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程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经济法》复习提纲1、概述:(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社会分配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监管;(2)经济法的体系: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资源分配法;(3)经济法的性质:经济法是经济权责法和社会公利法的有机统一2、经济关系:(1)经济管理职权取得的方式:法定取得、授权取得、委托取得、参与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而取得;(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以相应的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思想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具有双重性;●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一定当事人主观意志性和明显国家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3、产业法律制度:(1)体系:产业结构法、产业组织法、产业技术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2)调整对象:具体包括产业结构关系、产业组织关系、产业技术关系、产业布局关系、其它相关社会关系。
4、财政法律制度:(1)概念:是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国家预算法、国债法、税收法、政府采购法、企业财务管理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和财政监督法等(2)体系:预算法、税收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转移支付法、金库法、其它财政法。
即前七种法之外的法,如财政许可听政法等。
(3)职能:收入分配职能;调控经济职能;保障与稳定职能;(4)价格法关于听证会代表资格的规定——中介不可作为听证会代表;(5)会计法关于会计文字的规定:(6)国库券合法用于:期货买卖、作为有价证券抵押、作为证券交易;作为货币流通是违法行为;5、税法(1)税收的作用: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2)我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其中营业税没有起征点;(3)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出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例如:小卖部的个体户6、银行法:(1)银行体系:银行业监管机构、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国有储蓄机构;(2)银行组织法律体系:银行组织法;银行业务法;银行业监管法(3)外汇管理的规定:套汇(和外资公司相互支付对方款项)和逃汇7、证券法:(1)证券法调整的对象:证券的发行关系、交易关系和监管关系,著作中描写的证券交易不属于调整对象;8、保险法:(1)保险法的概念;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本课程注册会计师考试是财务管理专业最具含金量的证书。
考试方式:6+X经济法是6门课程之一通过率最高,相对容易第一章绪论学习本课程的目的: 1、掌握了解经济法律知识。
2、从管理的角度对经济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理解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学习方法本课程的特点:重在理解0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60分的客观题中,70%的是案例题,要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灵活理解。
认真听讲:上课往前座,边听边思考自己做作业课前翻翻书,问题及时问第一节基础知识一、什么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1.法律是社会制度的特殊体现。
2.强制力:必须遵守3.法律的缺陷法是善良公正的艺术。
一一古罗马塞尔苏斯(1).立法方面:是否可操作?出发点如何?例:秦的苛法,烟花炮竹的开禁。
(2).司法方面:证据问题例:辛普森案(3).执法方面:执行难问题有问题的法律应不应该遵守? 案例:德国某城镇的交通管理问题有问题的法律只能通过合法的程序来修改或撤消,不能不执行。
荒岛分粥问题:如何公平分粥方案:推举一个大家都信任的人成立一个分粥委员会成立一个监督小组监督委员会任找一个人分粥,但分粥的人最后才能选粥。
三、什么是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四、经济法的发展历史1、古代法律中一般都有关于经济的内容: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5世纪古罗马的《12铜表法》,较为零散,简单, 没有形成体系。
2、现代西方:经过产业革命时期、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时期和帝国主义时期的发展,西方经济法律形成了较为全面、完善的体系。
3、我国:我国的经济法相对于其它法律,发展时间较短,缺陷较大,需要不断完善。
五、相关术语(一)经济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构成1、主体:个人、集体主体(法人,组织,社团)。
经济法复习知识要点
经济法复习要点提纲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有哪些?3、什么是经济法律事实?什么是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经济法律事实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现象。
经济法律事实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4、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点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点: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法律对其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不能以企业财产单独承担债务。
而是无限连带责任。
5、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财产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以个人财产清偿。
6、合伙企业无限责任合伙人 A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担责, 都由A组成的是普通合伙企业 B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担责,由A+B组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注:合伙企业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我国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7、合伙协议应载明哪些方面的内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8、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外部转让。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9、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大一上学期经济法复习提纲
大一上学期经济法复习提纲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1.经济法的定义和种类
2.经济法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
3.经济法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二、市场经济与经济法
1.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和作用
2.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三、市场主体与经济法
1.经济法中的市场主体概念
2.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3.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四、经济法中的合同制度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件
2.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3.合同纠纷的处理和解决
五、经济法中的公司制度
1.公司法的基本内容和要素
2.公司的设立和注册手续
3.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
六、劳动法与经济法
1.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程序
2.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解除
3.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
七、经济法中的金融法制
1.金融法的定义和内容
2.银行业法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
3.金融合同和金融纠纷的处理
八、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
1.知识产权的种类和保护方式
2.知识产权的权利和限制
3.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维权
九、经济法中的环境保护法
1.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2.环境污染的主要危害和防治措施
3.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十、经济法与国际经济关系
1.国际经济合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方式
2.跨国公司和国际贸易的经济法律问题
3.跨国投资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十一、经济法的发展和创新
1.经济法领域的新问题和挑战
2.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
3.经济法专业的前景和发展方向。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书籍:经济法郭若愚、彭霞第二版第一篇一、法律可分为公法、私法两大类,经济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
二、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
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
所有权积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支配权能。
所有权消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干涉,以实现对物支配意志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的请求权能,包括物的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防止妨害请求权等多种。
三、物权法中善意取得的条件1、善意取得成立的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四、根据《民法总则》主要分为三种: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以及特别法人。
P11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五、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类型区分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我国的刑法对此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定。
民事责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第二篇一、法人资格的含义和类型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1.驰名商标是一种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商品信誉高、质量好却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驰名商标既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非注册商标。
对于驰名的注册商标或是驰名的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给与了不同程度的保护。
但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及其包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2.某农民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秋后颗粒无收,该农民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3.某超市内张贴了一张顾客需知,如提醒消费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求顾客存包、要求顾客在指定的地点付款等,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即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为的给付,取决于合同成立后偶然事件发生。
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
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30%。
5.国际组织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经济行政管理机关。
6.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人身权利不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后可以由由其继承人继承。
8.销售打折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9.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自己难以有效行使,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管理。
10.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为相对人或受要约人。
12.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欠货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居中评判,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复习提纲
1、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组织关系2、市场运行规制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3、企业:依法设立,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
特征: A、依法设立B、组织性C、经营性D、独立或相对独立性4、合伙: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合伙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劳务等,合伙经营的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有二个以上的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劳务6、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有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加入合伙关系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的法律行为。
退伙: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并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资格的法律行为。
7、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投资人:仅一个自然人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责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事务管理:投资人对企业具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法人资格:非法人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投资人:一个自然人;禁止从事的人:法官、检察官、警察、国家公务员事务管理:自行管理、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财产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8、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中国的法律(专门法律或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经中国政府批准,由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人)和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双方共同投资或者外国投资者单方投资而设立的企业。
经济法教程复习提纲
经济法教程复习提纲第一章经济法概论一、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一词的由来,二、经济法的产生背景和大致过程,三、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协调论1、学术上的代表性观点宏观调控论需要干预论2、本人(原始课件制作者)的观点(1)宏观调控关系(2)确认或规范市场主体所产生的社会关系(3)维护市场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秩序所产生的社会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二)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四、我国现行经济法的体系或结构(一)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法(二)、规范市场主体法:(三)市场监管和市场竞争秩序法(四)涉外经济法、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等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概念。
1、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2、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3、我国的公司概念(二)法律视角下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合法性特征。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组织--营利性特征。
3、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织----法人人格(资格)性或独立性特征。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具有法人资格地位的前提。
(2)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独立财产的必然结果。
A、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相互独立B、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相互独立。
C、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相互独立二、公司的种类对公司国籍的确定,国际上主要的立法和学说有:1、设立行为地主义2、准据法主义3、住所地主义4、资本控制主义我国采取的标准---主要是准据法主义。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公司设立的基本理论1、公司设立的涵义2、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1)自由主义:(2)特许主义(3)核准主义(4)准则主义我国公司设立的原则——严格准则主义3、公司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3)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各自的优缺点。
(二)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人的要件2、财产要件(1)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在公司资本立法上形成了著名的“公司资本三原则”:A:资本确定原则B:资本维持原则C:资本不变原则(2)股东的出资方式。
经济法初级复习提纲
第一部分1、法的特征、本质法的本质:法首先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法的特征: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
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律的主体、客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
(1)公民(2)机构和组织(3)国家(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物。
物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人造物;还可以是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也称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
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4)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有三项限制。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社会现象(爆发战争、重大政策)法律行为: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4、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我国根本大法。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6)特别行政区法律;(7)行政规章(8)国际条约5、法的分类6、部门法与法律体系的关系7、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
(途径:仲裁、民事诉讼)(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8、仲裁的特征9、不能仲裁的情形: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行政复议10、能仲裁但不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11、仲裁的基本原则12、仲裁委员会的人数13、仲裁协议的形式14、仲裁协议效力的确定15、仲裁庭的组成人数:3人或1人16、仲裁的原则:有多数按多数,没多数按首席17、民事诉讼的使用范围18、合议制度与独任制度19、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归基层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特殊地域管辖: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票据、侵权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20、诉讼时效期间2年普通诉讼时效1年特别诉讼时效(4种)20年绝对诉讼时效21、诉讼的特殊情况:中止: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客观原因造成了不能行权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主动行权22、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对内的行政处分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民事纠纷)23、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24、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发明专利、海关处理的案件、国务院各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中级法院负责第一审地域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由被告地或原告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节审理刑事案件,赔偿诉讼可以调节25、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6、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类型: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财产27、主刑和附加刑的类型28、数罪刑罚的量刑:>35年<35年29、三票一卡: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30结算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31、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32、票据上的绝对事项:出票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33、出票日期的填写要求:月:1、2、10加零日:加零:1-9、10、20、30加壹:11-193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金额大小写的要求:必须一致35、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存款人单位银行结算单位名义开立个体户个人银行结算自然人邮政储蓄开户地本地户: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异地户:个人户(5种)36、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地位:有基本户,作为专用户无基本户,作为基本户37、需要央行核准的账户基本户临时户(增资、验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户QFII38、需要央行分行核准的账户一般户其他专用户个人户39、需要提出撤销银行账户的情形:企业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注销、吊销、迁址40、基本户的申请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户、居委会、村委会、社委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41、基本户的使用范围:只能有一个基本户日常资金收付、现金存取、工资奖金发放42、一般户的使用范围:因借款产生、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43、专用户的使用4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使用范围: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
经济法复习提纲
1、简述我国的法律部门有哪些?宪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2、简述企业法的作用提供市场主体的标准形式,便于人们识别;便于人们在交易中识别主题的信用层次;便于投资者、经营者明确法律关系,便于理清债务债权关系;便于国家统一进行管理和控制,维持清晰、有效地市场秩序;便于世界经济贸易的交融与顺利进行。
3、简述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同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简述行政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范围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和有行政权力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行政权力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经行政机关授权形式行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
5、侵犯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概念: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6、浙江通领科技有限公司遭遇莱夫顿公司诉讼的过程,分析你的看法过程:从2004年4月起,莱伏顿公司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利福尼亚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以侵犯其第6246558号美国专利权为由起诉通领科技公司的4家重要客户。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指参加经济活动,享有经济权利并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主体资格:(1)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符合主体资格的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指经法定程序设立,实行独立核算或预算,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个体户与承包户,自然人。
2.客体: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所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或事物。
客体种类:有形物;非物质财富;经济行为;3.内容:指经济主体享受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的经济活动时所享有的维护、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
经济义务: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二、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种。
法人设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经济法律事实:指一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1)经济法律事件:指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2)经济法律行为: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的有意识地活动。
四、法律行为:这里所述的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即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分类:单方的和多方的法律行为;有偿的法律行为和无偿的法律行为;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经济法复习提纲
实例说明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是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内容:是权利义务关系举例:我和你签订一个合同我把手表卖给你,价钱500元。
主体:我和你客体:手表内容;我把手表交给你的义务,收500元的权利。
你支付500元的义务以及获得手表的权利。
1基本原理◦1法律关系:概念、要素(主体、内容、客体)、法律事实;◦2法律行为及代理◦1)法律行为:概念、效力(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2)代理:概念、滥用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3仲裁、诉讼、诉讼时效◦1)仲裁、诉讼:概念、适用范围、程序、救济;◦2)诉讼时效:概念、具体计算,中止、中断;2企业法•基本关系:•投资者——企业——外部(政府、交易者)•类型:法人型、非法人型;•企业重点环节:设立、运行、终止;•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投资者身份限制;•终止:投资者对企业债务的承担(免责期限);•二、合伙企业•1类型:普通(一般、特殊)、有限;•差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分担;•2设立:不同类型合伙人的出资限制;•3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决策机制、盈亏分担方式;•焦点:•在入伙与退伙、终止等环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分担方式;3公司法◦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担责;◦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运营管理结构,经理及职能部门为董事会聘用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运营管理的监督机构;◦董事、监事、高管应具备法定资格,对公司应尽法定义务;◦公司的财务会计应依法设账,依法分配利润;◦公司的变更、增减注册资本、解散、清算,应符合法定程序;4破产法▪本章的破产,是一种对破产人(资不抵债)剩余财产依法处置的程序;▪申请人▪(1)债权人;▪(2)债务人(企业自身);▪(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受理后,企业停止运营,法院指定并委托管理人接管;▪依法处置剩余财产,要厘清财产,界定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处置方案要经债权人会议表决,人民法院裁定;▪2破产受理后对企业的限制▪厘清财产,要关注依法可撤销的破产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债权界定,要关注可抵消的债务;▪3重整与和解(含义)▪重整,是指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经营,并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的制度。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第一部分:基础知识1.经济法学的概念、特点及意义2.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3.经济法学的体系及其特点第二部分:经济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经济法相关立法第三部分:市场经济与经济法1.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2.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调节3.市场规制与经济法的平衡4.市场秩序与经济法的维护第四部分: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2.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4.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5.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第五部分:经济行为与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行为的概念和特点3.经济行为的分类及其特点4.经济行为的效力与责任第六部分:经济法律责任1.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2.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源泉3.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4.经济法律责任的衡量和限制第七部分:经济法律制度1.经济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2.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3.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4.经济法律制度的调整与协调第八部分:经济法治国理念和国家治理1.经济法治国理念的内涵和作用2.经济法治国理念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3.经济法治国理念在国家治理中的体现和发展第九部分:经济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经济法与法学的关系2.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关系3.经济法与管理学的关系4.经济法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第十部分:经济法律实践及案例分析1.经济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和意义2.经济法律实践的影响因素3.经济法律实践的方法和途径4.经济法律案例的分析和评价以上是经济法学复习的提纲,希望能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具体复习时可结合课堂讲解、教材、习题等进行深入学习与实践。
经济法复习提纲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第一节经济法产生、发展一、经济法概念的提出1、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构想——分配法莱里在其1755年所著的《自然法典》——“分配法或经济法”德萨米在其1842年所著的《公有法典》——使用了“经济法”影响: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的,其目的在于为各个经济法主体之间物质利益的合理分配提供法律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法实质上就是分配法。
2、最早提出比较接近现代经济法概念的是蒲鲁东。
《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提出法律应当通过普遍和解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构成社会组织的基础。
因为公法会造成政府过多的限制经济自由,私法则无法影响经济活动的整体结构,必须将社会组织建立在“作为政治法和民法之外补充和必然结果的经济法”之上。
3、现代经济法的概念的形成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德国。
颁布了一系列国家干预经济的法规,有的直接以经济法命名,如1919年颁布的《煤炭经济法》国家以自己为一方主体同其他社会主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它突破了长期以来自由主义经济的自由放任原则,与确保个体自由的民法显著不同;同时它也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法,它重在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的调节和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与发展。
经济法的概念就这样首先在德国流行开来,并陆续传播到国外。
二、经济法产生1、法与经济的关系法律都是把对经济生活的调整放在第一位的。
(1)法律受制于现实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2)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能动作用。
法律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是通过降低交易费用来实现的2、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原因——市场缺陷的存在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
(1)市场缺陷的存在第一:市场障碍的存在——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损害了正当竞争第二:市场的惟利性第三:市场调节机制的被动性和滞后性(2)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其影响越来越多的大型组织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形成私人—组织—国家的三元结构。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考点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的体系。
(3)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考点二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基本类型1 投资主体法人投资主体和自然人投资主体、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国内投资主体和外国投资主体等。
2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合伙组织等。
3劳动主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劳动的公民。
是市场主体中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的基本主体。
4消费主体考点三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事务的执行下列合伙事务中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考点五考点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考点八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考点九公司清算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算公司债务后剩余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考点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一)商业混同行为和虚假标示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要注意是相同或者相近的行业之间发生的。
(二)商业贿赂行为(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注意商业秘密构成的三个条件: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
(五)低价销售排挤对手行为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到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除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的商品。
27873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教学提纲
学习-----好资料第一章绪论一、主要内容图示:经济法及其调整对象( A.市场主体的资格关系; B.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 C.市场经济秩序关系; D.社会与市场利益平衡关系)P2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所确认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 主要是一定的财产关.P3系经济法律关法律关系由[ A.主体(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主体); B.客体(物, 行为和精神产品); C.内容(权利与义务)三者构系成P3.P3形, 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情概念: 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经济法律事法律事实通常分为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 行为(根据当事人的意志而作出的自觉活动)经济法的基本概实P4构成念,, 期待权, 请求权经济法律权利[ A.财产权和部分人身权; B.支配权, 形成权4抗辩权]P]P5是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定, 经济法律权利义务与经济法律义务[5)(, , P是财产责任责任但它即可以单独行使经济法律责任用也可与其他责任共同运]P5概念; B.特征三个方面1.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A.经济法律行; 独立法律与附属法律行(2.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与双方; 无偿与有偿; 要式与不要式; 主法律与从法律为)P6为五类6.3.[ .; , ] AP式法律行为有效条件A种四个条件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三B法律行为形式有口头形与经济法密切联系的)]P8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A.概念; B., 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 享有民事权利特征(具有独立的或可供支配1.法人法律制8, (2., )P企业法人则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法人的登记管辖度10 3.9;4.;5.P企业法人登记的条件和注册事项P法人变更与终止法定代表人]P11再代理指定代理, , 法定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代理法律制]P11; 指定代理代理权; 委托代理代理权3.代理权[法定代理代理权度基本法律制度12 4.;5.(, )P无权代理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权但第三人有充分理由认为其有代理权而形成的是一项统一的权排他性, 概念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A.; B.特征(内容上的完全性, 存在上的恒久性,]P12利]P13所有权法律制2.所有权的内容[占有, 处分收益, 使用,]P14所有形式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5.度3.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4.所有权的保护共有[]P16 债是特定当事人债的概念[(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 162.[,]P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构成债的构成债法律制..; ; .[3. .; 简单之债与D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C债的分类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A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B度16]P选择之债]P18; C.无因管理A.4.债发生的根据[不当得利; B.侵权行为二、选择填空题:、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资格关系、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关系、社会与市场利1P2。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一、简单知识点:1.法的本质属性,是指法的阶级性2.经济法调整的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主要是指方案管理3.债的最典型、最广泛的形式是合同之债4.构成企业法主体的要素主要是工厂5.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却不表示反对的,负法律责任的应当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6.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仍进展代理的行为是无权代理7.经济法调整的国民经济管理关系是以行业内部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管理关系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原则是,首先提取储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开展基金,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的9.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10.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机构是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11.法人财产权是法人所享有的以及经营权为核心的全部财产权的总称12.有权修改公司章程的是股东会13.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1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15.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而股票的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16.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17.在我国,创造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18.甲及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要求乙承当违约责任19.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此行为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20.甲方卖给乙方20台空调,双方约定甲方在2005年3月5日交货,乙方在4月5日前付款。
乙方是后履行义务人,因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保证人,乙方委托丙方提供保证担保。
丙方遂向甲方承诺:假设乙方到期不支付货款,由自己来支付。
这样甲方及丙方之间形成保证合同法律关系21.法律对产品最根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起码的限度的是产品平安2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解决该合同争议而订立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务款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23.在消费者的诸多权利中,第一权利是平安权24.依照现行专利法,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在申请日起第十八个月后被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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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程复习提纲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一、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一词的由来,
二、经济法的产生背景和大致过程,
三、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协调论
1、学术上的代表性观点宏观调控论
需要干预论
2、本人(原始课件制作者)的观点
(1)宏观调控关系
(2)确认或规范市场主体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3)维护市场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秩序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4)涉外经济关系
(二)我国经济法的概念
四、我国现行经济法的体系或结构
(一)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法
(二)、规范市场主体法:
(三)市场监管和市场竞争秩序法
(四)涉外经济法、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等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1、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
2、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
3、我国的公司概念
(二)法律视角下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合法性特征。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组织--营利性特征。
3、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织----法人人格(资格)性或独立性特征。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具有法人资格地位的前提。
(2)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独立财产的必然结果。
A、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相互独立
B、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相互独立。
C、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相互独立
二、公司的种类
对公司国籍的确定,国际上主要的立法和学说有:
1、设立行为地主义
2、准据法主义
3、住所地主义
4、资本控制主义
我国采取的标准---主要是准据法主义。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基本理论
1、公司设立的涵义
2、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
(1)自由主义:
(2)特许主义
(3)核准主义
(4)准则主义
我国公司设立的原则——严格准则主义
3、公司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
(2)募集设立
(3)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各自的优缺点。
(二)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人的要件
2、财产要件
(1)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在公司资本立法上形成了著名的“公司资本三原则”:
A:资本确定原则
B:资本维持原则
C:资本不变原则
(2)股东的出资方式。
3、组织要件
4、行为要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发起并签订设立协议(发起人协议)
2、草拟公司章程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设立审批
5、缴纳出资
6、验资
7、确立公司的组织机构
8、申请设立登记
9、登记发照
三、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概念和法律地位
2、职权
3、行使职权的方式:
4、股东会会议制度
(二)董事会
1、概念和法律地位
2、组成
3、职权
4、董事会会议:
5、任职资格:
6、对公司的义务:
(1)忠实义务
(2)勤勉义务
(三)经理
1、概念和法律地位
2、任职和对公司的义务
3、职权
(四)监事会
1、概念和法律地位
2、组成
3、职权
4、任职资格
5、对公司的义务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之间的相互关系。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转让)
(一)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分取红利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在公司设立、组织机构等方面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优越性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足之处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人的要件、财产要件、组织要件、行为要件。
2、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不同。
(二)设立程序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办理审批手续(设立需经批准的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的认购
(1)发起设立时股份的认购程序
A、发起人认足公司发行的股份
B、发起人缴纳出资
(2)募集设立时股份的认购程序
A、发起人认购法定数额的股份
B、制作招股说明书
C、签订股票承销协议
D、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E、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
F、公告招股说明书
G、制作认股书
H、缴纳股款
5.建立公司机构并申请设立登记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资本充实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
4、公司不能成立时的民事责任
四、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二)上市公司在组织机构方面的特别规定。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一)股份的概念与特点
股份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可转让性
不可分性
(二)股份的表现形式----股票
股票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发行的
2、股票是有价证券
3、股票是证权证券
4、股票是要式证券
普通股和特别股
(三)股份的分类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A股、B股、H股(我国特有的)
(四)股份的发行
公平原则
1、股份发行的原则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
(五)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的方式
(1)记名股的转让方式
(2)无记名股的转让方式
对发起人所持股份
2、股份转让的限制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一般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我国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一、我国合伙企业的概念、法律地位及类型
二、普通合伙企业
1、设立条件
2、比较合伙人的出资类型与股东的出资类型;
3、合伙企业的财产
(1)构成
(2)性质或归属
(3)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4、合伙事务的执行:
5、合伙企业的盈亏分配、分担
6、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7、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对外关系)
<一>一般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点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使用范围和特点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点
第五章合同法(总则)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概念
(二)法律特征
(三)分类
1、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5、主合同和从合同
6、束已合同和涉他合同
二、《合同法》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同(契约)自由原则
(1)缔约自由,
(2)选择相对人自由
(3)内容自由
(4)变更或解除的自由,
(5)形式自由,
(二)公平原则
(三)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内涵
二、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要约
1、概念
2、构成要件
(1)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3)要约应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生效的时间
A、发信主义(英美法系)
B、了解主义
C
我国
..
(2)要约生效后的法律效力
A、对要约人的效力
B、要约对受约人的效力
4、要约的撤回
5、要约的撤销
6、要约的失效
(二)要约邀请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三)承诺
1、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2、承诺的构成要件。
3、承诺的方式
4、承诺的效力
(1)承诺生效后的效力
(2)承诺的生效时间
5、承诺的撤回
三、合同的形式类型
(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混合形式(4)推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