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呼和浩特市杰茂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考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本驻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全面、公平、公正、
客观的考核评价体系;为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为了加强销售现场管理、销售进度管理、人员管理、储备管理人员培养等项工作,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二、考核对象:
公司在职人员。
三、考核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本办法的制定。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员工综合考评。
3、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综合考评及备案管理工作。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
2、考核项目与日常工作表现直接挂钩;
3、考核指标量化,指标评定标准清晰;
第二章考评内容
、考勤:
1、迟到、早退情况;
2、事假、病假情况;
3、旷工情况;
、团队意识:
1、人际关系;
2、集体参与性;
3、工作建议情况;
4、对新员工的培养,流动性;
5、团队的整体业绩;
6、工作区域内设备维护;
7、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8、外部宣传设施及形象载体的维护;
9、节约意识;
三
绩效考核:
、
四、自我学习意识:
1、定期不定期考核成绩;
2、工作、学习笔记情况;
3、学习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五
在职培训:
、
1、公司内部培训申请情况;
2、内部培训成绩;
六、日常工作表现:
1、客户资料的完整性;
2、客户追踪情况;
3、客户成交率;
4、日常客户资料主管、经理审核情况;
5、卫生责任区的日常维护;
6、设备、绿植责任区的日常养护;
第三章考评标准
考评实施细则:
1、考情考评标准: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除0.5 分;
2)病假、事假:病假、事假一次扣除0.2 分;
3)旷工:旷工一天扣除 1 分;
2、团队意识考评标准:
1)人际关系:分值 2 分
在职人员与同事吵架一次扣除 0.5 分;
2)集体性:分值 2 分
( 1)早晚例会缺席一次扣除 0.2 分,(接待客户除外);
(2)不执行上级分配任务一次性扣除 1 分(可倒扣);
3)工作建议情况:
( 1)对公司内部工作流程、制度等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研究并采纳,一次加 0.5 分;
( 2)在项目前期策划及后期销售中提出合理化方案并被采纳实施,一次加
0.5 分;
4)新员工的培养,流动性:(本项针对项目组进行考评)
( 1)在项目组中新员工上岗周期低于 15 个工作日,项目组内所有人员不予扣除相应考评分,高于 15 个工作日项目组人员均扣除 0.2 分;
(2)项目组人员半年期人员流失率高于20%,项目组人员均扣除 0.2 ,项目
经理扣除 1 分、主管扣除 0.5 分;
5)团队的整体业绩:(本项针对项目组进行考评)
( 1)项目组总体月度业绩完低于 100%,项目组人员均扣除 0.2 分,项目经理扣除 0.5 分;
( 2)项目组完成 90%以上任务人员比率低于 60%,项目经理扣除 0.5 分;
( 3)季度业绩完成比例低于 100%,项目组人员均扣除 0.2 分,项目经理扣除 0.5 分;
6)工作区域内设备维护:(本项针对项目组进行整体考评)
( 1)在公司的抽查中设备正常运转率低于100%(不包括已申报,并经公司
或甲方签字确认的待维修设备),项目组人员均扣除 0.2 分,项目经理扣除
0.5 分;
( 2)工作区域内绿植,在公司抽查中发现如浇水、清洗、除虫等一次一项扣除项目组人均 0.2 分,项目经理扣除 0.5 分;
7)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本项针对项目组进行整体考评)
( 1)工作区域内,抽查一次发现卫生清理不到位,扣除项目组人员均 0.2 分,项目主管及经理扣除 0.5 分;
( 2)雨雪天气,室内卫生未内及时清理,项目组人员均扣除 0.2 分,值班项目经理及主管扣除 0.5 分;
8)外部宣传设施及形象载体的维护:(本项针对项目组进行整体考评)
( 1)项目组所在项目地宣传设施经济形象载体,发现损坏并未申报的,一次扣除项目组人员均 0.2 分,项目主管及经理扣除 0.5 分;
( 2)售楼部外围宣传设施及设备,损坏并未申报的,一次扣除项目组人员均 0.2 分,项目主管及经理扣除 0.5 分;
9)节约意识:
( 1)项目组办公用品重复使用,一次加 0.2 分;
( 2)办公用品人均耗损率低于公司整体平均水平,加 0.2 分;
3、绩效考核考评标准:
1)项目组月度销售业绩状元,加 1 分(完成率低于 120%,不加分);
2)项目组月度销售业绩前三名(不含状元),加 0.5 分(完成率低于 120%,不加分);
3)月度销售业绩完成率高于 120%,加 0.2 分;
4)月度销售业绩完成率低于 90%,扣除 0.2 分;
5)销售业绩排名末名,扣除 0.5 分;
4、自我学习意识考评标准:
1)定期不定期考核成绩:成绩高于 85分加 0.2 分,低于 70 分扣除 0.2 分;
2)工作、学习笔记情况:笔记完整度低于 90%,扣除 0.2 分;
3)学习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学习计划误报、漏报一次扣 0.2 分,学习总结误报、漏报一次扣除 0.2 分;
5、在职培训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