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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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推...

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推...

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说明为做好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材料报送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评选推荐材料内容集体、个人评选推荐材料共5项:(一)呈报审批表4种,分别是:《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呈报审批表》、《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呈报审批表》、《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基本情况表2种,分别是:《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基本情况表》、《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模范、先进个人基本情况表》。

(三)征求意见表2种分别是:《县(处)级干部征求意见表》、《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四)事迹材料2种:凡上报的模范集体、先进集体和模范、先进个人均需报送 2000字事迹材料,其中模范集体和模范还需要再报送500字简要事迹材料,用于关荣册的编印。

(五)报送材料电子版(光盘)。

内容包括:呈报审批表、基本情况表、500字简要事迹和2000字事迹材料、个人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集体工作照片2张。

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集中制成1张光盘报送。

(六)报送材料所需表格,可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网址为:。

二、报送材料格式(一)呈报审批表的填写格式。

1、文字要工整清晰,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打印填报,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2、集体呈报审批表填写要求如下:单位名称必须填写编制、工商等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全称);单位性质填写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单位级别,行政事业单位填写:正副厅级、正副处级、正副科级、正副股级,企业单位不填写;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如有上级主管部门,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个人呈报审批表填写要求如下:出生年月填写为XXXX年XX月;政治面貌:如是党员必须规范填写为中共党员;文化程度:分别填写为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参加工作时间填写为XXXX年XX月;职务、职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填写编制、工商等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全称),内设机构要填写规范,不能用简称;简历从初中毕业填起(格式为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在何单位何职务或职称);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如有上级主管部门,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拆迁拆违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拆迁拆违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拆迁拆违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拆迁拆违是优化发展环境、做大招商平台的有效手段,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民生要求的迫切需要。

下面是爱走学网xx给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

同志们:这次动员大会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

今天的大会既是拆迁拆违的动员部署会,也是对迎两节、五城同创活动的再发动、再部署。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确保打一场全市范围的拆迁拆违攻坚战的同时,为实现城市化建设突破提升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刚才,义山副市长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简陋建筑及景观改造的实施意见》,郭华书记作了书面讲话,锡贵主任、洪治主席作了很好的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市的拆迁拆违工作再讲几点意见:一、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拆迁拆违工作的重要意义经过近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我市的城镇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开展迎两节、五城同创活动以来,城市框架逐渐拉开,城市功能不断得到完善。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城市建设总体水平还不高,不论是中心城区,还是县城、小城镇,形象和品位都亟待提高。

特别是在主城区,大量城中村、旧平房区还没有拆迁改造,城市五乱有所反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快速发展,影响了城市品位和形象,与建设沿海强市的要求极不相称。

可以说,拆迁拆违事关迎两节、五城同创的顺利开展,事关我市城市化进程,事关沿海强市建设进程,事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大局。

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拆迁拆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从沧州的发展进程来看,长期以来,我们在农村工作上投入了较多的精力,但还没有就城市建设和发展理出一个很好的思路。

我认为,当前城市建设应该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扩大城市规模。

现在我市的城市规模太小,与中心城市的地位很不相称。

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打造宜居宜业现代新肃宁

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打造宜居宜业现代新肃宁
能对接整合 ,实现组团式发展 的格局 。 ( ) 二 现代城市魅力初步显现。三年 来, 北京 城建 十一 工程 公司 正式 签定 了整体 开 开发 、 合开 发 , 综 严禁 自地 自建、零星插建、
发协 议 ,征 地 工作 已进 入扫 尾 阶段 ;占地 私建乱建。通过综合 开发 ,完善功能分区 ,
7 8亿元 ,成 为肃 宁县城市 建设历 史上投 入 共投入 资金 2 0 0 0多万元用于城市精 细化管 规实现全覆盖 ,村镇规划全部完成。 最 多、力度 最 大、变 化最 快 的三年 ,城镇 理 。 先后购 置城管执 法车辆 2 4台,增加城 建设 与经济 社 会发 展呈 现出 了崭新 局面 。
进 县”称 号。 推 进城 镇 面貌 “ 变样 ”与 加速 经济 大 社会发展形成 良性循环 ( ) 市 发展 方向 更加 明确。 通过 一 城 聘 请清 华、北 大、 同济等 知名 专 家和 设计
( ) 五 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速 。 立足毛皮 、
纺织 、印 刷、 电料 电器、食 品 加工 、煤炭 并确 定 2 0 0 8年 为拆 迁规 划年 、2 0 0 9年 为
县 委、 县政 府按 照 “ 中国 裘皮 之都 、重要 2 D 1 O亩 的电器 电料 工业园 , 目前 已完成 总 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进而形成整体风貌。
凝 心聚 力、攻 坚克 难 ,力 争把 肃 宁打造 成 地 率提 高到 3 .% ,人均 公 园绿 地面积 提 在 规划体 系上 ,围绕 城 市总体 规划 ,编制 75
为宜居宜业的生态型 、现代化 明星小城 市。 先后实施 重点城建工 程 3 0多项 ,总投入 达 高到 1 . 26平方米。 (四 ) 城市管理 水平 不断提升。 三年来 , 完成 了绿地 、水 系、路 网、景观 整治 等专 项规划 和 3 O多项专项规划 ,城市控 制性详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为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更好地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围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工业聚集区、开发区为平台,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构筑沿海临港工业、县域工业、中心城区工业“三大板块”,壮大提高石油化工、管道装备、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科学发展、良性发展、持续发展,大力提升工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发展转型并重原则。

突出做大做强全市工业,正确处理工业经济增长与结构、质量、环境、安全的关系,以产品创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动力,推进全市工业发展方式向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集约高效型、安全环保型转变。

(二)坚持科技创新原则。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引导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实现全市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坚持沿海突破原则。

充分发挥沿海优势,以建设全省重要经济增长极为契机,以综合大港建设为龙头,加快沿海经济开发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实现沿海工业率先突破,提高龙头带动能力。

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公布《城镇巨变靓丽家园--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摄影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冀城变办[2010]96号【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发布日期】2010.12.20【实施日期】2010.1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公布《城镇巨变靓丽家园--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摄影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冀城变办〔2010〕9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为全面展现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辉煌成果,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了“城镇巨变靓丽家园--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摄影大赛”。

大赛得到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全省摄影爱好者的积极支持和热烈响应,共报送参赛作品5014幅(组)。

为保证评选结果公平、公正,体现各设区市最高摄影水平,组委会邀请省内权威摄影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专家等组成评选委员会,经过7轮评选,最终选出金质收藏作品3幅(组),银质收藏作品9幅(组),铜质收藏作品18幅(组),优秀作品270幅(组),现予以公布(评选结果见附件)。

奖金、证书颁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分获奖作品将于2010年12月21日-12月31日在石家庄市省博物馆展出。

附件:城镇巨变靓丽家园--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摄影大赛评选结果名单附件:城镇巨变靓丽家园--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摄影大赛评选结果名单。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十条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十条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3.05•【字号】冀国土资地字[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十条措施的通知(冀国土资地字〔2009〕8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扩权县(市)国土资源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支持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省厅制定了《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十条措施》,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五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十条措施为支持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加快推进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现就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从速从快补办土地登记手续。

结合城市拆迁改造规划,对三年大变样工作中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项目的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利人以及土地数量、边界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提供给有关部门。

对手续不规范、不完备等原因没有土地登记手续的,在没有争议的前提下简化环节,从速从快补办土地登记手续。

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不留隐患。

已规划、建设为城市绿地或其他用途的土地,要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简化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审批手续。

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涉及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的,除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坐标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需在10日内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不再报省,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查。

符合规定的,由市、县政府书面向省政府写出批准征收用地的请示。

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

三、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努力保障城镇建设用地。

各地对拆迁和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要有计划地投放市场。

沧州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沧州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沧州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作情况汇报一、2010年沧州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启动情况(一)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迅速部署三年大变样工作。

全省会议之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迅速部署。

一是结合去年三年大变样重点工作评估组对我市重点工作的评估意见,起草了《关于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三年大变样工作。

会上,传达学习了陈全国省长、宋恩华副省长讲话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了《2010年沧州市区城市建设“十大工程”》,落实了“十大工程”实施单位和实施方案,对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力量得到了加强。

会议还对全市三年大变样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分析,对三年大变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召开了2010年“城乡规划年”活动工作会议和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

目前,正在筹备召开全市三年大变样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三年大变样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再掀新高潮。

(二)以主城区城建“十大工程”、县城“十个一工程”为抓手,下更大的决心,全力推进三年大变样工作向纵深开展。

2010年沧州市主城区计划实施城建“十大工程”,总投资45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40亿元,社会投资415亿元。

1、新城起步工程。

包括沧州体育场、市民服务中心、沧州图书馆、沧州博物馆、武术馆等14项工程;2、道路畅通工程。

包括新建西环、吉林大道、上海路、广州路等7条道路,拓宽改造新华路、解放路、交通大道3条道路,改造小街小巷35条;3、城市排水及“两厂(场)”建设工程6项;4、住房建设工程。

包括11个精品住宅小区和7个新开工住宅项目;5、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

包括大和庄、大季屯、四合新村、荷花池区域改造等23个项目;6、绿化美化及街道景观整治工程。

包括“125”专业绿化工程和“468”社会绿化工程以及新华路、浮阳大道、清池大道三条主要街道和7条次要街道的景观整治工程;7、教育设施建设工程。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中解决被拆迁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中解决被拆迁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中解决被拆迁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8.03•【字号】冀建房[2008]480号•【施行日期】2008.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中解决被拆迁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冀建房〔2008〕48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确保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顺利推进,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被拆迁(包括拆违、拆临)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对被拆迁的低收入家庭依法依策补偿安置,对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保证其具有基本的住房条件,并使其住房条件比拆迁前有明显改善。

二、拆迁补偿安置依据现行拆迁法规,对被拆迁家庭,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一)货币补偿。

被拆迁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补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补偿后将其按无房户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实物配租的,优先为其配租;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补偿后允许其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房屋产权调换。

先依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商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再按拆一还一到一点五的原则调换住房。

所调换的住房,其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30平方米以内(含30平方米)部分,被拆迁家庭不需再付房款,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高于所调换房屋价格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家庭支付差价;3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互找差价。

对于被拆迁家庭一次支付差价款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在被拆迁家庭与拆迁人订立分期支付差价款合同后,应当允许其先期入住;对难以支付差价款的,其所调换的住房可以与拆迁人按一定比例共有,被拆迁家庭就拆迁人拥有部分向拆迁人支付成本租金或廉租房租金。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我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河北省2010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冀办发〔2009〕47号)《河北省城市容貌整治导则》3、术语和定义3。

1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 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

3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3。

4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

6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3。

8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3。

9 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3。

10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3。

11 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3.12 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3.13 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3.14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3。

1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3.16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3。

17 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3。

18 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3。

29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

20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3。

21 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3。

22 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6.22
•【字号】沧政字[2010]39号
•【施行日期】2010.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沧政字〔2010〕39号)
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沧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沧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沧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实施管理。

三、城市发展建设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报批。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我省制定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

我省制定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
水质 目标 责任考 核和 生态补偿金政 策 、 “ 双三 十 ”
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 了重要作 用。 督察组 建议 ,河北 省要对 专项行 动工作进 行总 结 ,建立和 完善联动机 制 ,不断改进工作 ,提高专项 工作水平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 力 度 ,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监管 ,加大执 法力
山率领 的国务 院八部委联 合督 查组对我 省环保 专项
行动进 行督 查。督查组 对我省 的环保专 项行 动给予
违 法行为 ,促 进主 要污染物 减排 ,着力改 善流域和
区域 环境质 量 ,确保 饮 用水 安全 ,保 障群众健 康 ,
了充分 肯定 ,认 为奥运 环境保 障、子牙 河流域 断面
城 ,研究联合 会 自身建 设 ,总结 2 0 年工作 ,部署 O8 下一步 工作 任务 。原省政协 副主席 、河北 环保 联合 会会长陈 慧 ,省 环保 局局 长姬振海等 领导 出席会议
并讲话 ,河北钢铁 集团有 限公司副 总经理 、邯郸钢
了精心 筹备 。 1 月5 上午 ,安排 了与会 代表 参观 2 号
水处理厂 、5 个垃圾填埋场、1 个垃圾发 电厂及9 家工
业 企业。督 查组认 为 ,河北 省各级党 委 、政 府高度
重 视环保专 项行动 ,决心大 、手腕硬 、措施 实 、有
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方面 ,继续为全国创造新的管理经验。 ( 周迎久 )
亮点 、效果 好 ,确 实将环保 专项行 动作 为贯 彻落实
限、4 2 4 个污染减排项 目、1 9 个基础设施项 目的完成 6
时限 :2 0年年底前 ,3 家重污染企业完成搬迁或关 08 1 闭,2 8 2 个污染减排项 目3 4 个基础设施项 目完工 ; 17 1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1•【字号】沧政办字〔2021〕162号•【施行日期】2021.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沧县、运河区、新华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已经沧州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1日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机制第三章更新程序及模式第四章专项规划与区域评估第五章实施计划第六章实施方案第七章资金筹集第八章政策支持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创新城市发展模式,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在本市中心城区内开展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活动,具体包括:(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二)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塑造城市空间新格局;(三)提升整体居住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

第三条本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坚持“留改拆”并举,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为主,遵循规划引领、综合平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原则。

(一)按照沧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要求,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实施,做到严控总量、合理布局、增减平衡。

(二)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规划管控,完善政策机制,做好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形成多元化更新模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4.01•【字号】冀建市[2009]174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通知(冀建市〔2009〕174号)各设区市建设局: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省推进城镇化、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关键一年。

当前,三年大变样工作进入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各地已经开工或将陆续开工建设一大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重,时间紧。

为确保三年大变样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建设效益,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服务三年大变样直接关系到全省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落实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城市功能完善、城市环境改善和城市品位的提高。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服务、完善监管、创新机制、促进发展”的原则,建立项目快速审批通道,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手续、缩短时限,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努力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三年大变样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促进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完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建筑质量是百年大计,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面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一)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质量要求。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2•【字号】沧政字〔2023〕6号•【施行日期】2023.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0号)部署要求,我市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本轮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继续保留对6件市政府规章和4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二、决定废止因内容与当前社会经济等发展要求不适应、与上位法相抵触、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原因,对2件市政府规章、1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决定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宣布失效因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有效期已满且不需要延期等原因,对3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列入修改计划因内容不适应当前发展要求、上位法修改、与相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不衔接等原因,对2件市政府规章、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列入修改计划。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各起草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五、严格落实有效期制度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3年11月1日前印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保留的市政府规章目录2.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3.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规章目录4.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6.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沧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日附件1保留的市政府规章目录1.沧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市政府令〔2018〕第8号)2.沧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令〔2018〕第9号)3.沧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市政府令〔2020〕第12号)4.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市政府令〔2023〕第1号)5.沧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23〕第2号)6.沧州市船舶污染物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23〕第3号)附件2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1.沧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7〕第1号)2.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市政府令〔2017〕第4号)附件3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规章目录1.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21〕第1号)2.沧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市政府令〔2022〕第1号)附件4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3〕173号)2.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5〕13号)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6〕6号)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62号)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148号)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城市“五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158号)7.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9〕2号)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9〕9号)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9〕11号)1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9〕77号)1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19〕79号)12.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20〕1号)1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限价商品房政策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沧政发〔2020〕5号)1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21号)1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35号)1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破解“招工难”“就业难”结构性矛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37号)17.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69号)1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132号)1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沧州市公安局《群众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152号)2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167号)21.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发〔2021〕4号)22.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字〔2021〕9号)2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字〔2021〕10号)2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35号)2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政策措施》和《沧州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40号)2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沧州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58号)27.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98号)2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99号)2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109号)30.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沧政规〔2022〕1号)3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号)32.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2号)3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沧政办规〔2022〕3号)3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6号)3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7号)3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8号)37.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9号)3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就业困难残疾人救助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0号)3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1号)4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政策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2号)4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3号)42.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5号)4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6号)4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17号)4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4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2号)47.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3号)4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生物制造产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4号)4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5号)附件5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准入审批和监管的通知(沧政办字〔2017〕131号)2.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规范管理促进集聚集约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7〕136号)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沧政发〔2018〕2号)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8〕18号)5.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沧政字〔2018〕41号)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构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118号)7.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181号)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沧州坚强智能电网发展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9〕7号)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沧政办字〔2019〕55号)10.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沧政发〔2021〕9号)1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4号)12.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航运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沧政办规〔2022〕14号)附件6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字〔2011〕35号)2.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全民创业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沧政字〔2013〕28号)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强化道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政办字〔2013〕70号)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13〕114号)5.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沧政发〔2014〕11号)6.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5〕6号)7.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沧政字〔2015〕30号)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6〕14号)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沧政办发〔2016〕18号)1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沧政办发〔2017〕4号)11.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沧政字〔2017〕11号)12.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意见(沧政办发〔2017〕21号)1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沧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7〕23号)1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字〔2017〕30号)15.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沧政字〔2017〕36号)16.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8〕6号)17.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8〕15号)1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8〕19号)1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8〕20号)2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8〕26号)2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8〕27号)22.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沧政字〔2018〕28号)2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渤海新区中捷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沧政字〔2018〕31号)2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8〕33号)2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18〕36号)2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字〔2018〕88号)27.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沧政发〔2019〕1号)28.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产废酸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整改验收标准》《废酸利用处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9〕3号)29.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沧政办发〔2020〕2号)30.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5号)3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沧政办字〔2020〕9号)32.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沧政办字〔2020〕10号)3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发〔2020〕11号)3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123号)3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2号)36.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21〕90号)附件7列入修改计划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土地统一登记相关问题解决意见的通知(沧政办字〔2017〕45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8〕10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的通知(沧政字〔2018〕33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争创质量奖项奖励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102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沧州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管理的意见(沧政发〔2020〕3号)(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字〔2020〕14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沧政办规〔2022〕5号)(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15•【字号】沧政办字〔2021〕91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5日沧州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冀政办字〔2021〕56号),有效提升我市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县城建设的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分类分级、提质进位、创新引领、统筹推动,全面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持续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努力使县城空间布局趋于合理,风貌特色逐步显现,集聚能力持续增强,承载功能大幅提升,环境容貌明显改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风貌特色进一步凸显。

2021年,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各县(市)基本完成历史建筑普查认定。

2022年至2023年,各县(市)每年完成2项以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持续做好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

到2023年,基本建立完善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历史建筑全部挂牌保护。

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实施方案

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实现我区城镇面貌“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总体目标,改善我区环境,提升我区整体形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把我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的总体要求,以改善我区市民居住条件,打造生态、和谐、宜居靓城为目标,以拆促建,以拆促改,大张旗鼓地推进旧城拆迁、道路拓宽和影响城市景观的改造,进一步改善我区的城市整体形象。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拆迁的原则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法规为准绳,严格政策、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保证先搬的不吃亏,后走的不沾光,对少数无理取闹、漫天要价者,严格按程序依法申请强迁。

(二)阳光拆迁的原则拆迁过程中,要实行六公开,即拆迁政策公开、拆迁程序公开、拆迁身份公开、拆迁户自然状况公开、安置公开、投诉渠道公开,使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三)拆建(拆改)结合的原则为保证拆迁的连续性,使百姓早日回迁安居,凡拆除后的具备条件的地段,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加快审批,努力取得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对符合城乡规划并具备条件的项目,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开工建设。

(四)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拆迁,有情操作,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单位和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拆迁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三、组织机构成立“三年大变样拆迁指挥组”,负责拆迁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

由局长张汝群任组长,副局长岳秉权任副组长,党委书记李淑坤、副局长王静宏、副局长郭永宏、副书记程志强、纪检书记张立新、局拆迁科科长赵常青、房地产交易所所长李娟、局办公室主任张宝平、局财务科科长张淑青、局保卫科科长王贵海、九天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进亮、隆达开发公司经理金沙水、房管一所所长段国强、房管二所所长梁继轩为成员。

以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目标 破解城市发展难题 加快中等城市建设——遵化市加快推进中等城市建设的

以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目标 破解城市发展难题 加快中等城市建设——遵化市加快推进中等城市建设的

是不断将城市规划 工作 向纵深推进 。为确保建设在规 划 的指导下有序进 行,我市提 出了 “ 规划要实现全覆 盖”的 目标要求 。 目前 ,已投资 10 多万元 ,完成 了 50 市域 空间布局 、城 市绿 地系统 、城 市道路、给排水 、 消防和城 中村 改造等 1 0 3 多项专 项规 划和控 制性 、修
以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目标 破解城市发展难题 加快中等城市建设
遵化 市加 快 推 进 中等 城 市 建 设 的 实 践 与 思 考
“ 西拓南移 ”的城 市发 展方 向,并将城 市中心 区划分 为北部行政文化 区、西部新型工业 区、南部新城 区、 古文化商 贸区、钢铁 产业延伸加 工区五大功能分 区。 省 委提 出实施城 镇面貌三年大变 样 ,是加快推进 城 市总体规划 的重新 修订 ,为合 理分布城 区人 口,有 我省城镇化进程 的一项重大战 略举 措 。推进城镇化 进 效配套产业要素 提供 了科学依据 。由于我 市总体规划 程 、实现城镇面貌 三年大变样 ,加 快 区域 中心城市 建 起点高 、设计科 学合理 ,得到 了省政府 的充分 肯定, 设是关键 。但 目前随着城镇化进程 的不断推进 ,制 约 我市也因此被列入全 省优先发展 的中等城市行列 。二
公里 ,城 区人 口达到 1 . 万 ,城镇 化率达  ̄ 4 % 57 J u8 。通 盖。三是严把规划管 理关 。为严格规 划管理 ,我市专 过近 几年加快城 市建 设的实践 ,我们深 切体会到 ,加 门成立 了城市规划委 员会和设计方案 审查委员会 ,由 快城镇 化进程 ,必 须做到 “ 六个坚持 ”,破解 “ 六大 市委 、市政府主要领 导和规划方面 资深专家组成 ,对 难题”。 重 大城 市建设项 目,必须经城市规划 委员会集体 决策 审批 ,对于一般城建项 目,也要经过 设计方案审查委 必须坚持规划先行 。破解规戈 ,后难题 ". 1H …. I - 员会讨 论 。为保证城 市规划的高起 点,我们坚持凡不 是 国 内外知名 的、不 具备 甲级 以上 资质的规划设计单 规划 是城 市建设 的龙头,是城市 发展的灵魂 。无 位不准 进入遵化 的规划 设计市场 。此 外,加大规划执 数实 践证 明,城 市规 划的缺失必然 导致 建设 的无序 。 法力度 ,对没有合法规 划手续 的建筑 坚决予 以无偿拆 为此 ,我市始终坚持 把完善城 市规划 作为推进城镇化 除,对 随意变更规划 的开发建筑单位 给予严厉处 罚, 有 效地 维护 了规划 的严 肃性 ,使我 市城市建设逐步走 的首 要任务来抓 。一 是高起点编制城 市总体 规划 。根 据城 市发展需要 ,2 0 年聘请 中国城 市规划设计院知 上 了科学 、规范 的发展轨道 。 03

全市推进城镇化建设三年上水平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推进城镇化建设三年上水平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推进城镇化建设三年上水平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2月9日,春节长假过后第一天,全市推进城镇化建设三年上水平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总结表彰和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0年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城乡建设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由政府副秘书长陈延江主持,常委副市长冯连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局长允殿魁在会上作工作报告,报告对2010年主要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并明确了2011年工作思路。

允殿魁指出,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建设系统以推进大变样,提速城镇化为主线,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和“三年大变样”、“十一五”规划目标,城乡建设事业取得前所未有的辉煌成果。

在全省三年大变样表彰会上,我市荣获最高荣誉“实绩突出贡献奖”,也是全省获奖项目和获奖比例最高的城市。

允殿魁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起步之年,全市城乡建设事业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以上水平为目标,以上水平为要求,优化工作布局,创新工作举措,凝神聚力抓落实,统筹兼顾促发展,确保开局之年新气象、起步之年新成效。

2011年要重点抓好十项工作:一是发挥规划龙头牵总作用,全面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二是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实施住房保障安居工程。

三是打造城市功能新区,增添城市发展新动力。

重点实施“11465”工程,即推进10大区片改造提升,打造10个节点,开发“四大新区”,启动“六大新城”,抓实“五大关键环节”。

四是精心打造生态网系,塑造历史名城风貌。

坚持“赵都+绿网+水网”、“文化+绿化”总体思路,打造“绿”特色,做足“水”文章。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六是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办字[2008]12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办字[2008]12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2.03施行日期2008.12.03文号办字[2008]126号主题类别村镇建设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办字〔2008〕126号2008年12月3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为实现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空气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其中,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0.08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010毫克/立方米;灰尘自然沉降量≤19吨/平方公里·月,达到灰尘自然沉降量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10天。

水环境质量。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湖泊、水库型水源地暂不考核总氮指标);河流城市市区段(含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80%,其中秦皇岛、唐山、沧州等沿海城市污水处理率≥85%。

废物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7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0%;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率100%,规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实现统一收集、集中安全处置;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程,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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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城镇面貌三年
大变样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沧政办字[2010]58号
【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13
【实施日期】2010.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2010年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三年大变样五项基本目标为核心,以增强城市载体功能和改善民生为目的,坚持拆建结合、以建为主,拆建与城市综合治理相结合,注重科学规划、标本兼治,努力打造干净、卫生、有序的城市容貌,创建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风采的城市景观。

一、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的意见》、《沧州市各县(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结合我市实际,2010年将围绕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居住条件、营造现代城市魅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体制,大力实施沧州“四个十”工程,实现五项基本目标,夺取三年大变样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攻坚年、决战年、出成果年,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把实施“四个十”工程作为主要任务。

即市区十大城建工程,总投资455亿元;黄骅新城十大城建工程,总投资78亿元;县(市)“十个一”工程,总计148个项目,总投资285.53亿元;交通运输十大工程,总投资107.4亿元。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四个十”工程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确保全面完成。

三、重点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大气和环境质量
加大投入力度,更新完善污染物和垃圾处理设施,完善污染物和垃圾处置程序,以治污水平的提高带动环境质量的提高。

1、集中力量抓好大气和水环境治理
工作目标: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不小于全年天数的85%(310天)。

大浪淀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南运河市
区段水质达标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2010年重点工作:38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和全市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拆除市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全部燃煤锅炉、茶炉、浴炉127台;通过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实现供热管网范围外的所有燃煤锅炉烟尘达标排放。

确保大浪淀水库、杨埕水库及其他集中饮用水源地饮用水安全。

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各县(市)城区达到320天以上;河流流经市区及县(市)城区段水质达标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2、提高污染物处理能力
工作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不小于7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小于80%。

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实现统一收集、集中安全处置。

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程,建立起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网络。

已运行的市运东污水处理厂要于2010年底之前完成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实现在线监控并联网。

城市污水处理率不小于85%。

2010年重点工作: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或超过80%;完善危险物管理制度,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率达到100%。

年底前全市14个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区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或超过85%,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3、加强环卫设施建设
工作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70%,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建立起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网络。

城市公厕全部免费开放,公厕数量≥3座/平方公里,2010年计划购置环卫作业车辆44部,其中:大型道路清扫车2部,小型道路
清扫车25部,铲车3部,垃圾压缩车3部,垃圾清运车5部,清掏车6部;购置果皮箱600个。

三年内完成新建、改建生活垃圾收集站37座,新建、改建水冲式公厕23座,做到环卫设施配套齐全、布局合理,达到省环卫设施目标要求。

2010年重点工作: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回收网络,年底前确保全市14个垃圾处理场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新建水冲式公厕5座,垃圾收集站9座,购置自卸车、吸污车等专业车辆44部,购置果皮箱600个。

人流密集区域的果皮箱间隔≤50米,市区公厕全部免费开放,公厕数量达到每平方公里3座以上,商业闹市区道路和流动人口密集的街道公厕间距≤500米;环卫设施达到省确定的环卫设施目标要求。

主次干道做到每天一次大扫、全天不间断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情况,逐步实现水冲式厕所替代旱厕,环卫收集设施对城区全覆盖,市区及各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二)城市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各项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实施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4、路网建设
工作目标:基本完成背街小巷改造,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7平方米,路网体系进一步完善;建城区路网密度≥5公里/平方公里;新开发和成片改造地区的支路网密度≥3公里/平方公里。

2010年重点工作:市区实施10项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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