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平衡,促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和合作关系而制定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法倡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
劳动合同,保障双方权利平等,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福利保障,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确立合同约束力,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明确了
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双方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在撰写劳动合同范本时,需要充分考虑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确保合同条款
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考试试题与答案(全)
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劳动法》于1995年1月1 日施行,《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 《就业促进法》中规定: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围,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5. 《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7.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8. 就业援助是国家采取措施,通过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9. 《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10. 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协商确定。
11. 用人单位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水平。
14.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平原则、公开原则、高效原则、便民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和接受社会监督原则的原则。
1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 ,保守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是什么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关系着我国成千上万的劳动者权益,当然同时也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准确适⽤法律解决问题具有重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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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如下:第⼀章总则第⼀条【⽴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当事⼈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条【适⽤范围】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适⽤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履⾏、变更、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
依法订⽴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单位应当依法建⽴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劳动义务。
⽤⼈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保险福利、职⼯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时,应当经职⼯代表⼤会或者全体职⼯讨论,提出⽅案和意见,与⼯会或者职⼯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会或者职⼯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公⽰,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机制】县级以上⼈民政府劳动⾏政部门会同⼯会和企业⽅⾯代表,建⽴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单位依法订⽴和履⾏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建⽴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简答题
简答题1、《劳动合同法》于什么时间在什么会议上通过的?答: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2、《劳动合同法》于什么时间起开始施行?答: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劳动合同法》具体包括哪几项内容?答: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项内容。
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6、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7、《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什么?答: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11、用人单位自何时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基本情况?答: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15、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什么合同?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6、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什么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何时起起建立?答: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8、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答: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主席令第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含答案)
劳动合同法测试题公司/部门: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15分)1、《劳动合同法》共(八)章,(98)条。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劳动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
4、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6、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区分offer letter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的关键在于,该录用通知书中是否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代的很详细。
8、只有在劳动者虚构或者隐瞒的个人情况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10、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11、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2、《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
1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5、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7、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整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劳动合同法》解读1.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2.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法的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4.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6.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8.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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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周某在某五金制品公司上班一年多,一直未签订 劳动合同。2009年11月,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签署了解除协议。协议只有简单几句话:“ 公司向周某支付五千元,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 等所有费用,双方关系就此解除。除此之外,双 方再无其它任何争议。”后面是公司盖章与周某 签字,以及签订日期。离职后,周某的一个朋友 告诉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要给双倍工资的, 以周某原来的工资水平计算,双倍工资至少超过 4万元。周某一听,便去找原公司索赔。原公司 则认为双方的争议已经解决了,不同意给钱。周 某便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案例四: 公司出资20000元安排沈某出国培训,同 时签订了5年服务期合同,期限自2008年1 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了沈 某的违约责任为40000元。2008年12月起, 沈某提出辞职未获批准,便经常迟到、旷 二: 工、早退。2009年1月5日,公司作出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要求其支付违约 金。沈某认为,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不是自己违约,故拒绝支付违约金。公司 申请仲裁。 你认为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如何仲裁呢?
答案:D
13、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A.书面 B.口头 C.书面或口头 D.书面和口头
答案:A
14、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原劳动合同() A.继续有效 B.失去效力 C.效力视情况而定 D.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有效
答案:A
15、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 同的履行。 A.影响 B.不影响 C.不一定影响 D.法律未规定是否影响
劳动合同知识测试
一、单选题(必答题)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 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保护( )的合法权益,构 建和发展和谐稳 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事业单位合同适用于劳动法
事业单位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特有的社会服务组织,承载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职能。
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聘用制度逐步完善,聘用合同成为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主要方式。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一定争议。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法的合理性。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来看,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劳动关系同样需要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然而,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质和用人制度导致其在适用劳动合同法时存在一定局限性。
二、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质和用人制度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益性质:事业单位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宗旨,承担着社会公益职能。
2. 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大多属于国有资产,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
3. 用人制度: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合同成为确立劳动关系的主要方式。
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法的合理性分析1.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样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如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有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 统一劳动关系: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有助于统一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减少法律适用上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12.28•【文号】主席令第73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协调劳资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提升劳动者在社会中的地位,它代表了社会大众的普遍需求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共同价值取向。
劳动法以谋求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为己任,因此具有浓厚的社会法色彩。
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①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③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范。
④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
这一指导思想保证了《劳动法》的制定工作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06.29•【文号】主席令第65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发的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一、引言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的第一立法宗旨。
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保护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体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劳动者进行侮辱、虐待和非法搜查等。
这些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三、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依法享有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确保劳动合同的顺利实施。
四、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另一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核心制度,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2022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细则
2022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细则《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劳动合同纠纷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评价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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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9)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34)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5)第五章特别规定 (67)第一节集体合同 (67)第二节劳务派遣 (73)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80)第六章监督检查 (84)第七章法律责任 (91)第八章附则 (1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做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劳动法知识竞赛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
1) 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2) 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3) 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4) 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 企业 2) 用人单位 3) 劳动者 4)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1) 董事会 2) 监事会 3) 工会 4) 职工代表大会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1) 公道 2) 公认 3) 公开 4) 公平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1) 不遵照执行2) 宣布废止3) 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4) 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1) 人身关系2) 财产关系3)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4) 经济关系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 用工之日2) 签订合同之日3) 上级批准设立之日4) 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 可以 2) 不应 3) 应当 4) 不得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 可以 2) 应当 3) 需要 4) 无须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立法宗旨的案例
劳动合同中立法宗旨的案例案例背景。
小李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呢,就十几个人。
老板老王比较随性,他觉得大家在一起工作就像一个大家庭,不用搞那些“文绉绉”的合同。
所以小李入职的时候,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工作内容这些基本的东西,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事情发展。
刚开始呢,大家相处还挺愉快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公司业务突然多了起来,老王就要求小李每天加班,而且没有任何加班补贴。
小李觉得很委屈啊,就找老王理论。
老王却说:“咱们当初不是说好了嘛,公司忙的时候大家都要多付出,你现在怎么计较起来了?”小李就很无奈,他说:“可是我们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来明确我的权益啊。
”这时候,劳动合同立法宗旨就体现出来了。
劳动合同立法宗旨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小李这种情况就是缺乏劳动合同的保护。
如果有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就会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等内容。
解决过程。
小李后来咨询了劳动部门,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他解释说,劳动合同法就是为了保障像他这样的劳动者权益的。
他们告诉小李,虽然他没有签书面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他和公司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这种随意要求加班不给补贴的做法是违法的。
于是,在劳动部门的介入下,老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他按照当地的劳动法规,给小李补上了之前的加班补贴,并且和公司所有员工都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
这个案例就很好地说明了劳动合同立法宗旨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一点的重要性。
就像一个保护罩一样,让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法可依,不至于被不良雇主随意拿捏。
如果没有这个立法宗旨,像小李这样的普通劳动者在面对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就只能吃哑巴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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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解读一:立法宗旨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
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
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制定劳动合同法,就是要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行为,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促使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建立,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的问题。
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审议中,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应
当“双保护”,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因为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理应平等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只提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袒了劳动者,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责任,束缚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加重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使劳动关系失去平衡,最后也必然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有的甚至还认为,如果劳动合同法过分保护劳动者,不顾及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误导境内外投资者,中国的法律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甚至伤害投资者的感情,不利于我国吸引外资的政策。
但是多数意见认为应当旗帜鲜明地保护劳动者地合法权益。
因为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劳动力处于弱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严重不平衡,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
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
规定平等自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并不能改变劳动关系实际上不平等的状况,要使劳动合同制度真正在保持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就要向劳动者倾斜。
最后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社会法,劳动合同立法应着眼于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短期化等诸多侵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
所以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出发,立法还是定位于向劳动者倾斜。
三、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的最终价值目标。
法律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的调整器,任何立法都是对权利义务的分配和社会利益的配置,立法必须在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寻找结合点,努力寻求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特别是同一矛盾体中相对方之间的利益平衡。
在劳动关系中,应当承认劳动者一方是弱势,但是,如果立法过分扩大劳动者的权益,加大企业责任,就会使企业用人自主权受到束缚,难以实行优胜劣汰的灵活管理,影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如果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对企业责任要求过少,就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不利于高素质的健康的职工队伍的形成,最终企业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因此,劳动合同立法要在公民的劳动权和用人单位的企业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确保劳动关系和谐。
目前我国劳动用工中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将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和义务,有得于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劳动合同法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确立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