业机构六次反复征求意见,以及省局各监管处室一次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和修订了《五十个严禁》(修订版),并于3月20日发文。

《五十个严禁》(修订版)正式发文后,原《五十个严禁》停止执行。

希望银行业机构认真执行《五十个严禁》(修订版),各分局要对银行执行情况开展调查。

下面,我就《五十个严禁》(修订版)的修改和新增条款进行说明。

一、修订背景原《五十个严禁》是针对2009年以前全国银行业机构所涉的案件及案件特点、作案手段、暴露的银行问题制订的五十条禁令,作为案防工作措施和禁令下发辖内银行业机构执行。

自2010年初实施以来,在四川银监局和各分局坚持不懈地督促下,各银行业机构根据“五十个严禁”内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大了检查力度,逐渐规范了业务操作行为,大要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扭转了案防工作“靠运气”的被动局面。

2011年,四川银行业机构实现了案件数和涉案金额均为0,案件堵截和自查率100%的历史性突破。

应该说“五十个严禁”对规范从业人员业务行为、防范案件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由于银行业机构业务不断拓展,操作流程不断优化和整合,以及银行在执行“五十个严禁”中遇到的问题和全国银行业机构新发案件暴露的新手段、新问题、新特点,反映了我局原“五十个严禁”已经不能完全控制银行柜面操作风险,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去年7月以来,我局对银行业机构执行原《五十个严禁》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全国新发案件的新问题、新特点、新手段进行了全面分析、总结后,有针对性地对原《五十个严禁》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删、调整和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反复六次征求辖内银行业机构意见并基本达成一致性意见的基础上,为了使修订稿更具有实用性,我们组织人员到部分银行业机构进行了认真调研,随后,我局各现场检查处、政策法规处和案防办又对修改稿再一次进行了认真讨论,集思广益最终印发了目前的《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版)》。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试题D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试题D

《四川银行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考试试题(D卷)一、单项选择题(下列题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错选或不选不计分,每小题1分)1、严禁不按规定申报注销或停用已调离()(含现金自助设备)的柜员号。

A、操作卡B、授权卡C、身份D、柜员2、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 )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A、上级行B、人行C、监管3、严禁泄露()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A、储户B、客户C、用户4、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

A、案件B、差错C、违规人5、严禁使用他人的()、证、卡办理业务。

A、名章B、章C、身份D、个人名章6、严禁不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

A、检查B、查库C、库房7、严禁违规(),违规发放贷款。

A、揽存B、揽储C、授权8、严禁泄漏()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A、储户B、客户C、用户9、严禁开具虚假(),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A、承诺书B、担保书C、资信证明D、资金证明10、严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责任事故等()迟报或隐瞒不报。

A、问题B、一般事项C、重大事项11、严禁在没有()的情况下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

A、报警系统B、视频监控C、声控系统12、严禁吞没卡非本人领取,不按时回收、保管、()、上缴吞没卡。

A、非本人B、登记C、保管D、本人13、严禁不按本行规定对自助设备(),不对外包加钞过程进行监督。

A、加钞B、维护C、查库14、严禁清、装(卸)钞后不进行()核对。

A、登记B、账务C、账实15、严禁自助设备()不及时查清原因并进行账务登记。

A、长短款B、长款C、短款16、严禁不对自助设备()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

A、现金B、账务C、长短款17、严格执行()眼同封装营业款入钞箱并加锁,按规定入柜或入库妥善存放;超出核定备用过夜现金范围的款项,在现金业务区柜台内或网点业务库内与钞车送钞人员办理款箱交接手续。

A、二人B、双人C、单人18、禁止非本营业网点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柜台和业务库内。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的通知(川银保监发[2019]45号)各市(州)银保监分局,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各大型银行一级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各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一级分中心,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四川新网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川分公司,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成都各村镇银行:为严控银行案件风险,切实保护商业银行及客户合法权益,保障商业银行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现印发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对相关规定做到应知会知,严格坚守纪律红线,严格把守风险底线,并将禁止性规定融入业务风险控制流程和内控管理制度,对违反者按规定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请各市(州)银保监分局转发至辖内农村中小法人银行业机构)四川银保监局2019年12月30日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一、普遍适用禁止性规定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本行和客户资金或财产。

3.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4.严禁超出授权范围或未经审批办理业务。

5.严禁将本人业务系统操作权限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业务系统权限办理业务。

6.严禁充当资金掮客和参与非法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

7.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或他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8.严禁利用内部交易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将内部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9.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冒用单位名义,利用办公场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或谋取非法利益。

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客户经理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银行从业人员严禁经商

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客户经理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银行从业人员严禁经商

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客户经理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银行从业人员严禁
经商
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客户经理十个严禁”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我分理处员工认真学习了《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通过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了开展“五十个严禁”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并籍此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全分理处员工表示要做到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严格遵守,视“五十个严禁”为合规操作的“高压线”和“红灯区”,爱护职业生命的“安全线、护身符”,进一步提高了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学习方法上,大家联系了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法和守法想结合,把制度的执行渗透到日常工作中。

我分理处员工经过多次的学习运用,增强了遵纪手法的自觉性,作为合格的员工,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如果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

目前的精通犯罪除故意犯罪因素外,还有个别员工因为法律知识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一生。

在我行的经营中,依法经营、合规操作是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我们每个员工应尽的基本职责,学习《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是我们的基本要求,只有把制度学扎实,才能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并且有效的防范操作风险。

我分理处员工都表示将严格执行《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中的要求,把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真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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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个严禁

五十个严禁

五十个严禁篇一:邮政集团公司关于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的规定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一)营业柜员〝十个严禁〞.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令牌和密码.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5.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入营业场所.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_.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二)综合柜员〝十个严禁〞.1.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2.严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操作.3.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授权.4.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5.严禁不按规定保管.交接.使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盘核.7.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9.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_.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三)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1.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上级派驻人员独立履行职责.2.严禁使用其他柜员令牌.密码办理业务.3.严禁个人名章.令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4.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5.严禁不按规定的频次履行检查职责.6.严禁违规揽存.7.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8.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9.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_.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四)外部营销人员〝十个严禁〞.1.严禁接触邮政储蓄专用日戳或业务公章,严禁接触邮政企业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2.严禁接触现金,严禁接触邮政储蓄空白存折.存单.绿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收取客户已经填写的邮政储蓄业务申请书.3.严禁在柜台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等实际交易性业务.4.严禁进行任何柜台内业务操作,或兼任柜员.综合柜员.支局长权限的工作.5.严禁在任一邮政储蓄营业窗口为客户代办存取款.转账.存单质押贷款等邮政金融业务,以及代理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如代理存款的转存.挂失.提前支取等.6.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和贵重物品.7.严禁代替客户签字.8.严禁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邮政储蓄机构.9.严禁经商和投资办企业._.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五)信贷人员〝十个严禁〞.1.严禁信贷人员直接或间接经商.办企业.参与合伙经营,或从事第二职业.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4.严禁信贷人员代替借款人直接办理贷款申请.取现等业务,或为他人担保贷款.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6.严禁信贷人员利用借贷关系向借款人推销.托销物品,及要求借款人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和承揽业务.7.严禁信贷人员向借款人转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8.严禁信贷人员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升迁.调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向借款人敛财.9.严禁信贷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向网点提供客户虚假资料,及与不良贷款户同谋骗取贷款.逃脱债务._.严禁信贷人员买卖股票或参与期货交易(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篇二:邮储五十个严禁基层人员行为〝五十个严禁〞作者:杨召时间:_-_-_一.营业柜员〝十个严禁〞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令牌和密码.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5.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入营业场所.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_.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二.综合柜员〝十个严禁〞1.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2.严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操作.3.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授权.4.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员人员违规操作.5.严禁不按规定保管.交接.使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盘核.7.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9.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_.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三.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1.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上级派驻人员独立履行职责.2.严禁使用其他柜员令牌.密码办理业务.3.严禁个人名章.令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4.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5.严禁不按规定的频次履行检查职责.6.严禁违规揽存.7.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8.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9.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_.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四.外部营销人员〝十个严禁〞1.严禁接触邮政储蓄专用日戳或业务公章,严禁接触邮政企业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2.严禁接触现金,严禁接触邮政储蓄空白存折.存单.绿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收取客户已经填写的邮政储蓄业务申请书.3.严禁在柜员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等实际交易性业务.4.严禁进行任何柜台内业务操作,或兼任柜员.综合柜员.支局长权限的工作.5.严禁在任一邮政储蓄营业窗口为客户代办存取款.转账.存单质押贷款等邮政金融业务,以及代理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如代理存款的转存.挂失.提前支取等.6.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和贵重物品.7.严禁代替客户签字.8.严禁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邮政储蓄机构.9.严禁经商和投资办企业._.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五.信贷人员〝十个严禁〞1.严禁信贷人员以营业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机构客户的经营活动,或与本机构客户产生经营活动上的资金.生意往来.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4.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怠慢.顶撞.刁难客户,故意推脱.拖延或无故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以及向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6.严禁信贷人员利用借贷关系违规向借款人捆绑推销.营销其他产品或商品,及要求借款人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和承揽业务.7.严禁信贷人员向借款人转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8.严禁信贷人员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升迁.调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向借款人敛财.9.严禁信贷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向网点提供客户虚假资料,及与不良贷款户合谋骗取贷款.逃脱债务._.严禁信贷人员替客户垫资还款,以及其他有意掩盖资产质量的行为.篇三: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操作柜员十个严禁一.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操作卡.授权卡.个人名章,以及用他人密码操作.二.严禁在未签退系统和未妥善保管好操作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三.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或违反岗位不相容原则,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钥匙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私自调剂现金以及预先在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上加盖业务印章.四.严禁办理本人业务或本人以代办人身份办理他人业务,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五.严禁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六.严禁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印鉴章.银行卡(折)以及代客户申请和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七.严禁不刷卡(折)办理卡(折)类支付业务和诱导客户重复输入密码.八.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泄露或违规修改客户信息.九.严禁接收未经客户加密的批量代发工资数据包.十.严禁对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授权柜员十个严禁一.严禁在办理个人支付业务中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和询问客户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柜面授权.复核.二.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柜员卡.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三.严禁违规将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交他人,以及向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转授权.四.严禁垫款.压款,或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以及授意.指使.强令柜台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五.严禁不按规定申报注销或停用已调离柜员(含现金自助设备)的柜员号.六.严禁不按规定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对临时外出离开营业场所的操作柜员进行现金碰库.七.严禁对各级管理人员违规干预授权不抵制,对操作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八.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九.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十.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一.严禁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授权柜员.操作柜员独立履行职责.二.严禁使用他人的章.证.卡办理业务.三.严禁为高利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以及客户之间充当任何形式的资金掮客,或牵线搭桥帮助借款人筹集资金垫还贷款从中牟利,以及参与协助客户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个人经商等活动.四.严禁将个人名章(按规定授权除外).授权卡.密码交给他人使用.五.严禁不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查库.六.严禁违规揽存,违规发放贷款.七.严禁泄漏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八.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九.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十.严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迟报或隐瞒不报.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一.严禁现金类自助设备未安装视频监控即上线对外投入运行,自助设备的网线及网络接口不进行刚性防护.二.严禁单人进行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装钞.卸钞等.三.严禁现金类自助设备的钥匙和密码未分人使用.保管,保险柜钥匙使用完毕后不按规定入库(柜)保管,或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坚持平行交接,以及密码交接后仍延用原密码.四.严禁在没有视频监控的情况下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五.严禁吞没卡非本人领取,不按时回收.保管.登记.上缴吞没卡.六.严禁不按本行规定对自助设备查库,不对外包加钞过程进行监督.七.严禁清.装(卸)钞后不进行账务核对.八.严禁自助设备长短款不及时查清原因并进行账务登记.九.严禁不对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十.严禁对自助设备服务商的维修人员进场前不核实身份,不监督控制其使用存储设备.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一.严禁在受理企业开户.法定代表人变更.挂失补办印鉴以及更换预留法人印章时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不核查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的真实性;不核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真伪;不联网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以及临时验资账户投资人的身份信息.二.严禁不执行双人上门核实开户资料的规定,在新开户的账户档案中不留存银行核实人员与申请开户单位的招牌或路牌或办公环境等合影的信息资料.三.严禁明知是中介机构代理投资人办理临时验资账户不拒绝.四.严禁已使用账户管理密码或支付密码的账户,在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发行支付密码器和网上银行设备时,不以密码进行控制.五.严禁违反账户和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支取业务,或对超期临时存款账户和应年检未年检账户办理支付类结算业务,不通过核心系统控制新开立单位账户3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业务.六.严禁对账人员以对公记账人员打印的对账单与企业.同业.内部进行对账,或不按要求审核对账回执和验印.七.严禁网银开户不纳入授权管理,为未启用账户开通网银.八.严禁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反馈对账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对账.九.严禁违规办理账户查询.冻结.解冻.扣划.十.严禁不对未使用支付密码器账户和上门收款账户进行风险监控.。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试题A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试题A

《四川银行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考试试题(A卷)工作单位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下列题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错选或不选不计分,每小题0.5分)1、严禁不按规定申报注销或停用已调离()(含现金自助设备)的柜员号。

A、操作卡B、授权卡C、身份D、柜员2、严禁弄虚作假,向上级和( )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A、上级行B、人行C、监管3、严禁泄露()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A、储户B、客户C、用户4、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 )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

A、案件B、差错C、违规人5、严禁使用他人的( )、证、卡办理业务。

A、名章B、章C、身份D、个人名章6、严禁不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 )。

A、检查B、查库C、库房7、严禁违规( ),违规发放贷款。

A、揽存B、揽储C、授权8、严禁泄漏( )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A、储户B、客户C、用户9、严禁开具虚假( ),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A、承诺书B、担保书C、资信证明D、资金证明10、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 )。

A、小金库B、账外账C、考核专户11、严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责任事故等( )迟报或隐瞒不报。

A、问题B、一般事项C、重大事项12、严禁在没有( )的情况下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

A、报警系统B、视频监控C、声控系统13、严禁吞没卡( )领取,不按时回收、保管、登记、上缴吞没卡。

A、非本人B、登记C、保管D、本人14、严禁不按本行规定对自助设备( ),不对外包加钞过程进行监督。

A、加钞B、维护C、查库15、严禁清、装(卸)钞后不进行( )核对。

A、登记B、账务C、账实16、严禁自助设备( )不及时查清原因并进行账务登记。

A、长短款B、长款C、短款17、严禁不对自助设备( )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

A、现金B、账务C、长短款18、严禁明知是( )代理投资人办理临时验资账户不拒绝。

A、担保公司B、中介机构C、客户19、严禁已使用账户管理密码或()的账户,在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发行支付密码器和网上银行设备时,不以密码进行控制。

四川银行从业人员110个严禁题库

四川银行从业人员110个严禁题库

四川银行从业人员110个严禁题库
【原创版】
目录
1.介绍四川银行从业人员严禁题库
2.阐述题库的内容和作用
3.分析题库对银行从业人员的重要性
4.总结四川银行从业人员严禁题库的意义
正文
四川银行从业人员 110 个严禁题库是四川省银行业协会为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金融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套试题库。

该题库包含了银行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严禁的 110 个行为,旨在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提升整个行业的社会形象。

题库的内容涵盖了银行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严禁泄露客户隐私信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操作信贷业务等。

这些问题都是银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也是保障客户权益,维护银行稳定运营的重要保障。

四川银行从业人员严禁题库不仅是一份试题库,更是一份行为规范。

它为银行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份明确的行为指南,使得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题库也有助于银行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银行从业人员的行为符合规范,保障银行的正常运营。

总的来说,四川银行从业人员严禁题库对于银行从业人员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提升服务质量,更可以规范他们的行为,保障金融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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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学习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学习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心得体会

银行员工学习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心得体会2010年1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的通知,同年2月28日省联社转发了贯彻执行“五十个严禁”通知,3月4日我县联社以宁农信联【2010】78号文件全文转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五十个严禁”通知,4月22日将案件防控“五十个严禁”及“宁南县农村信用社安全操作口诀”编印成了小册子,发到了每一个员工手中。

通过对“五十个严禁”、《宁南县农村信用社安全操作口诀》、《银行业案件防控文件制度汇编》、《银行业案件防范警示教育材料》、《十年恨事》、省联社凉山办事处“三不为”教育教材和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等案例警示教材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

在当前全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如果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的思想,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

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集体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

例如,不认真学习《合同法》,信贷岗位的员工,就不能熟练掌握信贷各环节上的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在调查、审查、贷后管理等工作各环节出现偏差,而带来信贷风险的发生。

银行业十不准

银行业十不准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一、营业柜员(普通柜员)十个严禁一、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卡和密码;二、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柜员卡/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三、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四、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五、严禁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六、严禁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七、严禁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八、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九、严禁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十、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二、会计主管(综合柜员)十个严禁一、严禁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二、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三、严禁将授权卡、密码交他人授权;四、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五、严禁不督促注销已调离、停用柜员的柜员号;六、严禁不按规定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对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碰库;七、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八、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九、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十、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三、营业机构负责人(支局长、支行长)十个严禁一、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派驻会计主管独立履行职责;二、严禁使用其他柜员章、证、卡办理业务;三、严禁个人经商或者违规参与协助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四、严禁个人名章、授权卡、密码交给他人使用;五、严禁不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查库;六、严禁违规揽存;七、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八、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九、严禁任何形式的帐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十、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者隐瞒不报。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一、普遍适用禁止性规定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本行和客户资金或财产。

3.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4.严禁超出授权范围或未经审批办理业务。

5.严禁将本人业务系统操作权限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业务系统权限办理业务。

6.严禁充当资金掮客和参与非法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

7.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或他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8.严禁利用内部交易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将内部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9.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冒用单位名义,利用办公场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或谋取非法利益。

10.严禁业务活动中以误导的手段谋取不当利益。

11.严禁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

12.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3.严禁未经监管部门允许向社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监管工作秘密信息。

14.严禁盗窃、出卖、泄露和违规查询、修改客户(单位和自然人)信息。

15.严禁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6.严禁对违规、违纪、违法或可能导致风险的业务操作不抵制,不及时向上级报告或不按规定越级报告。

二、各级管理人员禁止性规定17.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18.严禁利用对人事、岗位管理和业绩考评等职权之便,违规直接或间接干涉授信和用信、资产处置、投资、支付结算等业务事项。

19.严禁利用对人事、岗位管理和业绩考评等职权之便,对抵制违规操作、检举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压制、打击报复,以及未经当事人申辩和集体审议程序,违规或无正当理由调整当事人岗位。

20.严禁违规保管和使用单位(部门)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印章。

21.严禁指使、参与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

22.严禁不采取突击性方式和不按规定的频率、方法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权证、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

银行柜面人员“五十个严禁”

银行柜面人员“五十个严禁”

银行柜面人员“五十个严禁”(一)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主要涉及开户企业身份识别、出售或发行重空凭证及物品、支付控制、银金对账四个方面的规定。

1.严禁开户前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不通过“四川企业信用网”、“成都企业信用网”核查营业执照信息,不通过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以及临时验资户投资人的身份进行核查;2.严禁不执行双人上门核实开户资料的规定,在新开户的账户档案中不留存银行核实人员与申请开户单位的招牌或路牌或办公环境等合影的信息资料;3.严禁明知是中介机构代理投资人办理临时验资账户不拒绝;4.严禁已使用账户管理密码或支付密码的账户,在出售重空凭证、发行支付密码器和网上银行设备时,不以密码进行控制;5.严禁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超期临时存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6.严禁对账人员以对公记账人员打印的对账单与企业进行对账;7.严禁不按要求审核对账回执及验印;8.严禁银行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反馈对账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对账;9.严禁违规办理账户冻结、解冻、扣划;10.严禁没有使用支付密码的账户不作为风险账户管理。

(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主要涉及自助设备的启用条件、日常管理、加卸钞流程,以及钥匙和密码管理、会计监督、监控录像抽查等方面。

1.严禁现金类自助设备未安装视频监控上线对外投入运行;2.严禁单人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装钞、卸钞等手续;3.严禁由同一人管理同一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以及钥匙、密码不坚持平行交接和密码交接后仍延用原密码;4.严禁在没有视频监控的情况下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5.严禁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使用完毕后,不按规定将钥匙入库(柜)保管;6.严禁不按本行规定对自助设备查库;7.严禁清、装钞后不与会计账务核对现金情况;8.严禁加钞完成后未经测试即对外营业;9.严禁不对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10.严禁对自助设备服务商维修人员进场前不核实身份,不监督控制其使用存储设备。

四川农行员工二十条禁令

四川农行员工二十条禁令

四川农行员工二十条禁令
1、严禁员工把本人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严禁员工用本人账户为他人提供便利并从中获取利益;
3、严禁利用虚假证件、资料或为无有效证件客户开立账户;
4、严禁柜员自己办理本人的业务;
5、严禁员工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
6、严禁以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他人保管存单、存折、银行卡、密码、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票据、印章、网银K宝、有效身份证件及重要物品等;
7、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码、业务印章进行业务操作;
8、严禁私自刻制、伪造或变造、盗用印章或将业务印章和私人名章借给他人使用;
9、严禁擅自印制、套打、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
10、严禁违规办理抹账、挂账、错账冲正、挂失业务;
11、严禁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或违规在重要单证、函件等加盖印章;
12、严禁为客户提供虚假对账单、余额查询单、出资证明、存款证明、虚假注资(增资)或其它虚假资信证明;
13、严禁隐瞒不报、迟报重大可疑交易或违规核销、处置预警信息;
14、严禁虚增、虚减存款业务量或信用卡、电子银行交易量;
15、严禁违规授权;
16、严禁越权或变相越权办理各种业务;
17、严禁帮助、默许客户编造虚假信息资料,撰写虚假调查、审查报告或隐瞒调查、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
18、严禁员工使用假名、冒名或伪造、变造、窃取客户资料办理业务;
19、严禁违规办理多人承贷供他人使用的信贷业务;
20、严禁员工自批自贷农户贷款;。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

不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五十个严禁(修订)操作柜员十个严禁一、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操作卡、授权卡、个人名章,以及用他人密码操作。

二、严禁在未签退系统和未妥善保管好操作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三、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或违反岗位不相容原则,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钥匙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私自调剂现金以及预先在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上加盖业务印章。

四、严禁办理本人业务或本人以代办人身份办理他人业务,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五、严禁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

六、严禁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印鉴章、银行卡(折)以及代客户申请和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

七、严禁不刷卡(折)办理卡(折)类支付业务和诱导客户重复输入密码。

八、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泄露或违规修改客户信息。

九、严禁接收未经客户加密的批量代发工资数据包。

十、严禁对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授权柜员十个严禁一、严禁在办理个人支付业务中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和询问客户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柜面授权、复核。

二、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柜员卡、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

三、严禁违规将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交他人,以及向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转授权。

四、严禁垫款、压款,或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以及授意、指使、强令柜台操作人员违规操作。

五、严禁不按规定申报注销或停用已调离柜员(含现金自助设备)的柜员号。

六、严禁不按规定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对临时外出离开营业场所的操作柜员进行现金碰库。

七、严禁对各级管理人员违规干预授权不抵制,对操作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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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
四、严禁在没有视频监控的情况下进行自助 设备现金业务操作; 五、严禁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使用完毕后, 不按规定将钥匙入库(柜)保管; 六、严禁不按本行规定对自助设备查库; 七、严禁清、装钞后不与会计账务核对现金 情况
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
八、严禁加钞完成后未经测试即对外营业; 九、严禁不对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重要时段的 监控资料进行调阅; 十、严禁对自助设备服务商维修人员进场前 不核实身份,不监督控制其使用存储设备。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 十个严禁
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
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会计主管十个严禁 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
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一、严禁开户前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 件,不通过“四川企业网”、“成都企业信 用网”核查营业执照信息,不通过居民身份 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 表人授权的经办人以及临时验资账户投资人 的身份进行核查;
谢谢!
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七、严禁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 八、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户理财; 九、严禁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十、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 制、不报告。
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一、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 违章处理业务,干预派驻会计主管独立履行 职责; 二、严禁使用其他柜员章、证、卡办理业务; 三、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协助客户之间 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
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二、严禁不执行双人上门核实开户资料的规 定,在新开户的账户档案中不留存银行核实 人员与申请开户单位的招牌或路牌或办公环 境等合影的信息资料; 三、严禁明知是中介机构代理投资人办理临 时验资账户不拒绝; 四、严禁已使用账户管理密码或支付密码的 账户,在出售重空凭证、发行支付密码器和 网上银行设备时,不以密码进行控制;
关于对《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案 防工作五十个严禁》中的部分条 款说明
一、《四川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 工作五十个严禁》解释权属四川 银监局
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
(一)第八个严禁“严禁加钞完成后未经测 试即对外营业”。 说明:“测试”主要是通过实际取款测试确 认自助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二)第九个严禁“严禁不对自助设备现金 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 说明:“重要时段”包括但不限于加钞、清 机、账款差错过程等。
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五、严禁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超期 临时存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 六、严禁对账人员以对公记账人员打印的对 账单与企业进行对账; 七、严禁不按要求审核对账回执及验印;
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八、严禁银行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反馈对账 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 组织对账; 九、严禁违规办理账户冻结、解冻、扣划; 十、严禁没有使用支付密码的账户不作为风 险账户管理。
会计主管十个严禁
一、严禁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 制授权、编押、签章; 二、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码、业 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 务操作; 三、严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授权卡、密码交他人授权;
会计主管十个严禁
四、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 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 五、严禁不督促注销已调离、使用柜员的柜 员号; 六、严禁不按规定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 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对外出办事 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碰库;
三、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二)第二个严禁“严禁不执行双人上门核 实开户资料的规定,在新开户的账户档案中 不留存银行核实人员与申请开户单位的招牌 或路牌或办公环境等合影的信息资料”。 说明:银行核实人员使用具有照相功能的 设备,取得与开户单位的合影信息(个体工 商户除外)资料后,需将相关信息资料打印 后随开户资料一并保管。
三、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一)第一个严禁“严禁开户前不要求企业提供营 业执照原件、不通过“四川企业信用网”、“成都 企业信用网”核查营业执照信息,不通过居民身份 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经办人以及临时验资账户投资人的身份进行核 查”。 说明:各银行业机构准备期为一个月,文到之日 起计算,一个月后开始执行。农行系统新开户已准 备从分散到集中转变,集中新开户时开始执行。银 行业机构在通过“四川企业信用网”、“成都企业 信用网”核查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后,需将核查记 录打印后随开户资料一并保管。
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一、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 权卡/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卡和密码; 二、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柜员 卡/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 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 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 外);
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三、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 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 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五、严禁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 六、严禁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 支付密码器、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 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会计主管十个严禁
七、严禁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 正、不处理; 八、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 提供不实信息; 九、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十、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 不报或拖延上报。
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个严禁
一、严禁现金类自助设备未安装视频监控上 线对外投入运行; 二、严禁单人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 缴、装钞、卸钞等手续; 三、严禁由同一人管理同一自助设备保险柜 钥匙和密码,以及钥匙、密码不坚持平行交 接和密码交接后仍延用原密码;
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四、严禁个人名章、授权卡、密码交给他人 使用; 五、严禁不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查库; 六、严禁违规揽存; 七、严禁泄漏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八、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开具担保 承诺书; 九、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 小金库; 十、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 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三、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四)第八个严禁“严禁银行对不反馈对账 信息、反馈对账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 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对账”。 说明:经办行判断为无风险的账户除外。 (五)第十个严禁“严禁没有使用支付密码 的账户不作为风险账户管理”。 说明:未使用支付密码器的账户与使用了支 付密码器的账户相比,在支付环节上存在风 险,应重点关注。
三、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三)第四个严禁“严禁已使用账户管理密 码或支付密码账户,在出售重空凭证、发行 支付密码器和网上银行设备时,不以密码进 行控制”。
三、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个严禁
说明:目前已使用账户箅密码和支付密码的账户, 大部分银行没有以密码控件购买支付凭证、发行网 上设备和支付密码器。而是依靠人工和印鉴控制, 风险很大,科学有效的方法是依靠密码控制,而密 码由存款单位掌握,只要密码成功通过银行后台校 验系统,就代表了存款单位真实意愿,就能放心地 出售和发行。 全国性银行类机构在系统中没有达到这一严禁的, 应积极向总行书面报告我局要求(书面报告留存备 查);四川境内的法人银行类机构应在2010年6月 底前改造系统,执行这一严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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