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法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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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学视角下的财产权制度研究

社会经济学视角下的财产权制度研究

社会经济学视角下的财产权制度研究引言:财产权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财产权的安全和有效保障,对于经济的正常运行、资源配置的高效性以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社会经济学视角下的财产权制度研究,旨在深入探讨各种财产权制度的特点、影响因素以及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一部分:财产权制度的特点在社会经济学视角下,财产权制度展现出几个显著的特点。

首先,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具体体现,通过对财产权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社会可以确保个体对于财产的拥有权和使用权得到保障。

其次,财产权制度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即财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权的规定必须明确,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便人们做出长期决策和行为。

此外,财产权制度还体现了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自由交易原则,即通过自由买卖和交易来调整和转移财产权益。

第二部分:财产权制度的影响因素财产权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法律体系和政府制度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政府制度,能够为财产权的保护和执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历史和文化传统也对财产权制度产生重要影响。

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文化传统会影响人们对于财产权的认知和行为,进而塑造了不同的财产权制度。

此外,经济因素如市场需求、产权成本和生产效率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财产权制度。

第三部分:财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财产权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核心机制,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保护和稳定的财产权制度有利于激励个体的创新和创造,促进经济增长。

当个体拥有明确的财产权和使用权,且这些权利得到保护,他们就会更加勇于投入创新和创造,从而推动经济不断发展。

其次,良好的财产权制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当个体拥有明确的财产权益并能够自由交易时,资源可以流动到最有利的使用者手中,从而提高了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财产权制度还能够促进投资和合作,扩大市场规模,增强市场竞争,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法律经济学推荐教材及资料

法律经济学推荐教材及资料

法律经济学推荐必读教材
1、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出版社,1993年版。

3、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中文版。

4、波斯纳:《正义经济学》,哈佛大学出版社,1983年英文版。

5、考特等:《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中文版。

6、麦乐怡:《法与经济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中文版。

7、唐纳德.A.威特曼[美]:《法律经济学文献精选》,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8、钱弘道:《法律的经济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9、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

10、彭汉英:《财产法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陈正云:《刑法的经济分析》,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

12、刘茂林:《知识产权法的经济分析》,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13、张乃根:《经济学分析法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14、《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1年版。

15、曲振涛杨恺钧:《法经济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分社,2006年版。

16、Economic Analysis of Law,by Richard A.Posner,Brown and Company,1992
1。

《法律经济分析的基础理论》读书笔记

《法律经济分析的基础理论》读书笔记

《法律经济分析的基础理论》读书笔记法律经济学: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边缘科学,随着经济法的大热而随之升温。

其学科定位是“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鼻祖波斯纳曾经说过,“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主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

对于其研究目的,通说认为其仅在于用具体而清晰的方式和数据,或者是模型来解释法律规定和制度,去评论现行规定和制度,而不是去改变法律制度。

第一编财产法1、所以,认为在经济学的视角中,社会福利只狭隘地反映“经济”因素,即只狭隘地反映物品与服务的生产与消费,一种错误的观点。

2、以实现财富分配为目的的而进行的财富再分配,通常会影响到财富生产的激励。

13、当且仅当收益大于成本时,财产权的分割才是对社会有益的。

2不管是财产权也好,物权也好,其词汇来源都是古拉丁语,罗马法中的“res”既有“物”(或“事物”)的含义,又有“财产”的含义。

它在法国民法中发展为“财产权”,在德国民法中发展成“物权”。

物权法主要关注物的归属和利用问题,债权法主要关注物的移转问题。

看起来债权法也应当属于财产法中的一个部分无疑了。

但是,这样就意味着除了人身权之外就是财产权了呢?在所有采用“财产法”而不是“物权法”、“债权法”立法的国家,债权编和财产权编都是分立的,这里存在一个语言翻译上的问题,“debt”(债)与“obligation”(债、责任、义务等等)意义不同。

Debt确属财产权。

而obligation(责任、义务)更接近我们所谓的财产的移转,前者注重人和财产的关系,后者注重人和人的关系。

到底是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的分类好,还是财产权的叫法好,其实我觉得没区别,在罗马时代,人类的财产主要以物的形式出现,物几乎等同于财产,用物权、债权来调整社会关系并无不妥,随着社会发展,物权的概念也在发展,同时,新型权利也在出现,如知识产权,大陆法系的权利分类方法并没有过时。

既然我国采用了德国民法典式的分类方法了,就继续沿用好了,没必要改。

lec财产法 -回复

lec财产法 -回复

lec财产法-回复财产法是现代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门法律科目。

它规定了个人和企业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并在财产活动中维护公平、公正和合法的原则。

本文将以"LEC财产法"为主题,一步一步回答有关财产法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LEC财产法的含义。

LEC是指"Law, Economics and Commerce",即法律、经济和商业。

LEC财产法是在法律、经济和商业的基础上,对财产权利和义务进行研究和规定的法律学科。

LEC财产法的研究对象包括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等各种权利主体。

它规定了财产的获取、使用、转让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义务,旨在维护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财产法的核心原则是财产权利的保护。

财产权是指个人和企业拥有财产的权利和自由支配的能力。

财产权的保护包括保护财产的独立性、完整性和权益的合法性。

只有在这种保护下,个人和企业才能够安心投资、创业,并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财产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财产权的获取。

财产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原始获取和派生获取两种。

原始获取是指个人或企业通过劳动、创造或合法的交易等方式,将无主财产变为所有财产。

派生获取是指个人或企业通过财产转让、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他人的财产权。

其次是财产权的行使。

财产权的行使主要包括使用、支配和处分。

个人和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对财产进行合法的使用、支配和处分。

再次是财产权的转让。

财产权的转让是指个人或企业将自己的财产权转让给他人。

财产权的转让需要通过合法的交易手段进行,确保财产权的合法转移。

最后是财产权的保护。

财产权的保护是财产法的核心任务之一。

财产权的保护主要包括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两种途径。

法律手段是指个人和企业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行政手段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机关来保护财产权益,包括对违法侵权行为的处罚和制裁。

LEC财产法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历史法和经济学方法。

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读法律的经济分析有感
而这里有一个有利于原告的案例:享德里克斯诉皮博迪煤矿公司(HeadricksVReadogyCoalCo)案。一个16岁男孩在被告废弃而已盛满泉水的露天矿游泳时受到严重伤害。被告意识到那矿井被用作游泳水湾,而且由于在小孩潜水和受伤地方的水面之隐蔽突出物而可能造成危险,他应控制那一地区,但他没有有效地这样做。法院提出:这个水面只要价值1.2~1.4万美元的钢丝网就能被封闭起来,与小孩受伤害的风险相比,这一成本是微不足道的。
一 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分析简介
法经济学作为法律的一种思维方式及衡量的价值尺度,我们对它的基本理论已有所了解,而该学派之所以能够成为众多法学流派的一支,并在法律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更重要的在于其分析具体法律问题时的独到之处,它以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提示了法律现象背后所深藏着的经济原因。作为法经济学理论集大成者的波斯纳,以其对法律的谙熟及透彻掌握经济学理论的优势,完善了以经济学方法对法律进行分析的应用部分,为法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下面以侵权法和公司法为例进行简要的经济学的分析。
二学说地位和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法理学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法理学界各个不同流派之间的连绵不断的论战,促使西方法理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学派林立,学说纷繁,法理学理论呈现多元化格局。法学流派地位和影响,此消彼长,分立整合。但以各学派在当代西方法理学的地位和影响来看,比较引人注目的是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这三大主流法学派。但自从20世纪法经济学的产生以来,三大主流法学派鼎立的局面被打破,法经济学因其理论体系不断完善,方法之独特、视角之新颖和实际的运用价值,在西方当代法理学界的地位日益提高,影响不断扩大,大有要与三大主流法学派相抗衡,形成四强并立新格局的趋势。正如美国当代法理学家庞德所指出:“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另外,作为一个法学流派,能因其自身的影响而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成为高等学校重要的课程,并且拥有自己的具有重大影响的专门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研究机构,除法经济学外,在当代西方法理学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由此可见,法经济学地位之重要,影响之巨大。

现代产权理论的框架——沟通产权经济学与财产法学的尝试

现代产权理论的框架——沟通产权经济学与财产法学的尝试

并未完全 考虑到 自己的行为 的所 有相关成 本和收益 。因此相应地 , 】 外部行 的 内部化 ( t nl I e a. nr i zt no ee t n ly 就 是促使经 济主 体决策 时完全考 虑到这 些成本 和收益 。这种 界定方 式 a o fh e ai ) i t xr t 把传统经济学 中的狭 义外部性 ( 主要 表现为妨害 问题 )以及共有产权 下公共资源 的过度使用 问
[] Sn e,oeh It d cint rpr .M ] T CP bi igHo s rs, 0 3 3 igrJ sp .nr u t Po et [ CII u lhn uePes2 0 o o o y s
[] 段毅才 ,“ 4 西方产权理论结构分析 ”[] 经济研究》 9 2年第 8期 。 J,《 ,19
1-0 12 :而普通法系则把产权定义在 “ 关于物 的人与人之间 的关系 ”上, 因此其 内容上主要为合 同法及侵权法所调整 。由于成文法系 的产权观是指 向 “ 人对物 的关系 ”因此所有权 便是一个 , 必须清晰界 定 的概念 ;而普通法系 里, 对财产法 的研究甚至 可 以完全不 提所有权 的概念 , 因为 与“ 该物是为谁所有 的?” 比,“ 相 人们 拥有的到底 是什么东西 ?” 是个更值得探讨 的 问题 。在 产权经济学 中关于产权 的可分性论述正是与此不谋而合 的。 上述对产权概念 的辨析正是理解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 的关键【。产权经济学 中所指 的产权 4 】
有 无到有 的形成过 程 , 是一 件实 际上徒 劳无功 的工作 。为 了研 究产权 的演变而且 这个方 法 的前提 是承认存 在政府 权威 , 比原始社 会 中以 即 暴力手段解 决 问题更为有 秩序的状态下进 行 。这一前提 也将 作为本文余 下部分 的研究 的基础

财产含义辨析_从英美私法的角度

财产含义辨析_从英美私法的角度

财产含义辨析:从英美私法的角度冉 昊*内容摘要 本文首先着力分析了英美财产私法中财产的含义,将其区分为财产权与财产体两层意义,分别与一些相关重要概念进行辨析,说明它们之间细微的差别所在。

然后依照美国财产法重述解释了分析法学的一套分解财产概念:请求权、特许权、权能和豁免权,并认为它与大陆法系的权利分类办法各有高下,制度选择的关键在于找好恰当的时机。

最后简略分析了新财产的问题,主张在民法典总则中纳入!财产∀的概念,定义其为一切可为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对象。

关键词 财产 财产权 新财产!财产(property)这个概念对于社会的组织来说至关重要,一定社会的基本性质通常就可从它看待财产的方式反映出来∀#1∃,所以财产于我们的重要意义首先是作为一种政治权利出现的,!西方政治理论史上从来就没有忽视过财产问题......二十世纪同样见证了对其的一些重要思考,但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现在,许多这样的贡献是来自于专业从事或曾经从事法学的人们,而不再是哲学、政治学或经济学的人们.......哲学家、政治理论家们对洛克、黑格尔和法律现实主义的吸收,使他们得以根据新问题和新技术,有效地改写了过去的空想∀。

#2∃笔者也以为,在有关财产的一些宏大叙事以外,对法律概念的形而下的探讨,将从制度设计上给我们提供完善的思路,从而裨益于财产政治权利的现实实现,因此,本文力图集中笔力于这一角度,研究英美财产法中财产概念的多种涵义、分类及其承担的制度功能。

一、现有文献中财产(property)的若干含义让我们先来看一些英美财产法文献中!财产∀的定义,其含义非常灵活,根据不同的场合不断发生变化和扩充。

按照加拿大1985 破产法的规定,财产包括!金钱、货物、诉体物(th i n g s in acti o n)、土地和所有对其有关的描述%%%无论是实产还是属人财产(real or personal)、是法律的还是衡平的(legal or equitable),以及债(ob li g ation)、地役权(ease m en t)和对地产权(estate)的所有描述%%%包括利益和利润(i n terest and pro fit)、也无论是现实的还是未来的(present or future)、既得的还是待决的(vested o r conti n gent)∀。

精品课程《法与经济学》( Law and Economics)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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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的条件 下,不论法院如何判决,双方生产都是 有效率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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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则 法院的判决对效益结果有影响。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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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法律的目的 就是推进市场交易,促进交易成本最低化, 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这是法与经 济学的最根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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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法定权利 的初始界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益无影响, 社会资源总是优化配置的,这就是科斯第 一定理的实质。
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条件下,法律机 构应该把相应的权利分配给那些将会通过 市场交易购买这些权利的当事人,也即把 权利分配给那些最能使社会财富增值的人。 这是“科斯第二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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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法与经济学的内涵
1.1.1 法与经济学概念
法与经济学是法律学与经济学交叉生长的 一门新兴边缘的学科,是揭示法律的经济本 质的一门综合性学科,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理 论、方法来研究法学理论和具体的法律问 题的理论体系和法学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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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法与经济学不同于经济法学
研究对象不同 研究方法不同 性质不同 价值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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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发展
1、法与经济分析学说已成为一门新 兴的交叉学科并进入普及阶段。越来越 多的法学院,经济系(或商学院)开设 了“法与经济学”课程,
一批高质量的教材纷纷出版面世, 如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波林斯基 (Polinsky)的《法学与经济学导论》 (1983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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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经济学
( Law and Economics)
主讲人 危怀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经济学分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经济学分析
维普资讯
第2 6卷
第 5期
桂 林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学 报
J u na f Gu ln Un v r iy o e to i e hn l g o r lo ii i e s t f El c r n c T c o o y

要: 巨额 财产来源不明罪的 司法 实践困境 , 使得该罪 多受学者 的质 疑 , 很多学 者从罪名 、 罪构成 、 犯 证明责任 、
刑 罚 适 用 等 方 面 探 讨 该 罪 的 缺 陷 与 不 足 。法 经济 学 的 研 究 方 法 为 探 讨 该 罪 提 供 了 一 个 新 的 视 角 , 过 考 察 巨额 财 通 产来 源 不 明 罪 的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 析 成 因 , 出 只 有 通 过 修 改 条 文 , 现 其 刑 法效 益 的 最 大 化 , 能 从 根 本 上 抑 制 分 指 实 才 该 罪供 不应 求 的 市场 状 况 。 关 键词 : 巨额 财 产 来 源 不 明 罪 ; 经 济 学 ; 法 完善 中 图分 类号 : O0 9 DF 一5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 6 38 8 2 0 ) 50 2 —3 1 7— 0X( 06 0 —4 20
Hale Waihona Puke 洞, 为司法 机关打 击 国家工 作人员 隐蔽 的腐 败行 为提 供 了直接 的法律 依据 。因而 , 巨额 财产 来源 不 明罪这

产 品在 投放 市场 初 期 , 效益 明 显 , 有力 地 打 击和 遏
制 了腐败 犯罪 。 但是 , 随着 时 间的推 移 , 随着 社会 经济 和 法律 实践 的发展 , 巨额 财产来 源不 明罪 的犯 罪市场
Lo ki tt r m e o l ng h g m o nto s e s o ng a he c i f ho di u e a u fa s t fo r m nkn wn s u c s:a p r p c i e o e a c no i s u o o r e e s e tv f l g le o m c

《法律的经济学分析》读书笔记

《法律的经济学分析》读书笔记

《法律的经济分析》读后感姓名:王珊珊学号:31703510105 班级:法律(非法学)一班最近有幸拜读了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学分析》一书。

这本书将法律与经济学的知识巧妙的融合在一起,以人是理性人为前提,主张法律是一个逻辑概念的自主体,利用经济学原理从多个方面分析法律问题。

它的出版为经济分析法学派在美国法学界站稳脚跟提供有力的支持,具有革命性的影响。

一、经济学给法学研究带来了什么1、经济学的考察能使法学研究拓宽法律作为一个社会工具的认识,尤其是在效率方面会有一种质的提升。

以波斯纳为代表的经济分析法学派兴起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分析法学家将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原理应用于法学领域,其目标是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经济学以参与者理性为前提,而法学研究者则是法律规范理性为前提,法律关系参与者是否理性并不被考虑。

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者根据自身的法学理论经验和实践经验进行本学科范围内的分析,他们将规制以及规制文本定位为理性,极大程度上尊重公平与正义这个理念原则,但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效率的应用。

经济学分析不仅能为法学研究拓宽认识,也能为法学研究带来新的价值理念——效率。

没有效率的公平也是一种不公平,公平本身也是一种价值,虽然无法直接量化,但可以针对具体个案的公平是有一个价值范围的,过大的经济成本投入与时间消耗会造成公平本身价值的降低,降低震慑作用,失去教育意义。

2、经济学方法的应用可以使法律的制定与运用更多地考虑理性。

理性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之一,行为人的自利行为是普遍存在的。

与理性相对的是感性,是他利行为,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是道德。

道德中一部分价值理念也是法律的价值理念,从成文法的前身习惯法上看,道德本身就是法律的来源之一。

法律是理性与感性的融合,就法律的价值角度看,法律追求的是一种感性。

道德讲的是人性善或是人性恶的问题,除开个人修养的考虑,更多的是一个良性运转的社会对个人要求,道德是人类社会总体理性的要求。

法律救济的规则选择财产规则、责任规则框架的法律经济学重构

法律救济的规则选择财产规则、责任规则框架的法律经济学重构

法律救济的规则选择财产规则、责任规则框架的法律经济学重构一、概述在现代社会,法律救济的规则选择不仅是维护个体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社会公正与和谐发展的基石。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变和复杂化,传统的法律救济规则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旨在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财产规则和责任规则进行深入研究,并探讨其框架的重构问题。

法律经济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为法律救济规则的选择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工具。

通过对法律规则进行经济学分析,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其背后的成本效益关系,以及它们对社会资源分配和个体行为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对现有的法律救济规则进行审视和评估,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财产规则和责任规则是法律救济中的两种基本规则。

财产规则主要涉及个体对财产的支配和使用,而责任规则则关注个体因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两种规则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体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缺陷。

财产规则可能过于强调个体的自由意志,而忽视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平原则;而责任规则则可能过于严厉或过于宽松,无法有效地平衡个体权益和社会秩序。

本文将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财产规则和责任规则进行深入的剖析和比较。

我们将通过案例分析、数据分析和理论推导等方法,探讨这两种规则在不同情境下的适用性和效果。

我们也将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重构法律救济规则框架的具体建议。

1. 阐述法律经济学在法律规则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法律规则的研究中,法律经济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它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法律规则的形成、实施及其社会效果进行深入剖析,为法律规则的优化和完善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法律经济学强调效率与公正并重,通过对法律规则的成本效益分析,帮助决策者权衡各方利益,选择最具经济效率的法律规则。

这种分析方法有助于避免法律规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问题,提升法律体系的整体效能。

法律经济学关注法律规则对社会行为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之法经济学反思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之法经济学反思

为共 同债权 进行 分割 , 并根据情况对做 出 婚姻 专有性投 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进行补偿 。
关键词 : 离婚 ; 财产分割 ; 力资本 ; 人 婚姻专有性投 资
中 图 分 类 号 : 9 39 D 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0 2 34 (0 9)6 0 7 - 3 10 — 2 0 20 0 - 0 2 0
①根 据我 国《 婚姻 法》 相 关司法解释 的规 定 , 没有 当事人 约定 的情 况下 , 于夫妻一方 所有的财 产 包括 :一 ) 方的婚前 财 及 在 属 ( 一 产 ;二 )一方 因身体 受到伤 害获得的 医疗 费、残疾人 生活补助 费等 费用 ;三 )遗嘱或赠 与合 同中确定只归 夫或妻一方 的财产 ; ( ( ( )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 其他应 当归一 方的 财产 。属 于夫妻共 同所有 的财产 包括 夫妻在婚姻 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 :一) ( 工资、 奖金 ;二 ) ( 生产 、 经营的收益 ;三 ) ( 知识产权 的收益( 指婚姻关 系存续期 间 , 实际取得或者 已经明确可 以取得的财产
20 0 9年 6月
社 会科 学 家
S OCI AL S C皿 NTI T s
J m. 0 9 i , 0 2
( 6 , 第 期 总第 16 ) 4期
【 法学与法制建设】
( o6Ge ea o1 6 N ., n rl . ) N 4
我 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之法经济学反思
康 娜
一、Βιβλιοθήκη 我 国法 定 夫 妻 财 产 制 是 婚后 所 得 共 有 制 和个 人 特 有 财产 制 的相 结合 的形式 。 在 离婚 时 , 于夫 妻一 方 所 ④ 属 二 、 国离婚财产分割规 则评析 我 有的财产 , 离婚 时依然 归其个人所 有 , 对于夫妻共有 财产 , 存在着 分 割 的 问题 。 就 我 国的离婚 财 产分 割 规则 , 是在 尊 重 当事 人 意愿 同时又注重对子女和女 对于离婚 时的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 国《 我 婚姻法》 前提下 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则 ,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离婚时, “ 夫妻 的共同财产 由 方权益的保护 , 具有一定合理性 , 但是如果结合我国 双 方 协议 处 理 ; 协议 不 成 时 , 由人 民 法 院根 据 财 产 的 的国情来考察 , 我们就会发现 , 国现行 的离婚财产 我 没有充分考 具体情 况 , 照顾 子女 和 女方权 益 的原则 判决 。19 ”9 3年 分割规则潜在地将女性置于不利的地位 ,

妇女离婚财产权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以房产的归属与分割为切入点

妇女离婚财产权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以房产的归属与分割为切入点

( 作者简介 ]沈
剑( 1 9 7 4 -) , 男, 江苏南通人 , 陕 西师范大学讲 师、 国 民经济学博士 生, 主要研 究方向 为制度经济 学与政 府
规制 。

1 05・
法 治 建 设
《 理论探索) ) 2 0 1 3年第 6期( 总第 2 0 4期 )
不公平 , 故 该 法在 离婚 财 产 的分 割处 理 问题 上 , 废 除
9 9 3 年、 2 0 0 1 年、 2 0 0 3 年, 以及 2 0 1 1 年最高人民法 我国婚姻法 、 妇女权益保 障法及其司法解释 , 均 1 将保 护妇女 的合 法权益作 为其基本原则 和重要规 院分别出台了有关涉及离婚财产归属与分割 问题的 范。 而在妇女的合法权益结构中, 财产权则是重 中之 系列司法解释。在对 于离婚财产的归属与处分 问
民法 院 1 9 9 3年 司法 解 释 的规定 , 一方 婚前 个 人所 有 适 宜初 婚 年龄① , 其 结 果是 使 女子 大龄 的界 限亦 随 之
《 理论探索) 2 0 1 3年第 6期 ( 总第 2 0 4期 )
法 治 建 设
妇女离婚财产权保护的法经济 学分 析
— —
以房 产 的 归属 与 分 割 为切 入 点
沈 剑
( 陕西 师 范大 学 , 西安 7 1 0 0 6 1 )
[ 摘要 ] 新 中国成立 以来 , 我 国立法关 于离婚财产的处分原则经历 了从 对妇女财 产权益 的倾斜性保 护到对原财 产所有者权益保护 的变迁。对 离婚 中妇女 财产权 益倾斜性保护 的法经济 学动 因是 : 女性较短
法, 2 0 0 1 年还对后者进行过一次重大修订 。此外 , 于 想 已深 入人 心 ,再 过度 强 调照 顾女 方 利益 会 对男 方

法律的经济分析——一种实用的法学方法论

法律的经济分析——一种实用的法学方法论

法律的经济分析——一种实用主义法学方法论熊晓彪摘要:传统法学观点认为,法律在于实现自由、秩序、正义三种基本价值。

为此目的,产生了诸多法学方法。

然而,这些法学方法不是过于僵硬武断,就是过于感性直白,缺乏科学理论的支撑。

随着经济学对人类社会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科学理论相继涌现。

由于法学的研究对象(正常人)与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理性人)极其相近,因此使得经济学理论与方法适用于法学研究成为可能,这同时也弥补了法学方法论理论依据的不足。

关键词:法律的经济分析人类行为成本效率责任分配“对我来说,法和经济学最有趣的方面就是,它试图将学习法律的理论、从理论中推导出的精确假设的经验验证建立在一个科学的基础之上。

法律是一种非常古老和重要的社会制度,看不出来有任何理由能让它游离于科学研究之外。

经济学是所有社会科学中发展最成熟的学科,法律制度同经济学家成功研究过的制度有很多相似与重叠之处。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摘自迈克尔·福尔和罗杰·范·德·伯格编《法和经济学文集》(1989)一、何为法律的经济分析迄今为止,法学仍然以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

过去如此,未来亦不会改变。

生存与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所有的科学研究都是在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

法学仅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分支,然而,法学远比其他科学更加古老、更加重要。

因为法学与权利分配息息相关,而权利分配则决定着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

法的价值在于自由、秩序和正义,法学的目标在于实现上述三种价值,它们都旨在确保人类社会更好地生存与发展。

传统法学将法律定义为是有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一系列的法学理论和方法。

遗憾的是,它们难以回答:“一项制裁将如何影响行为人的举动”这样的问题。

比如说,如果要求那些生产劣质产品的厂家赔偿,未来产品的安全性和价格两方面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如果累计三次犯法的人会被自动关进监狱的话,犯罪的数量是否会下降?传统法学在回答这些问题时采取的方法一直是——通过直觉和一切可以利用的事实来作出判断。

一个财产规则或财产制度是否以及怎样有助于私人谈判从而促进资源的转移

一个财产规则或财产制度是否以及怎样有助于私人谈判从而促进资源的转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一个财产规则或财产制度是否以及怎样有助于私人谈判从而促进资源的转移篇一:财产法经济学理论财产法经济学理论由于人和社会对于如何分配资源和分配财富存在着巨大的分歧,这就要找到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来处理资源的分配和财富的分配问题。

财产法为资源的分配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财产经济法理论。

一:财产的法律概念与讨价还价理论从法学的角度来看,财产是一束权利,这些权利描述一个人对其所有的资源可以做些什么,不可以做些什么的规定。

但这些权利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如一代人到另一代人它们也许就会变化。

构成所有权的法律权利有双重含义。

首先,所有者是自由的行使其财产权利的,法律不能禁止或者强求所有者行使这些权利;其次,其他人是不能干涉所有者行使其权利的。

这样得出,财产的法律概念就是一组所有者行使并且其行使行为不受他人干涉的关于资源的权利。

因而,财产创造了一个所有者无需告知他人就能够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隐私权利。

最终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所有权给予其所有者关于处置某物的自由。

我们来了解一下讨价还价理论。

首先介绍一个重要的概念,合作剩余是指将资源转移到评价更高的用途上所带来的价值。

讨价还价过程分为三步,建立风险值,决定合作的剩余和就分配合作的剩余问题达成条件。

讨价还价理论是财产经济理论的基础。

在每一次的交易中,当潜在的出售者对其货物的估价低于潜在的购买者,这样就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双方就价格进行讨价还价。

在谈判的过程中,各方会称述事实,诉诸规范,威胁等。

虽然谈判是可能的,但不能保证它的成功。

当然在这样一场博弈中,合作可以使他们双方受益。

我们都知道合作可以使一项资源从低估价的人那里转移到估价高的人那里。

如果谈判破裂,且双方不能合作,那么把资源转移到更有价值上用途将失败,他们将不再创造价值。

讨价还价的目标是得到一个合理解。

讨价还价最终是要使每个谈判人获得风险值外加合作剩余的一个平等份额。

二:财产的经济理论这一节最重要的是一个定理,科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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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之四:有关财产权侵害的赔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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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讨价还价理论与财产的起源
一、讨价还价理论:一个基本的分析工具
• 一个例证:
• 生活在某小城镇里的亚当拥有一辆保养完
好的1957年生产的“老爷”车。亚当对这
辆车的效用评价为3000美元。而渴望这辆
车的布莱尔继承了5000美元的遗产,并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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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个例证
• 第一步:描述不存在政府时各自保护产 权状态(自然状态)时的不合作风险值。
农场主
A B 总和
种植的谷 偷得的谷 被偷谷物 实际消费


的谷物
50
40
-10
80
150
10
-40
120
200
50
价值将按出售的价格所决定的比率进行 分配。对汽车的售价有一致性意见标志 着谈判成功,否则,谈判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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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作解:
• 非合作解中双方的利益(风险值)为:
8000 = 3000 + 5000
风险值
持有
现款值
车的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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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解:
9000 = 4000 +
5000
合作值
• 例1:怀俄明遥远的草地的一个清晨,一 头骡子降生了。这头骡子属于(1)骡子 母亲的所有者;(2)她所出生的地方的 所有者;(3)租赁该土地的伐木公司; 或者(4)联邦政府,因为该财产属于国 家公园。
• 先占原则:
问题之一:财产权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或财产权最初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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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2:奥比特姆公司耗资1亿美元设计、发射和
问题之三:所有者如何合法地处置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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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例4:商人艾伦在城北买下一套商品房, 当他搬进来第二天,风向转了,开始从 北面吹过来。他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臭气。 原来,一个大型饲养场就位于房屋北面 山脊上面,且这家老式工厂的所有者还 要扩大其厂区。于是,他与其他房主一 起准备起诉要求关闭这家饲养场。
Hale Waihona Puke 问题之二:初始财产权应如何分配和什
么东西可以被私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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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3:布劳格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个废
弃的农场。其中一块被称为“沼泽”的土地 现用于养鱼和放鸭,但他决定排干水,把它 开垦成一快居住地。但科学家认定该地产属 于滋养当地河流的湿地的一部分。城市委员 会得知布劳格斯的计划后通过了一个严禁排 干湿地的法令。他为保护其财产开发的权利 进行了起诉,若不能成功,他要求法院勒令 市政府以地产的现行市价买下这块土地。
定购买这辆车。在检查这该车后,他认为
拥有并驾驶该车的效用为4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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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作博弈,双方可从中受益。因为
它可使一项资源从估价低的人手里转移 到估价高的人手里。
成交价







3000
3500
4000
500
1000
500
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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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双方就价格进行讨价还价。若谈判 破裂,将不能创造价值----非合作博弈。
维修一颗用于在美国和欧洲传递商业资料的卫 星,定位于大西洋上空25英里的同步轨道上。
温德桑公司的一颗自然资源监视卫星偏离了轨 道使奥比特姆公司的资源传递中断。结果,它 丧失了客户,因而起诉温德桑公司侵犯了它所 具有的同步卫星轨道权。
• 奥比特姆公司认为,卫星轨道可如土地一样 被私人所有,但温德桑公司却认为,卫星轨 道应该被共有,并在同等条件下向所有人开 放如公海一样。
布莱 尔对 持有 车的 价值
1500
布莱尔得: 5000-3500
3500
亚当得: 3500
合作剩余=9000(合作值)-8000(非合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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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制度的起源
• (一)基本观点 • 1.把土地用于种植谷物还是修筑防御工事?
把生铁打成箭还是做成犁? • 理性个人分配资源的标准:用于武力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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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法的基本问题
一、如何理解财产权的概念?
• ☆观点一:其所有者控制资源的完整权利。
-----布莱克斯通,《英国法律评论》,第2卷
• ☆观点二:产权带给所有者的不是自由,而 是一种责任,如巴偌茨部落认为富人应该有 责任对其同族的富裕作出贡献。
-----格拉科曼,《巴偌茨法学中的思想》,1965
• 如果法律认为臭味构成一种损害,那么, 应如何进行赔偿?
问题之三:不相容产权及有关财产权侵害的
赔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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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5:一个县的法令规定房屋须建在离财 产线5英尺内。马丁在一个尚未开垦的地
区买下一块树木繁茂的土地,并建造了一 幢房子。10年后,拥有一块毗邻土地的托
马斯丈量其土地,发现马丁的房子超出财 产线2英尺伸到托马斯的财产地里去了。 马丁因侵权向托马斯作出了赔偿,但托马 斯拒绝接受赔偿而进行起诉,要求马丁按 法令将房屋后移。
第二章 财产法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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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主要框架
• §1.财产法的基本问题 • §2.讨价还价理论与财产的起源 • §3.财产的经济理论:科斯定理及其扩展 • §4.违反产权的补偿:赔偿和禁令 • §5.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 • §6.所有者如何处置财产 • §7.几个重要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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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构成所有权的一组法律权利具有双 重含义:第一,所有者自由行使其财产 权利,即法律不能禁止或强求所有者行 使这些权利;第二,其他人不能干预所 有者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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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的经济学理论:不同的权利束如何 形成一种激励安排,使资源的使用更有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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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法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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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三:财产是少数人奴役多数人的一 种制度。共产主义理论用一句简单的话 来总结就是:私人财产权的终结。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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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的一般(法律)概念:
• (1)财产是一束权利,如占有、使用、 开发、改变、改善、消耗、摧毁、出售、 馈赠、转让、抵押、或阻止他人侵犯其 财产等。
的的资源价值(边际收益)=这些资源用 于生产性目的价值(边际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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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通过法律来确定产权系统可节省费 用。
• 这种节省来自于保护财产上的规模经济。
你是如何理解这一结论的?
• 如土地所有者可建立一个政府来保护其 产权,税收的成本小于私人各自防御所 花费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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