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绅”的隐喻意义和结构功能
晚清绅士的社会功能及影响
晚清绅士的社会功能及影响作者:田艳来源:《青年文学家》2019年第18期摘; 要:晚清时期是绅士阶层的成熟阶段,绅士的权利在这个时期得到了强化。
它既是上层官吏和基层社会联系的中介,又是地方社会生活的实际控制者。
在服务当地社会的同时,也是基层社会的特权阶级。
关键词:国民党;土豪劣绅;基层政权作者简介:田艳(1993.7-),女,汉,四川达州人,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9)-18--01一、绅士的来源绅士,也称作士绅、乡绅、绅衿,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特殊阶层。
封建时代属于传统绅士社会,明清时期是封建绅士制度的成熟阶段。
绅士主要是指“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学衔和官职而获得的,凡属上述身份者即自然成为绅士集团成员”[1],晚清的绅士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第一,具有科举功名者是绅士集团的主体;第二,具有科举功名以外的其他身份顶戴的人员是绅士集团的附属体,第三,捐纳、保举一般限于势要权贵阶层。
“正绅是秩序的维护者”,“百姓的楷模”。
“劣绅”是相对于“正绅”,“劣绅”的称呼在清朝开始大规模出现,主要是指以科举功名为凭借,品质恶劣,在乡里作威作福的士绅。
绅士对近代中国产生深远影响。
整个封建时代的“绅士是与封建科举制、捐纳制、军功制、荫袭制等密切相关、依附于封建国家政权而存在并为封建统治服务的特权阶层。
它是中国封建社会中颇具活动能量的社会阶层,并构成了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2]。
二、晚清绅士权力的强化太平天国期间社会动荡,绅士借机组织地方军事组织——团民,筹措“厘金”等,其地方军事和经济实权进一步巩固。
1900年《東南互保》条约的签订,表明地方绅士的权力。
进一步强化。
到二十世纪初清政府在推行地方自治的过程中绅权进一步扩张。
“新政”的推行使得地方的绅士趁此机会谋取利益,“使士绅合法占有乡村社会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以‘新政’为导向的制度变迁实际上构成了神权走向‘体制化’扩展的制度性基础”。
绅士的意思是什么
绅士的意思是什么绅士的意思:封建社会有财有势或得过一官半职的人,以剥削压迫劳动人民为生。
另有一隐喻绅士(hentai)。
英文解释gentleman;gentry;caballero;gent;rye ;[gentleman] 旧时在地方上有财有势或得过一官半职的人,以地主和退职官僚居多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现在快要升到绅士的地位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详细解释旧称地方上有势力有地位的人。
一般是地主或退职官僚。
清魏源《圣武记》卷二:“ 弘勋等乃分遣绅士,裹粮深入贼巢,开导祸福。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二回:“我在这里,絶不交结绅士,就是同寅中我往来也少。
” 茅盾《大鼻子的故事》:“我们也许会在繁华的街角看见他跟在大肚子的绅士和水蛇腰长旗袍高跟鞋的太太们的背后。
”(1)旧称地方上有势力有地位的人。
一般是地主或退职官僚。
【出处】① 清魏源《圣武记》卷二:“ 弘勋等乃分遣绅士,裹粮深入贼巢,开导祸福。
”②《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二回:“我在这里,绝不交结绅士,就是同寅中我往来也少。
”[1](2)彬彬有礼,待人谦和,衣冠得体,谈吐高雅,良好的自身修养,知识渊博,见多识广,有爱心,尊老爱幼,无不良嗜好,人际关系良好。
是心地善良、举止优雅的男士。
主要是指英国绅士,他们通常会手拿文明棍,头戴大礼帽,身着笔挺的西装,足蹬亮皮鞋。
(3)在各大贴吧、网站弹幕中绅士往往被定义为变态的意思,象征着那些伪善的、人面兽心的变态【出处】日本漫画家増田幸助《搞笑漫画日和》熊吉:“我不是变态;就算是变态,也只是冠有变态之名的绅士!”(変态じゃないよ、仮に変态だとしても変态という名の绅士だよ!)日语的变态:変态(假名:へんたい,罗马字:Hentai)。
中英例句他没有象一个绅士那样做?So he does not play like a gentleman?你们两个绅士在等什么呢?What are you gentlemen waiting for?。
明清以来乡绅、绅士与士绅诸概念辨析
明清以来乡绅、绅士与士绅诸概念辨析
明清以来,乡绅、绅士与士绅这三个词汇都属于社会上的有钱有势的一部分,然而概念却有所不同。
乡绅
乡绅是指明清时期的有地位和财产的地方士绅。
他们多是出身于世家望族,或是自成一方的商人,或是经过科举考试中举并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
乡绅地位的建立是由于其财产和声望而形成的一种社会阶层,他们在地方上具有较高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
绅士
绅士是指明清时期的贵族阶层,他们是通过世袭权力得到特殊地位的人。
绅士阶层具有显赫的家族背景和高贵的出身,他们的祖先均为曾担任朝廷重要官职或是得到特别认可的人。
绅士阶层在社会上享有尊贵地位,他们的文化水平较高,也具有讲究礼制、守规矩的传统。
士绅
士绅是指明清时期的生活在城市的高级知识分子。
他们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往往从事文化、教育和政治工作。
士绅阶层是
由于其具有极高的文化水平和干练的政治思维而形成的。
总体来看,乡绅、绅士和士绅这三个概念都是明清时期社会上地位较高的一部分,但是在具体含义上有所不同,乡绅注重地方地位和财富积累,绅士着重强调祖先荣誉和贵族气质,士绅则更加关注文化修养和社会贡献。
对于绅士的理解_概述及解释说明
对于绅士的理解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绅士这个词源于英文"gentleman",它不仅仅表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或家族背景,更重要的是它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绅士作为一个概念,具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并在不同国家和时期中有所演变与发展。
绅士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在行为、品德和修养等方面具备出色素质的男性。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探讨绅士的定义及其历史背景与演进过程。
然后,我们将关注绅士所应该具备的特质和素养,涵盖教养与礼仪修养、诚实守信与正直品质以及包容与尊重他人等方面。
接下来,我们将讨论绅士的行为表现,包括对女性的尊重和照顾、风度翩翩与谦逊待人、以及文明交往和善于言辞表达等方面。
最后,在结论部分对绅士概念进行总结,并思考绅士价值在当代社会的意义。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绅士概念的全面解析和深入剖析,探讨绅士作为一个价值观和生活态度的重要性。
同时,也将思考绅士精神在当代社会中有哪些积极影响,并提出个人的看法和观点。
2. 绅士的定义2.1 历史背景与演变绅士一词最早起源于英国,起初是指中世纪欧洲的贵族地主阶层。
在历史的长河中,绅士的定义经历了演变和扩展,在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有着不同的含义和解释。
随着时间推移,随着社会变迁和价值观念的改变,绅士这一概念逐渐超越了贵族地主身份的象征,成为一种道德品质、精神修养和行为准则的代表。
不论社会地位如何,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绅士。
2.2 行为准则与道德观念作为一个宽泛而复杂的概念,绅士包含了一系列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
他们注重重视个人修养,并以此作为引导自己行为的基础。
绅士具备独立思考、认真对待职责、尊重法律和规章制度等特点。
他们追求公正、善良、诚实、正直,并时刻努力保持良好品行。
2.3 社会角色与影响力绅士作为一个社会角色,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他们通过言行举止,树立了民众对道德规范的认同,并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晚清时期士绅与官府的合作与冲突
晚清时期士绅与官府的合作与冲突晚清时期,士绅作为介于官方和民间之间的社会阶层,将政府与社会联系起来。
士绅与官府互相配合,共同管理社会,也与官员一道分享利益。
但有时,士绅阶层和官员也会发生利益冲突。
不过总的来说,双方的关系以合作为主。
标签:士绅;合作;冲突士绅是明清时期连接官府与民间的重要群体,他们负担多种社会职能,是官府控制社会的基层力量。
大量历史文献中记载了士绅参与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等事物,在税收、司法、社会福利等方面协助官府。
他们一方面为官府出力,一方面又取得了原本属于基层官府的权力。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龃龉。
一、“士绅”的定义“绅士”一词在明清时期被广泛使用。
其中的“绅”就是“缙绅”,而“士”指有功名者。
这个词汇在明清政治、经济文献中经常出现,可见士人在当时的社会上成了仅次于官员的活跃群体。
不过在清初,“绅”与“士”尚未等同起来。
把“绅”和“士”的概念混淆在一起则要到晚清。
现当代关于士绅阶层的研究里,“士绅”概念产生了分歧。
费孝通认为:“绅士是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
他们在野,可是朝廷内有人。
他们没有政权,可是有势力……”[1]8这里的“士绅”概念既不包括士人,也不包括现任官员。
史靖的士绅概念包含了现任官员却不包括士人:“绅也就是缙绅,是专指那些有官职科第功名居乡而能得到乡里敬重的人士……合乎这个定义的就是绅士,否则就是恶霸,是土豪,是地痞,是劣绅……”[1]131这些定义的共同点在于为成为士绅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
另一些早期的学者,对“士绅”集团的规模进行了扩大。
比如张仲礼认为,只要取得哪怕是最低级功名的士人都在“绅士”之行列[2]1-4。
瞿同祖认为清代的绅士阶层应该区分为“官绅”——包括现任、退休或革职者,和“学绅”——科举功名获得者[3]288-291。
当前国内士绅研究,一般都比较认同张仲礼、瞿同祖等学者降低门槛的定义。
对士绅内涵的规定,呈现出把士绅含义宽泛化的趋势,即士绅包括官员和士人,其中官员又包括现任官员,士人又包括生员。
明代士绅的社会作用
明代士绅的社会作用
明代士绅可是那个时代非常重要的一群人呢!他们在社会中有着多样且关键的作用。
士绅包括了那些考取了功名的读书人,比如秀才、举人啥的,还有退休的官员。
他们就像是社会的中流砥柱。
先说说他们在文化教育方面的作用吧。
这些士绅可是文化传承和教育推广的重要力量啊!他们自己有学问,很多还开办私塾,教孩子们读书写字,这不就把知识一代代传下去了嘛。
你想想,要是没有他们,那文化怎么能传播得这么广呢?
在地方治理上,他们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地方官到了一个新地方,人生地不熟的,很多时候就得靠当地士绅的帮忙。
士绅了解当地的情况,能给官员出谋划策,提供很多有用的建议和信息。
这不就像是给官员配上了一幅当地的详图嘛!
而且啊,士绅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也是功不可没。
他们有声望,在百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遇到一些小纠纷小矛盾,他们出面调解调解,往往就能把事情解决了。
这可让社会少了很多麻烦呢,难道不是吗?
还有呢,士绅们对公益事业也很热心。
修桥铺路、救济灾民,他们常常带头出钱出力。
他们这样做,既帮助了别人,又让自己赢得了好名声,这不是一举两得嘛。
明代士绅的这些社会作用,可真不能小瞧啊!他们就像社会的黏合剂,把各个方面都连接起来,让社会能够更稳定、更和谐地运转。
他们的存在和贡献,对明代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试论士人、士绅、士大夫异同
试论士人、士绅、士大夫异同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关于士人或士大夫的研究,当前学术界并不鲜见。
但是,关于士、士绅和士大夫的概念,人们常常混用,甚而语焉不清。
事实上,这三种身份作为历史概念,自有其形成和演变的过程。
为了理清其间之异同,需要对这些概念作一界定。
首先是士人。
中国自古就有士,至迟在殷商、西周时代,士人之名已经见于文献,这一时期士的身份是贵族,是贵族中最末的一等,他们最初的职业是充当武士,或者在天子、诸侯的宫廷中、基层行政机关中担任一般职事官,或者为卿大夫管理采邑和家族,并统领庶民。
到了春秋中后期,由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士作为一个社会等级逐步解体,其社会角色发生了倾向性的变化,由主要的从武转为主要的从事于文,到了西汉时期士人的社会属性基本确定。
我们可以把士人定义成古代社会的“书生”或“读书人”,‘他们以研习儒学经典为手段,以参予政治为最佳生活选择,以道德修习和实现‘内圣外王’理想为最佳人生设计,作为传统政治文化的载体,他们以学习和传播儒学知识作为自己的基本生存方式’。
其次是士绅。
“士绅”又可称为“绅士”、“乡绅”“绪绅”。
关于士绅阶层的基本涵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费孝通认为“绅士是退体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
吴晗则说‘官僚、士大夫、绅士、知识分子,这四者实在是一个东西,虽然在不同的场合,同一个可能具有几种身份,然而在本质上,到底还是一个’,显然他过分强调了这四种身份的趋同性,没有对其加以甄别。
史靖认为“士大夫居乡为绅,绅也就是给绅,是专指那些有官职、科举功名居乡而得到乡里敬重的人士,这个回答可以说是绅士最好的定义。
这是着眼于绅士的功名、威德和活动空间。
他还指出“一个地道的绅士不仅要有财富和权势,还要这种财富能有历史的和传统的支持’。
张仲礼则把”功名’,身份作为绅士的标签,认为只要通过科举或捐纳等途径可以取得功名就能跻身绅士行列。
论中国古代的绅士自治
论中国古代的绅士自治张福坤内容摘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存在着一种独具特色的地方政治制度——绅士制度。
绅士是一个独特的社会集团,他们位居“四民”之首,介乎于官民之间,他们具有人们公认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特权以及各种权力。
绅士阶层的崛起特殊、构成复杂、职能广泛、特权明显、社会影响深远,在维系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试从绅士阶层的发展演变、制度来源以及属性、绅权自治以及与其他基层控制形式的关系等方面分析,构成封建皇权统治的基础和重要保障的特色封建政治制度。
关键词:绅士;绅士自治;自治职能;特权中国绅士阶层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或层面。
他们具有人们所公认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特权以及各种权力,并有着特殊的生活方式。
他们是封建政权向乡土社会延伸的重要桥梁,高居于无数平民之上,支配民间社会经济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充当着民的代言人;同时他们也是官僚的后备军,政府官吏均出自这一阶层。
中国绅士不仅是封建文化的占有者,而且也是封建文化的传播者和输出者,在维系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费正清指出:“在过去1000年,士绅越来越多地主宰了中国人的生活,以致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绅士这一特权阶层从来就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它是在封建皇权的统治下,为实现地方社会政治力量均衡发展、有效维护封建统治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封建专制制度下的必然产物。
一、中国绅士的基本涵义及其发展演变概况中国的绅士阶层是在明清时期作为一个具有内在同一性的社会集团登上社会舞台的。
它拥有“绅士”、“士绅”、“乡绅”等多种称谓,但关于绅士阶层的基本涵义却众说纷纭。
早先的费孝通认为“绅士是退休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 张仲礼先生认为:“绅士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学衔和官职获得的, 凡属上述身份即自然成为绅士集团成员。
功名、学品和学衔都用以表明持该身份者的受教育背景。
“士绅”的隐喻意义和结构功能
鲁迅小说中“士绅”形象的隐喻意义和结构功能[摘要]晚清民初的士绅在鲁迅小说中的形象内涵,一直缺乏认真研究。
士绅形象在鲁迅小说中实际担负着隐喻传统文化“规训”力量、文化控制的意义。
同时,作为“他者”,士绅在鲁迅小说中起着形成“平民”形象内涵的对照物、结构小说模式的独特功能。
从对士绅形象的研究,我们将发现鲁迅作为“平民文学”的主创者之一对传统意识形态的批判精神和洞察力度。
[关键词]现代文学鲁迅小说士绅形象[中图分类号] [文章表示码] [文章编号]中华帝国的士绅是一个独特的社会集团。
他们具有人们公认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特权,并有着特殊的生活方式。
士绅们高居“蚁民”之上,支配着中国民间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
他们是由儒学教义确定的纲常伦纪的卫道士、推行者和代表人,这些儒学教义规定了中国社会以及人际关系的准则。
士绅大都在本县承担其职责,他的地位的上升往往与移居更重要的市镇有关[1]。
其主要职责有充当政府与老百姓的中介,主持地方福利事务,作为仲裁人调解纠纷,执行“圣谕”宣讲制度、编纂地方志、兴办书院、水利等。
把这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曾经起着重大历史作用的社会集团留在文学中的首先也是最多的作家是鲁迅。
对照士绅的这一社会形象,我们很明显地感觉到,鲁迅乡土小说中的士绅形象与此具有很大的不同:一、小说中的士绅远没有这样重要,而且具有如此积极的社会作用。
二、小说中的士绅基本上被我们评价为“反面形象”,甚至被认为是主人公悲剧的“罪魁祸首”,比如鲁四老爷之于祥林嫂。
三、士绅形象在小说中着墨最少,以至于研究者很少把他们作为一种“形象”来单独分析。
这样以来,对这个形象在鲁迅乡土小说中的“面目”的确认就显得格外有意思了。
在市镇社会结构中,士绅是市镇的“头面人物”,是人际关系中的上层,是实际上的“统治者”和地方领袖或地方精英。
但是,在中华帝国的行政体制崩溃后的社会转型期,他们的社会身份、政治身份和地方统治功能的发挥都受发生了整体性的嬗变,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他们的地方精英或地方领袖的身份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
文献综述的引言
中国现代文学中的著名小说作品文献综述的引言:首先需要标明的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时间跨度大致为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止。
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1937年抗战爆发为其前半期,从抗战爆发到新中国建立后为后半期。
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上,能与中华民族如此辉煌灿烂而又持续不断的历史文化相媲美者,确实不多。
华夏文明如同一条绵延不断、星光闪烁的长河,令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
鸦片战争之后,面对新的世界格局和伴随着帝国主义坚船利炮而来的大规模的西学东渐,在东方相对隔绝的地理、文化环境中发生发展并自成一体的华夏文明开始受到严峻的冲击与挑战。
迎接无可回避的冲击与挑战,重新焕发华夏文明的活力与光彩,选择民族文化自新自强的路径,成为摆在近代中国与中华民族面前的重要问题。
自鸦片战争之后,经过几代志士仁人艰苦卓绝的奋斗探索和数十年漫长而急遽的变革,至五四时期,中国文化与文学大致完成了由古典向现代的痛苦蜕变,并以洒脱而坚毅的步伐踏上通往现代的起点。
中国现代文学发端于五四运动时期,而鸦片战争之后的近代文学,为其作了奠基和先导。
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的一个的特殊时期,民族危机的大环境下,现代与传统、新思潮与旧意识的斗争愈演愈烈。
社会环境决定社会意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面对外国的压迫和国内的羸弱,人民为求得生存,必须在思想方面有质的突破。
因此可以说“五四运动”应用而生。
在思想突破层面首先是“白话文运动”引起人们传统的书面交流方式的转变,直接影响当时人们普遍的封建的、腐朽的、落后的思想观念,从此现代文学一汹涌澎湃之势,冲破一切阻碍力量形成一片汪洋。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这一历史时期文学作品中的小说作品,这一特定背景下的小说有什么特点,反映着怎样的思想,他们的写作者又有那些不为我们熟悉的情感。
这些内容的研究首当其冲的是要阐明这一特殊的历史时间。
新文学是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兴起和发展的一种新型文学。
它是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历史起点,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在形成过程中构建的第一座丰碑。
“士绅”
1687年牛顿的科学巨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发表,提出了物体机械运动的三大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这些定律构成一个统一的体系,把天上和地上的物体运动概括在一个理论中,牛顿力学体系确立起来。
人们把牛顿力学体系的建立作为近代科学形成的标志,认为这是人类认识史上对自然规律的第一次理论上的概括和总结,所以有人把它誉为“从古至今最伟大的科学巨著”。
“士绅”一词出现较晚,但内涵较宽,主要是指士族和乡绅的结合体。
包括士族代表的:门第、衣冠、世族、势族、世家、巨室、门阀等。
和乡绅代表的乡绅阶层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统称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含义。
“士绅”这个词,指的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有一定地位、发挥一定功能的一个阶层。
这里所谓的“传统社会”是指临近公元前3世纪时封建制度解体之后,由中央集权一统天下的帝国时期。
士绅阶层有其自身的发展历史,只有通过这一历史,我们才能了解其特征。
本书所讲的士绅阶层有时也被称为“士大夫”。
实际上,虽然士绅阶层与士大夫群体紧密相连,但仍应把他们区分开来。
出身于士绅家庭,并不能确保此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文人或官员。
在封建时代,情形便不大一样。
封建时代的贵族和平民之间存在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士”和“大夫”虽然处于统治阶级等级体系的最底层,但他们仍属于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并拥有真正的政治权力。
但封建制度解体后,政权不再分散,而是集中在最高统治者一人手里。
为了实施管理,最高统治者需要辅佐。
这种辅佐是由官吏来提供的。
因此,这里的官吏不再是统治者的家族成员或亲戚,而是他的雇佣,即仆人或者统治工具。
封建制度解体后发生了另一重要的变化,皇权成为强者、权力追逐者竞相争夺的目标。
在封建制度下,政权分配给统治者的亲戚和家属,出生在贵族家庭之外的人是平民,他们永远没有机会登上王位,没有机会触摸君王的神圣用具,甚至连看的机会也没有。
明清地方士绅的政治地位和作用
明清地方士绅的政治地位和作用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文化水平很高,而地方士绅则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代表。
他们在当时的历史进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不仅是地方政治的重要力量,而且在社会文化和教育领域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讨论明清地方士绅的政治地位和作用,以期为广大读者了解这一时期的历史进程提供参考。
一、地方士绅的政治地位明清时期,中国的封建君主制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政治体系,而地方士绅则成为这一时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群体。
地方士绅是指在地方上代表土地所有者、家族势力和地方官员的代表性人物。
他们不仅拥有一定的财富和社会地位,而且在地方上还有一定的政治权力。
地方士绅的政治地位不同于官僚,官僚的权力来源于朝廷授予的官职,而地方士绅的权力则来源于土地和势力的掌控。
地方士绅多是地方的土地所有者和家族势力的代表人物,他们通过掌握地方的社会和经济资源,形成了一定的地方势力。
地方士绅的权力虽然不及官僚,但他们的影响力却不亚于官僚,甚至有时还会超过官僚。
地方士绅政治地位的上升在明代已经开始了。
因为当时国家政治和经济的中心已经从北方逐渐转移到了南方的沿海地区,这使得许多地方上的土地所有者和家族势力得到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士绅开始组织自己的社会力量,在地方上逐渐形成了一定的政治影响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士绅的政治地位也逐渐得到了加强。
二、地方士绅的政治作用地方士绅的政治作用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地方士绅是与政府相互依存的关系。
在地方上,政府需要依赖地方士绅来维持地方社会的稳定,而地方士绅也需要政府来保障自己的地方利益。
这一互动关系使得政府和地方士绅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
其次,地方士绅在保持地方社会和经济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地方士绅通常也是地方的土地所有者和家族势力的代表人物,他们在地方上拥有一定的经济资源和社会影响力。
正是因为这种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力,地方士绅可以在地方上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地方社会不稳定问题。
中国近代史名词解释士绅
中国近代史名词解释士绅
中国近代史中的“士绅”,是指在封建社会晚期至近代以来,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社会地位及经济实力的乡村或城镇地主阶层。
士绅群体主要由科举出身的官员、退职回乡的官僚、地方上有声望和文化的读书人以及富裕的地主等构成。
他们不仅拥有较为丰富的知识与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且在地方社区中承担着管理和协调的重要角色,对地方教育、公益事业、风俗教化等方面有重大影响。
在近代社会变革过程中,士绅阶层是传统与现代、国家与乡村之间的重要桥梁,既参与了晚清的改良运动,也介入了民国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在中国近代历史进程中扮演了复杂而关键的角色。
同时,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封建制度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特殊产物和重要推动者。
“士绅”的溃灭
“士绅”的溃灭作者:杨念群来源:《领导文萃》2014年第18期曾国藩与“士绅”在中国过去的年代,“士绅”通常是指那些有教养的人,他们经过科举制的筛选,有层序地分布在城市和乡村。
诡异的是,有时民间造反和镇压叛逆统统都由士绅挑头,如太平军的造反首领洪秀全是个秀才,湘军之父曾国藩是休闲在家的翰林,虽然两人地位悬殊,但到了乡里一层却都是领衔处理事务的能人。
无论造反还是剿逆,双方比拼不只靠军事能力,还要看各自苦心标榜出的行动理由在多大程度上能打动百姓的心,让他们死心跟随。
曾国藩搞团练围堵太平军,不是一个纯粹的军事行动,湘军打仗是有道德感做支撑的。
“道德感”靠两个来源激发形成,一是保土保境的家乡观念,二是宗族凝聚的儒家思想。
所以他用兵只选朴拙可靠的山野村夫,不用城市油滑之人,曾国藩就凭借这两条道德律令支撑起了大清的半壁江山。
这两条律令比起太平军斩尽“清妖”,奔向“天国”的伪基督教乌托邦指令不一定煽情,却保证能够持久。
曾国藩的动员手法从不靠装神弄鬼,他反复强调,血缘、亲情、家族等乡土链条的凝聚胶固,是击败任何对手的至尊法宝。
这想法貌似老套,唤醒的却是沉淀百年的历史记忆。
晚清一些读书人特别强调“乡土”意识的重要性,就是在湘军扫荡太平军之后才慢慢感悟出来的,民初文人动不动就爱把“地方自治”挂在嘴边,和曾国藩当年对乡土家族记忆的呼唤锻造多少有着某种关联。
士绅:乡村暴力的减震器士绅在乡村能够托大是因为他既是暴力萌动的滋生点又是暴力蔓延的减震器,从长远观察,士绅对暴力的减震效果要大于催生的效果。
士绅真正对民间发生影响应该是在宋代以后。
宋代兵力孱弱,文气弥漫,重文轻武之风特盛,却仍不失为一个清平动人的美好年代。
民间宗族在乡村扩张延伸减小了官家出面办事的概率,承担起了暴力减压阀的作用。
尽管后人常常批评宗族戕伐人性,软刀子杀人,如私设公堂、伪道德泛滥(割股疗亲、寡妇殉节等等),却无人否认,乡民也可获得律法秩序的关照,这场面给皇朝统治戴上了一副和善(不乏伪善)的面具。
中国士绅
中国士绅,出版于20世纪40年代,是费孝通先生记录中国社会阶层以及城乡结构的作品,在那之后一直是英语世界有关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及其变迁这一论域难以忽略的参考文献。
The term “gentry”, shen-shih, refers to a class of persons with a definite position and definite functions in the traditional society of China.通过祖辈的社会积累,他们能够脱离生产,享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占据大量的社会财富。
当代人似乎对古代士绅寄予了过多的厚望:他们声名显赫,清高自持,学识渊博,为官则两袖清风,不为官则安民一方。
然而,中国古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皇权至高无上。
客观条件上,士大夫们并没有反抗的力量,他们引以为傲的读书人风范也必须迎合皇帝的喜好。
就如同能够制约皇帝行为的道统,最后也沦为维护皇帝统治的工具。
比如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坚持自己的意见,违背皇帝被放逐,而公孙弘屈服了从而成为了宰相。
而主观条件上,真正忧国忧民的实在不多,大多数只求拥有社会地位后能够庇护宗族,安逸地度过一生。
不得不承认的是,士绅们的价值标准、社会权威的确深深地影响了民众生活。
一方面,士绅具有较高的地位,他们能够作为道德标杆,引领民众懂荣辱、知礼节。
另一方面,士绅作为非官方人员,能够更好地使官方的事务得到处理和实现。
他们以一种特殊的身份,充当了民众和官府之间的润滑剂,减缓了冲突。
然而,士绅事实上和农民有着不可调谐的矛盾。
士绅作为一种剥削阶级并不劳动,通过租佃等,却能从中撷取绝大部分利益。
受着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们在最低生活标准之上都能温顺地忍受。
一旦农民生活无法得到保证,士绅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诚如所言,近代的城乡结构的嬗变是本书另一聚焦点。
城市是乡村的进化形态,城市人口并不比从事农业活动。
城市的兴起代表着生产力的进步。
晚清士绅的文化权力与政治
内容摘要:士绅集团是影响晚清政治的一支举足轻重的文化及政治势力,其文化权力来源于科举制度下他们掌控儒家思想的解释的独特地位。
晚清主要政治运动及其结果都可以从士绅争取文化权力的斗争中得到解释。
如太平天国反孔的文化立场遭到了士绅的激烈抵制是其失败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晚清的自我改革运动由于侵犯了士绅的文化权力而遭到失败;近代乡村由于士绅势力的没落而导致乡村文化和政治危机等。
关键词:晚清;士绅;文化权力;政治陈旭麓先生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简称《新陈代谢》)探讨了晚清随着列强的入侵,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转变,并专门探讨了地主阶级的分化。
[1]从陈先生文中“地主阶级”的指称对象来看,主要指的是官僚士绅知识分子,应此,其所指不是地主集团,而是士绅集团。
①士绅一般通过科举考试或相关渠道获取一定功名或身份,以遵守儒家道统为基本道义要求。
有人认为士绅仅仅指在野的儒家知识分子。
[2]本文认为,士绅应该包括在野的儒家知识分子以及为官的儒家知识分子,两者都以通过科举考试获取相应身份标识,不管在何种职务或何种情境中,儒家知识分子都以维护儒家道统为基本道义要求,且古代社会认同中也没有将两者分离开来,即同属于“士“阶层。
因此,本文将两者统称为士绅集团。
当然,两者之间也有区别,与在野的实施不同,作为官员的士绅,不但要维护儒家道统(道),还要维护皇权(势)利益。
但是,陈先生在《新陈代谢》一书中并没有就士绅知识分子对晚清政治的影响作详细展开,本文顺着陈先生的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分析政治的视角,进一步探讨传统社会结构重要成份之一的近代士绅文化权力演变及其对晚清政治的影响,如太平天国运动、晚清自我改革运动、晚清乡村危机等。
一、士绅集团的文化地位与太平天国运动的失败在太平天国失败原因的探讨中,陈先生的论述有两个方面涉及到士绅势力与太平天国失败的关系,他认为一方面太平天国丧失了理想的宗教则流为偏执的虚妄。
这样,太平天国政权不能不日益变成一种不成熟的封建政权。
中国绅士
绅士阶层的划分
• 下层绅士身份的获得: • 考试:入门考试“童试”,初等学生 考试——生员,俗称秀才。 • 捐纳 • 其他 恩荫,即世袭特权。
• 上层绅士身份的获得: • 继续考 • 生员考乡试(省级)变举人,三年一 次。 • 恩科 • 会试变进士,来即授官 • 捐纳,军工,举荐
耆(qi)老
三、绅士的特权
• 在一本知县必读手册中,有一段知县应如 何适当对待绅士的话:为政不得罪于巨室, 交以道,接以礼,固不可权势相加。即士 为齐民之首,朝廷法纪尽喻于民,唯士与 民亲,易于取信。如有读书敦品之士,正 赖其转相劝戒,俾官之教化得行,自当爱 之重之。偶值公事晋见,察其诚笃自重者, 不妨以其乡只有无盗贼,民居作何生业, 风俗是否淐漓,博采周谘,以广闻见…… • “士为齐民之首,乡民之望,汝等知晓, 汝为民之绅衿、耆老,从今往后,尽心竭 力,抖擞精神,以领人民,补吾之不 足……”
一、绅士的来源
• 19世纪西方作者在《澳门日报》第1卷 第11期曾这样描述绅士的两个集团 “绅士是那些已获得某种功名的人, 虽然有功名的人都被称为‘读书人’, 其实,这些功名有的可以用钱买到 (异途),有的是通过读书而取得的 (正途)。”
• 绅士的地位是通过取得的功名、学名、 学衔和官职而获得的,并享有一定社 会地位和影响力的社会群体。凡属于 上述身份者,即自然成为绅士集团成 员。 • 从儒学的角度,绅士是由儒学教义确 定的纲常伦理的卫道士,推行者和代 表人。
• “绅为邑之望,士为四民之首, 在绅士与州县,既不若农工商 贾,势力悬殊,不敢往来。”
绅士的特权表现
• 地位(高) • 法律特权(轻) • 经济特权:赋税(欠) 徭役(免)地位崇高,风流儒雅,举业并攻 • 政治补贴
• 西方学者的介绍曾说道:吸引人去获取哪怕是最低一 级功名的是有功名者可不受刑罚。 • 吏卒骂举人比照骂六品以下长官律杖70,如果辱骂的 是一普通人,仅笞责10下。 • “生员犯小事着,府州县行教官责惩,犯大事者,申 学黜革,然后定罪,如地方官擅责生员,该学政纠 参。” • “生员关系取士大典,若有司视同齐民挞责,殊非恤 士之意,今后如果犯事情重,地方官先报学政,俟黜 革之后,治以应得之罪,若词讼小事,发学责惩。” • “生员犯杖笞轻罪革职者,只详学院与本府本州,徒 罪以上方用通详;若因重案牵连而革职者,虽罪止杖 笞,亦应通详;廪生并详潘司,以便开除廪粮,贡监 生应革职者,无论笞杖徒罪,均应通详,兼详学院。”
沟通与保障:清代士绅功能研究
沟通与保障:清代士绅功能研究程俊霖;周艳【摘要】士绅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不仅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威望,而且在许多社会事务中,特别是地方社会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士绅有自己的能力,能够规范社会的司法事务,帮助统治者更好地进行统治.士绅是社会基本秩序的守护者,也是社会各种事物的典范,在教育、文化等社会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而清代的士绅在社会中主要发挥着沟通和保障的功能.【期刊名称】《开封教育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39)004【总页数】2页(P206-207)【关键词】清代;士绅;沟通;保障【作者】程俊霖;周艳【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9在中国历史上,由知识分子构成的士绅群体是在儒学教育和科举制度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尤其到明清时期,“士绅越来越多地主宰了中国人的生活,以致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
所谓“官不能离开绅而有所作为”。
中国古代是一个等级森严的阶级社会,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强化中央集权,有效实现对全国的统治,历代统治者在用人政策及策略等统治政策的选择方面,可谓费尽心思,但无论采取哪种统治措施,都离不开广大“士绅阶层”的参与和支持。
一、沟通:清代士绅的本质使命作为社会中最受尊重的阶级,士绅在社会中有着较高的地位。
士绅可以得到基层人民的钦佩和尊重。
基层人民依靠士绅为他们讨回公道,因为士绅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能获得较多的社会信息。
因此,绅士也为下层阶级提供各种信息。
同时,官员依靠这些士绅将货币、钱粮税等政治命令或要求传递给当地普通百姓。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士绅阶级具有说服基层群众服从上级使命的功能。
在地方一级,士绅充当了基层领导人的角色。
(一)调节:清代士绅的司法职能因为士绅多为不读书退居农村的人,也有其他社会成员中文化知识丰富的人,所以士绅比其他普通人有更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社会知识。
试论士人、士绅、士大夫异同
试论士人、士绅、士大夫异同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关于士人或士大夫的研究,当前学术界并不鲜见。
但是,关于士、士绅和士大夫的概念,人们常常混用,甚而语焉不清。
事实上,这三种身份作为历史概念,自有其形成和演变的过程。
为了理清其间之异同,需要对这些概念作一界定。
首先是士人。
中国自古就有士,至迟在殷商、西周时代,士人之名已经见于文献,这一时期士的身份是贵族,是贵族中最末的一等,他们最初的职业是充当武士,或者在天子、诸侯的宫廷中、基层行政机关中担任一般职事官,或者为卿大夫管理采邑和家族,并统领庶民。
到了春秋中后期,由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士作为一个社会等级逐步解体,其社会角色发生了倾向性的变化,由主要的从武转为主要的从事于文,到了西汉时期士人的社会属性基本确定。
我们可以把士人定义成古代社会的“书生”或“读书人”,‘他们以研习儒学经典为手段,以参予政治为最佳生活选择,以道德修习和实现‘内圣外王’理想为最佳人生设计,作为传统政治文化的载体,他们以学习和传播儒学知识作为自己的基本生存方式’。
其次是士绅。
“士绅”又可称为“绅士”、“乡绅”“绪绅”。
关于士绅阶层的基本涵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费孝通认为“绅士是退体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
吴晗则说‘官僚、士大夫、绅士、知识分子,这四者实在是一个东西,虽然在不同的场合,同一个可能具有几种身份,然而在本质上,到底还是一个’,显然他过分强调了这四种身份的趋同性,没有对其加以甄别。
史靖认为“士大夫居乡为绅,绅也就是给绅,是专指那些有官职、科举功名居乡而得到乡里敬重的人士,这个回答可以说是绅士最好的定义。
这是着眼于绅士的功名、威德和活动空间。
他还指出“一个地道的绅士不仅要有财富和权势,还要这种财富能有历史的和传统的支持’。
张仲礼则把”功名’,身份作为绅士的标签,认为只要通过科举或捐纳等途径可以取得功名就能跻身绅士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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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中“士绅”形象的隐喻意义和结构功能[摘要]晚清民初的士绅在鲁迅小说中的形象内涵,一直缺乏认真研究。
士绅形象在鲁迅小说中实际担负着隐喻传统文化“规训”力量、文化控制的意义。
同时,作为“他者”,士绅在鲁迅小说中起着形成“平民”形象内涵的对照物、结构小说模式的独特功能。
从对士绅形象的研究,我们将发现鲁迅作为“平民文学”的主创者之一对传统意识形态的批判精神和洞察力度。
[关键词]现代文学鲁迅小说士绅形象[中图分类号] [文章表示码] [文章编号]中华帝国的士绅是一个独特的社会集团。
他们具有人们公认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特权,并有着特殊的生活方式。
士绅们高居“蚁民”之上,支配着中国民间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
他们是由儒学教义确定的纲常伦纪的卫道士、推行者和代表人,这些儒学教义规定了中国社会以及人际关系的准则。
士绅大都在本县承担其职责,他的地位的上升往往与移居更重要的市镇有关[1]。
其主要职责有充当政府与老百姓的中介,主持地方福利事务,作为仲裁人调解纠纷,执行“圣谕”宣讲制度、编纂地方志、兴办书院、水利等。
把这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曾经起着重大历史作用的社会集团留在文学中的首先也是最多的作家是鲁迅。
对照士绅的这一社会形象,我们很明显地感觉到,鲁迅乡土小说中的士绅形象与此具有很大的不同:一、小说中的士绅远没有这样重要,而且具有如此积极的社会作用。
二、小说中的士绅基本上被我们评价为“反面形象”,甚至被认为是主人公悲剧的“罪魁祸首”,比如鲁四老爷之于祥林嫂。
三、士绅形象在小说中着墨最少,以至于研究者很少把他们作为一种“形象”来单独分析。
这样以来,对这个形象在鲁迅乡土小说中的“面目”的确认就显得格外有意思了。
在市镇社会结构中,士绅是市镇的“头面人物”,是人际关系中的上层,是实际上的“统治者”和地方领袖或地方精英。
但是,在中华帝国的行政体制崩溃后的社会转型期,他们的社会身份、政治身份和地方统治功能的发挥都受发生了整体性的嬗变,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他们的地方精英或地方领袖的身份的“合法性”出现了危机。
中国现代小说对这些人物好象统一性地表现了反感和憎恨,他们的形象在小说中被被社会“进步”思潮分割为开明的、守旧的、反动的等“他者视野”中的不同类型。
从鲁迅的小说来看,在鲁镇上活动的“士绅”形象包括赵贵翁、赵老太爷、赵七爷、鲁四老爷、蔚老爷、七大人等。
这些人物在小说中着墨最少,一般有姓无名—他们的名字被避讳在对他们的尊称里。
我们一般认为,这些人物是“封建礼教”、“统治者”的具体化身,因此他们受到了作者不留情面的挖苦、嘲讽和抨击。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就象对待他的悲剧主人公一样,对待这些人物,鲁迅也没有过多表示出他的主观倾向。
从形式意义上看,这些人物是明显地“隐喻化”了,他们身后的“背景”并不比“主人公”的更清晰。
由于他们没有成为小说的主人公,他们的行动、意识和“统治方式”处在作者交代、说明的位置上,因此显得有些模糊。
而这种“模糊”倒恰好使他们成为“主人公”悲剧形成的某种笼统的“原因”。
应该慎重对待“主人公”悲剧原因的“具体化”问题。
在鲁迅的小说中,从来没有明白表示“士绅”就是主人公悲剧的罪魁祸首——虽然在主人公的悲剧历程中他们扮演着令人生厌的“反面角色”。
这类人物是象征性的、隐喻的。
传统社会的“吃人”,在鲁迅的小说中从不具象化为某一阶级或团体。
“人肉的筵宴”是奴才和主子共同排开的。
鲁迅深切体会到了传统文化的无形力量,在他看来,“本根剥丧、神气旁皇” [2]的文化状况,自身已经无法自救。
启蒙者,受到的最大阻碍是什么?并非能一下子说清楚。
鲁迅借用文学话语的含混和多义性,以“士绅”形象勾画出了传统文化的“规训”力量。
赵贵翁在《狂人日记》中与其说是一个人物形象,不如说是一个文化符码。
他与“古久先生”关系紧密,隐喻着正统历史“仁义道德”的言说者。
传统意识形态在这篇小说中落实赵贵翁的头上,形成了文化符码的隐喻意义。
我们可以为他“解码”:他是“吃人圈”中的上层人物,他的名字暗示着他的“士绅”身份。
他的神秘的“偷窥”动作,隐喻着教唆别人“吃人”。
在狂人面前,赵贵翁脸色是铁青的,是为“古久先生”代报不平。
他不开口说一句话,但他能“约定路上的人与我作冤对”,他密切注视狂人的一举一动。
他的狗,他的代抱不平,他与路人的约定,都让读者觉得在“吃人圈”中,他是中心,他是领导者。
他代表着一种“注视”——类似于福柯理论中的“圆形监狱”[3]:这种“注视”让狂人怀疑、恐惧、沉思、反抗。
这些“注视”的力量就是中国过去的历史、社会、制度对人的严重“规训与惩罚”的象征。
不仅如此,还必须由他们——而不是路人、大哥等来代言担任“仁义道德”的幌子和“吃人”的真相。
因为我们可能都觉得“压迫”是来自“上方”的,是来自一个等级制度内部的每一个下层的。
鲁迅与其他作家或“战士”的不同在于:不仅赵贵翁,而且“路上的人”、自己的亲哥哥、家仆、医生都在“注视”他,这些道德注视、制度注视、医疗规训与监禁都在对狂人施加影响:这种影响在小说中又由另外一些“隐喻”来表现,比如狂人的病、病中的梦魇等。
从更宽的层面上阐释,《狂人日记》与其说是一篇针砭封建家族制度弊端的启蒙主义宣言,不如说是作者对全部历史的“规训”性本质的感同身受。
这样,赵贵翁隐喻的正是鲁镇社会的压抑性力量。
在中国近现代社会缓慢的变迁中,士绅的民间社会的文化控制实际上延续了比以前我们想象的更长的时间。
这种文化控制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已经形成了很牢固的积淀,地方自治造成的士绅的的合法化使市镇文化结构中权力统治关系进行了长期的有效的磨合,并使这种文化权力沉淀在市镇风俗习惯的长期保持之中难以剔除。
市镇社会代表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即民间向来有诉无讼。
基层社会中的各种纠纷和案件基本上是一种习惯法的调解方式。
这种习惯法实际上是把法律权益融会在了民俗惯例和“公共权威人士”手中。
这种习惯法的长期存在了塑造并稳固了士绅阶层的威信和领袖形象。
在鲁迅小说原型来源的浙江市镇,“吃讲茶”是那一带最为风行的习惯法履行场所: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汇聚到当地有名的茶馆里,由当地耆宿(一般为士绅、里正、保甲等担任)主持,按照双方陈述,主持人按照当地风俗或惯例,凭借长期在民众培养起来的威信,作出大家普遍觉得合情合理的裁决。
理亏的一方要亲自登门向另一方道歉并履行主持人的要求进行经济赔偿或其他条款,当然讲茶的茶钱也由他来付[4]。
这种习惯法的长久流传对维持地方治安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它反复加强了士绅的文化控制作用。
民间社会的纠纷处理的越成功,士绅的地位和威信就越上升并日益稳固,民众对士绅的依靠就日益增强。
在《祝福》中,与其把鲁四老爷作为祥林嫂悲剧的“政权”因素,不如把他视为祥林嫂悲剧的一种文化控制因素。
祥林嫂是闯入鲁镇的一个原始劳动力,她进入鲁镇除了自己的倔强性格和求生本能等自身条件外,还必须具备进入市镇的文化条件:作为市镇社会的新成员,祥林嫂必须胜任“劳动力商品”的条件,这个“勤快的比男人还勤快”的农村妇女尽管是个寡妇,深为鲁四老爷厌恶,但这并没有使她被这个思想守旧的老顽固赶走。
更重要的是,祥林嫂必须扮演“市镇礼仪文化承担者”的角色,这是祥林嫂悲剧的真正根源,也是鲁四老爷在小说文本中作为祥林嫂悲剧凶手的根本原因,只有从这个角度来看待鲁四老爷,我们才能更接近“士绅”本身。
在克服并彻底摆脱(实际上是被迫流浪到市镇)了农村寡妇最艰难的生存羁绊后,祥林嫂作为劳动力是可以在鲁镇生存下去的。
但是在市镇礼仪的履行上,鲁四老爷、太太和柳妈一起剥夺了她“市镇礼仪文化承担者”的身份认同。
寡妇身份在清代乡村实际上不存在更多的礼教束缚和精神压抑,寡妇再嫁因为中国乡土社会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原因而在乡村得到巨大同情和支持[5]。
因此,祥林嫂的悲剧不来自寡妇身份自身的社会压抑。
相反,是市镇礼仪要求的洁净观念保持者们在文化观念上的保守和偏执把一个原始性格的“自然人”排斥在“祝福”的行列之外,并强加给她忏悔、赎罪等她本来并不必须承担的文化责任。
祥林嫂实在过不了这一关口,无法过度为一个新的市镇成员,新环境带给她的生存意识是:她在农村被迫几次改嫁中哭喊和抗争并不彻底,那不是为了生,恰恰是把自己送进地狱还要被锯为两截让两个死鬼分享的证据。
闯入市镇给她带来的巨大的精神痛苦,这种意识在她心灵深处的诞生,是中国国民愚昧中的一点悲剧性开蒙?还是基层社区的民众越往上走越残酷的社会现实的黑暗写照?还是再现那个“吃人”的礼教的隐喻?不仅《祝福》中的“我”—一个知识分子—支支吾吾,而且鲁四老爷之流也在冷酷的礼仪中“文明”地剥夺了祥林嫂的生的权力。
还有更多的人实际被支配在士绅文化控制之下,比如《离婚》中的爱姑的命运。
按现在的眼光看起来,爱姑和她的父亲何必去找慰老爷和七大人去调解她的离婚呢。
她已不打算回去,也不像是为了闹着多弄点钱,目的仿佛就是把施家闹个家破人亡,出出长期在施家遭受的“老畜生”和“小畜生”打骂的恶气,报复“小畜生”姘上小寡妇的劣迹。
这次由城里的七大人出面、慰老爷主持的调停爱姑的离婚,周作人已经指出了它的虚构性:那时不存在离婚一说,不论是男方主动,还是女性主动,书面上都是以休书的形式出现。
鲁迅显然在爱姑的性格变化上虚构了事件发展的对立物:是士绅们最终成功地控制了爱姑的“放肆”“粗鲁”。
这种设置是有意思的,七大人和慰老爷这两个角色完全为爱姑的性格展示而存在。
二者的出现便于建立起基层社会的文化和社会结构,便于作家对主人公的性格展示和心理探索在它的根源上找到充足的依据。
有一点是货真价实的:这次貌似比较公正的调停,隐含着士绅的价值取向和群众威望:第一,民众相信他们是知书达理的人,专替人家讲公道话的。
第二,他们在民众眼里不是乡下人,而是见过大场面的。
第三,他们有足够的文化实力可以击到那些乡下人的粗陋观念和残缺不全的道理。
在对爱姑的理论调停上,最早主持调停的慰老爷、城里来的七大人、从北京洋学堂来的尖下巴少爷、蓝袍子黑背心的衙役组成了强大的阵容,以恫吓和“说理”相交的综合实力成功地扳到了仿佛谁也不怕的爱姑。
爱姑的命运与其说是鲁迅在深究国民心底的真正奴性,不如说更深刻地体现了士绅阶层的文化控制权力的深广。
爱姑是鲁迅小说中唯一一个不带有作家更多同情的妇女形象,她不是祥林嫂那样值得完全同情的妇女,甚至我们隐约觉出作家对她的品格也没有多大的赞赏,何况她对士绅们前倨后恭的态度让我们觉得爱姑在离婚调解中的勇气和倔强仿佛来自她的泼妇般的性格。
《长明灯》中的四爷虽然仍是“长明灯”事件的中枢,但他作为文化控制权力的角色却大打了折扣。
他明显的不愿意去多管闲事,虽然人们遇到难题时,还是聚到他的客厅里来让他拿主意。
当决定将疯子关到四爷的府上时,四爷先是哭穷,而后还暴露了他要霸占疯子住的一间破屋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