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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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工作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中冶集团评聘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经过考核、评审才能确认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根据管理权限自主决定是否聘任获得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员工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按公司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坚持资格的评审、考试与聘任分开进行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立足岗位,以岗定聘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坚持从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真才实学、注重工作实绩,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实行择优评审聘任。

第七条坚持从严“破格”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谁用人,谁主管,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管理模式第九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参加评审人员任职基本条件的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根据中冶集团的规定和授予的权限,公司成立相应评审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推荐小组按照评审的基本要求根据德、能、勤、绩评议后向上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的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评审,报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审批准,同时负责对申报教授级高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推荐。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模版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较好地发挥高等学校职称制度作用,提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三条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一)应是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对象,具有正式编制;(二)申请人应是我院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在业务工作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人员,有较高的业务实践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三)具有学术专业职业道德良好的品行;(四)学识渊博,掌握当前本学科最新理论和技术,具有独立从事工作、团队协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五)在学术或技术创新研究方面取得过成果,或者在骨干基础岗位上经过长期积累和实践,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取得明显的业绩,或已有一定的学术或技术声誉;(六)申报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职务岗位任职条件。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四条评审单位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我院职称任职资格评定机构。

它是由我院校内外学科专家担任委员组成,是职称评审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申报审核(一)申报的具体时间由院职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下,公告在全院范围内宣传,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指南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并加盖学院组织印章。

(三)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

第六条材料审核(一)评审委员会制定材料审核标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二)申请人对材料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评审委员会复议,复议结果由审查委员会作出。

第七条现场答辩(一)经过初审的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进行答辩。

(二)答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或业务岗位职责要求而制定,并在答辩前通知申请人。

(三)在答辩中,申请人需根据评审指南确定的答辩标准进行答辩。

第八条咨询、听证(一)如有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进行咨询;(二)为了公正公平,如有异议,申请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会由评审委员会或受委托的人员组织,听证记录由评审委员会保存。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激励和选拔具有高技术水平和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职工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工作。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层次,由担任本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员和相关部门从事高级职务的专家组成评聘委员会进行评聘。

第四条评聘委员会由不少于五人组成,委员会成员由业务骨干和高级职务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评委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评聘委员会根据评聘人员的技术能力、工作表现、职业道德等进行评定,并择优选拔。

第二章评聘条件和程序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分为初步审查和正式评定两个阶段。

第七条初步审查是对评审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评估,主要评估标准包括性格特征、职业道德、职务要求等。

第八条正式评定是对初步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评估标准包括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学术贡献、创新能力、社会影响等。

第九条评聘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初步审查、面试、综合评定、公示和上报等环节。

第十条评聘人员应当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第三章评定标准和权威性第十一条评定标准包括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学术贡献、职业道德等。

第十二条评聘委员会具有权威性,评聘结果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评聘结果将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接受公众意见,公示结束后进行上报。

第十四条评定结果作为评聘人员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四章管理和奖惩第十五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工作,保证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对于评聘结果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将进行纪律处分,并取消其评聘资格。

第十七条对于评聘结果优秀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岗位要求相结合的职称评聘管理机制,根据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职(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职(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学识,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呈报的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医院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医院公布申报评议方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三)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四)医院公开个人量化评分结果;(五)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六)医院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七)医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八)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医院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医院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

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医院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九)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十) 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十一)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相应评审办事机构。

四、凡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延缓一次有效专业职称晋升:(一)未通过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医院其他规定者;(二)因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转正定级的人员,按转正定级推迟的时间,顺延评审;(三)违犯医德医风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各类行政、党纪处分的;(五)凡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医疗纠纷形成严重影响及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六)不接受医院和上级部门指派的指令性任务的;(七) 发生教学事故者一票否决;(八)因连续事假三个月、长期病假(一年以上)、不能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者;(九)出国期满,超期未归且未向医院汇报征得医院同意者;(十)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留党查看)以及受处分期未满或有问题未作结论者。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煤国际北京华宇…2011‟18号关于印发《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2010版)》(中国煤炭科工…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具有研究及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和研究及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评权。

凡公司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外委评审。

公司不具有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上报集团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研究系列参评范围为从事煤炭科学研究的人员;担任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相应的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并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煤炭科学研究工作的经历。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无锡市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管理制度,使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根据《无锡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要求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包括卫生系列和旁系列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包含岗位设置、评审管理、资格管理、聘任程序、聘任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按上级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审核评审材料。

2.根据市、局职称工作意见,布置本院职称工作。

3.负责本院高、中、初职称报评、报评人员资格审查和执业资格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4.做好聘任工作,负责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审核科主任对科内人员的聘任决定。

第五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每二年调整一次。

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当然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明确并合理分解单位职能、逐层定编定员、兼顾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中、初结构比例,明确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力求结构合理系列配置,职责分明。

第七条设岗原则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岗职对应,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设岗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1.最低岗位原则:较低层次的岗位,聘任较低职务人员就能满足需要的,不设较高职务的岗位。

2.最少岗位原则:设少量岗位就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多设岗位。

3.最优结构原则:根据单位特点保持最合理、最优化的职务(岗位)结构比例。

(最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

(最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

附件: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为规范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具有企业特点的评审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国机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审原则第一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理论水平、研究成果、工作业绩相结合原则;结构控制,评聘结合原则。

第二章资格设置第二条国机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要由工程技术、会计、经济、政工四个系列组成(其它系列由各单位根据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任职资格设置分别为:工程系列: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会计系列:初级: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高级会计师。

经济系列:初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中级:经济师;高级:高级经济师。

政工系列:初级:政工员、助理政工师;中级:政工师;高级:高级政工师。

第三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国机集团确定,并作为任职资格评审的控制依据。

各企业要根据单位规模、人员构成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合理规划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科学确定高、中、初级结构比例。

第三章评审权与评审制度第四条国机集团定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每年评审一次;经济、会计、政工系列每两年评审一次(单年评审)。

各单位的评审工作在7-8月份进行,国机集团的评审工作在9-10月份进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权限分级分系列评审。

国机集团负责工程技术、会计、经济系列的高级技术职务和政工系列的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国机集团授权设立评审委员会的企业,负责本单位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第六条高级工程技术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高级工程技术人数15人以上,中级技术人数35人以上的,可申请成立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企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结果及相关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报国机集团职称改革办公室复审。

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超越自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资格评审第四条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材料申报工作。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提出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认定或评审材料,交纳评审费。

第六条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成果、工作业绩及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意见;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小组(日常办公设在人事处),集中对各单位呈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明确提出提交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申报条件以及是否同意推荐申报的意见等。

第八条评审工作小组将复审通过的评审材料集中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照要求做好评审过程中的相关协助工作。

第九条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由评审工作小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打印证书,即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职务的依据。

第十条国家现已开设部分专业(包括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物价、建筑、医药、计算机软件、出版等)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

凡通过此类考试者,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同样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三章职务聘任第十一条职务聘任实行公开竞岗、择优聘任。

第十二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有能力履行本职务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可完成额定工作量者,即可接受职务聘任。

第十三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江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称评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行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双轨制度。

即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只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三条:联社专业技术职务每两年评聘一次,单年为新聘和续聘,双年为增聘,聘用时间为每年的首季末和二季度初。

第四条: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单位有效。

外单位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原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不继续沿用,待取得本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条件后重新聘任。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江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所有在册劳动合同制职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第六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助理资格满四年;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六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经过全国经济类、会计类或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取得的,方为有效。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形式第八条:同级聘任: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相一致。

第九条:低聘: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定,可以低聘。

(一)虽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分析问题能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工作量的;(二)任期考核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条:高聘: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高聘人员应是本社急需人才,具备所聘岗位职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任现职满四年,工作业绩明显优于同系列同职级的其他应聘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根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根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办法根根据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和**省有关职称评聘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促进医院发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和完善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规范评聘管理程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实行评、聘两条线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进行聘任。

第二章专业岗位设置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在省人社厅下达的岗位数额内,按照床位数设置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岗位设量原则:一、50张以上床位设量2名正高,4名副高。

二、30-50张床位设置2名正高,3名副高。

三、30张以下床位设置1名正高,2名副高。

四、未设病床科室及医技科室根据医院总体岗位设量比例设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二)正高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6%,副高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4%;五、护理专业的岗位按省卫计委《**省医疗机构护理专业高级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设置。

六、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可增加岗位:(一)有病床科室可在原岗位设量的基础上增加1名正高,1名副高岗位;(二)未设病床的科室可在原岗位设置比例的基础上上浮20%O七、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可增加岗位:(一)有病床科室可在原岗位设置的基础上增加1名副高岗位;(二)未设病床的科望可在原岗位设重比例的基础上上浮10%o八、其他科室(专业)的岗位根据具体情况设量。

第三章职称评审第五条必须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根据专业学科岗位设置需要申报评审,没有岗位限额及设置编制的不可申报。

第六条申报推荐工作以临床一线医疗人员为主。

高级职称晋升人数应以学科岗位编制设置为依据,以主要及空缺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优先推荐申报。

第七条申请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必须与现从事专业相符,不得跨专业申报。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XXXX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职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

二、凡本院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规定任职资格相应学历、职称,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申请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三、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按照聊城市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有关条例。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唯文凭论,对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凡申请高一级职务资格评审者,必须参加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范围内规定相关要求。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局级)评审个人材料的准备:(一)递交个人申报情况申请,包括学历、任现职及年限、毕业证。

(二)递交任现职以来证明个人业绩的实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

(三)申请高级职务者应递交任现职以来的主要论文。

(四)递交相关证书。

五、评审程序(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数额,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在院内公布。

(二)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组,严格按照各系列各级职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意见提交评聘委员会评审。

(三)按有关要求将评聘委员会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四)公示期过后无异议后,通知申报人按有关要求填报晋升材料,初审后,报送县卫计局、人社局复审,而后再报送市人社局、卫计局审核后,报送省委评审。

(五)听取上级评审结果,并按其要求进行公示。

(六)公示期过后无问题者,根据县人社局的有关规定,与其工资挂勾。

(七)院内聘任。

六、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专业)按照卫计局规定的程序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七、其他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资格的评审、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方式、方法进行,有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八、严格聘任程序,凡初、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聘,必须通过法定的聘任程序,任何个人都无权表态、许愿,评委要公正,要重才重德不重情,要严守评审纪律,不准泄密评审内容,如发现有违反聘任规定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作为事业单位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员工职业发展和组织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评审办法不仅能激励员工积极进取,也能保证组织运转的高效顺畅。

本文将从评审的定义、内容、程序等方面展开讨论,为您揭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全貌。

评审是对员工在专业技术方面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确认的过程。

通过评审,能够客观、公正地认定员工的岗位适配性、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定向引导。

在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具有相对稳定的评价内容和制度,可分为综合考核、专业技能测试、岗位或专业知识测试等多个方面。

在评审的程序上,事业单位通常会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

评审程序包括申报、资料审核、面试、考核等环节,全过程都要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评审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职称晋升、薪资待遇和岗位提升,因此必须重视评审程序的合规性和效力。

同时,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事业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和考核体系,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诚信、责任、创新、协作等多方面素质都应该成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标准,避免片面追求业绩而忽视员工的全面素质。

在实际评审中,事业单位应该不断改进评审制度和程序,为员工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空间。

通过引入多元化的评审方法和手段,激励员工进取精神,增加新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事业单位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员工发展和组织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评审制度和程序,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保证组织运转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希望本文能为您带来有益的启示,为事业单位的评审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1 目为适应公司安全高效发展需要, 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 提高评审质量和管理水平, 激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制定本规定。

2 范畴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如下简称职称评审)本规定中所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指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通过拟定和评审等评价方式获得、可以体现其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专业技术职务活动。

3.2 参评人员本规定中所称参评人员是指申请参加职称评审人员。

4 职责4.1 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简称职改领导小组)4.1.1 负责制定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有关制度;4.1.2 负责指引、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

4.2 公司工程、经济会计记录审计(如下简称经会统审)、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如下简称政工)三个专业系列高档职称评审委员会(如下简称高评委会)负责相应系列专家级高档、副高档职称评审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4.3 公司职称改革办公室(如下简称职改办), 设在公司人事处4.3.1 负责审核所属各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构成;4.3.2 负责审核整顿各单位推荐参评人员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 分类报送高评委会评审;评审成果公示;材料上报集团公司;4.3.3 负责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工作。

4.4 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组织机构, 涉及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办及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和初级职称拟定、评审工作。

5 管理内容5.1 评审原则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成果”五公开做法。

5.2 评审范畴5.2.1 专业范畴5.2.1.1 评审专业范畴为集团公司规定专业系列(见附录A)。

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制度

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制度

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制度1 范围与对象本制度规定了技术职务评审的原则、设置、任职资格条件和一般程序等。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单位、全资子(分)公司聘用工的技术职务评审。

集团公司控(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技术职务聘任对象主要为在专业岗位从事技术工作人员,或技术职务高于行政职务(职级)的人员。

2 机构与职责2.1 集团公司设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公司评委会”),作为集团公司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最高组织、评审和确认机构。

公司评委会职责:建立、研究和制定技术职务评审的体系、政策和工作规范等;协调和解决技术职务评审中的重要问题;评审和确认中级和高级技术职务,核准初级技术职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评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2.2 评审委员会内设地质、采矿、选矿、冶金、经济、机电、基建、化工环保(综合)等八个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设5人以上的评委,具体成员由组长提出报公司评委会确认。

专业评审时除组长外,由技术部临时抽签确定其它成员。

原则上专业评审未通过的,不再推荐上报公司评委会。

专业评审组职责:提出或修订本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标准;负责各专业类别技术职务的技术审查,并向公司(或片区)评委会提交专业评审意见。

技术部为专业评审组的日常工作机构。

2.3 公司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划分3个片区组织初审,各片区分别设立片区评审委员会(简称“片区评委会”)。

片区评委会主要职责:组织片区内技术职务集中评审工作,审核确定技术职务的片区评审意见。

——(紫金山)矿区片评委会:负责组织紫金山矿区各单位(含武平紫金等)技术职务初审工作。

紫金山金铜矿人力资源处为其日常工作机构。

——(上杭)城区片评委会:负责组织龙岩市内除矿区片外各单位(部门)技术职务初审工作。

人力资源部人事处为其日常工作机构。

——(厦门)分部片评委会:负责组织龙岩市外各单位(部门)技术职务初审工作。

人力资源部集团人事处为其日常工作机构。

2.4 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技术职务评审小组,领导本单位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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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技术职务评审适用于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第二条成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由技术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部长组成,对公司提出技术职务任职申请的人员进行评审。

第三条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职责是制定有关评审制度、根据技术人员比例确定各级职务积分标准、参与评审工作。

第四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员工,改任非技术职务的,不再参加技术职务评审。

第五条技术职务分为技术员、助理设计(工艺)师、设计(工艺)师、高级设计(工艺)师、资深设计(工艺)师五级。

第六条参评者申报技术职务需填写《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附表4),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近年内工作业绩总结、技术开发成果报告、技术开发成果鉴定报告、发表论文的证明文件、学历证明文件等。

第七条新进员工试用期不定技术职务。

转正时按其工资水平对应暂定技术职务,部门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其所在岗位工作表现提出待评职务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正式技术职务需在公司年度统一技术评审后确定。

第八条评审方式和程序
1.评审采取部门推荐,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办法进行。

2.评审委员会按评审项目对参评者进行评议,确定各项目最终得分,合计得到评审总分。

3.采取实际评审总分与“评审积分标准”对应,并由技术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体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第九条评审项目为考核加分、论文及获奖加分、职务加分、学历及资历加分、外语水平加分和业务能力加分六项。

第十条考核加分
将参评者当年考核成绩中为“良”以上的考评成绩记入评审总分。

加分标准为:“优”加25分,“良”加15分。

第十一条论文及成果加分
参评者发表的论文从发表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加分标准为:
第十二条职务加分
本项所指时间段为参评者在评审前担任过新产品研发项目小组组长职务。

加分标准为:
第十三条学历及资历加分
加分标准为:
从事技术工作时间加分实行累进制加分,具体为:
●1年以上3年以下,每年1分;
●第3年至第6年每年1.5分,即工作6年的技术员可得分为6.5分;
●6年以上,从第6年开始每年加分2分
第十四条外语水平加分
加分标准为:
第十五条业务能力加分
根据参评者近两年内的业绩综合评议其业务能力,而不作具体项目的计算和累加。

具体包括:责任能力和知识水平。

第十六条责任能力是指承担责任的能力和应该胜任的工作
加分标准为:
第十七条知识能力为知识广度和专业知识水平
加分标准为:
第十八条评审总分对照“职务积分标准”,确定参评者是否有资格获得相应的职务。

职务积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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