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小学学校贫困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
XXXX小学学校贫困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XX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X教财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中层管理干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任主任,由各年级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工作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三、认定依据与档次(一)认定范围:凡在我校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1.家庭经济因素。
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
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
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二至三档。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基础教育条件逐渐改善,但是贫困生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级学校纷纷制定了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展开探讨。
一、贫困生的定义及申请条件:贫困生是指经济条件十分困难、需要社会帮助才能继续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群体。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贫困线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贫困生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的学生可以申请成为贫困生。
二、贫困生资助内容:贫困生资助内容包括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助学金、就业培训等方面。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将详细规定每个项目的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确保贫困生能够得到全面的资助支持。
三、认定程序及申请流程:教育部门会根据学校制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审批。
学校通过公示来确保认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贫困生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途径进行申请。
四、贫困生资助管理: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包括资助对象的管理、资助金额的核定及发放、资助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内容。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对贫困生的资助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家庭经济情况的动态调整:学校在贫困生认定后并不会一劳永逸,而是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资助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和评估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
六、贫困生自强助学计划:贫困生自强助学计划是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贫困生通过自身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以获得更多的资助机会。
学校会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奖励措施来鼓励贫困生参与自强助学计划。
七、贫困生资助的公示和监督机制: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及时公示贫困生认定结果、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并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学校内部审核和外部社会监督等方式,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八、志愿者服务团队的建设:为了更好地帮助贫困生,学校在落实资助计划的同时,积极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对贫困生进行一对一辅导、心理关怀以及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帮助,助力贫困生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
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办法(修订)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坚持由学生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的原则。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家庭贫困学生认定条件一、必要条件1、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较低,难以支付该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2、本人生活俭朴,没有高档消费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等级划分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一)特殊困难。
家庭境况特别困难,无直接经济来源,提供其学宿费和生活费有较大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学生,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特殊困难。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直接经济来源;3、无经济来源支持其正常学习的单亲家庭子女;4、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灾祸,损失重大,造成经济困难的;5、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二)困难。
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其家庭可提供部分生活费和学宿费,学生本人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困难。
1、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下岗(失业)的;2、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含两个)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3、父母双方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4、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而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5、家庭直系亲属成员中长期有自费负担的危重病人;6、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且无其它经济收入者;7、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经济困难的;8、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或者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三)一般困难。
学校贫困生补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扶贫的方针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学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贫困生补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确定。
第五条申请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2. 家庭收入证明;3.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证明;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院设立贫困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贫困生补助种类及标准第七条学校设立以下贫困生补助种类:1. 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2. 助学金: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等;3. 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
第八条贫困生补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如下:1.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2.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3. 临时困难补助:每生每次1000元;4. 特别困难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5. 勤工助学:每小时10元。
第四章贫困生补助申请及发放第九条贫困生补助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第十条学生申请贫困生补助时,需按照规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由学校财务部门发放补助。
第十一条贫困生补助发放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确保补助及时、安全地发放到学生手中。
第五章贫困生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贫困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贫困生补助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贫困生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贫困生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贫困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贫困生资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原则;3. 助学、助困、助教原则;4. 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3. 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4. 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条贫困生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 家庭突发变故: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3. 其他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资助方式与金额第六条学校对贫困生实施以下资助方式:1. 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2.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3. 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4. 帮扶措施:针对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
第七条资助金额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资助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第九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贫困生认定、资助发放、资金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生贫困生管理办法
学生贫困生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的义务教育已经实现了普及,但是在一些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依然存在一定数量的学生贫困生。
如何更好地管理学生贫困生,保障他们的学习权益,是当前教育界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展开回答,以期为学生贫困生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1. 学生贫困生的界定学生贫困生的界定是学生贫困生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一般来说,学生贫困生可以理解为来自经济困难家庭,无法享受到与其他学生相同的学习资源和权益的学生。
在界定学生贫困生时,应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条件、学习成绩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生的因素等。
2. 学生贫困生救助政策针对学生贫困生的特殊需求,教育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救助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资助补助、奖助学金、住宿、就餐、教材和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以确保学生贫困生有机会获得平等的学习条件。
3. 资助补助政策学校可以设置专门的资助补助基金,用于帮助学生贫困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补助的形式可以包括粮食、校服、交通费和学杂费等。
同时,为了确保资助补助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应建立健全的资助补助政策体系,并配备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和跟踪。
4. 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是对学生贫困生良好学习表现的一种鼓励和支持措施。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素质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评估,设立相应的奖助学金,并确保评选程序的公正与公平。
5. 住宿与就餐由于学生贫困生家庭的特殊情况,学校应提供住宿与就餐的支持。
可以为学生贫困生设立专门的宿舍楼或区域,并给予各种必要的生活补贴,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学校期间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6. 教材和课外活动学生贫困生在教材和课外活动方面也面临一定的困难。
学校可以设立教材补助基金,为学生贫困生提供教科书等学习资料,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培养综合素质。
7. 心理辅导与关怀由于学生贫困生身处困境,他们可能面临更多的心理压力和困扰。
学校可以配备心理辅导师,为学生提供情感支持和心理援助,帮助学生们顺利度过困难时期。
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
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1. 背景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及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旨在公正、客观地确定贫困生家庭的经济状况,以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相应的经济帮助和教育资源。
2. 贫困生家庭认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办法主要参考以下指标进行评估:- 家庭收入:以家庭年收入为主要指标,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 家庭负债:考察家庭负债情况,包括贷款和欠款等。
- 生活条件:综合考虑家庭的住房、食品、水电费等日常开支情况。
- 教育支出:评估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入情况,包括学费、教材费、辅导班费用等。
3. 评审程序贫困生家庭经济认定的评审程序如下:步骤一:资料准备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家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 家庭收入证明文件(如工资单、银行存折、经营收入等)。
- 家庭负债证明文件(如贷款合同、债务凭证等)。
- 生活条件证明文件(如水电费单据、租房合同等)。
- 教育支出证明文件(如学校收费通知、教材购买等)。
步骤二:资料提交申请人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申请。
步骤三:实地调查相关部门负责人将组织对申请家庭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家庭实际情况和生活状况。
步骤四:评审结果根据申请家庭的提交资料和实地调查情况,评审专员将对家庭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结果。
4. 评审结果处理根据评审结果,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措施:- 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的家庭将获得经济帮助和教育资源支持。
- 不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的家庭将不获得经济帮助和教育资源支持,但可以重新申请认定。
5. 评审结果复核若家庭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相关部门将重新评审申请家庭的情况,如果确有不当之处,将进行修正并给出新的评审结果。
6. 其他要求- 申请家庭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并配合实地调查工作。
- 相关部门应保护申请家庭的隐私,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学校贫困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扶贫的政策精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贫困生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困三个等级。
(1)一般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校认定标准。
(2)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较差,或家庭成员因病、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特困: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成员因病、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2.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1)家庭成员数为一人或两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家庭成员数为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成员数为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校所在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重病患者等。
四、贫困生认定程序1. 学生自愿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步认定名单。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初步认定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4. 学校公示最终认定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贫困生资助措施1. 资助形式:助学金、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
2. 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给予相应金额的助学金。
3. 奖学金:设立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对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贫困生给予奖励。
4. 学费减免:对特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5. 勤工助学: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
六、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贫困生认定、资助等工作。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方案办法
贫穷生认定及管理方法一、贫穷生资格认定国家标准1、无经济根源的孤儿学生;2、父亲母亲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大病人,家庭无经济根源的学生或身患残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印的证明方为有效;3、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余经济根源的烈士及其余优抚对象儿女,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印的证明方为有效;4、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均匀生活水平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儿女,下岗员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5、乡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印的证明方为有效;6、因家庭发生忽然变故或自然灾祸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7、自己碰到不测损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贫穷生资格认定标准分为贫穷和特别贫穷两个品位(一)、贫穷生能牵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花费,但无力支付学习花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穷。
切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穷的参照条件:1)来自老小边穷地域,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根源,基本生活难以保持的乡村校生;2)城镇下岗员工且未再就业儿女;3)家庭奉养人口许多且缺乏经济根源的;4)直系家眷长久生病治疗的;1/45)单亲家庭且缺乏经济根源的;6)家庭遭到较严重灾祸的一般贫穷家庭儿女;7)多个儿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儿女;8)其余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二)、特困生1、完整无支付学习花费,且支付自己生活花费都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贫穷。
切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照条件1)烈士儿女;2)父亲母亲或学生自己残障;3)无经济根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4)城镇双下岗员工且未再就业儿女;5)直系家属患重症,需长久自费治疗的;6)来自老小边穷地域的少量民族贫穷学生;7)受灾的贫穷家庭儿女;8)其余存在特别经济困难的。
三、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穷(或特困):1、在校学习时期行为不正直,如:抽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2、存在超出一般同学的高档花费现象3、常常进出经营性网吧、彻夜上网;4、违犯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违犯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罚者;2/45、因个人学习不努力在学年内有3门以上(含3门)课程不及格者;6、被学校通告责备3次以上(含3次)者;7、故弄玄虚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贫困生认定细则
贫困生认定细则
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确定家庭或个人是否符合贫困生的身份,并享受相应的政策和帮助。
下面是一般来说的贫困生认定细则:
1. 家庭经济状况:通常根据家庭的年收入、财产和生活水平等指标来评估家庭的经济状况。
一般来说,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或相应指标,则可以认定为贫困生。
2. 家庭成员状况:考虑家庭成员的数量、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判断家庭的承受能力和生活水平。
特别是弱势群体如残疾人、单亲家庭、孤儿等,可以得到特别关注和照顾。
3. 教育背景:考虑贫困生的教育背景和学习成绩等方面,通过学校、社会组织等渠道了解贫困生的教育情况,并据此进行综合评估。
4. 居住状况:考虑家庭的居住条件,包括住房面积、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等,评估贫困生的居住状况和生活条件。
5. 社会评估:通过社会调查和评估,了解贫困生的家庭情况、生活方式以及社会支持等情况,全面了解贫困生的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贫困生认定细则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或机构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认定细则应根据当地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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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贫困生认定方案
中学贫困生认定方案一、认定标准1.家庭经济状况方面: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的家庭,或者所在地贫困地区的家庭。
2.学生就读学校类型方面:主要以普通公立中学为主,也可考虑一些特殊教育需求学生。
4.残疾学生情况方面:对有残疾学生,根据残疾程度和残疾对学习和生活的影响,可以适当降低认定标准。
5.其他特殊情况方面: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生活困境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认定标准。
二、认定程序1.收集资料:学校从相关部门获取家庭收入、家庭成员情况等资料,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家访调查:学校派出工作人员对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家庭生活环境、经济状况等情况,并填写家访调查表。
3.家庭资产评估:根据家庭资产情况评估财产情况,包括不动产、车辆、存款等。
4.综合评定:学校由相关部门组成认定小组,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学生特殊情况等因素,对学生进行评定。
5.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公示在学校网站等适当渠道,公示期为7天,并留有申诉渠道。
6.申诉受理:对于认定结果不满的学生和家长,学校设置申诉受理窗口,及时受理并进行重新审查。
7.审查结果:认定小组根据申诉材料重新审查,如确认认定错误,则及时更正认定结果。
8.报送上级部门:学校将最终认定结果报送上级部门备案,并进行贫困生统计。
三、认定结果的运用1.学费减免:认定为中学贫困生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学校将减免学费的金额统一列入学生名单,并告知学生及家长。
2.资助金发放:针对认定为中学贫困生的学生,学校可以为其发放资助金,用于购买教材、校服、学习用品等。
3.教育扶贫项目:学校可以根据认定结果,向中学贫困生提供一些教育扶贫项目,如免费补习课程、培训、奖学金等。
4.定期评估:学校应定期对中学贫困生的认定结果进行评估,确保认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的中学贫困生认定方案,可以确保对中学贫困生的公平、公正认定,为贫困生提供相应的教育帮助,推动教育公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于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精选5篇)
关于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精选5篇)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5篇第一篇: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一、贫困生资格认定国家标准4、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5、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6、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7、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别贫困两个档次(一)、贫困生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2)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4)直系家属长期患病治疗的;6)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8)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二)、特困生1、完全无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1)烈士子女;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4)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5)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7)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8)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三、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或特困):1、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正,如:吸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2、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3、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者;5、因个人学习不努力在学年内有3门以上(含3门)课程不及格者;6、被学校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者;7、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小学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小学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一、背景简介小学贫困生是指具备一定贫困因素的小学阶段学生。
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生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支持,制定了小学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二、认定标准小学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如下:1.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年收入低于贫困线标准;2. 特殊家庭情况:家庭成员存在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情况;3. 近三年未参加义务教育:未在近三年内享受义务教育政策。
三、认定流程小学贫困生的认定流程如下:1. 学校收集学生家庭的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等相关资料;2.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核实;3. 学校根据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是否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4. 学校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四、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小学贫困生的教育权益,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1. 学校将提供免费的教科书、研究用品等必需品给贫困生;2. 学校可以申请政府或社会力量的资助,为贫困生提供补助金、奖励金等经济支持;3. 学校将优先安排贫困生参加各类教育活动、培训课程等;4. 学校将定期评估贫困生的研究情况,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
五、监督与评估为确保小学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进行以下方面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学校认定贫困生的流程和标准是否合规;2. 定期评估贫困生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及时进行改善和优化;3. 收集贫困生及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声音。
六、保密与个人信息安全学校应确保贫困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贫困生信息的保密性。
以上就是小学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完整版。
通过这些办法的实施,将能更好地关心和帮助贫困生,促进他们的教育发展。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管理规定
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管理规定1. 背景学前教育阶段是孩子成长发展的重要时期,然而一些家庭可能面临经济困难,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和资源给孩子。
为了确保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需要明确认定和管理这些学生的身份。
2. 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基于以下标准:- 家庭收入: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
- 家庭财产:家庭财产不超过一定额度,包括房产、车辆等。
- 家庭支出:家庭的日常开支高于收入的一定比例。
- 其他因素:家庭中是否存在特殊困难,如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等。
3. 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如下:-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调查。
- 根据审核结果,学校综合考虑各项标准,作出认定决定。
- 认定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保护其个人隐私。
4. 管理措施对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需要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学校提供免费或减免学费的政策,确保学生能够接受学前教育。
- 学校提供补助金或资助计划,帮助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午餐、交通等。
-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定期评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并根据需要调整支持措施。
- 学校加强与社会福利机构的合作,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 监督和评估为确保认定和管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 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对认定程序和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 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定期评估,对学校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 结论通过明确的认定和管理规定,可以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
这不仅有利于学生个人的发展,也有助于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积极落实这些规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应有的关爱和支持。
完整版)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完整版)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
理办法
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成功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安排:
一、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下设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为各班主任及四年级至六年级每班学生代表一名。
二、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生和特困生。
一般困难生的认定标准包括父母下岗、家庭成员接受非义务教育、患重大疾病、突发性变故、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父母离异、以及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特定情况的一般困难生可认定为特困生。
三、工作内容包括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织所有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申请表,班主任要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并最终确认。
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审核后的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包括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班主任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并最终确认认定结果。
首次申请认定的困难生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上学年被确定的困难生仍需重新认定,再次申请认定的困难生只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
一)认定困难生是资助工作的基础,也是确保资助措施公平、公正的关键。
因此,我们应该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主动了解家庭的经济状况,以便准确地认定困难生。
二)在资助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还要注重人文关怀。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了解困难生的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维护他们的自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资助工作的全面、有效。
2023年贫困生认定细则
2023年贫困生认定细则一、背景和目的贫困生认定是为了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教育上的支持和帮助,实现公平机会,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贫困生认定细则的制定旨在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减少误判和不公现象,提高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认定标准1. 综合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标准是根据贫困人口和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普遍特征,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以及社会实际情况,综合而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最重要的认定因素之一。
根据家庭总收入、家庭成员人数、固定支出等指标,对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估。
在综合评估标准中,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残疾家庭成员、单亲家庭、疾病特殊困难家庭等,根据个人和家庭的特殊情况进行适度的加权。
2. 统一认定程序贫困生认定程序应当统一、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位申请者都能够依法享受认定结果。
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资格审查:根据学校或教育部门公布的申请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2)材料审核:对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者的身份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3)家访调查:对符合材料审核的申请者进行家访调查,核实材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家访调查应当由专业人士或社工人员进行,确保调查过程的客观和公正。
(4)评议和决定:由认定组织或专门的认定小组进行评议和决定。
评议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确保评议过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5)公示和申诉: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机制,接受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申诉。
申诉机制应当公平、公正,确保申诉者的合法权益。
三、认定依据和流程1. 认定依据(1)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固定支出证明、劳动就业证明、社保和福利证明等。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家庭,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个人基本信息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学籍证明、住房证明等。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申请者,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 认定流程(1)申请:申请者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2023年贫困生认定细则
2023年贫困生认定细则____年贫困生认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准确、公正地认定贫困生,更好地实施扶贫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第三条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应坚持公正、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保障贫困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应当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贫困生认定工作应当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教育教学情况等因素,确保认定结果准确、客观。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标准第六条贫困生认定标准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差异、家庭收入等实际情况灵活确定,符合科学性和公正性的要求。
第七条贫困生认定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学习成绩等因素,准确确定贫困生的范围。
第八条贫困生认定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认定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三章贫困生认定程序第九条贫困生认定应当建立健全的程序,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贫困生认定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和结果公示等。
第十一条贫困生认定申请应当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包括家庭财产情况、经济收入状况、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生活条件等。
第十二条贫困生认定审核环节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准确、公正。
第十三条贫困生认定公示环节应当公开、透明,真实反映认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贫困生认定复核环节应建立有效的复核机制,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进行复核申请,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
第十五条贫困生认定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结果应向申请人进行通知,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的权利。
第四章贫困生认定管理第十六条贫困生认定管理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保障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贫困生认定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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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一、贫困生资格认定国家标准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3、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4、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5、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 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6、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7、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别贫困两个档次
(一)、贫困生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
1)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
2) 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3) 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 直系家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5) 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 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7) 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
8) 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二)、特困生
1、完全无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可认定贫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
1) 烈士子女;
2) 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
4) 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5) 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 6)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 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8) 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三、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或特困) :
1、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正,如:吸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大学
生行为准则》者;
2、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
3、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者;
5、因个人学习不努力在学年内有 3 门以上(含 3 门)课程不及格者;
6、被学校通报批评 3 次以上(含 3 次)者;
7、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或学期)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 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并提出申请,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
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或学期优先提供资助;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