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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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及各地方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部制定本办法,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各类分包工程的分包商的确定、各类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工程项目所需各类咨询服务的提供方的确定等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按项目的进度、质量、预算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所需的工程承包或分包以及货物和服务的承包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我公司所有工程总承包项目以及工程管理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承包或分包、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所有涉及建设工程承包或分包、货物和服务的承包商、供应商的选定均需进行议价谈判、内部招标或公开招标。

第五条采用议价谈判、内部招标、公开招标的具体条件划分如下:(划分依据)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货物项目、5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三方(含)以上询价比较后直接发包,简称为“直接议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预算金额虽然在100万元以下,但工程较复杂,清单项目较多的情形也应该进行“内部招标”而不是采取“议价谈判”。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200万元范围内的工程项目、10万元(含)—100万元范围内的货物项目、5万元(含)—50万元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在公司内部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内部招标”,从而确定分包商。

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项目、5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项目:根据项目的可研批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定义的解释

6.1 工程类项目:即由本公司实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涉及的建安工程中涵盖的所有施工总包、施工分包、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以及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用于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察测量等服务。

6.2 议价谈判:适合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货物项目、5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即在至少3家承包商、供应商间进行多轮谈判、价格比较,在进行包括信誉、实施能力、管理能力、售后服务、资信等的比较后,写出简要的议价谈判报告,经内部审批流程,直到公司主管副总审定后确认承包商。

6.3 内部招标:适合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200万元范围内的工程项目、10万元(含)—100万元范围内的货物项目、5万元(含)—50万元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即参照法定邀请招标程序,邀请至少3家承包商或供应商在公司内部进行的招标,由评标委员会写出简要的评标报告,经过内部审批,直到公司主管副总审定后确定中标人。邀请的分包商或供应商应该首先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随机抽取。如果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够3家,则可由工程各相关方进行推荐;被推荐的承包商或供应商应至少符合该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例如信用良好、资质符合、生产能力和管理能力匹配、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状况等),并且最好在中船系统内部有过业绩或合作。

6.4公开招标:适合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项目、5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项目,根据可研批复中的招标方式按照法定的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组织

无论采取何种采购形式,均应以市场开发与管理部为采购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采购工作开始后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小组,其具体人员组成与职责如下。

第八条组成与职责

8.1 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领导;

副组长:市场开发与管理部部长;

成员:国内(际)工程部部长。

8.2 采购领导小组的职责:

审核并批准《招标征询审批表》;

确定采购的时间进度计划;

审核并批准《招标(预审)文件审批表》;

确定合格潜在供应商名单;

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公开招标除外,使用于内部招标),评审委员会由至少5名以上单数的评标委员组成,其中至少1名经济专家,技术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2/3;评标委员会名单由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负责邀请公司监察部至少一名成员参与采购的全过程;

负责确定中标人或最终供应商。

8.3 采购工作小组的组成:

组长:市场开发与管理部部长担任或指定;

成员:项目经理、采购工程师、预算工程师、文员以及其他需要的人员。

8.4 采购工作小组的职责:

采购工作小组在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各项目具体的采购工作。采购工作从收到项目经理提交的已审批的《采购征询审批表》开始工作,直至合同正式签订并后结束。

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1、指导和监督采购工作小组的组员的各项工作;

2、预审所有对外文件;

3、负责将采购结果上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4、负责组织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及签订。

项目经理:

1、在整个项目开始之初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和工程实施相关的

各分包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项目的需求时间节点计划,并上报采

购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的划分,并协助招标工程师制定招标方

案和招标计划;

3、负责采购项目的发起,填报《采购征询审批表》第一栏;

4、负责提供采购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工程范围、招标图纸、技术

要求、工程安排、施工要求等),并根据工程特性审核采购工作相关的议价或招标文件及合约文本中与工程技术有关的内容;

5、如有需要,可作为技术专家参与采购评审或谈判工作;

6、负责材料样本的封样工作;

7、参与合同谈判。

采购工程师:

1、根据经审批的采购节点需求编制项目招标计划;

2、制定采购方案,在《采购征询审批表》上填写相应内容;

3、负责采购工作相关一切对外联络以,负责采购相关的程序性工作以

及相关文件的准备;

4、负责接收各类供应商的报名及汇总,负责所有报名供应商的技术条

件和资质方面的初审及考察;并将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名单上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5、负责组织编制询价文件或招标文件,并填写《招标(预算)文件审

批表》上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6、参与合同谈判。

预算工程师:

1、负责对潜在供应商的经济方面进行初审或考察,并形成审查报告交

给招标工程师;

2、负责组织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开展招标项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或

标底的编制工作;

3、根据工程特性审核招标(预审)文件、询价文件及合约文本中与经

济有关的章节;

4、投标保证金(如果有)、标书购置费(如果有)、图纸押金(如果有)

及履约保证金(如果有)的收取及退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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