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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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对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前提是已与各级领导沟通好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送审资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报表需包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项目监理机构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一周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对完成形象进度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建设单位有关工期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的编制及考核依据。

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周进度计划于每周工程例会上报下周周计划。

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元罚款,无当月(周)计划处罚500元罚款。

3.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500元罚款。

(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应始终“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避免人的工作失误,使参建工程的每个人牢牢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优秀的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工程质量。

1.施工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必须按合同及工程要求,配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所需要的合格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各类工程项目中所涉及的预算管理工作。

三、预算编制1. 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项目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预算。

预算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施工内容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

2. 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各项费用,包括建筑材料、劳动力、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费用,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

3. 预算编制时,应当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因素,如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增加等,以便合理控制工程项目的总成本。

四、预算审核1. 预算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预算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2. 在预算审核过程中,要对预算中的每一项费用进行详细分析,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有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 预算审核应当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各项要求,保证预算符合实际情况,并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和金额进行,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费用。

2.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及时监督各项费用支出情况,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符合预期目标。

3. 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费用超支或未支问题,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合理解决,以避免对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六、预算调整1.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出现,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 预算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项费用,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 预算调整时,应当及时对相关方进行通知,确保各方面起到积极的配合作用。

七、预算监督1. 预算监督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和反馈。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办法作者: 日期: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一一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一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一一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制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内部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包括施工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等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加强组织管理,规范流程操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定项目管理人员,并进行充分的培训,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工具等,并进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提高。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反馈问题,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建设项目之前,应当进行项目立项管理,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为后续的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投资规模、效益预测等内容,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就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建设周期、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规划合理,投资可控,进度可行,技术可靠。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评审,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立项报告管理制度,明确报告的编制程序、审核流程、审批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以备查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成本等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认真遵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现场工程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环境友好、文明施工”的原则,加强对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明确现场工程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按规定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确保供应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活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文明三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工程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工程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设立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数量。

第十四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岗位责任,明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建设单位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进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福建省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能按预定的时间交付使用进度,及时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设计、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进度管理的原则与工作内容第四条进度管理的主要原则1、保证合同文件约定的工期目标的实现;2、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3、保证工程进度实施的连续性和均衡性;4、保证采用动态控制的方法,确保关键线路作业优先;5、保证迅速发挥投资效益。

第五条进度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实施、监测和调整等四个阶段,如图所示: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第一阶段:项目进度计划。

该阶段工作实质性体现为:一是制定分级控制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等分级进度计划;二是需对上述计划进行优化。

2、第二阶段:项目进度实施。

该阶段工作实质性体现为:一是预测干扰因素;二是分析风险程度;三是采取预控措施。

3、第三阶段:项目进度监测。

该阶段工作实质性体现为:一是跟踪检查;二是数据采集;三是偏差分析(实际结果与进度计划的比较)。

4、第四阶段:项目进度调整。

该阶段工作实质性体现为:一是偏差分析,分析产生进度偏差的前因后果;二是动态调整,寻求进度调整的约束条件和可行方案;三是优化控制,决策使进度、费用变化最小,能达到或逼近进度进化的优化控制目标。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分级控制、逐级细化、滚动实施”的进度管理方法,即在满足上一级计划的前提下,针对近期计划进行详细的分解和落实,并对后期计划的影响进行分析。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等进度控制措施,按照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式,实行动态进度控制,重点抓计划的落实,力争做到“周保月、月保季、季保节点”,避免计划和执行“两张皮”现象,保持计划的严肃性,加强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二、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材料、构配>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加强对建设单位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能力和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的审查。

建设单位不具备上述能力的,应委托建设监理或咨询单位代理。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或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地方、部门和企业可奖励对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员。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生产单位的资格(质)等级、生产许可证和业务范围的管理,监督各单位在资格(质)等级和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八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含实施监理的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或专业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督、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任务。

第十条国家对工程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抽查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由项目部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项目部是本项目的主体。

秉承"优质、高效、节约、创新、廉洁"的方针,科学化、规范化地完成各项工程。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成果负责。

各单位移交给指挥部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由工程部接收。

第五条工程部接到各单位移交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成果及图纸进行审核。

第六条设计单位如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低劣,工程部可将设计施工图纸退给各单位。

对于图纸存在的问题,由工程部与各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协商,共同提出整改意见。

凡涉及设计原则变更应报指挥部领导审批。

第七条由于设计变更需增加的设计,由工程部提出技术要求,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

设计单位应当就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作出详细说明。

工程部负责会审总结,并将结果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须经过招标产生,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

第十条不得将监理任务委托给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存在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编制监理大纲,报指挥部审定。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监理合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驻现场,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

未经监理工程师(2名)签字确认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十三条本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权迫使监理工程师认可其本不同意的材料或工序。

建设单位道路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道路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道路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单位道路工程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顺利推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道路工程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体系的顺畅运转。

2.建设单位应指定专门的道路工程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方合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团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三、工程立项阶段管理1.建设单位在道路工程立项阶段,应对项目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和评估,编制详细的工程方案和预算,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2.建设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3.建设单位应选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设计、规划和施工单位,确保工程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工程设计阶段管理1.建设单位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工程设计目标和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实施性和合理性。

2.建设单位应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修订和完善,确保工程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建设单位应确定设计变更程序,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及时性,避免对工程造成不利影响。

五、工程施工阶段管理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计划进行工程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3.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避免发生事故和质量问题。

六、工程验收阶段管理1.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建设单位应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和报告,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和科学。

3.建设单位应及时整理和归档工程资料,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工程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住建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住建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住建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二章国家标准的计划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承揽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安全、环保地完成。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等;(二)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控制;(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参建单位履行合同义务;(五)组织项目验收、结算和保修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各部门职责:(一)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图纸的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监督;(二)成本控制部:负责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核算和审计;(三)质量安全部: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四)合同管理部: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管理工作;(五)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文件管理、档案整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项目前期工作:(一)项目立项:根据国家及行业政策,结合市场情况,提出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立项;(二)设计: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经审查合格后进行招投标;(三)招投标: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四)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项目实施:(一)施工准备: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明确施工方案,落实施工队伍、材料、设备等;(二)施工过程:按照合同约定,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三)质量、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四)成本控制:加强成本预算、核算和审计,确保项目成本合理、可控。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工程建设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2.科学决策: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规划,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公开透明: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与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

4.合理设定目标: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定目标和指标,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优质高效: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注重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工程建设管理程序1.项目立项: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可行性,制定项目立项方案并报批。

2.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3.合同签订:国有企业建设单位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4.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6.竣工结算: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及时支付款项给承包商或供应商。

7.工程质保:工程竣工后,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的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四、工程建设管理责任1.国有企业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

2.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3.承包商或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或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质量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验收、评定的相关职责。

2、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定,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和管理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4、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际情况和材料实际性能,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质量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规程等,规范管理各项质量工作。

2、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检验、质量验收、质量记录等内容,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监理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监理检查、监理验收、监理记录等工作,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

4、设计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设计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设计过程、设计文件、设计检查等内容,保证设计工作的质量。

四、质量管理体系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按照ISO9001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各项质量工作符合标准规定。

2、施工单位应按照ISO9001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3、监理单位应按照ISO9001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符合标准要求,保证监理质量。

4、设计单位应按照ISO9001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工作符合标准规范,保证设计质量。

五、质量管理流程1、建设单位应编制工程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建设工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工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工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及个人,包括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3. 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

二、组织管理1. 项目业主应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2.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各参建单位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三、质量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2. 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施工过程,对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施工工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解释,确保施工单位正确理解设计意图。

4. 业主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事故损失。

五、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2.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与业主和监理单位协商一致。

4. 业主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如及时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六、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应做好噪音、粉尘的控制工作,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 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终止。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福建省xx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单位辖区内的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实施监督。

第二章分包的定义及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

第五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分包计划必须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建设单位批准;(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三)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合同总量的30%;(四)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五)分包人的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六)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人员设备等资料;(七)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层层分包。

第六条承包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分包行为:(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有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分包工程的;或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分包工程的;(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四)在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五)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分包的;或分包人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六)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的。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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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管理
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隶属工程部管理,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
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它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它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
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

对于工程的其它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直接由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
(1)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铝合金门窗、楼宇门、楼梯扶手、外墙涂料工程。

(2)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建设单位分管经理、项目经理、材料员及集团公司审计部共同参加,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投标,经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4)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付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用,具体价格在总包合同中双方约定。

(5)在工程结束后,分包单位报工程签证及结算至监理单位审核
签字确认后转建设单位。

2、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
(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墙保温等。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经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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