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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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医院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医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奖励的范围与对象
1.奖励科研成果:指在省级以上医学科研机构发表的SCI、CSCD、Medline收录、国家级、省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奖、通过中华医学会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评审,并获
奖的论文、课题等科研成果。
2.奖励对象:医院全体科研人员。
三、奖励的级别、内容和标准
1. 奖励级别:本院科研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功奖、表扬奖5种升级,奖项数量视医院科研成果的数量而定。
2. 奖励内容和标准:
(1)一等奖:一等奖的奖金为5000元至10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二等奖的奖金为3000元至5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三等奖的奖金为1000元至3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4)成功奖:给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获得中华医学会、省级以
上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获奖的个人或团队颁发成功奖证书,无奖金;
(5)表扬奖:给参加过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和表现的个人或团队颁发表扬
奖证书,无奖金。
四、奖励申请的条件与程序
1. 奖励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应为当前本院在编及聘用的科研教职工;
(2)依据论文的信息细节进行核实;
(3)未被学术界批评过造假行为;
(4)科研成果与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相符;
(5)在本院发表论文的纪录,经院领导核准并登记。
2. 奖励申请的程序:
(1)科研人员按规定时间向所在科研管理科提出申请,填写《医院科研成果奖
励申请表》;
(2)科研管理科工作人员按时收集和审核成果和资料,制定评审专家评选方案;
(3)院内专家会评选获奖人员和级别,提交医务部审批;
(4) 提交医务部审批后,由医院行政部门进行奖励统计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奖励的监督与管理
1. 奖励发放应当建立财务核算、科研成果纪录、科研人员档案等相关档案资料;
2. 发放奖励不得涉及“谁给我发的奖励,我给谁发纸条”的行为;
3. 对于对奖励物品的优放,应按规定保存时间;
4. 对于因违法行为而获得奖励的,应当追回奖励并进行批评;
5. 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进行管理。
六、附则
1. 科研奖励的评审由获奖作品的实际价值而非工作单位、身份和关系影响,评审结果应公正、公正;
2. 医院将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三、奖励的级别、内容和标准
1. 奖励级别:本院科研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功奖、表扬奖5种升级,奖项数量视医院科研成果的数量而定。
2. 奖励内容和标准:
(1)一等奖:一等奖的奖金为5000元至10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二等奖的奖金为3000元至5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三等奖的奖金为1000元至30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4)成功奖:给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获得中华医学会、省级以
上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获奖的个人或团队颁发成功奖证书,无奖金;
(5)表扬奖:给参加过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和表现的个人或团队颁发表扬
奖证书,无奖金。
四、奖励申请的条件与程序
1. 奖励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应为当前本院在编及聘用的科研教职工;
(2)依据论文的信息细节进行核实;
(3)未被学术界批评过造假行为;
(4)科研成果与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相符;
(5)在本院发表论文的纪录,经院领导核准并登记。
2. 奖励申请的程序:
(1)科研人员按规定时间向所在科研管理科提出申请,填写《医院科研成果奖
励申请表》;
(2)科研管理科工作人员按时收集和审核成果和资料,制定评审专家评选方案;
(3)院内专家会评选获奖人员和级别,提交医务部审批;
(4) 提交医务部审批后,由医院行政部门进行奖励统计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奖励的监督与管理
1. 奖励发放应当建立财务核算、科研成果纪录、科研人员档案等相关档案资料;
2. 发放奖励不得涉及“谁给我发的奖励,我给谁发纸条”的行为;
3. 对于对奖励物品的优放,应按规定保存时间;
4. 对于因违法行为而获得奖励的,应当追回奖励并进行批评;
5. 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进行管理。
六、附则
1. 科研奖励的评审由获奖作品的实际价值而非工作单位、身份和关系影响,评审结果应公正、公正;
2. 医院将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合理调整。