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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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的处理

为加强医学检验“危急值”的管理,以便临床医生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危急值”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根据我科的实际情况实行“危急值”处理制度。具体项目和危急警戒值见附件。

具体操作流程:

1、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检验“危急值”后,应一起确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并马上和检验科沟通。检验科必须重新向临床报告该患者的检测结果。

2、医护人员接收后应立即向经管医生报告该“危急值”,经管医生需立即(10分钟内)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对病人采取相应诊治措施进行诊治。如经管医生不在,需及时报值班或在岗医生,由其负责采取相应的措施。经管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3、门、急诊医生在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前,应结合临床情况,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标本采取、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采取标本复检。

附件:

“危急值”项目和警戒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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