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是工会,工会成员能否查阅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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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

工会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

工会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
《工会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
工会在公司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也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员工组织的代表,工会需要确保公司的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并且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

公司的规章制度文件通常包括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工作制度、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这些规章制度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工会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是其职责之一。

工会通过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司利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不公平对待。

而且,通过审核,工会可以促进公司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

在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时,工会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规章制度是否合乎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条款;第二,规章制度是否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如工资福利、工作环境、职业安全等;第三,规章制度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能够避免对员工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工会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不仅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也是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只有在规章制度合理、公平的基础上,公司才能够更好地发展,员工才能够更有积极性地投入工作中。

因此,工会审核公司规章制度文件是其职责之一,也是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发展的重要环节。

只有通过不断的审核和完善,才能够确保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公平合理,为员工和公司共同谋求更好的发展。

员工持股会、工会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员工持股会、工会能否成为公司股东

员工持股会、工会能否成为公司股东一、中国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法律部[2000]24号)(2000年12月11日起施行)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你所10月13日给我部的《关于职工持股会能否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办公厅2000年7月7日印发的《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民办函[2000]110号)的精神,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

对此前已登记的职工持股会在社团清理整顿中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

因此,职工持股会将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在此种情况改变之前,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另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会也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特此函复。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法协字[2002]第115号)发行监管部:你部关于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咨询函收悉。

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一、我会停止审批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作为发起人或股东的公司的发行申请主要有两点考虑:其一、防止发行人借职工持股会及工会的名义变相发行内部职工股,甚至演变成公开发行前的私募行为。

其二、在民政部门不再接受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登记之后,职工持股会不再具备法人资格,不再具备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而工会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与其设立和活动的宗旨不符。

二、我部认为,与发行申请人有关的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的三种情形,建议分别处理:1、对已上市公司而言,在受理其再融资申请时,应要求发行人的股东不存在职工持股会及工会,如存在的,应要求其按照法律部[2000]24号文要求规范。

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等相关法规

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等相关法规

中国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2000年12月)证监会法律部[2000]2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2000年12月11日发布)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你所10月13日给我部的《关于职工持股会能否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办公厅2000年7月7日印发的《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民办函[2000]110号)的精神,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

对此前已经登记的职工持股会在社团清理整顿中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

因此,职工持股会将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在此种情况改变之前,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另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会也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作为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特此函复。

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2002年11月)法协字[2002]第115号发行监管部:你部关于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咨询函收悉。

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一、我会停止审批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作为发起人或股东的公司的发行申请主要有两点考虑:其一、防止发行人借职工持股会及工会的名义变相发行内部职工股,甚至演变成公开发行前的私募行为。

其二、在民政部门不再接受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登记之后,职工持股会不再具备法人资格,不再具备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而工会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与其设立和活动的宗旨不符。

二、我部认为,与发行申请人有关的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的三种情形,建议分别处理:1、对已上市公司而言,在受理其再融资申请时,应要求发行人的股东不存在职工持股会及工会,如存在的,应要求其按照法律部[2000]24号文要求规范。

工会的投资主体资格问题

工会的投资主体资格问题

工会的投资主体资格问题工会的投资主体资格法律问题目录一、工会的法人性质 (2)二、工会的“非营利性” (3)三、工会具备投资主体资格 (3)四、工会投资主体资格的限制 (5)一、工会的法人性质国,工会是否具备法人属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而《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个方面。

对于“依法成立”,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判断:1、《工会法》的规定。

《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同时,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该条例第10条确认了社会团体的非营利性,同时规定成立社会团体除应具有规范的名称、相应组织机构、固定住所、专职工作人员、独立的责任承担能力外,还应满足:(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因此,满足《民法通则》规定的基层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除非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上述工会法人实体应当享有投资其他企业的资格。

二、工会的“非营利性”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社会团体,其投资的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这种限制首先就源于工会的“非营利性”。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2024年4月自考法律专业本科公司法试题含解析

2024年4月自考法律专业本科公司法试题含解析

2024年4月自考法律专业本科公司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都属于______。

A.任意清算B.法定清算C.普通清算D.强制清算2、下列主体中,不受公司章程约束的是______。

A.公司董事B.公司高管C.公司员工D.公司监事3、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监事不必列席董事会会议B.监事会成员中不必有公司职工代表C.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D.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经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承担4、对于董事或高管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所得的收入,有权行使归入权的主体是______。

A.公司B.公司股东(大)会C.公司董事会D.公司监事会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______。

A.全体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B.出席会议的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C.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下列关于十七世纪初欧洲合股公司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合股公司是股东协议的产物B.合股公司的股东以个人名义共有公司的财产C.合股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在诉讼关系中股东各自作为原告或被告7、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股权不能善意取得B.董事会有权限制股权转让C.股权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D.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继承8、下列关于公司账簿与账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公司除法定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B.公司可以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另行设立其他会计账簿C.对公司的资金,允许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D.对公司的资金,允许公司董事长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9、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的情形是______。

A.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B.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C.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10、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______。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7.09.28•【文号】总工发[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9.2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2007年9月28日总工发[2007]3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工会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依据《物权法》、《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所属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职工互助、合作组织(以下简称工会企事业单位)中的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会资产,是指工会企事业单位依法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包括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对工会企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投资、拨款所形成的资产和权益,政府拨付使用的不动产、专项补助资金以及社会各界对工会企事业单位捐赠形成的资产和权益。

第四条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

工会资产的使用应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工会资产是属于工会所有的社团财产,其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

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对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以下简称各级工会)的资产拥有终极所有权。

第六条工会资产按照“工会统一所有,分级监督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七条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级工会及其领导下的各级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经营好工会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第八条全总设立全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全国工会企事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工会持股方案

公司工会持股方案

公司工会持股方案1. 背景介绍伴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员工的数量逐渐增多,加强企业内部沟通和优化企业内部人际关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任务。

工会作为代表员工权益的组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公司发展中,工会作为一种独特的组织形式,不断探索新的运作方式,越来越受到员工的关注。

工会持股方案便是其中一种方式。

2. 工会持股方案的意义2.1 工会利益代表工会本身就具有代表员工利益的职能。

通过持股,工会有机会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一步代表员工利益,维护员工权益,促进工会组织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2 优化公司治理工会持股也可以在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持股比例,工会可以在企业决策中发挥重要影响力,行使股东审批权,参与公司的长期规划和经营活动。

此外,工会也可以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支持。

2.3 促进员工凝聚力企业的成长离不开员工的共同努力,工会持股方案也可以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会成员是企业的股东之一,会更加重视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轻松愉快的工作氛围。

3. 工会持股方案的实施3.1 参与员工的规模和范围工会持股方案适用于大型及超大型企业,通常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方案设计。

工会的成员通常包括企业正式员工和外聘人员,根据工会的章程或员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合理的持股方案。

同时,也要与其他股东协商参与和持股比例的分配,并保持共同的股东利益与长期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动力。

3.2 参与员工的权益和义务工会参与持股后,也要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股东会议;享有股利和资本收益;承担股东风险和责任,遵守法律和公司制度秩序等。

同时,工会也要与其他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良好的协作和合作伙伴关系。

3.3 员工培训和督促持股方案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和督促机制。

要科学地进行员工教育和培训,培养员工的投资意识和股东责任,强化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理解和认知。

工会作为股东办理手续流程

工会作为股东办理手续流程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工会作为股东办理手续流程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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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本篇工会作为股东办理手续流程能真实确切的帮助各位。

本店铺将会继续努力、改进、创新,给大家提供更加优质符合大家需求的文档。

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工会作为股东办理手续流程一、工会作为股东的基础了解工会作为股东的定义:工会作为股东,指的是工会组织以其合法拥有的资金,购买企业股份,成为企业的股东之一。

工会作为股东,既可以是工会的自有资金,也可以是工会通过筹集的资金。

工会作为股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经济地位,促进企业发展。

工会作为股东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工会有权依法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企业股份,成为企业的股东。

同时,工会作为股东,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工会作为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工会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获取公司的分红等。

同时,工会作为股东,也有义务遵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办理手续前的准备工作在工会作为股东办理手续流程中,准备工作至关重要。

以下是关于办理手续前的准备工作部分的内容:确认工会的法人资格:在办理手续前,首先要确保工会具备法人资格。

可以通过查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法人登记信息,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工会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

了解投资公司的章程及股权结构:在成为股东之前,工会需要详细了解投资公司的章程及股权结构。

这有助于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决策机制以及潜在的风险。

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主要内容是什么在公司的制度体系中有公司董事也有公司股东。

其中股东拥有的职权与董事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股东具有知情权。

在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就有规定。

那么,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的内容有什么呢?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在进行工作时是具有审查、接受公司信息等知情权的。

在公司的制度体系中有公司董事也有公司股东。

其中股东拥有的职权与董事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股东具有知情权。

在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就有规定。

那么,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的内容有什么呢?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在进行工作时是具有审查、接受公司信息等知情权的。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一、股东知情权的内容(1)查阅权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34条、98条的规定,股东查阅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在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中,查阅权处于股东知情权的核心地位。

注意:作为股东,你应该意识到你有权对公司的主要文件进行查阅。

但公司法并没有对行使查阅权给出更详细的规定,很多公司其实有意阻扰股东行使这一权利,所以,在你和公司翻脸之前,你要想好:你的查阅权是否容易行使?(2)复制权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注意:和查阅权相比较,你会发现,你可查阅的公司文件很多,但允许你复印的文件缺失有限的。

(3)质询权质询权,即公司股东就公司特定事项请求公司予以解释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98条的规定,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意:质询权行使的主要时间和场所就是公司开股东大会的时候。

(4)公司信息接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从公司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等相关法规

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等相关法规

中国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2000年12月)证监会法律部[2000]2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2000年12月11日发布)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你所10月13日给我部的《关于职工持股会能否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办公厅2000年7月7日印发的《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民办函[2000]110号)的精神,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

对此前已经登记的职工持股会在社团清理整顿中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

因此,职工持股会将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在此种情况改变之前,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另外,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其身份与工会的设立和活动宗旨不一致,可能会对工会正常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会也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作为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特此函复。

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2002年11月)法协字[2002]第115号发行监管部:你部关于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咨询函收悉。

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一、我会停止审批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作为发起人或股东的公司的发行申请主要有两点考虑:其一、防止发行人借职工持股会及工会的名义变相发行内部职工股,甚至演变成公开发行前的私募行为。

其二、在民政部门不再接受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登记之后,职工持股会不再具备法人资格,不再具备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而工会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与其设立和活动的宗旨不符。

二、我部认为,与发行申请人有关的工会或职工持股会持股的三种情形,建议分别处理:1、对已上市公司而言,在受理其再融资申请时,应要求发行人的股东不存在职工持股会及工会,如存在的,应要求其按照法律部[2000]24号文要求规范。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释义】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规定。

〖评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对如何运用公司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拥有决定权,有权了解公司财产的使用情况及有关的经营事项,并且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

因此,对反映公司财产使用情况和经营决策的有关资料,股东理应享有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具体表现就是查阅和复制这些资料的权利。

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公司制定其他规章的重要依据,对于股东来说,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以便了解章程的内容以及最新变化的权利是其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股东是公司股东会成员,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任或者更换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审批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股东会举行会议时,对所议事项应当进行记录,股东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所以,股东会会议记录是关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记录,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依据。

股东要行使经营决定权,了解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计划和重要人事任免等情况,就需要查阅和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

本条对股东的这项权利从法律上予以了明确。

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决议是公司经营决策情况的重要部分。

股东虽然不能直接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决策,但决议的内容应当对股东公开,以使股东能更好地了解公司地经营状况,并且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新《公司法》百题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新《公司法》百题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新《公司法》百题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C.有公司名称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答案:D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A。

六千元 B.三万元 C.十万元 D.十五万元答案:B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B.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C.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答案:A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应当是无形财产B。

可以用货币估价C.可以依法转让D。

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答案:A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A.法定代表人B.公司登记日期C。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D.公司注册资本答案:D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A.股东的住所B.股东的出资额C。

股东出资日期 D.出资证明书编号答案:C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A。

股东会会议记录 B.董事会会议记录C.监事会会议记录D.会计账薄答案:A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A。

出示出资证明书B。

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C.向法院提出申请D。

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答案:B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

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C。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答案:C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A.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C.监事会主席D.董事长答案:B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A.修改公司章程B.增减注册资本C。

三会一层制度

三会一层制度

三会一层制度三会一层制度,是指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制度。

它是指公司内部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工会,建立一层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的企业制度。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这种制度。

首先,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

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代表和独立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在董事会中,股东代表可以发表意见,并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定过程。

董事会还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其次,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

它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利益和职工权益。

监事会可以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对公司的财务状态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监事会的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

最后,工会是职工们自我组织的机构。

它由企业内的职员自愿加入,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的权益。

工会可以与企业的管理层进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纠纷和问题。

工会还可以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和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和综合素质。

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会一层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实现企业的民主管理。

它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工会等组织机构,实现了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监督。

董事会代表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代表了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工会代表了职工的利益。

这样,在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尊重。

三会一层制度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通过董事会的制定战略和经营计划,企业可以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通过监事会的监督和审计,企业的经营活动可以更加规范和透明;通过工会的组织和参与,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可以得到充分激发。

这样,企业的各项工作都能更好地开展,提高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总之,三会一层制度是一种有效的企业组织管理制度。

它能够实现企业的民主管理,保护股东和职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三会一层制度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工会持股等情况的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工会持股等情况的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工会持股等情况的处理2010-12-01 11:08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chigu)、工会持股(chigu)等情况的处理总结【问题背景】《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000年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4号文规定"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股票的申请"。

2002年法协115号文规定,"对拟上市公司而言受理其发行申请时,应要求发行人的股东不属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这些规定,拟上市公司中如存在职工持股会和工会持股,股份代持以及发行前实际股东人数超200人的情况,都将构成公司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如何妥善、彻底地解决这些问题,是拟上市公司和我们投行人员在项目操作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现实障碍】原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超范围、超比例发行内部职工股,导致持股职工众多,成为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尤其是新《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以来,这个问题就更为突出。

现中国证监会已成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作为专门的部门监管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但如何处理这类公司的职工持股问题,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办法。

而采用将分散的个人股权集中到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壳公司)持股等方式均不能规范、有效地解决职工持股问题。

根据证监会《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法协字[2002]第115号)、《关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能否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复函》(证监会法律部[2000]24号)的规定,目前职工持股会不得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证监会也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财务档案查阅管理规定

财务档案查阅管理规定

财务档案查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档案使用行为,维护财务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合同、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其他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有关的各种资料。

第三条财务档案按以下规定查阅:
(一)财务部门人员负责提供财务档案查阅,其他非部门人员一律不得随意提供各类会计档案查阅、查询,凡查阅档案者须说明所查阅内容及用途,取得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严格查阅手续
1、财务档案查阅须在财务人员陪同下查阅;
2、本单位职工只限于查阅与本人相关的会计资料,单、证、票据等;
3、财政、税务等部门出于审计、查帐等需要查档,可通过财务人员提供查阅;
4、外单位或非公司人员无权查阅本公司财务档案,若有需要,须经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完备查档记录。

凡查阅财务档案均须如实填写《财务档案查阅登记表》
(四)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摘抄、复印,摘抄或复印档案由财务人员亲自或陪同办理。

(五)严守档案机密。

查阅档案、资料时,只允许在指定查阅范围内查阅,不得翻阅与允许查阅内容无关的档案,凡不宜公开内容的财务资料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拍摄、传阅。

(六)爱护财务档案资料。

查阅财务档案时,禁止吸烟,不得有在档案资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增删、裁剪、污损和撕扯等一切损坏档案资料的行为。

**有限公司财务部
年月日。

股东会、董事会、工会排序

股东会、董事会、工会排序

股东会、董事会、工会排序摘要:一、股东会、董事会、工会简介1.股东会2.董事会3.工会二、股东会、董事会、工会排序依据1.决策权力2.职责范围3.组织结构三、股东会、董事会、工会在我国的实际运作1.股东会2.董事会3.工会四、股东会、董事会、工会排序的意义与启示1.保障公司治理有效2.促进企业和谐发展3.提升企业竞争力正文:一、股东会、董事会、工会简介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股东会的成员是公司的所有者,即股东。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工会则是企业内部的员工组织,代表员工利益,参与企业决策。

二、股东会、董事会、工会排序依据1.决策权力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的决策权力最高,董事会次之,工会最低。

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的战略方向、选举董事会成员等。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如制定公司战略、管理公司资产等。

工会则主要参与涉及员工利益的决策。

2.职责范围股东会的职责是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股东利益。

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公司战略、管理公司资产,提高公司价值。

工会的职责是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3.组织结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工会由员工代表组成。

从组织结构上看,股东会具有最高的权力地位,工会则相对较低。

三、股东会、董事会、工会在我国的实际运作1.股东会我国股东会主要是以年度股东大会的形式存在,负责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

在实际运作中,股东会的决策权力受到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制约。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管理公司资产等。

在我国,董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3.工会我国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得到重视。

工会参与企业决策,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工会通过与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企业档案查询管理规定

企业档案查询管理规定

企业档案查询管理规定企业档案查询管理规定1. 引言企业档案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企业档案的管理和查询,提高档案查询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企业档案查询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员等。

3. 档案查询权限3.1 普通员工普通员工可以查询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档案信息,但不得查询涉及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

3.2 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可以查询本部门内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档案信息,并可以申请查询其他部门的档案信息。

3.3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查询和审核所有档案信息。

4. 档案查询流程4.1 查询申请员工需要填写《企业档案查询申请表》,并向所在部门经理提交。

申请表中应包括查询目的、查询范围以及相关文件。

4.2 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收到查询申请后,需审核申请的合理性,包括申请人的权限和查询目的等。

若审核通过,部门经理可以批准申请;若不通过,需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4.3 档案管理员查询经过部门经理审批后,档案管理员可以根据申请表中的查询范围进行档案检索。

4.4 查询结果反馈档案管理员在完成档案检索后,将查询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并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4.5 审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档案查询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查询过程的合规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5. 档案查询记录和保密5.1 查询记录档案管理员应记录每一次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包括查询时间、查询人员、查询目的等,并妥善保存查询记录。

5.2 保密性所有查询人员需遵守企业档案的保密要求,不得将查询到的档案信息外泄或用于其他非正当用途。

档案管理员在处理查询申请和查询结果时,应保证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6.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企业内部制度进行追责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7. 附则本规定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在内部进行广泛宣传。

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

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
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条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报经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 上级工会可以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基层工会推荐本企业以外人员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公司的成立不仅仅需要有一定的流动资金以及注册资金,更需要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带领大家创建更好的工作环境等等。所谓的领导人就是工会主席,并不是每一人都能担任工会主席这一职位,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有一点的经济头脑。
第八条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荐,或由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
第九条 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
第十条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The gentleman looks behind the people, and the villain looks behind the people.勤学乐施 积极进取(页眉可删)
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
公司法人或股东不能担任工会主席。公司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不能混同。而工会主席一般属于监事会法定成员,即属于监事,不能由董事充当。工会主席是指各级工会组织负责组织主持大会工作的最高领导人员。
一、公司法人或股东可否担任工会主席
公司法人或股东不能担任工会主席。公司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不能混同。而工会主席一般属于监事会法定成员,即属于监事,不能由董事充当。
二、工会主席任职的条件
第五条 企业工会主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Trust is good, but monitoring is more importan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导读:工会是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工会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这些社会团体通常情况下都能够成为公司的股东,但所谓的工会股东实际上也就是员工持股。

与此同时,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对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所控制的,所以公会持股也会有一定的难度。

一、工会是否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工会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工会具有法人资格,但值得注意的是,现行公司法中一些规定对工会多有限制。

如现行《公司法》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

这一规定就给工会持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的经费来源于:(一)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二、股东的权利1、股东身份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退股权《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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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是工会,工会成员能否查阅公司文件【案例】金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发起人股东包括金利公司工会和金利石化厂。

2004年7月,金利石化厂实行国有企业改制,改制后金利公司员工王某及其他职工将获得的补助金都委托给金利公司工会出资于金石公司。

后金利公司工会变更名称为金石公司工会,依法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王某出资5万元,金石公司工会给王某颁发了出资凭证一份,记载股金金额为5万元。

2008年,股金金额发生变动,变为58000元。

2018年,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阅金石公司2004年9月至2018年3月的全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法院最终以原告不适格驳回了王某的起诉。

【法律分析】其一、查阅公司文件的主体是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所以,王某能否查询公司文件的关键为其是否属于金石公司的股东。

其二、工会能成为公司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依法登记的,可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金石公司工会有自己的名称,属于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金石公司工会作为金石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经工商登记明确了自己的股东身份和出资额,所以金石公司工会是金石公司的股东。

其三、工会会员王某是否为金石公司股东。

王某的出资凭证是金石工会颁发的工会内部股权凭证,说明的是自己向工会出资的凭证,而不是由金石公司颁发的股权凭证。

金石工会代表所有会员持有金石公司的股权,单个工会会员各自持有的是工会内部的股权凭证,非金石公司的股权凭证;并且金石公司是与金石公司工会达成的合意,金石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上注明的股东都是金石公司工会。

而非王某等其他员工。

所以,王某不具有金石公司的股东资格。

其四、查询公司文件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股东资格的一般应驳回起诉。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除非股东有证据证明其在持股期间利益受到损害。

本案中,自金石公司成立,王某从来不是金石公司的股东,而金石公司工会一直是金石公司的股东。

所以,法院以王某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请。

综上所述,只有股东才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报告等文件。

金石公司的股东为工会而非工会会员,所以单个工会会员无权查阅上述公司文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七条:“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工会法》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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