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经费财务核算验收审计要求
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要求及格式
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要求及格式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规范为规范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发挥相尖部门管理职责,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有尖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尖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工作采取分类分档组织实施,其中一般项目的财务验收工作委托项目依托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由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组织开展。
1.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向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财务验收申请并后附财务验收申请报告(见附1)。
对于一般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应在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择一家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并随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一并提交审计报告。
重点项目,由项目依托部门报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进行结题财务审计。
2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项目审计报告(见附2),并及时反馈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将审计报告上传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3. 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财务整改5并将财务整改情况作为项目财务验收材料之一4. 一般项目验收可根据项目验收安排,将财务验收与项目验收合并进行,也可组织单独的财务验收工作。
合并进行的应指定财务专家(不少于2人)参加项目验收专家组,研究提出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开展独立财务验收的财务验收专家组由5-7人组成,应包括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由财务专家担任验收组组长,形成独立财务验收意见(见附3、附4)。
5. 财务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时,应当以项目预算书、结题审计报告、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应附件等材料,以及相尖预算、经费、财务等管理制度作为财务验收依据,开展财务验收。
6. 项目财务验收主要对项目财务管理规范性、专项经费拨付及使用、配套经费拨付及使用、预算执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净结余经费形成等情况进行审核,最终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确认项目净结余经费。
7. 财务验收结论可分为通过验收、存在问题需整改和不通过验收三种意见。
验收财务审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PPT文档资料
一、科技经费财务审计委托基本情况(续)
范围
国家有关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2019]20号)
审 审 依 计 计 据
依据 《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理(暂行)办法》(浙科
原则
发计[2019]240号)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 行)》(浙科发计〔2019〕241号)
一、科技经费财务审计委托基本情况
相结合 科技专项经费 监管制度建立 范围 依据 2009审 年已对科研院所专 项经费和重大科技创新平 计 纪律 台经费的使用进行专项检 查。 原则 专项经费 监督检查
2019年1月1日试行 2019年11月1日改为由科技行政 部门委托,2019年1月电子委托 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省级科计 划项目财务审计管理办法》 目前纳入我厅中介机构数据库 的会计师事务所142家
一、科技经费财务审计委托基本情况(续)
范围
审 审 纪 计 计 律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依据 法》、《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 纪律 德准则》等职业规范,并承担相应的 原则 审计责任
②认真履行审计程序,务求查深查细, 发现违纪问题要披露,不得隐匿
③不得泄露被审计单位有关信息 ④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另行收费
纪律
50万元以上 (含50万元)
原则
省科技厅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验收财务审计
项目承担单位有内审资格的,由内 审机构进行项目验收财务审计
项目 财政 拨款
20-50万元 (含20万元) 20万元以下 和小额资助
项目承担单位没有内审资格的, 省科技厅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审计。 在项目完成后应当编制经费决算,经 费决算应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 验加工费、合作协作与交流费等主要 支出提供相关明细。
科技项目专项经费会计核算方法资料
科技项目专项经费会计核算方法资料科技项目专项经费是指用于支持科技项目的一笔特定款项。
在科技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科技人员进行实验、研发、购买设备、开展培训等活动,这些活动所需的费用都需要从专项经费中支出。
为了保证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需要进行科学的会计核算。
一、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方法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会计核算应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核算应遵循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会计核算应与科技项目管理相结合。
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应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确保项目的进度与经费的使用保持一致。
3.会计核算应实施预算控制。
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应建立预算控制机制,确保经费的使用在预算范围内,并及时进行预算调整,避免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4.会计核算应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应保证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合理的支出,提高项目的效益。
二、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步骤:1.立项阶段:在科技项目立项阶段,需要编制项目预算。
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费用、开发费用、管理费用等。
预算编制需要经过科技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审核和审批。
2.拨款阶段: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拨款需经过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和财务部门的审批,并按照预算拨付给项目负责人。
同时,拨款的核算记录应详细记录拨款金额、拨款时间和用途等信息。
3.使用阶段: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需要经过科技项目负责人的审批和管理。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按照预算进行科学的支出管理,并保留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作为经费支出的证明,以备后续的会计核算。
4.结算阶段: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结算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
科技项目负责人需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的结算材料和报表,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经费支出情况等。
5.审计阶段: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还需要经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检查。
浅谈科研项目经费财务验收
浅谈科研项目经费财务验收现阶段,科技创新在我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科技创新任务迫在眉睫,研究人员要坚定地走自主研发的道路。
标签:科研项目;经费国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这几年在科研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给研究所、大学、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为有效监管科技经费,使科技经费真正用到实处,科研项目结题审计也越来越严谨,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科研项目结题审计思路。
一、审计前了解阶段(1)进场审计前了解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所处行业地位、科研技术优势,科研项目产业化现状及趋势,并关注这些单位在项目研究期间发生合并、分立、调整、更名等情况。
(2)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政府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均会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计划类别、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考核指标、项目进度和阶段目标、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
(3)了解项目是否发生变更,比如参与单位变更、主要研发人员变更、项目预算变更、项目延期等,关注项目变更有无进行审批。
二、现场审计阶段(1)获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其中项目资料包括任务书、项目变更审批表、研究成果(专利、论文、获奖证书)、项目实施情况、产业化情况,研发团队成员名单;财务资料包括报表、明细账、凭证、财务制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2)核对专项经费到位情况,获取专项经费的银行进账单,判断到位金额和到位时间是否与任务书一致,对重大差异查明原因。
(3)核对专项经费到位记账凭证,确保已纳入单位会计账并设置明细科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4)核对专项经费转拨情况,获取专项经费转拨的银行付款单,判断转拨金额和转拨时间是否与任务书一致,对重大差异查明原因。
(5)核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有严格的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用一般包括单位管理费、水电费、人员绩效等。
科研经费审计(结题验收)
科研经费审计(结题验收)1。
三个原则a)目标相关原则:课题经费支出应以课题任务目标为依据,各项费用支出总量、强度与结构等符合课题任务的规律和特点。
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b)政策相符原则:课题经费支出和经费预算执行应符合国家财务政策和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支出的相关规定,以及课题预算承诺的有关事项;c)经济合理原则:课题经费使用和支出要勤俭节约,要严格按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执行,预算执行应经济、合理、高效。
2。
审计要求a)逐笔审查:课题经费支出每笔会计凭证都要进行翻阅,对大额支出票据进行复印,作为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内容。
每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复印取证,并结合制度规定,审查支出内容和票据真实性,对课题合作研发单位视情况进行追踪审计;b)核算要求:科研经费的专项经费和自筹资金要单独建账,必须单独核算;c)对任务书中合作单位、协作单位要求:合作单位是任务书中列出的共同研发机构(大学、研究院和企业),审计要求是同承担单位,项目支出要以台账形式列出;任务书中未列出的单位或企业,实际执行过程中而承担单位又把经费拨付对方,叫协作单位。
上述的合作和协作单位在提供本课题支出的台长同时要提供6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财务章.有些特殊项目或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不规范、有疑问等,票据抽查率要高于60%甚至达到100%。
3。
审计重点课题预算经费执行的合规性:a)审查是否有经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能开支的内容列入课题经费支出;b)经费支出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情况;c)是否有课题执行期以前年度的费用支出列入。
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审查重点的区别:a)专项资金重点审核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使用范围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有无违规转拨、挤占、挪用、虚假开支等情况。
b)自筹资金重点审核是否按预算书、任务书的承诺足额到位,且配套的自筹资金必须为现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等实物及无形资产作为配套资金,配套资金的拨付必须按照预算约定与专项经费使用同步同比例到位和使用。
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是指对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审计,以确保科技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规范。
以下是一份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示例:科技经费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目标:审计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合规性、经济性和有效性。
审计范围:科技项目经费的申请、拨付、支出和管理流程。
审计周期:审计将覆盖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具体年份)。
审计任务:1. 审计计划和准备审计目标和范围的明确定义。
制定审计计划和时间表。
确定审计团队成员和分工。
收集和准备审计所需的文件、数据和工具。
2.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财务和合规风险。
评估项目选择和经费拨付的合规性。
分析科技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3. 经费使用审计对科技项目的经费支出进行审计,包括检查发票、凭证和报销单。
验证经费支出的合规性,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检查是否存在滥用或浪费经费的情况。
4. 项目管理审计检查科技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计划、执行和监控。
评估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和进度。
分析项目经费的有效性和效率。
5. 内部控制审计评估科技项目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审批程序、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
检查是否存在内部控制不足或漏洞。
提出改进建议以加强内部控制。
6. 报告和反馈撰写审计报告,总结审计结果和发现。
提供建议和改进建议,以改善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向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提供审计结果和建议反馈。
审计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科技项目管理政策和规定,以及内部控制标准。
审计方法:文件审查、现场核查、访谈、数据分析、抽样等。
审计标准:审计工作将遵循国际审计准则和国家审计标准。
审计团队:审计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员组成,包括审计师、专业人员和财务专家。
报告和跟进:审计报告将被提交给审计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审计委员会将跟进改进建议的执行情况。
该审计工作方案的目的是确保科技经费的合规使用和管理,以推动科技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经费的经济使用。
审计过程中将侧重于发现潜在的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以提高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效率。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
二○○八年六月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对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总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拨款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对以分期拨款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财政资金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以及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三)对照项目合同要求,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四)项目经费管理情况。
是否按项目设立独立账户或设置专项应付款进行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
第四条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对经费决算申报书中发生的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二)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科技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第五条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后,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天内完成审计事宜,出具审计报告(样式见附件1),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六条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科技经费审计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159号、160号、163号和219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针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现就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统一简称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一、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要求(一). 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1)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l 、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签批流程;2、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3、制定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规范激励费用的支付和管理;4、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省的制度保持一致;5、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6、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7、按照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8、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
(二)。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立项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在项目经费财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此进行重点审查和明示。
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分期补助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不予核定财政补助资金。
(1)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2)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课题)的研究任务。
(3)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独立核算。
(三)、加强支出管理严控开支范围项目承担单位除要求财务科目核算清晰外,还要求原始凭证记录的清晰和完整,每笔费用的发生都应该由研发项目相关的人员签字并注明用于研发哪个过程的哪种用途,以便于专家验收考察费用的合理性。
科技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分为、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补助经费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企业研发费的发生时间应跟研发进度相匹配,一般在计划研发开始至产品中试完成时。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科技经费的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是指对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审计的过程。
财务核算包括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对账,审计则是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一、科技经费的财务核算要求1.预算编制:科技项目在申请阶段应该编制详细的预算,包括各项经费预算、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2.跟踪执行情况:项目的开展过程中,财务部门应跟踪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预算安排,并及时进行财务核算。
3.项目经费对账:财务部门需要定期核对项目经费的收支情况,确保项目经费的使用和资金的流向清晰可查,对账要求应包括金额、日期、用途等内容,并进行备案存档。
1.审计依据:审计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标准,制定审计计划,并依据项目合同、预算和财务核算资料等进行审计。
2.审计内容:审计内容包括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效果评估、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是否符合要求等。
3.审计程序:审计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实地调查、资金审计、报告编制和问题整改等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4.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调查的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问题整改要求和建议。
科技经费的财务核算和验收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财务核算主要是跟踪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经费的使用符合预算和相关规定;验收审计则是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评估项目经费使用效果,并提出问题整改和改进建议。
通过财务核算和验收审计,可以提高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科技经费的有效使用,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
财政经费审计验收要点
(9)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没有工 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 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聘请海外专家来华进行合作 研发、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讲学等支出的劳务性费用。 支付给海外专家的劳务费标准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员的 标准一致。
(5)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 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 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差旅费”应注意的事项: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山东省机关和事业单位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课题组成员因课题研究任务发生的差旅费用、 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可 以列入差旅费,但应合理安排出差任务内容、人次、 时间和标准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 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 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 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 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 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 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 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 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 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 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 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 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 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2.
财务验收审计的要求
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财务验收审计
财务验收准备工作
梳理支出
1. 专项经费各项支出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性。与课题不相关支出不予确认, 课题启动前支出(课题预研支出,即课题任务书规定的课题起始日之前的 支出)即使与课题相关,也不予确认
课题经费支出和经费预算执行应符合国家财务政策和各科技计划经 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课题预算书承诺的有关事项。 3、经济合理原则
课题经费使用和支出要勤俭节约,要严格按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 准执行,预算执行应经济、合理、高效。
财务验收基本情况
财务验收主要依据 1. 《项目财务验收申请表》 2. 《项目预算书》 3. 《项目财务审计报告》及《设备采购表》 4. 相关政策及依据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 《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农办财
财务验收准备工作
编制财务决算表
专项经费预算科目
科目对照表 单位会计科目(财政部经济分类)
6.会议费
会议费(举办)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出国费、招待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 印刷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邮电费、
事务费
其他资本性支出
9.劳务费
劳务费、社会保障缴费、研究生培养 费
10.专家咨询费
财务验收经验交流
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协作单位调整易于一级单位,尽可能保证协作承担单位上报决
算报告及相关资料与预算一致性。 编制决算报告时,灵活掌握财政部经济分类科目与项目预算科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五条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二)对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第六条项目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项目合同涉及经济指标任务的,应当对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省科技行政部门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事宜,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要求及格式
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要求及格式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规范为规范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发挥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有关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工作采取分类分档组织实施,其中一般项目的财务验收工作委托项目依托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由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组织开展。
1.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向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财务验收申请并后附财务验收申请报告(见附1)。
对于一般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应在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择一家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并随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一并提交审计报告。
重点项目,由项目依托部门报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进行结题财务审计。
2. 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项目审计报告(见附2),并及时反馈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将审计报告上传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3.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财务整改,并将财务整改情况作为项目财务验收材料之一。
4. 一般项目验收可根据项目验收安排,将财务验收与项目验收合并进行,也可组织单独的财务验收工作。
合并进行的应指定财务专家(不少于2人)参加项目验收专家组,研究提出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开展独立财务验收的财务验收专家组由5-7人组成,应包括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由财务专家担任验收组组长,形成独立财务验收意见(见附3、附4)。
5. 财务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时,应当以项目预算书、结题审计报告、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应附件等材料,以及相关预算、经费、财务等管理制度作为财务验收依据,开展财务验收。
6. 项目财务验收主要对项目财务管理规范性、专项经费拨付及使用、配套经费拨付及使用、预算执行、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净结余经费形成等情况进行审核,最终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确认项目净结余经费。
7. 财务验收结论可分为通过验收、存在问题需整改和不通过验收三种意见。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及管理办法三篇
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及管理办法三篇篇一:20XX年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课题)经费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依据,根据审计中发现问题,对审计要点进行了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修订了《XX 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审计要点》(20XX年),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如下:一、承担单位接受审计时需提供材料(一)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必须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全部必要材料(参考《审计所需资料明细表》)。
(二)承担单位在接受审计时须出具盖章(公章或财务章,加盖财务章需同时有单位法人签字)的审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并将承诺函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三)项目(课题)所涉及5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合作、交流等有关合同,必须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二、审计依据的确认原则(一)课题任务书、《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以及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二)实施市财政预算评审的项目(课题)1、针对市财政科技经费的审计依据首先核对《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与《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中市财政经费预算的一致性,以一致的《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以及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和相关资料作为市财政科技经费的审计依据;否则,应向承担单位取得一致后的《项目评审专家组意见汇总表》及《XX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审补充申报材料》方可开展审计。
2、针对配套资金的审计依据配套资金应以课题任务书、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以及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三)实施招投标的项目(课题)以课题任务书、标书及有关招标文件、市科委的课题预算变更批复和相关资料作为项目(课题)的审计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一、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要求(一). 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1)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l 、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签批流程;2、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3、制定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规范激励费用的支付和管理;4、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省的制度保持一致;5、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6、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7、按照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8、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
(二).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立项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在项目经费财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此进行重点审查和明示。
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分期补助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不予核定财政补助资金。
(1)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2)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课题)的研究任务。
(3)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独立核算。
(三)、加强支出管理严控开支范围项目承担单位除要求财务科目核算清晰外,还要求原始凭证记录的清晰和完整,每笔费用的发生都应该由研发项目相关的人员签字并注明用于研发哪个过程的哪种用途,以便于专家验收考察费用的合理性。
科技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分为、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补助经费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企业研发费的发生时间应跟研发进度相匹配,一般在计划研发开始至产品中试完成时。
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
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门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原则上只能调减不能调增。
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1、设备费一般包括:(1)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2)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3)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设备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合同书中约定的需增添的设备(型号、数量);②设备购置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突破批复的预算;③设备费的支出应当在研究周期以内,不包括项目实施前购入的。
④无预算批复的实验室小型基建不在支出范围;⑤原则上不得购置通用设备,严格区分生产性设备与科研设备;⑥加强设备的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2、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材料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领用材料品名、时间、人、量与项目匹配;②采购材料应有完整的材料入库、出库手续;③大宗、贵重材料严禁以购代耗、以支代耗;④不得列支大量的日常办公耗材;⑤严格区分科研用材料与生产性材料。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严格按照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定义范围支出经费;②大宗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应签订委托合同;③测试内容、测试数量、收费标准、结果报告、委托合同等资料应当保存完整;④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
4、燃料动力费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5、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差旅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出差人员应为项目(课题)组成员;②出差报销手续完备,出差人员、事由等信息应当齐全;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④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餐费。
6、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等活动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会议费支出手续要完备,要有会议通知、预算单,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有政府采购或自行采购合同;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期和会议开支标准;③严禁列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等不合理支出。
7、合作协作与交流费为支付给国际、国内合作协作科研机构的费用和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合作协作与交流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出国人员应为项目(课题)组成员;②出国任务应当与项目(课题)任务相关,要有国外行程单;③出国手续应当完备,要有邀请函、出国审批表等;④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⑤不得使用专项经费向合作单位购买设备或材料。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用通信费、专利申请和购买(许可)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专业软件购买、出版专著等大额支出应当有合同;②使用专项经费开支的大宗专业资料印刷费,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当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
③不得列支一般办公软件、广告费、普通通信费等,如移动电话费。
9、劳务费支付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人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等劳务性费用。
项目承担单位聘用的参与项目研究任务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内所需的劳务性费用,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
10、专家咨询费指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发放对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②只能发放给个人,其他方式不认可;③发放标准应当结合项目(课题)周期和劳务人员、专家投入的工作时间;④发放凭证应当具备人员身份信息、费用签收记录;⑤不得以提代支、以领代支。
专家咨询费标准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一、第二天为500—800元/人·天,第三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第二天为300—500元/人·天,第三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二)间接费用支出管理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和激励支出。
管理费用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安排的有关支出;激励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实列支。
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项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3%的比例核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比例核定;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9%的比例核定。
间接费用中激励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8%。
(三)科技经费使用方面的问题在以往的审计中,经费开支存在着很多特出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改进。
1、原始发票内容不真实虚假发票、白条列支项目经费;通过技术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开具发票;虚购材料等方式套取项目经费;2、合作单位、实际承担单位变更不按合同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或变更“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对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3、将项目经费用于与研发无关的支出报销个人消费支出;报销旅游、娱乐等支出;购置车辆;材料费中列支大额办公费;设备费中列支通用设备。
4、不经审核审批擅自调整项目经费预算5、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项目经费差旅费:旅游门票、礼品、餐费,住宿超标;会议费:无会议通知、会议内容;劳务费:超标准发放,以领代支、代签代领;专家咨询费:咨询公司开具的大额技术咨询费;列支非本项目(课题)人员差旅费、出国费、劳务费。
6、开支审批程序不严格手续不完备大额支出的审批不严格;项目支出相关附件不完整;部分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大额支出现金结算;突击购买大额材料,以支代耗、以购代耗、发票连号等;会计资料信息不全,账证、账实不符。
三、会计核算建议按照分期补助方式的会计核算规定补助金额小的企业建议可参考事后补助方式的会计核算规定(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的核算分期补助方式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科技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市科技局拨款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科技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1)财政科技拨款部分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借:固定资产—××项目无形资产—××项目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同时,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市科技局拨款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出售、转让用财政科技拨款经费购置的设备、无形资产,报科技部门批准,处理所得资金按规定上交:借: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贷:银行存款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市科技局拨款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企业发生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
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借:固定资产—××项目无形资产—××项目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借:在建工程—××项目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完工时:借:固定资产—××项目贷:在建工程—××项目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费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企业发生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