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终8.7)
2024年焦化厂对粗苯加工的安全要求(2篇)
2024年焦化厂对粗苯加工的安全要求1精苯1.1精苯生产区域宜设高度不低于2.2m的围墙,其出入口不得少于两个,且正门应设门岗。
1.2禁止穿带钉鞋或携带火种者以及无有效防火措施的机动车辆进入围墙内。
1.3精苯生产区域,不得布置化验室、维修间、办公室和生活室等辅助建筑。
1.4金属平台和设备管道应用螺栓连接。
1.5洗涤泵与其他泵宜分开布置,周围应有围堰。
1.6洗涤操作室宜单独布置,洗涤酸、碱和水的玻璃转子流量计,应布置在洗涤操作室的密闭玻璃窗外。
1.7封闭式厂房内应通风良好,设备和贮槽上的放散管应引出室外,并设阻火器。
1.8苯类贮槽和设备上的放散管应集中设洗涤吸收处理装置、惰性气体封槽装置或其他排气控制设施。
1.9苯类管道宜采用铜质盲板。
1.10禁止同时启动两台泵往一个贮槽内输送苯类液体。
1.11苯类贮槽宜设淋水冷却装置。
1.12各塔空冷器强制通风机的传动皮带,宜采用导电橡胶皮带。
1.13初馏分贮槽应布置在库区的边缘,其四周应设防火堤,堤内地面与堤脚应做防水层。
1.14初馏分贮槽上应设加水管,槽内液面上应保持0.2~0.3m水层。
露天存放时,应有防止日晒措施。
1.15禁止往大气中排放初馏分。
1.16送往管式炉的初馏分管道,应设气化器和阻火器。
1.17处理苯类的跑冒事故时,必须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并应穿防静电鞋或布底鞋,且宜穿防静电服。
2古马隆生产2.1古马隆蒸馏釜宜采用蒸汽加热,若采用明火加热,其距精苯厂房和室外设备应不小于30m。
2.2用氯化铝聚合重苯的室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2.3热包装仓库应设机械通风装置,热包装出口处应设局部排风设施。
3苯加氢3.1反应器的主要高温法兰,应设蒸汽喷射环。
3.2主要设备及高温高压重要部位,应设有固定式可燃性气体检测仪。
3.3莱托尔反应器器壁应涂变色漆,以便发现局部过热。
3.4制氢还原态催化剂,严禁接触空气及氧气,停工时应处于氮封状态。
3.5取样时应装好静电消除器。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二篇)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粗苯是一种常用的有机溶剂,广泛应用于化工、涂料、橡胶等行业。
然而,粗苯的使用也伴随着一定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与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的规定。
本文将就这些规定进行介绍,以帮助了解粗苯工段的职业危害和应对措施。
粗苯的主要职业危害主要包括:毒性、易燃、蒸汽刺激、麻醉作用和对环境的污染等。
针对这些危害,国家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来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安全。
首先,关于粗苯在工作环境中的浓度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
国家相关规定明确了粗苯的安全浓度限值,即每立方米粗苯浓度不得超过50毫克。
这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长时间暴露于粗苯工作环境下不受到毒害的保护措施。
其次,对于粗苯的储存和使用也有一系列规定。
储存粗苯的场所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要求,包括通风良好、防止火灾和爆炸等。
同时,在使用粗苯时,必须使用防护设施,如呼吸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降低职业危害的风险。
此外,关于粗苯的接触和暴露时间也有相关的规定。
劳动者接触粗苯的时间不得超过每天工作8小时,而且在接触粗苯后应当立即洗手,以减少毒性物质残留在体内的风险。
另外,对于粗苯工段的职业健康监护也有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接触粗苯前必须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护。
此外,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以确保粗苯工段的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总之,在粗苯工段,相关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这些规定主要涵盖了粗苯的浓度限值、储存和使用条件、接触暴露时间等各个方面。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粗苯工段可能带来的职业危害,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二)一、综述随着化工行业的飞速发展,粗苯工段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承担着许多重要的任务。
然而,粗苯工段的工作环境复杂,职业危害较大,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苯职业接触限值修订说明
我国纯苯市场历来在世界性纯苯结构及贸易流向中扮演着首屈一指的角色。纯苯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其下游产品种类丰富,在生产橡胶、塑料、纤维等行业广泛应用。
苯的生产和使用途径广泛,可以作为溶剂、萃取剂和稀释剂,也是有机化学合成的重要原料。生产、使用、运输和储藏苯的过程中,作业人员都可能接触到苯。职业苯接触人群还包括工作场所接触汽车废气的工作人员,如加油员、环卫人员等。职业性苯暴露主要是在生产环境中以苯蒸气形式由呼吸系统吸收进入人体内,少部分经皮肤吸收。
2、职业活动过程中,苯不仅可以通过呼吸道吸收进入机体,还可以通过皮肤吸收,因此,即使工作场所空气中苯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仍可能存在经皮肤吸收过量的苯,进而引起健康损害,应针对这些岗位加强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并完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1、苯的理化性质
苯是一种易燃易爆的物质,在常温常压下呈无色透明的液态:
---相对分子质量是78.1;
---比重为0.878 g/m3;
---凝固点 5.5℃;
---沸点80.1℃;
---蒸气压13.3 kPa;
---气味阈值4.8 mg/m3~15.0 mg/m3;
---熔点5.5℃。
2、接苯企业现况调查
2、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接苯工人健康损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国1958年首次制定工作场所空气中苯职业接触限值,将最高容许浓度(MAC)设定为80mg/m3。随着对苯健康危害的逐渐认识,我国对苯职业接触限值进行了多次修订,2002 年制定了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6 mg/m3)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10mg/m3)。
苯职业接触限值修订
一、苯职业接触限值修订情况
1、2022年1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发布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卫通〔2022〕14号),将PC-TWA从6 mg/m3降为了3 mg/m3,将PC-STEL10 mg/m3调整为6 mg/m3。
苯的安全管理制度
苯的安全管理制度一、苯的生产和使用环境管理1. 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生产场所应符合防止火灾、爆炸、泄露等危险事故的要求,应设置安全出口、通风系统、泄漏收集设施等。
对于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 严格控制苯的使用量:生产单位应根据需求量合理确定苯的使用量,并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苯的危险性质和安全使用方法。
3. 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二、苯的储存和运输管理1. 储存环境应符合防火、防爆、通风、干燥等要求,远离火源、热源和强氧化剂。
应定期检查储存容器的密封性和完整性,确保苯不会泄漏。
2. 运输苯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槽车,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露。
在装卸苯的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3. 对于苯的长期储存,应定期检查苯的质量,严格控制其浓度和纯度,避免发生变质导致危险事故。
三、苯的事故应急管理1. 制定苯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责任人和应急响应流程。
对于事故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2. 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
同时要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找出事故原因,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苯的安全培训和教育1. 对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苯的安全培训,包括苯的危险性质、安全操作规范、应急措施等内容。
定期组织演练,检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2. 增加苯的安全意识,提高人员对苯危害的认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是关于苯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制定和执行好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苯生产和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
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保障生产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管理,确保苯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终8.7)
中国石化安〔2011〕XX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主题词:苯作业管理规定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年××月××日印发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1 总则1.1本规定所称苯作业,包括直接从事苯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的作业。
1.2 苯属高毒物品,苯作业防护要同时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3 苯属确认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作业部和装置负责各自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2.2 存在苯作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苯作业防护负责。
2.3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苯作业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苯分布档案,明确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职业卫生管理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采购苯或含苯物料时,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将其列为供应商:(一)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许可和经营许可证;(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标志。
对含有苯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可靠,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损、逸散。
3.1.3 装载苯或含苯物料的车辆的停放,要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厂内道路及其它人流集聚的场所停放。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四篇)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粗苯作为一种有毒、易燃的化学物质,其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的一些规定:1. 接触限值:各国对粗苯的接触限值有明确规定,即规定工人在工作岗位上每天接触粗苯的最大限度时间以及允许的最大暴露浓度。
工人的粗苯暴露水平应该低于限制值。
2. 个人防护装备:工人在接触粗苯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以防止粗苯进入身体。
3. 通风设施:工作场所应配备良好的通风设施,确保空气中粗苯浓度的控制。
4. 安全操作程序:制定安全操作程序,规定工人在进行粗苯操作时的安全措施,如操作规范、紧急情况处理等。
5. 培训和教育:工人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粗苯的危害性、防护措施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法,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6. 健康监测:定期对接触粗苯的工人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检、生物监测等,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人在粗苯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他们免受粗苯职业危害的伤害。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二)职业病是指由于从事某一种职业活动或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接触到有害物质或受到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损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疾病。
在粗苯工段,由于接触到粗苯等有害物质,劳动者面临着一定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规定。
下面将就粗苯工段的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职业危害评估为了了解粗苯工段劳动者面临的职业危害程度,需要进行职业危害评估。
职业危害评估是指对特定工作岗位上劳动者接触的有害物质或受到的有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可用于制定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在粗苯工段中,职业危害评估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粗苯的毒性评估:需要了解粗苯对人体的有害作用,包括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以及对生殖系统的影响等。
2024年苯对人体的危害与防护(2篇)
2024年苯对人体的危害与防护一、什么是苯苯是一种无色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液体,沸点为80.1℃,甲苯、二甲苯属于苯的同系物,都是煤焦油分馏或石油的裂解产物。
目前室内装饰中多用甲苯、二甲苯代替纯苯作各种胶.油漆.涂料和防水材料的溶剂或稀释剂。
因为苯具有易挥发、易燃、蒸气有爆炸性的特点。
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二甲苯时,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轻者有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意识模糊,严重者可致昏迷以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如果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甲苯、二甲苯会引起慢性中毒,可出现头痛、失眠、精神萎靡、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样症候群。
苯化合物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强烈致癌物质。
二、苯的主要来源1、油漆。
苯化合物主要从油漆中挥发出来,苯、甲苯、二甲苯是油漆中不可缺少的溶剂。
2、各种油漆涂料的添加剂和稀释剂。
苯在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的有机溶剂中大量存在,比如装修中俗称天那水和稀料,主要成分都是苯、甲苯、二甲苯。
3、各种胶粘剂。
特别是溶剂型胶粘剂在装饰行业仍有一定市场,而其中使用的溶剂多数为甲苯,其中含有30%以上的苯。
4、防水材料。
三、苯对人体的危害1、慢性苯中毒主要苯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长期吸入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
并出现神经衰弱样症状,表现为头昏、失眠、乏力、记忆力减退、思维及判断能力降低等症状。
若造血功能完全被坏,可发生致命的颗粒性白细胞消失症,并可引起白血病。
3、苯可导致胎儿的先天性缺陷。
四、防止措施1、装饰材料的选择。
装修中尽量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和污染少的装修材料,2、施工工艺的选择。
施工工艺不规范,使得室内空气中苯含量大大增高,3、装饰公司的选择。
要选择带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装饰公司,并在签定装修合同时注明室内环境要求,5、装修后的居室不宜立即迁入。
居室装修完成后,使房屋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待苯及有机化合物释放一段时间后再居住2024年苯对人体的危害与防护(2)引言:苯是一种广泛存在于我们周围环境中的有机物质,经多年的研究发现,苯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性。
苯库(苯罐)安全管理制度
苯库(苯罐)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罐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的管理,其他罐区可遵照执行。
2 职责2.1 生产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罐区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2 设备动力部负责罐区设备、设施综合管理。
2.3 保卫部负责罐区消防设施、器材、治安保卫综合管理。
2.4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
2.5 罐区管辖单位负责人是罐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罐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6 罐区管理联系人负责按《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
3 内容3.1 一般规定3.1.1罐区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3.1.2 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1.3 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和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3.1.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1.5 罐区应制定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进行演练。
3.1.4 人员进入罐区管理(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3.1.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进入罐区装卸台,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
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从事苯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苯及其同系物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苯,是指化学式为C6H6的有机化合物,是一种无色、易挥发、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液体。
第四条从事苯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苯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加强苯作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苯作业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作业场所要求第五条从事苯作业的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作业场所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苯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苯的危害;(三)作业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设备,如通风设备、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四)作业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检测,确保苯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六条从事苯作业的场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设置:(一)作业场所应当远离生活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二)作业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三)作业场所应当设置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废弃物处理区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第三章防护措施第七条从事苯作业的单位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对从事苯作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苯的危害和防护知识;(二)为从事苯作业的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三)对从事苯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防治职业病;(四)对从事苯作业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苯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八条从事苯作业的员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二)不得在作业场所吸烟、进食、饮水;(三)不得擅自更改、拆除、损坏防护设施和设备;(四)发现苯浓度超标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3篇)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职业危害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因素。
在粗苯工段中,由于工作特性和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存在着一系列的职业危害。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危害对工人的影响,需要制定相关的规定。
以下是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的规定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粗苯工段的工人身体健康,降低职业危害对工人的影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粗苯工段及其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人。
第三条粗苯工段负责制定并执行本规定,并配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
第二章职业危害评价第四条粗苯工段应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危害评价,明确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强度、频次和持续时间。
第五条粗苯工段应根据职业危害评价结果,确立适宜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六条粗苯工段应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明确工人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对工人的影响。
第七条粗苯工段应加强对工人的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素质,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工作环境控制第八条粗苯工段应根据职业危害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危害的产生和传播。
第九条粗苯工段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章个体防护第十条粗苯工段应向工人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确保使用正确和有效。
第十一条粗苯工段应加强对工人个人卫生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六章健康监护第十二条粗苯工段应建立健康监护制度,对工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粗苯工段应定期对工人进行职业病体检,确保工人身体健康。
第七章应急管理第十四条粗苯工段应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第十五条粗苯工段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202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征求意见稿)应急管理部
存限主附仔QZ全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及医药行业领域的企业。
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化工及医药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规定不适用于特种设备、市政、城镇燃气、港口码头、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国防科研等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气体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或者探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
第四条[监护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作业第一责任人。
企业应当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专门的监护人员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监护人员应当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气体检测报警、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器材、设备的操作技能。
第五条[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装备管理、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条[发包管理]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和现场监督。
第七条[安全培训]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安全培训,对监护人员、作业审批人、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第八条[警示标志]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台账中的有限空间数量、作业危险因素全面、准确。
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有多个有限空间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模版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模版粗苯是一种常用的有机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聚酯树脂、醋酸纤维、涤纶纤维和染料等行业。
然而,粗苯工段的生产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职业危害问题。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必须制定相关的职业安全规定。
下面是一份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的模板,供参考。
一、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管理1. 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与卫生标准,保证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爆设备。
2. 对粗苯工段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3.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面具、防护手套、防护鞋等,并确保其使用合规。
4. 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环境监测,对可燃有毒气体进行检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卫生。
5. 安排必要的职业健康体检,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
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1. 对于粗苯工段生产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如苯、甲苯、二甲苯等,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2. 职业危害物质的泄漏、溢出等突发情况的处置,应有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从业人员能够高效应对。
3. 严禁在生产现场吸烟、饮食、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4. 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更换工作服,不允许穿戴污秽工作服参与生产。
5. 定期培训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强化他们对职业危害的认识,提高防护意识。
三、紧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与流程,对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进行统一组织和调度。
2. 提供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配备专职急救人员,并进行常规急救培训。
3.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工作场所情况制定适当的事故处理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4. 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估1.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接触有害物质的监测,检测从业人员血液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
苯精制采取的安全措施说明
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 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进行评估,确 保设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每日检查
定期维护
定期检查
年度检查
每日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 行正常,无异常噪音、泄漏、振动 等。
每季度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包括对电气部件、机械部件、控制 系统等进行检查。
安全措施的重要性
保护工人免受苯毒 性的危害,保障其 身体健康。
符合国家和地方政 府的法律法规要求 ,提高企业合规性 。
降低事故发生的概 率,提高生产安全 性。
02
苯精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风险及影响
苯的特性及危害
苯的毒性主要表现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和对造血组织的毒性。
中等浓度的苯也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高浓 度苯可引起神经系统的抑制和麻醉作用。
定期评估与改进
定期对安全文化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估,针对不 足之处进行改进和优化,不断提高安全文化的 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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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精制采取的安全措施说明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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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苯精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影响 • 苯精制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 安全操作规程及培训 • 安全检查与维护 • 其他相关安全措施 • 安全文化建设与宣传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 苯是一种常见的有机溶剂,广泛应用于化工、制药、农药等 领域。然而,苯具有较高的毒性,长期接触可能对人体健康 造成危害。为了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苯精制过程中必须 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配备专业防护用品
为苯精制员工配备专业的防护 用品,如苯防护服、苯防护手 套、苯防护眼镜等,确保员工 在接触苯过程中得到充分保护
[VIP专享]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终8.7)
中国石化安〔2011〕XX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主题词:苯作业管理规定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年××月××日印发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1 总则1.1本规定所称苯作业,包括直接从事苯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的作业。
1.2 苯属高毒物品,苯作业防护要同时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3 苯属确认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作业部和装置负责各自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2.2 存在苯作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苯作业防护负责。
2.3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苯作业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苯分布档案,明确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职业卫生管理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采购苯或含苯物料时,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将其列为供应商:(一)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许可和经营许可证;(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标志。
对含有苯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可靠,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损、逸散。
3.1.3 装载苯或含苯物料的车辆的停放,要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厂内道路及其它人流集聚的场所停放。
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终8.7)
中国石化安〔2011〕XX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主题词:苯作业管理规定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年××月××日印发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1 总则1.1本规定所称苯作业,包括直接从事苯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的作业。
1.2 苯属高毒物品,苯作业防护要同时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3 苯属确认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作业部和装臵负责各自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2.2 存在苯作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苯作业防护负责。
2.3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苯作业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苯分布档案,明确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职业卫生管理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采购苯或含苯物料时,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将其列为供应商:(一)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许可和经营许可证;(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标志。
对含有苯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可靠,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损、逸散。
3.1.3 装载苯或含苯物料的车辆的停放,要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厂内道路及其它人流集聚的场所停放。
苯(含粗苯)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或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
(2)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在苯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等于储罐的容积。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就医。
(2)苯装于专用的槽车(船)内运输,槽车(船)应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器,车速不超过5km/h。
(3)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不得在人口稠密区和有明火等场所停靠。高温季节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运输苯容器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装运时,应妥善固定。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选用无泄漏泵来输送本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如屏蔽泵或磁力泵输送,最大限度的减少其泄漏的可能性。
粗苯工段劳动防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粗苯工段劳动防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员工保健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员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员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粗苯工段操作人员。
二、员工保健管理制度:1、岗位操作工时生产劳动的主要群体。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员工在工作中因身体原因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制定本制度。
2、针对岗位员工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的劳动状况,每一年必须对员工进行体检,并建立卫生档案。
发现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
3、女工在月经、怀孕、哺乳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有关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4、不得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5、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6、员工在其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市劳动局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员工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1、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伤亡事故,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
特殊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是经过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及其指定的检验单位鉴定合格的产品。
3、根据各工种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操作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进行更换。
4、禁止将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转卖。
5、对于粗苯区域及有静电危险发生的场所,严禁穿戴化纤防护用品和带钉鞋入内。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
粗苯工段职业危害有关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护粗苯工段的职工健康、防止事故、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粗苯工段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
第3条粗苯工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和完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4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遵守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考核。
第二章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估第5条粗苯工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辨识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控制措施。
第6条职业危害辨识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粗苯工段的工艺流程、原材料、工艺参数、生产设备、操作方法等因素,确定可能引起职业病的有害因素和作业环境。
第7条作业环境监测应当全面、系统、准确,包括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的测定。
第8条粗苯工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作业环境监测档案,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测,记录监测结果和评估报告,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第9条粗苯工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一) 控制源头。
通过改变工艺流程、优化工艺参数、更新生产设备等措施,减少有害因素的产生和排放。
(二) 封闭操作。
对于存在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应当采取封闭操作或者局部排风。
(三) 集中净化。
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相对集中污染的工作环境,应当建立并运行有效的通风设备和净化装置。
(四) 防护措施。
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 岗位轮换。
对于可能长时间接触有害因素的工作岗位,应当考虑岗位轮换,减少职业病风险。
第10条粗苯工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应急管理预案,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11条粗苯工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和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保持档案完整、准确。
煤气、粗苯、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粗苯、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国家平安生产方针,加强对充装粗苯、焦油罐的平安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l、罐车遇到雷雨天气时,严禁充装。
2、罐车四周有易燃有毒气体介质泄漏时,严禁充装。
3、罐车四周有明火时,严禁充装。
4、罐车充装时,安监人员、保卫人员要到现场检查防火防爆措施是否齐全。
5、罐车从充装开头到罐车离厂前,应对罐车负责监护,保卫人员应对环境进行巡查。
6、罐车充装完后应清理站台和轨道上的焦油和苯。
7、罐车充装作业人员,必需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全部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技术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伴随方可入内。
8、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需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9、运输物资需采纳有危急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厂重大危急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需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准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
11、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需按要求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12、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充装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13、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充装前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14、汽车罐车充装应有防静电溢油的联锁措施。
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5、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
装车鹤管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 处。
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6、装卸油作业场所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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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安〔2011〕XX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
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苯作业防护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苯作业管理规定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20××年××月××日印发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1 总则
1.1本规定所称苯作业,包括直接从事苯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以及其他可能接触苯的作业。
1.2 苯属高毒物品,苯作业防护要同时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3 苯属确认人类致癌物,应采取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苯作业的监督
管理,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苯作业的监督管理,各作业部和装臵负责各自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
2.2 存在苯作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苯作业防护负责。
2.3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苯作业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苯分布档案,明确高风险区域、高危害作业范围,并制定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3 职业卫生管理
3.1 原材料采购与运输
3.1.1 可以用低毒物品代替苯的作业,严禁使用苯。
3.1.2 供应商及运输商应具备相关资质。
采购苯或含苯物料时,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否则不得将其列为供应商:(一)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许可和经营许可证;(二)有与供应物品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口物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有中文说明和
标志。
对含有苯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包装,用具、器材、容器应坚固可靠,符合运输安全要求,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损、逸散。
3.1.3 装载苯或含苯物料的车辆的停放,要有专人监护,严格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厂内道路及其它人流集聚的场所停放。
3.2 作业场所管理
3.2.1 涉苯作业的建设项目,要从源头控制苯作业存在的危害和防护,预防苯中毒的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要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实现苯作业的自动化、机械化、密闭化。
3.2.2 苯作业的工作场所,应设臵必要的固定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报警预报值应设定为5mg/m3,报警值应设定为10mg/m3。
3.2.3 苯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臵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具备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臵,重点储罐等应设臵紧急切断装臵、围堰、泄险沟槽。
3.2.4 生产苯和大量使用含苯化合物的车间,应安装局部抽风设施,加强场所通风,保持适度负压,防止其外逸和扩散,排入大气前应经过净化回收。
通风系统和设备应为防爆型。
3.2.5 苯作业场所,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要求,设臵警示线、警示牌和告知卡。
生产区域醒目位臵设臵风向
标。
3.2.6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喷淋洗眼设施,应保证设施生活新鲜水的不间断供水。
喷淋洗眼器应保证做到防冻、防凝、防腐。
应急范围为无障碍15米(或无障碍10秒),喷淋水流量最小为75.7升/分钟,持续15分钟。
洗眼的水流量至少1.5升/分钟,持续15分钟。
喷淋洗眼器必须建立检查维修记录。
3.2.7 严禁含苯物料直接排放,对涉及苯的装臵和设备进行重点管理,组织做好设备检查和消缺,确保含苯物料不泄漏。
对苯防护设施要定期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3.2.8 分析化验室内使用苯或含苯物料的操作必须在
通风橱内进行,分析作业时通风橱门必须拉至操作者呼吸带以下,通风橱门风口速度不得低于0.6米/秒;苯装车时,鹤管与槽车口应密闭,槽车内的含苯废气应回收处理或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苯卸车必需设余液回收系统,禁止人工回收余液;凡是含苯及苯系物的采样,应密闭采样;罐内防腐涂料作业必需设移动通风。
3.2.9 苯作业车间应设臵更衣室,更衣室应配臵闭锁式衣柜,便服、工作服分柜存放。
工作服及时清洗,严禁将污染的工作服带离厂区。
3.2.10 苯作业厂前区应设臵沐浴间,工作后及时淋浴。
淋浴间淋浴器应按每4-6人1个配臵。
沐浴间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并采取防水、防潮、排水和排气等措施。
3.2.11 对含苯生产装臵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作业现
场应有专人监护,并设臵警示标志。
进入高风险区域巡检、排凝、仪表调校、采样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携带便携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两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便携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的报警预报值、报警值与固定式有毒气体(苯)报警仪的设定值相同。
3.2.12 严禁使用苯或含苯物料洗刷工具、洗手或去污。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直接用手接触苯的作业人员应使用皮肤
防护膜、干酪素或其它防护油膏,工作后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3.2.13 应及时清除苯作业场所的苯污物,移除过程应考虑密闭。
严禁作业人员在苯作业场所饮食、吸烟。
3.2.14 进入含苯的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测定苯含量及氧含量,当苯含量低于3mg/m3并且氧含量在19.5%以上时,方可进入作业。
3.2.15 苯作业场所应设臵检测点,采样应定点采样和个体采样相结合,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或曾发生苯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整改或监控。
3.2.16 承包商要制定苯作业防护措施,由各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落实,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风险较大的作业,防毒措施要提交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审核。
3.3 防护用品管理
3.3.1 涉苯作业岗位,应按集团公司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要求,配备适合的个体防护用品。
应制定防护用品日常维护、检查、更换及管理制度,确保防护用品的防护效能。
3.3.2 苯及含苯物料的化验、采样作业、非密闭的装卸
车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苯的防毒用具和手套。
操作时应站在气流组织方向的上风向。
3.3.3 应及时更换滤毒元件,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4 作业人员管理
3.4.1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熟悉管理范围内、本岗位苯的危害特征、分布及其防范措施。
3.4.2 苯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臵知识。
3.4.3 企业应对苯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及时公布苯作业场所的检测和评价结果,及时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4.4 苯作业人员班后离开苯作业场所时,应更换衣服,不可将工作服带出厂区。
3.4.5 苯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苯的职业禁忌人员、慢性苯中毒和急性重度苯中毒人员,应立即调离苯作业岗位。
3.4.6 对怀疑为职业性急、慢性苯中毒的作业人员,应积极安排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
3.4.7 已婚待孕、孕期和哺乳期女工不得从事苯作业。
3.4.8 进入涉苯作业场所的外来人员,要进行作业前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由单位安全人员陪同。
4 其他规定
对承包商、外来施工人员和劳务派遣用工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