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 人 住 房 借 款 合 同 ;《 房 屋 他 项 权 取多少”的原则。公 次,提前还款
提 商业贷款
证》(或抵押登记证明书);还贷存 积金余额小于提前还 的在次月办理
取 ( 含 组 合 贷 折(须有最近的还款记录);提前还 款额的差额部分不得 提取手续
马公积鞍金山管市理住中房心马钢集团公司分中心文件
马钢金管〔2014〕10 号
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单位: 为正确执行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马钢实际,现对
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进行整理,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基本条件 1.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
截止交纳契税的月底 个人账户余额,并且 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 贷款之差额,以契税 发票日期所对应的月 末个人公积金账户余 额为限
-9-
提取类型
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提取次数
提取职工、配偶等相关当事人的身
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公积金贷款 还贷存折;提前还款的须提供银行 还贷提取由系统实行
盖章的个人贷款还款凭证;贷款结 按户智能控制可提取
-4-
9 个工作日,房屋抵押权证办理 3 个工作日,合计 12 个工作日。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1.2014 年 6 月起,马钢分中心正式启用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
操作系统。该版本对购房、还贷首次提取实行基础材料电子化登 记(拍照留存),系统根据登记信息自动计算可提取额度,按夫 妻缴存额和还款额控制提取金额。再次提取时只需提供简单的要 件即可。执行的提取类型、提取材料、提取额度及相关规定见附 件。
-8-
附件:提取资料登记要求 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取材料到马钢分中心提
取窗口办理提取审核手续;提取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其 配偶凭婚姻证明可以代为办理;其它亲属代办须提供公证部门或 提取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委托书才可代为办理。
提取类型 公有房
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提取职工、配偶、共有人及相关当 截止当年成本价执行
偿
清的须提供银行盖章的个人贷款还 额度,每次提取不得 在 还 贷 款 期
还
款凭证和个人贷款结清证明
间,每还款满 超过当期还贷本息
购
一年提取一
额,且累计不得超过
房
提取职工、配偶等相关当事人的身 住房贷款总额。实行 次,提前还贷
贷
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先还后取、还多少 只 能 提 取 一
款
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不实行委托划转,只能实行公积金 贷款部分的委托划转,商业贷款部分还需要借款人自行去还。在 委托划转终止后,凭银行出具的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商业贷款部
-7-
分本息归还金额证明,办理窗口一次性还贷提取,提取款额不得 超过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归还额。
附件:提取资料登记要求 马钢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14 年 10 月 27 日
4.未婚子女首次购买自住房提取父母公积金,一个子女只能 提取一次,继父、继母不能以此为由提取公积金。
5.在本市居住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销户提取的 时限由原来的满 2 年以上(含 2 年)调整为满 1 年以上(含 1 年)。 不在本市长期居住和就业的,解除劳动关系次月即可办理销户提
-5-
取。 6.职工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缴纳首付房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1.马钢分中心目前开展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还贷业务, 分为按年划转和按月划转两种(按年划转只适合在马钢分中心缴 存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委托人可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同时申请委托划转,也可以在正常还款后到分中心大厅窗口申 请办理。
申请划转还贷后,管理系统将自动冻结一年一次的还贷款支 取,不能再以本次贷款名义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直接汇入开发公司账户(见购房合同);如提 取人在提取资料齐全情况下,另提供《马鞍山市商品房按揭贷款 首付款汇入监管账户确认单》,其住房公积金可转入本人工资账 户。
7.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 术(包括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心脑血管重大 手术、严重复合型外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失 代偿期)、严重风湿免疫性疾病、精神病等发生医疗费用特别大 的疾病)住院治疗,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凭二级以上医院诊 断书、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和费用结算票据(异地住院治疗需 提供转诊审批表和医保中心结算票据),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生 活困难证明,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住院治疗 的,申请日期应在出院后起半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 用个人承担部分。上述重大疾病维持门诊治疗的,每年凭上一年 度医保费用结算清单办理申请提取手续(药店提供的发票无效), 提取金额合计不超上一年度个人负担费用部分。父母重大疾病 的,子女提取金额不超过赡养义务所应负担的比例。
9.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和手机号码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经 办银行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10.系统中还贷提取金额是依据系统中已财务入账的还款金 额来计算,且金额计算自动截止到受理月上个月月末,建议正常 还贷提取尤其是公积金贷款提取的职工在每个月 10 号后来窗口 办理提取业务,以保证提取金额不受影响。贷款提前还款的在下 个月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即可办理。 2.职工及其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或其它数额较大,可能
影响还贷能力的债务及债务担保,无不良信用记录。 3.首次购买一手住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为 20%,
90 平方米以上的为 30%; 首次购买二手房,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依据
2.不以自住为目的的两个及以上自然人共同购买住房,不得 使用住房公积金。如系未婚男女婚前共同购房,购房时按规定比 例可提取主购房人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婚后另一方凭结婚证可办 理公积金使用手续。
3.购买拆迁安置类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购房人不 能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统一购房合同和发票等要件资料,须安 置或拆迁单位所在区级征管机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专项提 供本安置房屋相关安置、出售协议、发票(收据)等资料样本, 经公积金管理机构备案确认后,可办理提取手续。
-1-
房龄不同,分别是:5 年以内(含)不低于 30%,6-15 年不低于 40%,16 年及以上不低于 50%;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5 年以 内(含)不低于 40%,6-15 年不低于 45%,16 年及以上不低于 50%。
二手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得超过 30 年。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不低于 50%,贷款利率执行 首套同档次利率的 1.1 倍。 停止向职工家庭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最高额度 1.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市区夫妇双方正常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45 万元,单方缴存的 30 万元。 和县、含山:夫妇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 35 万元,单方缴 存为 24 万元。市区职工购两县住房及两县职工购市区住房的, 贷款限额执行市区标准。 当涂:夫妇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 30 万元,单方缴存为 20 万元。市区职工购当涂住房及当涂职工购市区住房的,贷款限额 执行当涂标准。 2.贷款期限最长 20 年,并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之内。 (三)借款人有逾期记录的处理规定 借款人有逾期记录,由窗口受理人员与申请人面谈,了解逾 期状况,分析判断原因,逾期严重的需上报公积金中心会审确定 能否受理;信用报告中显示贷款逾期累计超过 30 期或连续超过 6 期,信用卡逾期累计超过 12 期或连续超过 6 期的,不予受理。
住 集 资 房 、 拆 议或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扣除贷款之差额,以
住 迁 安 置 房 ) (机打全额发票);他项权证(没办 全额发票的开票日期
房 并 已 缴 纳 全 理贷款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对 对应的该月底的个人
提款
账簿
账户余额为限
取
购买存量房
提取职工、配偶、共有人及相关当 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所有 权证》(办理贷款的无需提供,以他 项权证或预抵押证明书替);契税发 票;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 票(代开);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买
并已缴纳首 打 ); 购 房 合 同 及 网 上 备 案 确 认 书 额,不得超过首付款
本 付房款
(拆迁安置房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 发票金额
地
议或证明);住房公积金对账簿wenku.baidu.com
或
异 购买商品房 提取职工、配偶、共有人及相关当 截止最后一次交纳房 购一套住房只 地 (含经济适 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 款 月 底 个 人 账 户 余 能提取一次 自 用房、单位 (拆迁安置房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 额,不得超过总房款
-2-
(四)还款能力 1.充分了解借款人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和现有负债情况,如出 现预见收入减少或其他影响其还贷能力的因素,在贷款政策范围 内适当调整降低贷款额度。如有其他商业性贷款等债务,公积金 贷款可贷额度与债务额度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总额度不得超公积 金贷款额度上限。 2.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未婚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 还贷能力有限,其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参与子女还贷 的,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合并计算还贷能力,提高申请贷款额度(不 超过现行单方缴存最高限额)。但父母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 3.为加速资金周转,在确定贷款年限时,要求借款人家庭除 用月公积金缴存额还款外,还应动用一定的工资收入用于还贷。 (五)马鞍山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1.异地贷款是指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时,向我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对象:指在安徽省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 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缴存职工。 3.贷款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 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应是可以办理合法房地产权证的住房;申请 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贷款及信用 卡没有连续 3 期或累计 6 期以上的违约还款纪录;有稳定收入及
8.对于伪造或使用伪造的各类证件、票据、资料,或采取虚 假购房方式骗、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经查实,必须退回违规提 取的住房公积金,三年内限制其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
-6-
住房公积金,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中介机构参与或 协助套取、骗取的,禁止其今后代理涉及公积金贷款的中介服务 业务,并向市房产中介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通报其非诚信行为。 行为人或中介机构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公有住房 出售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 年度的 12 月底个人账
户余额,不得超过总 及公有住房交款凭证;住房公积金
房款扣除贷款之差额 对账簿
提取次数
提取职工、配偶、共有人及相关当
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缴纳首付 截止首付款发票开具
购
购买商品房 款 的 《 销 售 不 动 产 统 一 发 票 》( 机 月份月底个人账户余
-3-
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足 以影响本次异地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商业贷款或债务;实行我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可的担保方式。
4.省内其他城市职工在我市购房只能办理一次异地贷款。 5.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 住商品住房,应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执 行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六)其他 1.取消贷款申请表中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情况由单位 盖章的规定。 2.2014 年 10 月 10 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再收取 任何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3.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核对其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复印 件留存并经申请人工作单位盖章证实,同时本人对其真实性作出 承诺。贷款额度按夫妇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限额。 4.若申请人年龄与申请贷款年限之和超过 55 周岁(女同志 50 周岁),需提供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 60 周岁(女同志 55 周岁)退休年龄证明。 5.直系亲属间任何形式的住房交易、过户均不予办理住房公 积金贷款和提取。 6.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纯公积金贷款审批 6 个工作日, 房屋抵押权证办理 3 个工作日,合计 9 个工作日;组合贷款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