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与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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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与感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乐论《乐记》就已经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的看法,并描述了音乐是以怎样不同的声音来表达出哀心、乐心、喜心、怒心、敬心、爱心等六种不同的心情。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斯多德就把音乐与人的感情生活联系起来,认为音乐能表现出愤怒和温和,勇敢和节制以及一切相互对立的品质和其他的性情。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中反复强调音乐的内容是感情的表现,认为只有感情才是音乐要占为己有的领域。并且说:“在这个领域里音乐扩充到能表现一切各不相同的特殊感情,灵魂中一切深浅不同的欢乐、喜悦、谐趣、轻浮、任性和兴高采烈;一切深浅不同的焦躁、烦恼、忧愁、哀伤、痛苦和惆怅等,乃至敬畏崇拜和爱之类的情绪都属于音乐艘表现的特殊领域。”(黑格尔:《美学》)在现代的音乐美学研究中,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也比较多。博览音乐家卓菲亚·丽莎认为:“在音乐中,由于缺少具体的、实在的、单个的客体,感情反映的因素便能比较强烈地发挥作用,占据了首要地位——这便是音乐在反映显示的方式上的特殊性。”她还认为:“音乐的内容是感情,而很少是唤起这些感情的那些现象本身。”(卓菲亚·丽莎《论音乐的特殊性》)在欧美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中,也有人坚持主张音乐是表情的艺术,影响较大的是英国音乐学家柯克。他在《音乐语言》一书中指出:“事实上,音乐是包含着音乐以外的,正如诗歌是包含着文学以外
的,因为,音符和文学一样,有感情的含义。让我们再说一遍,音乐,在伟大作曲家的笔下,用纯属他个人的表现方法最完美地表达
了人类的普通感情。”(柯克《音乐语言》)在我国当代的音乐美学
研究中,也普遍认为音乐能够表达感情,而且认为音乐内容主要是
感情内容。当然,也有人认为把音乐看作是表达感情的艺术的说法
是不全面的,音乐所表现的应该是人类的全部精神生活,它应包括
人的思想、感情、心地、灵魂、意志、梦境、幻境以及潜意识等等
全部精神活动的内容世界。我认为,主张音乐能表达人类全部内心
世界的观点和主张音乐善于表现感情的观点并不矛盾,因为它们所
针对的是听一个范畴中的内容。只不过,后者力图把音乐的表现内
容涵盖得更全面一些。因此,我们认为提出“音乐是表现感情的艺术”或“音乐主要是表现感情的艺术”,应该说是抓住了音乐表现
内容的最主要、最核心的东西。问题在于我们不要把这种提法作狭
隘的理解,把感情仅仅看作是某中描象的形式;而应该把感情表现
理解为显示生活的反映,它有丰富的内涵并和人们的其它心理活动
有密切的联系。
我们知道感情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过动,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的一种反映。在心理学里关于感情和情绪的研究中,特别引起人们兴趣的是关于“表情动作”这一学说。从艺术的角度来看,面部表情与身段表情,更多地表现在戏剧、舞蹈以及造型艺术中。和音乐关系最密切的无意是语言表情,语言的语言、声调、节奏、速度等都是表情手段。人由于情绪的激动,发出各种不同的富有表情性的声音,
这是人的由体内变化所引起的一种必然性的外部表现,而不是一种简单的外在的比附。正因为如此,音乐学家们极为重视语言表情在形成音乐的表情上的重要作用。卓菲亚·丽莎曾经指出:“音调结构可以反映现实中的两种现象,即听觉和视觉可以把握的,也即感官可以体察到的实际运动过程和感官不能直接体察到的人类感情,这一种现象可以用间接方式,通过对伴随这种感情的表情运动中最重要的一个总类就是具有音调特征的人类口语。因此,这种音语在音乐中起到的巨大的作用。”另外,丽莎还提出将这种语言音调向音乐音调移植或翻译理论,她认为“翻译的过程,就是将现实存在的现象和各种不同类型的表情运动的结构形式加以概括和抽象的过程,就是讲这个结构转移到声音这一物质材料上去。”(卓菲亚·丽莎《论音乐的特殊性》)。
以上的论述可以使我们看到,音乐之所以能够表现感情,一方面是由于人的感情的情绪变化引起人的机体内部的各种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呈现为一定的运动形态;另一方面又由于人的感情具有一种宣泄释放的要求,这种要求的外部表现正是人的表情动作,其中语言表情与音乐的关系最密切,它通过表情动作向音乐音调的移植和翻译,构成了音乐具有表情性的基本根据。此外,格式塔心理学也为音乐之所以能表现感情提供了理论依据。音乐运动与感情活动之间存在着“运动”这个共同的因素,它们同时在时间中伸展变化,都表现为一种时间的运动过程。它们在运动形态上都存在着高低的起伏、节奏的张驰、力度的强弱、色彩的浓淡等,格式塔心理学把这种共同性叫做“同构关系”,或者叫“同形”或“同态”的关系。正是这种“同构
关系”为音乐以类比或比拟的方式摹拟或刻画人的感情活动提供了各种可能性。格式塔心理学派的创始人之一柯勒认为:“任何实在的意识,在各个场合,不仅盲目地联系于相当于它的心理的物质过程,而且在基本结构的特性上是于它相似的。”格式塔心理学特别着重于视觉艺术的分析,另一创始人韦太默认为,对舞蹈动作的形式因素与它们表现的情绪因素之间,在结构形式上是等同的。美国心理学家鲁道夫·阿思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指出“悲哀这种心理情绪,其本身的结构式样在性质上与上述舞蹈动作的结构式样是相似的。一个心情十分悲哀的人,起心理过程也是十分缓慢的,而且很少能超出与它的直接经验和眼前的喜好知觉联系在一起的状态,他的一切思想和追求都是软弱物理的。既缺乏能量,有缺乏决心,他的一切活动看上去也都是好想是由外力控制着。”美学家苏珊·朗格也曾运用这一心理学原理论述了音乐与它所表现的感情之间的关系。她说:“我们叫做‘音乐’的音调结构,与人类的感情形式——增强与减弱,流动与休止、冲突与解决,以及加速,抑制,极度兴奋,平缓和微妙的激发,梦的消失等等形式——在逻辑上有着惊人的一致。这种一直恐怕不是单纯的喜悦和悲哀,而是与二者和其中一者在深刻程度上,在生命感受到的一切事物的强度,简洁和永恒流动中的一致。这是一种感觉的样式或是逻辑形式。音乐的样式是用纯粹的,精确的声音和寂静组成的相同形式。音乐是情感生活的音调摹写。”(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的音乐美学研究总,也有一些学者运用这一原理论述了音乐与人类感情之间的关系。钱仁康认为:“音乐可以用旋律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