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资使用、回收管理,厉行交旧领新,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监督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交旧领新明细表上所列物资的名称严格执行。
第二条每月月底各监督单位按照实际回交物资数量结合回收率进行兑现考核,超、欠按物资原价的50%进行考核,次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部结算。
第三条确需先领新后交旧时,必须向监督单位出具借条,并注明原因及交旧日期(时间最多不超过5天),逾期不交旧料按新料价值的50%罚用料单位,5%罚相应的监督部门。
对于新安装的工程,监督单位按照安装实际工程量计算所需材料并按标准发放考核。
第四条各监督考核单位应将原始考核记录留存,企管部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监督考核的,罚单位负责人50-100元。
第五条单位自发回收的物资交回收库,由回收库出具回收单,并在回收单详细注明所回收物资的原地点。
月底根据回收库统计,自发回收按物资价值的2%予以单位或个人奖励,按物资原价的2%罚材料所属单位,并纳入月度考核中。
第六条自发回收的物资应单独建立台帐,单独存放以便进行检查。
第七条井下所有备用物资应注明“备用”字样,否则被回收升井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自负。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为了控制物资消耗、减少物资投入、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做好物资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根据《大型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修旧利废奖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供应科设立废旧物资回收仓库,由仓库管理员直接管理;各单位回收的旧料,按照供应科要求交到地点,由专人负责清点后开据回收料单。
并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分类进行汇总,做到账目规范、清晰,准确。
2、企管科在月末考核中以回收料单为依据对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应交旧却未交旧的物资按原值进行罚。
3、调度室对材料回收工作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责任,并组织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材料应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机电科、企管科、生产科对分管材料回收具有直接管理考核责任,对工作面回撤物资应编制回撤明细表,机电科、供应科按照明细进行回收。
5、物资领用发放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材料领用发放前必须先交旧,后发料,交领数量对应。
对应交丢失的关键材料、配件等,以单位数量价格考核,按照丢失部分原值等额赔偿;其中50%由队领导承担,其余50%队里承担。
但队主管领导每件承担金额不超过100元,企管科月末根据供应科开具无交旧单据对区队进行核算。
6、生产维修急需当时不能交旧时,必须有矿的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的欠条,供应科方可发放新物资,并要求在当月结清补交,否则,按领用物资原值扣减该单位当期效益。
7、交旧物资范围为供应科仓库直接管理发放给使用单位的材料配件等,由企管科核定使用单位基本存量周转数量。
回收物资明细见附表。
8、每月月末供应科库管员根据废旧物资回收状态,汇总分类报表。
供应科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修理或外委进行修理,以便使有复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配件早日投入使用。
9、修复的物资经机电科、生产科、供应科、企管科共同验收后,作入账记账处理。
10、废旧物资回收现场管理由企管科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奖罚制度,共同促进管理升级。
11、库管员建立修复物资台账,按正常程序领发计账,传递料单,月底填报报表。
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部分交旧领新物资明细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1 矿车轴100 20 滑轮1002 矿车斗100 21 倒链1003 蓄电瓶及极板100 22 耙斗装岩机配件1004 各种对轮100 23 乳化液泵配件1005 各种油泵100 24 各种灯管1006 各种水箱100 25 电器喇叭1007 各种油箱100 26 低压开关配件1008 拨链器100 27 各种电器小配件1009 拨链器架100 28 各种轴瓦10010 压链块100 29 千斤顶10011 制动闸瓦100 30 各种灯架10012 钢板簧90 31 安全仪器10013 电钻100 32 各种齿轮10014 起道器100 33 矿车插销10015 搬道器100 34 各种液压件10016 蜂鸣器100 35 园环链10017 各种灯泡100 36 矿车碰头10018 矿车轮100 37 矿灯、自救器10019 电机车配件100 38 焊条、锯条头100部分交旧领新物资明细表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39 水泵配件100 60 各种铜制品10040 空压机配件100 61 各种轴承10041 倒卸装岩配件100 62 电磁线10042 掘进机配件100 63 阀门10043 胶管100 64 各种量具10044 各种丝锥100 65 各种刀具10045 各种焊炬100 66 连接环10046 各种割炬100 67 各种钻头10047 各种割嘴100 68 各种扳牙10048 各种工具100 69 链条10049 金属边角废料70 70 镢头10050 各种灯角90 71 钢锯工10051 铁锨100 72 气割焊眼镜10052 电池100 73 安全带10053 平行线100 74 铁屑5054 胶衣100 75 铜屑5055 螺栓10056 螺母10057 各类电话机10058 防爆接线盒100新郑煤电公司管理制度之5号交旧领新管理制度1、除支护材料等直接消耗、无旧料可回收的材料之外,领用更换维护用的各种材料都必须交旧领新。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工作,充分挖掘废旧物资的剩余价值,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减少新品投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组长:矿长副组长:经营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成员:机电、运输、坑代、用电设备管理、安监、经营管理部、纪委等部门。
办公室设在精细化管理部门,马庆阳任办公室主任。
二、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一)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归口管理1、坑代制品、三铁(铁腿、铁梁、U型钢)制品等由坑代科负责回收、保管、维修、发放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更换掉的设备由用电设备科负责保管、安排维修和发放。
3、机电科负责设备、配件、五小电器、电缆等的更换、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4、运输区负责旧矿车、叉车、所辖轨道、地滚等回收、保管、维修、发放,并且负责对随矸石车升井的各种物资回收。
5、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物品的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6、各归口单位要加大归口材料物资的回收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交旧领新管理1、对该回收的废旧物资没有回收,折算材料费计入该单位材料成本费用进行考核。
除一次性消耗物资,如水泥、黄沙、炸药外,其余凡是有残体的物资,均应交旧领新。
(具体见附表)2、供应部门负责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工作。
发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用部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废旧物品,特殊情况下可在领用新品后3-7个工作日内上缴物品。
不能足额上交废旧物品的,可折算残值计入该单位材料费进行考核。
3、交旧物资必须是废旧物资,即鉴定后不能使用的物资。
如所交物资,经鉴定仍能使用,按所交物资原值的10%,罚交旧单位或相关个人。
(三)回收管理的其他规定1、对废旧物资实行有奖回收。
具体按照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工作范围内的正常物资回收、因巷道维修等施工拆除的物资,以及矿领导安排的由施工单位回收废旧物资任务的,由被安排单位回收交到指定单位和地点,不实行回收奖励。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建设节约型矿井的要求,为规范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增加企业收入,特制订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专业副总、部室负责人
第二条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的全面落实、实施和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严格按照集团及矿有关规定办理,将废旧物资分类,可以再次复新使用的挑选出来,其余种类由企管部、机电
部等有关部室共同鉴定,然后由销售部申请集团审批,批准后按照程序比价竟标出售。
第四条为避免恶意报价、压价等不良干扰,将实行不公开、不定时、不集中组织,直接通知客户实地察看所要处理的物资后,将报价直接投入报价箱,由企管部会同有关部室共同开箱收单,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原则以最高价为中标单位。
企管部、销售部联合制定出销售协议并将结果报分管矿长、主管矿长,并报集团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矿物资。
煤矿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仓库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仓库所有物资的交旧领新管理。
第三条交旧领新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和
制度化。
第二章交旧领新流程
第四条物资交旧:
1. 生产单位在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废旧物资交回仓库。
2. 废旧物资交回时,应填写《废旧物资交旧单》,详细记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3. 仓库管理员对交回的废旧物资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登记入册。
第五条物资领用:
1. 生产单位在领用物资前,应填写《物资领用单》,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2.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领用单后,核对物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领用物资时,仓库管理员应指导领用人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
1. 废旧物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分类处理。
2. 废旧物资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应确保环保、安全。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七条对积极修旧利废、提高物资使用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浪费、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
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企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仓库交旧领新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了细化成本管理,降成本提效益,按照矿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材料、配件管理,进一步加大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力度,达到节资降耗,提高效益的目的。
在企业内部形成约束与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内部市场链式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一、回收范围及要求1.所有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大宗材料(如主副钢丝绳、阻燃带、电瓶、10mm2以上的电缆、各种设备及专用工具等)。
2.各生产连队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各种材料(如圆木、锚杆、金属网、锚索、锁具、铁托板、金属棚、单体支柱、10mm2以上的橡套软线、各种接线盒、声光电铃、轻轨、2″以上管材、油桶及辅助材料等)。
3.在安全生产中各队使用的工器具及配件(如铁锨、洋镐、电焊机、砂轮机、电钻、切割机、架子车、管钳、钻杆、钻头、各种闸阀、仪器仪表、机电配件、汽车配件、轮胎等。
)5.综放工作面两道的支护材料要求按80%回收,风水管路及附件、电缆及附件,单体支柱按100%回收。
6.为了便于管理,落实责任,减少中间运输环节中存在的扯皮现象,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倡在井下进行移交。
移交时填写统一制式移交单,必须由双方经办人、跟班队长共同签字、主管部门签字,将签字后的移交单交供销公司进行考核。
7.各单位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移交回收物资,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没移交。
程序按照回收料矿车先进机修厂,由机修厂拣选可修复的配件和可加工井字托板的废料,剩余废料再移交给供销公司。
在上交前要严格把关,严防有利用价值的物资流入废料库。
凡发现有用物资及可维修的配件流入废料库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等值罚款,并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8.全矿材料使用单位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按交旧领新比例表执行,供销公司保管发料时要求交旧,不能交的要打欠条并督促材料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旧。
二、各部门职责1.综放队负责本单位两巷的所有材料、配件的回收工作,对皮带、电缆、支护材料执行单项回收复用考核办法。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废旧物品管理制度(通用6篇)废旧物品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盘活报废、闲置和积压物资,降低库存,杜绝资产流失,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结合集团公司和界沟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界沟煤矿及矿属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XX煤电集团公司批准报废的物资或仍在账、但已无法继续使用的,造成闲置、积压的物资。
具体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一般材料、工具仪器、备品备件以及生产中所发生的边角料、残次废料炉渣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废旧物资处理是包括销售、调拨、转让、转换等处置行为。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界沟煤矿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机电矿长、经营矿长成员:公司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考核办。
矿材料科、设备科、考核办、公安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材料科。
办公室主任:矿材料科科长(兼职)。
属材料性物资的处置,由经营矿长、材料科、使用单位参加;属机电设备的,由机电矿长(副总)、设备科、使用单位参加。
涉及专业部门的,专业部门参加。
第六条报废物资的处理一律由公司负责,凡属报废物资必须履行申报、鉴定和批准手续,公司及矿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回收及保管第六条矿属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废旧物资有回收、保管、修复利用的责任及义务。
第七条矿属各单位所交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要送至指定地点存放,由矿材料科、矿考核办共同监督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凭证,并计量登帐、分类存放,以便于修复利用。
对集团公司鉴定为报废设备残体的,设备科必须造册登帐。
第八对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界沟煤矿能调剂使用的必须调剂使用,实在不能使用须申报批准后再做报废物资处理。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处理第九条废旧物资处理程序1、矿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废旧物资保管工作,内容包括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筛查、台账的建立等,并每月底以申请报告的形式申报(载明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经分管副矿长、矿长签字后,材料性的报废物资交矿材料科汇总;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报废物资交设备科汇总。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管理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完善上社二景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材料支出,杜绝各种浪费,进一步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实现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细则。
一、交旧领新1、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各单位领用“附表1”中规定的物料时,需将废旧物料交机电部设备办,设备办根据数量出具证明,审批单位依据证明审批领用单。
不能交回的材料,经过折价罚款后再办理领用手续;月末汇总台帐出汇总表,由机电部牵头对交旧材料进行鉴定,有修复价值的材料进行修复,无修复价值的作为废品处理。
附表1:2、交旧领新材料领用流程:①.使用单位领用“附表”中物资前需开具“交旧领新通知单”(一式三份),单据中应详细注明所领用物资的编码、名称、规格、请领数量等具体信息并加盖单位负责人及单位公章。
②.使用单位持“交旧领新通知单”到机修车间办理旧物资入库,车间库管员根据各单位具体交旧数量完善“交旧领新通知单”中交旧数量、差值、折价金额等信息,审核小组复核后加盖“已审核”章。
③.使用单位持审核过的“交旧领新通知单”到材料库库管员处办理新物资出库。
④.新增工作头面或账上没有的物资及特殊原因不需要交旧的物资应在“交旧领新通知单”中“用途”栏注明原因,由设备办或生产部负责人批示后方可办理新物资出库。
二、修旧利废1、机电部设备办接收各单位回收升井的各种物资,并对具有使用价值的材料出具回收单据,登记造册,月末汇总考核,例如:三通、弯头、开关架、高压管、刮板、大链、联接环以及各种压绳轮、导向轮等;设备办登记后交机电队进行维修,并按材料价值的10%给予回收单位回收奖,并根据生产单位回收情况给予生产队组、设备办适当奖励;机电部设备办接收各单位回收升坑的设备,登记造册后交机电队进行维修,机电队接收后对设备的配件完整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如出现配件短缺,按照配件价值的20%给予使用队组罚款,并由使用队组领用配件交至机电队用以检修。
2、正常更换的材料、配件,按领新数量交旧,对于按领用数量完成交旧的按原值的20%增加下月计划材料费,对于不能按领新数量完成交旧的每件材料按原值的20%扣减下月计划材料费,对于多交的废旧材料按原值20%增加下月计划材料费。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废旧物资分类管理:规定煤矿废旧物资的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将废旧物资分为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可再加工利用的废品和无法利用的废弃物,分别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理。
2. 废旧物资收集与储存:制定煤矿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储存规程,包括规定物资收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储存的场所和设施要求等,确保废旧物资能够有效集中、储存和保管。
3. 废旧物资处理流程:制定煤矿废旧物资的处理流程,包括废旧物资的清理、拆解、分离和包装等环节,确保废旧物资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废旧物资处置方式:规定煤矿废旧物资的处置方式,包括再利用、再加工、储存和交由专业机构处理等,避免废旧物资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5. 废旧物资监管措施:制定煤矿废旧物资的监管措施,包括建立废旧物资台账、增加监测和检测频率、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单位的考核和监管等,保证废旧物资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6. 废旧物资处罚措施:规定煤矿对废旧物资管理不到位或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改、吊销许可证等,切实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督力度。
以上就是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和法规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与奖罚管理制度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与奖罚管理制度
1除首次安装投人以外,生产、维修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全部交旧领新。
2各单位领取生产性消耗材科时,同时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一式三份,领用单位材料员、企管科、供应科保管员各一联,并交旧领新,三方共同核对“回收单”及领料单无误后,交旧领新的全过程结束,定期由统计员统计出报表,报矿有关领导及有关科室。
3领新不能交旧的单位。
必须说明理由,并经主管矿长批准,否则按丢失处理。
4废旧物资回收按矿规定的回收和回收结算单价进行奖罚和结算。
其结果在当月区队工资中兑现。
5“坑木,支护,建工材料,火工品,由生产技术科考核;大型材料、钢管,轻轨,圆钢,刮板机,输送带,电器配件,专用工具及其配套附件由机电科负责考核;其他材料由企管科负责考核。
6运输队对各单位回收升井的物资应及时通知所属单位进行交接,造成的材料丢失、被盗的视情节对运输队给予50-500/车元的罚。
7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经过机电科,企管科鉴定后,确实没有修复价值的,企管科要及时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向XX煤业公司申请报废处理。
2024年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修旧利废工作是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开展好此项工作,对《____煤矿____年度双增双节工作目标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有关修旧利废工作进行细化,特制定本细则。
七、领导及组织修旧利废工作由《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修旧利废工作小组领导,由王祥安、乔中栋、张存文、雷霆、王永林、丁小敏、王友斌魏盼勤、包彦明及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机电一队成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班,指定一名队干专职管理,负责全矿各单位回收升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存放、加工。
其它各单位组织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组,由本单位的电钳工、检修工、打料工组成,负责对本单位的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加工、复用。
八、目标任务1、全矿每月仅钢筋托梁、锚索托梁、锚杆托梁的消耗量高达____余万元,这些材料完全可以用旧材料加工代替新材料。
机电一队通过对废旧锚杆、11#工字钢支架、钢筋托梁、锚索托梁、锚杆托梁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加工,全部或部分代替新材料,每月减少新材料消耗____万元。
2、综采二队安排____名检修工对先导阀、阀芯进行修复再用,从____月起不再购买新先导阀、阀芯,每月减少新材料消耗____万元。
3、其它各单位组织对以往只换不修的设备配件进行修理加工复用,全年共计完成____万元,分解指标详见《实施办法》。
该指标已在责任书中下发。
三、计价办法1、对回收的支护用品超过《____煤矿支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回收率部分,以原价的____%计入回收单位修旧利废项目。
2、对自制工具按市场同类价值扣除加工的原材料费后,计入加工单位修旧利废项目。
3、各队职工、机关管理人员在井下巷道、工作面、主煤流系统和地面生产现场捡到的能复用的材料配件,按原价____%计入回收单位,由回收单位在本单位工资中酌情给予奖励。
待查明来源后,对丢失材料配件的单位按原值的____%进行扣减修旧利废金额,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办法第一篇: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办法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办法为强化煤矿废旧物资管理,建立建全废旧物资处置制度,强化对废旧物资回收,强化对回收的废旧物资修旧利废工作开展,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程序,真实反映废旧物资的处理信息和经营情况,理顺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接口关系,使其有章可循,从而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盘活资金,杜绝资产流失,减少基本建设矿井的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1、组长:2、副组长:3、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材设部,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材设部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回收工作。
二、回收和复用矿设立材设部,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对生产现场废旧物资回收,经矿相关领导和工程部相关人员鉴定后按可复用、可修理复用、不可复用分类堆码、保管、建立统计台账并负责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对可复用的材料、设备进行修复备用;当各施工连队在物资供应部新领用材料时物资供应部严格按照《物资供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以旧换新,并负责分类堆码、保管、建立统计台账。
三、处置矿不可复用废旧物资达到一定数量需处置时,经公司专家组鉴定后由材设部和物资供应部以书面报告公司监察部和相关领导,经批复后报古叙公司生产部、监察部和供应备案,然后按上级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废旧物资处置时间原则上为物价上涨期间(处涨不处落);物资供应部必须会同审监部、综合部、生度部材管组、资产财务部按物资类别、属性合理设置包件,明确底价(保密)。
处置方式采取邀请竟价,邀请竟价的单位原则上单一包件不得低于五家,且必须打破地域界限,防止围仓围价;各单一包件竟价单位竟价前必须先在资产财务部交纳竟价保证金;竟价成功单位必须签署购买协议方可装车、计重,装车、计重时物资供应部、审监部、综合部、生度部材管组、资产财务部都必须安排人员到现场,车装好计重后必须先到资产财务部交足货款后门岗方可放行。
四、纪律要求和处罚规定矿闲置资产、废旧物资的处置权统归物资供应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本单位闲置资产、废旧物资,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后,按出售物资所得3~5倍对违反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罚款;各单位要加强闲置资产、废旧物资的回收和保管工作,如由于单位自身管理不善造成闲置资产、废旧物资被盗、丢失,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被盗、丢失的闲置资产、废旧物资价值大小进行处罚,价值在10000元(不含10000元)以上的按价值的20%进行处罚,价值在10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的的按价值的30%进行处罚,价值在50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的的按50%进行处罚,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按100%进行处罚;另每经查实一次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物资使用过程的管理,减少物资流失和浪费,降低吨煤材料成本,按精细化管理要求和物资供应管理职责,特对我矿物资交旧领新做以下规定:一、物资交旧领新是指对在物资使用后能回收回来的具有维修后再利用或能做废旧处置的物资以及在使用中容易流失的工器具等物资的管理方法,目的是控制物资能全部真正投入生产建设以及对确实要更换的零部件的一种监督,同时是对集团废旧物资统一管理、统一处置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不包括周转复用物资)二、需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在当月或下月按回收比例和明细要求如数上交。
对能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现场交换,对当时换不下来的配件等必须有书面承诺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
三、交旧领新手续办理一般由对应保管员向各材料员出据当月回收明细,材料员持明细将需回收的废旧物资交给废旧回收管理员,回收管理员再出据收据,区队材料员拿收据去保管员处领取新的物资。
四、所有需交旧的物资必须全部交回供应科。
属于动力科发出去的由动力科负责追回,并交供应科。
五、上交的废旧配件、工器具等能修理的,由动力科和供应科办理交接手续,动力科将维修好的配件、工器具交给供应科,由供应科周转物资管理员建帐管理,发放时按计划发放,并建立帐务。
六、当月不能按规定品种和数量交回的,供应科以书面反馈考核。
七、所有未交的废旧物资考核按原值的50%进行。
八、交旧领新物资划分:1、五小工具;2、手动工具;3、六分及以上阀门;4、高压胶管总成;5、电器配件和机械配件;6、截齿、齿套、齿座;7、钻杆;8、钻头;9、φ12.5及以上钢丝绳;10、轴承。
九、一次性投入和回收不出来的物资除外。
十、交旧领新物资收交率:1、手工工具、电动工具100%;2、阀门类1寸及以上的各类阀门100%;3、轴承类100%;4、电器配件及机械配件100%;5、钻头90%;6、钻杆100%;7、截齿、齿套、齿座90%;8、高压胶管总成90%;9、φ12.5及以上钢丝绳80%。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其定义、分类以及工作职责和奖罚,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实实在在做到节约增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一)旧设备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 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 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1. 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 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 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 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 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 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 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 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 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
煤矿废旧物资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煤矿废旧物资的处理有明确规定,如《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2.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煤矿企业应制定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储存、转运、处置等具体程序和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 废旧物资处置许可制度:煤矿企业在进行废旧物资处理时,需要获得相应的处置许可。
许可制度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环保能力,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
管和检查。
4.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政策:国家会出台鼓励和支持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包括给予税收优惠、补贴和奖励等。
这些政策法规可以鼓励煤矿企业主动进行废旧物
资的回收和再利用。
5. 废旧物资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对于涉及大规模废旧物资处理工程的煤矿企业,需要
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开展相应的处理工作。
环评制度有助于减少对环
境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总之,煤矿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制度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煤矿企业废旧物资的处理行为,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其定义、分类以及工作职责和奖罚,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实实在在做到节约增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一)旧设备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 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 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1. 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 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 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 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 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 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 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 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 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14.各种轮胎的翻新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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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一)所有需要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先到供应科废品库或其他指定库房、车间交旧,加盖废旧回收专用章后,方可办理领新手续。
(二)确是生产或其它急用物资,不能做到先交旧后领新的,可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出具证明,经供应科或机电科负责人签字,领料单上加盖回收专用章后领取,但必须注明交旧期限,逾期不交者,没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20元。
(三)为便于物资交旧和对交回废旧物资的管理,按照所交回废旧物资的种类和业务部门的具体情况,将所交废旧物资按附表所列明细分别交供应科接受管理。
(四)一切需交旧领新物资,不能完成交旧指标,差额部分按原值的50%对领料单位处罚。
(五)整体物资交旧时,其内部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收旧手续。
(六)凡是同类新增物资,必须经主管部门科长(收旧物资的部门)签字后,方可放。
否则对供应科按原价的50%处罚。
(七)收回的旧物资要妥善保管,定期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对有修复价值的物资,由公司安排有关单位限期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投入使用。
(八)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修复的物资,小件直接提交供应科废品库,大件由原来使用单位负责在供应科指定地点存放。
(九)废旧物资范围:全公司内的所有物资,经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系统领导签订,确定为不能再复用的或经过拆卸除去能使用的配件后剩余部分。
(十)废旧物资的处理,由供应科、财务科及有关业务部门共同拟定价格,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供应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